DB34/T 3678-202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4/T 3678-2020 内河航道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程.pdf8.3.1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设计及规范要求,明确质量管理目标,编制质量保证措施,严格过程控制 和质量检验:施工记录及检验评定应及时,资料应真实齐全。 8.3.2每个内河疏浚合同工程应作为一个单位工程;单位工程一般划分为航道疏浚、抛泥区两个分部 工程;当涉及到港池疏浚时,应将港池疏浚作为一个分部工程;当需分期实施或工期长、工程量大的的 疏浚工程宜分为多个分部工程施工。 a 内河航道疏浚可每1.0km5.0km或100000.0m²为一个分部工程。 b 内河航道疏浚宜每200.0~500.0m或20000.0m2~25000.0m²为一个分项工程;每个独立的 抛泥区为一个分项工程。 8.3.3 施工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施工区域的划分应根据施工特点和地理特征合理划分 b 采用分段、分条施工时,应合理调整挖泥船的施工区域和范围,保持适量重叠,不留浅。 8.3.4 挖槽平面控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挖泥船卫星导航系统及采用的仪器设备须进行稳定性和精确度检定,施工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校准;同时,采用辅助软件分析定位精度,确保定位精度符合JTS131的规定。 b 挖泥船定位和边坡开挖应符合JTS207的规定。
8.3.3施工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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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在分条开挖时,分条宽度应不天于挖泥船总长的1.1~1.2倍。 d 在疏浚施工时,应对开挖区域进行开挖断面图测绘,根据测绘分析,及时地调整船的位置及补 挖漏挖位置,确保挖槽的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对于开挖土层大于绞刀半径的断面,在开挖时应遵循“上层厚,下层薄”的原则,进行分层开 挖。 8.3.5 挖槽深度控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施工前应对挖泥船的挖深监测和指示系统进行校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且精度满足要求。 b) 挖槽施工前应进行试挖,根据试挖的深度分析,科学确定施工参数。 C 有回淤或漏挖出现时,宜先挖上游段和回淤情况较小的地段,临近完工时再挖回淤严重地段和 最后一层土层。 d 对施工期出现回淤需增加超深施工,须保持持续测量,施工人员应对测绘航道截面图进行分析 从而判断和确定超挖深度,
GBT 19668.1-2014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1部分:总则8.3.6挖槽定线应遵循下列原则
a)挖槽的方向应与主流方向一致,特别是与底流方向一致。 b) 挖槽应通过浅滩鞍凹,并位于主流线上,挖槽进出口段应与上下深槽平顺连接。 8.3.7 弯曲段挖槽施工视情况加密控制点或加密抛设浮标。 8.3.8 抛泥区质量控制应符合合同、设计文件要求。 8.3.9 疏浚工程质量和检验与评定应遵循下列规定: a 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进行划分并报 送质量监督机构,工程建设各方应据此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 b 每一道工序完成后应及时检验并形成检验记录;未经检验或检验不满足要求的不得进行下一道 工序施工;隐蔽工程覆盖前,施工单位应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C 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完工时,应及时组织项目自检,并组织竣工测量,确保检测资料、仪器核 定资料和测量资料等准确无误。 d 施工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申报组织质量检验和评定。 e 疏浚工程质量检验和评定应以工程设计图和竣工水下地形图为依据;对局部补挖后补绘的竣工 水深图,其补绘部分不应超过图幅中测区总面积的25%,超过时应对该图幅中测区进行重测, 并重新绘图。 f)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ITS257的规定
4.1疏浚工程应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利用横道图及网络图等方式编制季、月、周进度计划。 4.2应根据进度计划分解周、日生产任务,统计周、日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形象进度、生产 间利用率,并与进度计划进行对比分析,若实际进度滞后要及时制定纠偏措施,对工程进度进行 制。
a 绞吸和抓斗挖泥船开挖的进尺、挖槽宽度、浚前浚后的泥面高程。 b 挖泥装驳的驳数和每驳装载土方量。 C 装有产量计的绞吸式挖泥船,根据产量计的读数计算产量, d 采用上述方法估算所得工程量,定期与实测工程量进行对比和调整。 8.4.4 施工过程中应按月对已完疏浚工程进行测量,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并以此评价施工进度 8.4.5 施工中应对挖泥船的生产率和时间利用率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措施, 8.4.6 应根据实际施工进度按月滚动调整施工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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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当施工进度落后总进度计划较大,不能满足建设单位对工期的要求时,现场管理机构应采取增 加作业时间或增加施工设备等方法
8.5.3施工船舶应采取下列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9.1.1内河航道跨汛期疏浚施工,宜采取阶段检测,阶段检测报告可作为峻工验收依据;跨汛期疏浚 工程宜在汛期前对已完成疏浚航道进行阶段性检测。 .1.2检测前,施工单位应组织对阶段性已完工程进行自检测量。 9.1.3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应书面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进行阶段性检测。 9.1.4阶段性检测应符合JTS131的规定,测量范围、测图比例、测线间距、测量方法与仪器以及精 度要与交工测量一致。 9.1.5阶段性测量应由施工单位进行,建设单位应派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监督,测量前应对平面控制点、 水尺以及测量仪器进行校准,测量资料和图纸应由合同双方签字确认。 9.1.6阶段性测量完成后,施工单位填写阶段性检测报告,提交建设单位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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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建设单位也可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阶段性检测并形成阶段性检测报告
9.2.1交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质量合格后方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验收的书面申请。 9.2.2交工测量宜由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代表参加;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测量外业资料应由各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9.2.3交工测量也可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形成交工测量报告。 9.2.4交工测量应符合JTS181的规定;测量范围、比例、测量方法和技术要求等应与浚前测量一致。 交工测量前应对有关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点、水尺及测量仪器进行检验校正,并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9.2.5交工测量图局部水深不满足质量要求时,应进行补挖补测。 9.2.6冲淤变化较大的工程,交工测量应在施工结束后七日内完成。 9.2.7 工程交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写施工技术总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规模、施工范围、施工条件、设计要求、 合同工程量及工期、合同造价、工程决算、实际开工和交工日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实际 完成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创优创新等。 b 工程变更和设计修改的情况。 施工方法和工艺。 d 施工中所遇到的主要技术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e 施工设备的生产率和时间利用率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和分析。 f 工程主要燃、材、物料及磨损件消耗情况。 g 工程进度控制和分析。 h 工程质量控制和分析。 i 船机和管道使用情况。 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措施执行情况。 k 工程成本控制和经济效益分析。 1 工程索赔情况。 m 主要经验和教训。 n 附图和附表主要包括浚前图、交工测量图、交工工程量表、施工设备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表等。 9.2.8 工程交工验收后工程档案资料应及时整理及归档,归档内容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10.1.1疏浚工程的工程量应采用体积计量,单位为立方米(m) 0.1.2计量可采用测图计算地形变化量或计算舱载量等方法,计量方式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0.1.3计算土方量的测图应符合5.4.2的规定,前后测图应采用同一图比。 10.1.4计算土方量的每一个过程均应进行校核。 10.1.5用不同的方法或合同双方分别计算工程土方量时,应采用同一测图计算,两者的差值小于或等 于两者中较大值的2%时,其土方量取两者的平均值;大于2%时,可由合同双方协商或委托第三方机 购重新计算。 10.1.6采用计算机计算工程土方量时,应采用双方认可的软件
10.2疏浚工程土方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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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疏浚工程应分别计算实际施工工程量和计价工程量,计价工程量宜以浚前图、浚后图、设计断 面图和合同规定计算;实际施工工程量应以浚前图、浚后图计算;施工中的回淤量可按设计量或合同规 定的方法计算。 10.2.2以测图进行工程土方计算时,可采用断面面积法、平均水深法、网格法或不规则三角网法;在 司一工程中,浚前和交工宜采用同一方法计算;采用测图计算以外的方法进行土方计量时,计量方法应 在合同或相关协议中明确;计算方法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a)航道、基槽等条状规则区域或地形变化较大的区域宜采用断面面积法。 D 形状不规则区域或浚前平坦的大面积挖槽宜采用平均水深法、网格法。 C 任意区域的土方量计算均可采用不规则三角网法。 10.2.3工程量计算断面示意参见图2。
工程量计算断面示意图
10.2.4采用断面面积法计算挖槽的计划施工工程量和计价工程量时,应符合JTS181的规定,疏浚 区浚前地形平缓、土质分布均匀时可适当加大断面间距:采用断面面积法计算实际施工工程量时,计算 范围应为实际施工的全部区域,所有参与计算的测点应用实测深度, 10.2.5采用平均水深法、网格法计算计划施工工程量和计价工程量时,宜将疏浚区按功能、平面布置 形状、一定的规格等分割成若干区块分别计算,并应符合JTS181的规定。计算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时, 计算范围应为实际施工的全部区域,
务平台 .3.1 内河泥驳船的舱载王万量宜采用直接测定舱容法。 .3.2直接测定舱载土方量的步骤如下: 现场测量驳船的满舱容积,或根据船舶设计图纸计算满舱容积; b) 根据工况条件和现场装载试验效果确定平均装载充盈系数; C 根据挖泥土质,按表5的规定确定搅松系数; d)舱载土方量按公式(7)计算:
VB一一舱载方量 α一一平均装载充盈系数,根据经验满载充盈系数取0.8~0.95; B一一搅松系数。 0.3.3疏浚土方总量按公式(8)计算:
式中: Vz一一疏浚土方总量(m); Vs一一驳船的第i舱载土方量(m"): n一运泥总舱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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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 内河航道疏浚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按表A.1的规定
表A.1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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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内河疏浚工程档案资料归档内容
工程项目,内河疏浚工程档案资料归档内容按
表B.1内河疏浚工程档案资料归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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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定官道流速直用技色法, 染色剂宜选用高锰酸钾。 0.1.2人工测定管道流速的方法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从投料口到出口的管路长度按不同管径分别统计计算,计量精确到0.01m。 b 染色剂投放数量满足要求并一次投足,在管路吸口投料时一次性投入;在吸入管段设投料口时 先将投料放入料斗,快速打开阀门吸入投料后立即将阀门关闭,分别记录打开和关闭阀门时间 并以其中间值作为投料时间。 投料口和出口所用计时器核对无误,采用无线通信设备进行实时联络, d 测定时挖泥船具备挖泥条件但不挖泥,泥浆泵只泵清水,在泥泵和管路工作状态稳定的条件下 进行,测定过程中泥泵须保持在设定转速下持续、稳定工作。 出口见色初与见色末水体颜色深度一致的时刻进行计时,取其中间值作为染色剂在所测管道内 的运行时间,时间精确到0.10S。 连续测量五次,取五次的平均时间。 .1.3 管道流速和泥泵流量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计算。 a) 当整条排泥管道管径一致时分别按公式(C.1C.2)计算:
式中: Q一一泥泵流量(m3/s): 一管道平均流速(m/s) 加色口至出口之间的管路长度(m); 一从加色至管路出口见色初和见色末的平均历时(s); F一一管道截面积(m²)。 b)当整条排泥管道管径不一致时分别按公式(C.3~C.4)计算
Q一一泥泵流量(m/s); 管道平均流速(m/s); 管路中不同管径的管道长度(m); T一一从加色至管路出口见色初和见色末的平均历时(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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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路中不同管道截面
0.1.4测定管道流速也可以采用平抛运动测试法,该方法测量按下列要求进行: 出水管必须是直管,出口直径与直管管径一致,直管长度不低于管径10倍并保持在水平状态。 b) 平抛高度Y的计算应以出水管直径中心点为准,距离出口下端水平面的距离,为了提高测量精 度,建议平抛高度Y尽可能选择大于5m。 C 平抛水平距离X的计算应以出水口管口平面与落水中心点之间的距离为准。 d 所有测量管径、距离和高度的数值精确到0.01m。 e 测定时挖泥船具备挖泥条件但不挖泥,泥浆泵只泵清水,在泥泵和管路工作状态稳定的条件下 进行,测定过程中泥泵须保持在设定转速下持续、稳定工作。 C.1.5平抛运动测试法管道流速和泥泵流量应按公式(C.5~C.6)计算
式中: Q一一泥泵流量(m/s); V一一直管平均流速(m/s); X一一出水口水流平抛平均距离(m); G一一物体重力加速度(9.80m/s); Y一一出水口水流平抛平均下降高度(m); 一一出口直管截面积(m)
C.2泥泵泥浆浓度测定
.2.1内河施工船舶现场测定泥浆浓度,该泥浆浓度仅指所挖的原状土的体积浓度,通常采用取样称 重法,也可采用泥浆比重计估算;采用取样称重法测定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天平或其他称重器具精度满足要求。 门 采用满足精度和使用要求的专门容器进行泥浆样品采取和称重;临时采用非专用容器时,对采 用容器进行容积和自重标定;一次采样体积不少于4000.00cm,采样体积精确至10.00cm 容器自重精确至5.00g。 每次采样收集5.00个样品,最后取平均值;采样前洗净采样容器,其容积和自重准确。 泥浆取样口设置在泥泵出口近处的垂直管段上。 e 泥浆采集量与容器标志线齐平,容器外粘有泥浆或其他附着物及时清理干净。 取样后及时称重,称重精确至5.00g。 2.2 泥浆浓度测定计算可按下列方法进行:
a)泥浆净质量按公式(C.7)计算
式中: Gx一一泥浆净质量(g); Gr一一称得的泥浆与容器的总质量(g) G一一容器的质量(g)。
5)泥浆样品的重度按公式(C.8)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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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N 泥浆重度 G一一泥浆净质量(g); V一一泥浆体积(cm); G一一重力加速度(m/s"),通常取9.80m/s。 c)通过从水下取样原状土,计算出水下原状土的重度。水下原状土的重度按公式(C.9)计
一一水下原状土的重度(kN/m); YY GY 一一水下原状土净质量(g); 水下原状土的体积(cm); 一重力加速度(m/s"),通常取9.80m/s。 d)泥浆样品相对于原状土的体积浓度按公式(C.10)计算:
Yw× 100% = VW
式中: 泥浆相对于原状土的体积浓度(%); Y 泥浆重度(kN/m); 一一清水重度(kN/m),通常取1.00kN/m; r一一原状土的重度(kN/m)。 C.2.3 采用泥浆比重计测定泥浆浓度,须按下列步骤操作: a 按C.2.1规定采集泥浆样品。 b 按泥浆比重计操作规程测量样品的泥浆比重,单位为g/cm。每份样品测量5次,求其平均泥 浆比重。 按照C.2.2的有关公式计算出泥浆的体积浓度。
C.3抛泥区尾水含泥量测定
C.3.1抛泥区尾水含泥量指抛泥区向外排水中单位体积含干土质量的百分比。 C.3.2抛泥区尾水含泥量可采用称重法、烘干法测定。 收 C.3.3称重法
抛泥区尾水含泥量可采用称重法、烘干法测定, 称重法 采用称重法测定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天平或其他称重器具精度满足要求; 2) 采用满足精度和使用要求的专门容器进行退水口水样采集和称重;每次采样体积2000.00 cm,容器重量检测精确至1.00g; 3) 每次采样收集5.00个样品,最后取5.00次测算的平均值; 4 抛泥区尾水取样在涵管或水泥槽内(排除非排水因素产生的泥沙)接近底部处; 5) 取样后及时密封送达实验室,进行物理方法脱水干化,计算干土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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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脱水干化时须按照烘箱操作规程和《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的规定进行。 c)抛泥区尾水含泥量计算可按下列方法进行: 1)抛泥区尾水取样净重量按公式(C.11)计算:
G一一抛泥区尾水取样净重量(g); G一一称得的尾水水样与容器的总重量(g); G一一容器的净重量(g)。 2)抛泥区尾水样品中含干土的重量按公式(C.12)计算:
Gs一一抛泥区尾水取样中干土净重量(g) G一一经过物理方法干化后的干土和容器总重量(g) G一一容器的净重量(g)。 3)抛泥区尾水含泥量按公式(C.13)计算:
式中: C一一抛泥区尾水含泥量(g/cm); Gs一一抛泥区尾水取样中干土净重量(g); V一一容器内的泥浆容积(cm) 4)5.00个样品分别计算,最终取它们的平均数确认为抛泥区尾水含泥量
C. 3. 4 烘干滋
a)本方法适用于测定含有砂类土、粉质土、有机质土等的尾水。 b 本方法使用的设备有:105.00±5.00℃烘箱,电子天平(精度0.01g),直径10.00cm圆形 滤纸,250.00ml、500.00ml烧杯一只,1.00L塘瓷杯,干燥器。 C 测试步骤如下: 称取洁净干燥的圆形滤纸质量m,精确至0.01g,注意滤纸不易反复使用,有破损者不 能使用; 2) 用塘瓷杯在抛泥区排水口接取代表性试样约500.00ml,立即倒入250.00ml烧杯中,确 定250.00ml烧杯中的尾水容积V; 3) 将圆形滤纸置于500.00ml烧杯上,缓慢的将250.00ml烧杯中的尾水试样倒在滤纸上过 滤,注意倒入速度不宜过快,以免试验溢流; 4 反复用100.00ml清水冲洗盛有试样的烧杯,直至烧杯内的试样全部通过滤纸; 取下滤纸,在105.00±5.00℃的烘箱中烘干2.00h,移至干燥器中冷却,反复多次直至恒 重(两次称重误差小于0.05g)称取质量m²; 6 可按公式(C.14)计算:
式中: C——抛泥区尾水含泥量(g/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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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一一烘干前滤纸试样质量(g); m2一一烘干后滤纸试样质量(g): V一一250.00ml烧杯中被测量的尾水容积(cm) 0.3.5烘干法须同一试样进行2次平行试验,取平均值作为最终测试结果,两次测试结果误差不应大 于0.20%。 0.3.6烘于法因方法简单、测试时间较短,适合在现场检测
4.1挖泥船在施工现场的总工时应包括:挖泥时间、生产性停歇时间以及挖泥船的非生产性停 ,挖泥船的非生产停歇时间应包括调遣时间、定期停歇时间及其他停歇时间。 .2挖泥船挖泥时间即挖泥施工的机械运转总时间应包括下列内容:绞吸挖泥船和吹泥船的挖 泥及其前后的吹水时间:抓斗挖泥船的挖泥机械运转时间,
a 开工展布及收工集合时间。 b) 移动或增、减排泥管道时间。 C 移船时间。 d 移锚、移缆、清缆、清理绞刀时间。 e 补给燃料、物件等以及为此而进行的航行时间。 f 避让船舶等候的时间。 强风、浓雾、水流等自然条件影响的时间。 h 抓斗挖泥船换驳时间。 i 检查机器及加油时间。 j 吸泥口、泥泵堵塞造成的停工时间。 k 泥泵打引水时间和冲洗管道时间, C.4.4 挖泥船的非生产停歇时间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缺乏燃料、物件造成的停工时间。 b 等待泥驳、拖轮时间。 C 断缆、断销、排泥管损坏以及操作不当引起的排泥管堵塞等造成的停工时间。 d) 意外事故和设备故障引起的停工时间。 e) 因施工管理不善而造成的窝工时间。 风、浪、雾、冰等意外原因造成的停工时间。 0.4.5 调遣时间指挖泥船和辅助船舶及机具由甲施工段调往乙施工段所需时间,其中包括准备时间、 执行时间、结束时间。 C.4.6定期停歇时间指挖泥船正常规定进厂修船时间,设备预防检修时间以及不工作的节假日时间等 C.4.7其他停歇时间指挖泥船停工待命时间、长期封存时间、挖泥船施工在日历天中扣除一班或二班 工作所剩余的时间及其它非工作时间。 C.4.8根据工时统计数据可公式(C.15)计算挖泥时间利用率:
式中: S一一挖泥时间利用率(%): T——挖泥船运转时间(h):
S: X100% 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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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一一挖泥船的生产性停歇时间(h)
泥船的生产性停歇时间
T2一一挖泥船的生产性停歇时间 C.4.9根据工时统计数据可公式(C.16)计算挖泥船设备利用率:
C.4.9根据工时统计数据可公式(C.16)计算挖泥船设备利用率
据装舱量计算装舱生产率按公式(C.17)计算
q一一装舱生产率(m/h或t/h); V一一舱载土方量(m)或干土质量(t); 一一装舱时间(h)。 b)根据装舱量计算抓斗挖泥船施工生产率或泥驳运泥能力按公式(C.18)计算:
GB/T 42256-2022 海水中钌-106的分析方法 γ能谱法一一装舱生产率(m/h或t/h); V一一舱载土方量(m)或干土质量(t)
q一一施工生产率或运泥能力(m/h或t/h); V一一舱载土方量(m)或干土质量(t); T一一生产周期(h)。 c)根据泥浆浓度和流量计算挖、输泥能力按公式(C.19)计算:
q一一挖、输泥能力(m/h); Q一一泥泵流量(m/h); C一一泥浆的体积浓度(%)。 d)按地形变化量计算挖泥生产率时按公式(C.20)计算:
GB/T 51292-2018 无线通信室内覆盖系统工程技术标准DB34/T36782020
式中: q一—挖泥生产率(m/h); V一一实测地形变化量(m); T——挖泥船运转时间(h)。
式中: q一一挖泥生产率(m/h); V一一实测地形变化量(m); T一一挖泥船运转时间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