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G 116-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JG 116-2022 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pdf: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 ”表示可
表0.0.2到发车位(首末站)信息交付要求
续表0.0.2到发车位(首末站)信息交付要求
注: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地铁车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一”表示可不具备。
表0.0.3车轮挡、减速带、反光镜信息交付要求
续表0.0.3车轮挡、减速带、反光镜信息交付要求
注:表中“八”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 表示可不具备,
表0.0.4顶棚信息交付要求
续表0.0.4顶棚信息交付要求
表0.0.5候车享/候车廊信息交付要求
表0.0.6人行通道信息交付要求
续表0.0.6人行通道信息交付要求
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一”表示可
0.0.7站台信息交付要求
续表0.0.7站台信息交付要求
: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一”表示可
表0.0.8无障碍设施(坡道、盲道)信息交付要求
续表0.0.8无障碍设施(坡道、盲道)信息交付要求
: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 一”表示可
表0.0.9智能站牌信息交付要求
注:表中“八”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 月表示可不具备
表0.0.10智能道闻信息交付要求
表0.0.11充电桩信息交付要求
续表 0. 0. 11 充电桩信息交付要求
: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一”表示可
表0.0.12洗车台/间信息交付要求
续表0.0.12洗车台/间信息交付要求
: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一”表示可
表0.0.13保养器械信息交付要求
续表0.0.13保养器械信息交付要求
:表中“八”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 “一”表示可
表0.0.15长椅/凳子信息交付要求
附录R临时工程信息要求表
表 R.0.1 驻地信息要求
: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 一”表示可
表R.0.2场地信息要求
续表R.0.2场地信息要求
: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一”表示可
表R.0.3施工便道信息要求
续表 R. 0.3施工便道信息要求
注: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 ”表示可不具备,
表R.0.4安全文明施工设施信息要求
表R.0.5管线信息要求
续表R.0.5管线信息要求
: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一”表示可
表 R.0.6管件信息要求
续表R.0.6管件信息要求
:表中“^”表示应具各,“△”表示宜具备, 表示口
表R.0.7变压器信息要求
注: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一”表示可不具备
表R.0.8配电箱信息要求
续表R.0.8配电箱信息要求
: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一”表示可
表R.0.9灯具信息要求
: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 一”表示可
表R.0.10摄像机信息要求
表R.0.11监控测量设施信息要求
表R.0.12绿植信息要求
: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一”表示可
表R.0.13基坑工程信息要求
续表R.0.13基坑工程信息要求
表R.0.14模板工程信息要求
: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一”表示可
表R.0.15支架工程信息要求
: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一”表示可
0.16施工设备信息要求
续表R.0.16施工设备信息要求
注:表中“八”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 ”表示可不具备
表R.0.17其他临时构筑物信息要求
附录S通用信息交付要求
表S.0.1通用信息交付要求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的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符合·的规定”或“应按··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的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符合的规定”或“应按·. 执行”;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51212 2 《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GB/T51269 3 《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51301 《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GB/T51235 5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 b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3100 8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 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10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11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 12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 13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T3610 14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9 15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T275 16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
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187 术语和缩略语 188 2.1术语. ..188 基本规定 189 3.1 一般规定, ..189 3.2施工应用策划. ..190 3.3 共享与协同. .191 模型创建和管理 ....193 4.1 般规定 4.2 模型创建, .194 4.3 模型精细度要求 ..195 4.4 命名规则 .196 4.5 版本管理. ...201 深化设计 ..203 5.1 般规定 ..203 5.8 临时工程设计 ..203 施工模拟 ..204 6.1 一般规定, .204 6.2 施工组织模拟。 6.3 施工工艺模拟 ..204 现场资源管理 ...205 7.1 一般规定. ..205 7.2 人员管理 7.3 物料管理 ..205 7.4 机械设备管理 ..206 7.5 征地拆迁管理 ..206 预制加 8.1 般规定 .207 进度管理 ..208 9.1 般规定 .208 9.2 进度计划管理 9.3 进度控制. ..208 10 质量管理 ..209 10.1 一般规定 ..209 10.3 质量过程控制 ....209 10.4 质量验收 .209 11 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 210
11.3安全过程控制 210 11.5 文明施工管理 .210 造价管理 2 211 12.1 一般规定.. 12.2 工程算量, 211 12.3 工程造价管理 .211 12.4 工程成本管理, 212 13 竣工交付, ..213 13.1 ..213 13.2 峻工交付要求 .213 13.3审核要求.. ..213 附录B 模型元素交付要求 .214 附录C工程总体信息交付要求 ..215 附录D~S模型元素信息交付要求 .216
1.0.1通过制定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对模型应用过程中的模型创建、 模型管理、模型使用、模型交付等内容进行详细规定,指导各专业模型应用,实现施工阶段模型 的应用规范化、标准化,保证施工阶段竣工模型有效传递到运维阶段,更好的服务于工程的全生 命期管理。 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BIM标准体系》(图1)包括技术标准和应用标准两大部分。技术标 准分为《交通建设工程数据存储标准》《城市道路工程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和《交通建设 工程信息传递标准》,这三个标准主要针对软件开发人员,目的是确保工程各参与单位基于计算 机的互操作性,也是交通建设工程BIM标准体系的核心标准。 应用标准分为设计、施工、运维三个阶段进行编制,交通建设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按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管廊管线工程等专业分别编制,
图1交通建设工程BIM标准体系
3.1.1模型作为工程项目物理和功能特性数字化表达的方式和手段,其应用效果与应 应用水平密切相关。技术、管理的标准化程度以及施工过程的信息化水平都是市政道路 模型发挥价值的重要基础。因此在一个项目进行施工应用策划时,需要综合考虑建设单位 项目需求、团队能力、资源条件、应用成本、应用风险等因素,其中行业的BIM应用水 重点考量的因素。
模型发挥价值的重要基础。因此在一个项目进行施工应用策划时,需要综合考虑建设单位的要求、 项目需求、团队能力、资源条件、应用成本、应用风险等因素,其中行业的BIM应用水平可作为 重点考量的因素。 3.1.2工程全生命期、多参与方综合应用是未来发展方向,在具体工程中应根据实际需要酌情 制定BIM施工应用策划并实施,具体规定在本标准第3.2节中规定。 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应用包括深化设计BIM应用(第5章)、施工模拟BIM应用(第6 章)、现场资源管理BIM应用(第7章)、预制加工BIM应用(第8章)、进度管理BIM应用 (第9章)、质量管理BIM应用(第10章)、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BIM应用(第11章)、造 价管理BIM应用(第12章)等。 施工阶段的每项BIM应用的条文均包括四个方面:应用内容、模型创建、应用要求和交付成 果。“应用内容”部分给出宜应用BIM技术的专业任务,以及附录A中的对应的应用流程;“模 型创建”给出模型的创建要求,是模型精细度的展开规定;“应用要求”给出BIM应用的具体要 求和深度应用的建议;“应用成果”给出BIM应用宜交付的成果类型。上述内容在制定施工应用 策划方案时应当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3.1.3项目的BIM应用也是工程任务的一部分,也应遵循PDCA(计划Plan、执行Do、检查 Check、行动Action)过程控制和管理方法,因此制定施工应用策划方案应该是施工应用的第 步,并通过后期应用过程管理逐步完善和提升。通过制定施工应用策划方案,可实现下列目标: 1 团队成员能够清晰地理解BIM应用目标; 2团队成员能够理解各自角色和责任; 3能够根据业务经验和组织流程,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计划; 4通过计划,描述保证成功应用的所需其他资源、培训等条件; 5为未来加入的团队成员,提供一个描述应用过程的标准; 6在工程施工期内,为度量施工进展提供一个基准。 3.1.6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管廊等工程信息模型都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底层数据,竣工后 将提交至城市管理部门或维护管理单位,因此需要考虑模型在不同软件平台申的兼容性问题,在 开展BIM应用和模型创建之前,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管理需求合理选择,并应符合深圳市的相 关标准规范要求。目前深圳市已发布《城市道路工程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SJG88、《道路 工程勘察信息模型交付标准》SJG89、《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SJG90、《市政 桥涵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SJG91、《市政隧道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SJG92、《综 合管廊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SJG93、《市政道路管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SJG94
3.1.2工程全生命期、多参与方综合应用是未来发展方向,在具体工程中应根据实际需要情
制定BIM施工应用策划并实施,具体规定在本标准第3.2节中规定。 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应用包括深化设计BIM应用(第5章)、施工模拟BIM应用(第6 章)、现场资源管理BIM应用(第7章)、预制加工BIM应用(第8章)、进度管理BIM应用 (第9章)、质量管理BIM应用(第10章)、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BIM应用(第11章)、造 价管理BIM应用(第12章)等。 施工阶段的每项BIM应用的条文均包括四个方面:应用内容、模型创建、应用要求和交付成 果。“应用内容”部分给出宜应用BIM技术的专业任务,以及附录A中的对应的应用流程;“模 型创建”给出模型的创建要求,是模型精细度的展开规定;“应用要求”给出BIM应用的具体要 求和深度应用的建议;“应用成果”给出BIM应用宜交付的成果类型。上述内容在制定施工应用 策划方案时应当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3.1.3项目的BIM应用也是工程任务的一部分,也应遵循PDCA(计划Plan、执行Do、检查 Check、行动Action)过程控制和管理方法,因此制定施工应用策划方案应该是施工应用的第 步,并通过后期应用过程管理逐步完善和提升。通过制定施工应用策划方案,可实现下列目标: 1团队成员能够清晰地理解BIM应用目标; 2团队成员能够理解各自角色和责任:
将提交至城市管理部门或维护管理单位,因此需要考虑模型在不同软件平台申的兼容性问题,在 开展BIM应用和模型创建之前,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管理需求合理选择,并应符合深圳市的相 关标准规范要求。目前深圳市已发布《城市道路工程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SJG88、《道路 工程勘察信息模型交付标准》SJG89、《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SJG90、《市政 桥涵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SJG91、《市政隧道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SJG92、《综 合管廊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SJG93、《市政道路管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SJG94。
3.2.2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策划宜明确下列内容:
. . 2 1工程简介:阐述工程的关键信息,如:工程名称、工程位置、工程简介、工程重难点、 关键的时间节点等; 2应用总体目标:阐述BIM应用要达到的目标和效益,建议对目标和效益进行量化; 3组织架构和职责:组织架构可选择以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为主导、工程参与单位自主 应用等方式,且应有完善的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标准,定人定岗,落实主要责任人; 5应用范围、深度和流程:是由建设单位在合同内提出,工程各参与单位结合合同要求、 公司要求和项目特点,进行执行层面细化,并以总体流程图和分项流程图的形式清晰展示整个BIM 应用过程; 6统一的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和WBS分解原则:工作分解结构(Work BreakdownStructure,WBS)是针对工艺或工种的项目分解体系,在PMBOK中,WBS被定义为 一种面向可交付成果的项目元素分组,以可交付成果为导向的工作层级分解,其分解的对象是项 目团队为实现项目目标、提交所需可交付成果而实施的工作。工作分解结构应根据项目的整体工 程、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依次分解;而市政工程基于检验批的质 量验收,正是以工作分解结构作为颗粒度的。工程按类型不同、特点不同,分项工程的数量、内 容会有所不同,因此开工前,施工单位均宜与监理单位作具体划定,并形成文件,作为工程检查 验收的依据; 7基础技术条件需求:描述保证施工应用策划方案实施所需的硬件、软件、BIM协同平台、 网络等基础条件; 8协同机制:详细描述工程团队协同的规程,主要包括模型协同创建要求、模型质量控制 要求、数据安全管理要求等。尤其是数据安全管理要求,模型中的数据信息是项目建设的资源, 也是企业的数字资产,工程各参与单位有义务按照相关信息管理规范,确保信息安全,信息共享 和交换环节需利用技术手段和规章制度有效避免数据被非法修改、增加、删除,避免信息被非法 获取; 9信息交换要求:在应用实施前,充分考虑信息交换的需求。不同项目、不同施工方之间 可能采用不同的建模设计软件,为便于多源数据交互共享,建设单位应在BIM技术实施前,综合 考虑工程设计、施工建造、竣工模型交付、运维管理等各阶段模型应用和数据交换需求,评估后 约定各参与方之间模型交互的数据格式、信息互用协议等。多平台之间的交互信息,可基于工业 基础类(IFC)的数据格式进行交换。在EPC总承包模式下,能更有效地借助BIM技术,使工程 信息能够更低成本更有效地在勘察、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全生命期内共享与传递,从而促进 施工单位与运营单位的信息共享,实现全生命期信息的集成化管理; 10应用成果交付及版本管理要求:包括应用进度计划、应用成果格式要求、版本号管理等; 11应用的实施计划:阐述施工应用具体的工期安排、成果共享、交付要求以及成果归档要 求; 12应用保障措施分为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技术保障、环境保障四个方面,宜包含下列内 容: 1)人员、软件、硬件等资源支持; 2)培训宣贯措施; 3)合同管理措施; 4)统一的BIM协同平台与数据交互标准:
5)模型、数据维护制度; 6)模型、数据质量控制措施; 7)数据安全保护措施; 8)应用成果的共享、交付和审查机制; 9)施工现场应用效果反馈制度与检查机制; 10)数据安全保护措施; 11)协调沟通机制; 13评价体系:为BIM技术带来的效益进行有效量化,客观评价BIM技术实施水平,并对 经有的BIM技术进行优化,BIM技术后评价体系的引入很有必要。BIM应用效果评价方法可 分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定量评价可以从投资收益率(ROI)、实验研究方法、建立评价指 体系(如:OPM3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bimSCORE打分卡、BIM能力成熟度模型)等方面进 构建。
与,制定整体流程有利于工程各参与单位与参与人员了解自身所处的位置、角色及前后相关流程: 制定分项流程有利于明确各角色的工作任务和权限,有利于具体工作的开展。参考资料是指对工 程任务和BIM应用非常关键的信息,但不能直接实现模型输入操作,例如:施工图、施工工艺资 料、变更确认函等。
3.3.1协同的基础是基于开放的协同环境。协同的方式包括模型协同、业务协同、数据协同和 文件协同。 3.3.3业务数据指信息接收方需要的、由数据生产岗位创建的基础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模型元 素信息、智能设备采集信息、BIM应用信息等。 3.3.4监理单位附加或关联的信息宜包含下列内容: 1材料质量证明信息: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所用原材料见证取样检测的记录,原材料质量 合格与否的判定结论,原材料是否能够用于现场的判定结论,检验环节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原 材料退场记录等信息; 2测量放样信息:测量复核的成果数据,对施工单位测量复核有效性的判定结论,现场检 测和试验结论,施工过程中检查复测的具体记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问题的处理记录等信息; 3质检记录:进行抽查、巡视、旁站的具体记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问题的处理记录等 信息; 4实测实量记录数据; 5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过程及具体记录; 6竣工验收过程及具体记录: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记录,竣工验收存在问题的整改完成复 查时间记录,单位工程的施工验收记录; 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3.6BIM协同平台宜包含下列专业特性
1具备处理大型工程模型及相关应用数据的能力:可拓展性受项目大小和模型精细度的 实际使用时遇到项目规模的问题,主流的解决方案有参数化建模、限制有效编辑、跨文件 :
2支持模型轻量化展示及应用功能,具备支持各种类型用户端应用的能力:满足电脑用户 端、Web端、移动端等类型用户端应用的能力,当模型体量较大对前端染压力较大时,可采用 服务端遣染后像素流送的方式进行展示: 3支持以开放数据交换标准进行数据交换,支持多源异构数据融合:支持《建筑信息模型 存储标准》GB/T51447和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数据存储标准》SJG114,能将平台中的模型与 其他业务软件相互映射; 4支持多用户协作与权限管理:充许多个用户基于互联网在同一个项目文件申同时进行编 辑修改,并有效管理用户访问的信息; 5支持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造价、合同和档案等业务的协同管理:支持 基于BIM技术的开展业务功能; 6采用分布式架构:面向大数据应用,支持流式数据的实时处理、分布式计算和分析,支 持工程全生命期各阶段、各参与单位和各专业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 7支持数据加密和自动备份:模型中的数据信息是工程建设的资源,也是企业的数字资产, 工程各参与方有义务按照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规范,确保信息安全。 3.3.7用于协同与使用的模型应为参建各方内部完成确认后的版本,以确保协同过程的严肃性 与准确性。因模型的施工应用涉及较长的流程,过程中需要根据各方意见对模型进行调整与优化, 使用的模型不一定是完成交付过程的模型
4.1.1施工过程模型包括:施工组织模型、施工工艺模型、现场资源管理模型、预制加工模型、 进度管理模型、征地拆迁模型、质量管理模型、安全管理模型、文明施工管理模型、造价管理模 型、成本管理模型等。施工模型关系图如图2所示:
4.1.3模型创建过程中规范的模型元素命名有助于使用者识别模型表达的工程对象,便于开展 协同工作;规范的模型元素编码和各模型元素符合要求的颜色可帮助使用者识别工程对象的类型。 4.1.5本条提出了可对模型或模型元素进行的操作: 1增加:增加模型、增加模型元素; 2细化:增加模型元素信息,几何形体与实际形体更接近; 3拆分:单个模型过大时可将模型拆分为小模型,例如,按照专业拆分模型。将单个模型 元素根据需求拆分成两个或多个模型元素,例如,根据施工段划分对模型元素进行拆分; 4合并:合并与模型元素拆分相对应,将两个或多个模型元素合并成一个整体;以及与模
型拆分相对应,将两个或多个模型合成一个整体;
4.2.1不同工程、不同参与单位之间采用不同的建模设计软件时,为便于数据交互共 单位应在工程BIM技术实施前,约定各参与单位之间模型交互的数据格式、软件版本、 协议等。
产品信息来源于上游即深化设计模型,而施工过程模型需将产品信息与相关的过程信息进行 有机组织,以满足施工过程中的信息管理与应用需求。 施工建造活动过程中产生或需要的施工信息,对于不同应用点,宜在统一的BIM协同平台里 进行BIM应用,当BIM协同平台无法满足应用需求时,可呈现为不同的施工过程模型,包括用 于施工模拟、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造价管理等主要应用场景下的模型。 若考虑使用正射影像、倾斜摄影、激光点云等技术进行逆向建模,可尝试应用物体识别技术 让点云模型构件化。 4.2.7竣工验收模型宜基于施工过程模型创建,将信息动态完善至峻工验收阶段,包括描述工 程实际特征的几何信息、非几何信息,用于支撑工程验收业务的数字化成果应用,并作为数字资 立服务于工程运维。 增加的信息一般包括:质量验收、竣工验收信息。删除的信息一般包括:设计阶段产生的部 分信息和施工阶段产生的部分管理信息如施工安全信息、拆除的临时工程模型等。 竣工验收应按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相应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主控项目中出现的工 程美、宣在懿工验收型中体现
4.3.1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的模型精细度等级代号及要求应符合表1的
.1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的模型精细度等级代号及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模型精细度等级代号及要
4.3.2各级模型精细度对应的几 何表达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2各级模型精细度对应的几何表达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各级模型精细度对应的几
4.3.3各级模型精细度对应的信息交付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
4.3.3各级模型精细度对应的信息交付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各级模型精细度对应的信息交付要求
续表3各级模型精细度对应的信息交付要求
4.3.11临时工程的要求比较特殊,对几何表达精细度高要求的意义不显著,但也不宜低于L200,
,11临时工程的要求比较特殊,对儿何表达精细度高要求的意义不显著,但也不宜低于L20 本现工程对象的整体与重要局部的尺寸、形状、颜色、位置和方向等主要外观的几何特性信!
4.4.1规范的文件夹、文件、模型元素和模型视图的命名,有利于协同及归档管理。考虑到各 类工程实际情况较为复杂,且各参与单位习惯不一,因此本标准只规定命名的一般原则。为了保 证文件存放、命名标准化,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可在施工应用策划申明确具体命名要求,并在施工 实施过程中对过程文件、交付文件执行统一命名规则。 1本标准未对构成应用成果名称的字段进行统一规定和分类。本条文说明给出了各字段的 示例,使用过程中可以参考选用。构成文件夹、文件、模型元素和视图名称的字段包括了工程简 称、文件夹类型、工程阶段、标段、位置、应用成果类型、应用成果细分类型、专业代码、工程 对象名称、视图名称、版本号、顺序码等,分别说明如下: 1)工程简称可采用路段名称简要称号的中文、拼音首字母或英文组成,一般情况下,工程 简称不宜空缺; 2)文件夹类型既可以仅选择数字编码、简称其中一项信息,也可以按顺序选择编码、简称 两项信息,文件夹类型可参照表4的规定取值
3)工程阶段宜划分为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运维阶段; 4)标段可采用表达工程标段名称的汉字、拼音缩写与数字组合命名; 5)位置宜根据构件在的桩号范围和相对位置; 6)工程对象名称宜采用反映专业分类或构件名称进行命名; 7)应用成果类型宜按应用类别进行分类,应用成果细分类型宜按具体应用点名称进行分类, 命名字段可采用相应的数字编码、拼音代码或简称组成,命名时既可以仅选择其中
项信息,也可以按顺序选择其中任意两项信息,应用成果类型额参照表5的规定取值
专业代码包括一级专业代码和二级专业代码T型梁桥施工工艺框图及文字说明,命名字段可采用一级专业、二级专业的数 字编码、拼音代码或简称组成,命名时既可以仅选择其中一项信息,也可以按顺序选 择其中任意两项信息,专业代码可参照表6的规定取值:
其中,第一层级为工程简称;第二层级为工程阶段;第三层级根据工作状态确定文件夹类型, 如图所示正处于应用成果审核过程中;第四层级为标段,根据实际标段划分确定,第五层级为应 用成果类型。外部参考文件夹中的文件夹名称可根据工程管理需求另行规定。
4.5.1通过审核并正式发布的应用成果,才具有相应的版本号。
4.5.1通过审核并正式发布的应用成果,才具有相应的版本号
4.5.2宜在市政道路施工过程中对各BIM应用成果文件做好版本管理,对于版本修改内容和反 馈意见进行必要的说明,为后续成果文件上传至BIM协同平台提供版本可追溯的依据。 4.5.3版本变更说明文件宜以表格或文档形式体现,主要用于专业内或多专业协同建模及应用 管理,也可用于辅助成果交付。 4.5.6当施工需求与外部参考文件发生较大变化时,如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对使用功能作较大改变的重大事项、存在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应进行主版本号变更。其他情况 宜在同一主版本号下做子版本号变更管理。
.1本标准未规定机电工程深化设计的设计要求JB/T 3192.3-2019 弧齿锥齿轮铣齿机 第3部分:技术条件.pdf,可参照《市政隧道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 准》SJG118的规定执行。
5.6.2施工场地涉及时的模型创交 同时还需考虑主体工程、临时工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