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1875.施工测量方案.doc主楼:基础为平板筏基,埋深-10. 75m, C15混凝土垫层l00mm厚,底板1500mm厚。1层、2层、3层外轴线尺寸为41.16×43.96m, 4至16层外轴线尺寸为41.16×35.90m,内设四部电梯,两座楼梯。
裙房即地下环形车道,为旋转式坡道分上下层,共两座,坡度为i=9.12%,旋转外墙外半径10.46m,内墙内半径为5.74m,底板厚250mm,顶板厚250mm,墙厚260mm,出口设防倒塌棚架。
2.控制点的布置及施测
2.1 从场地的实际情况看,场地四周离建筑物在10m以上,故对布设控制点无影响。由于汽车坡道后期施工(待主体结构完工后)、南侧场地做临设及材料堆放用,所以南北向控制点集中布设在北侧原有混凝土地面上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南侧只布设远向复核控制点,施工场地不受影响,东西向控制点布设在西侧,东侧设复核控点。
2.2 布设的控制点均引向四周永久建筑物或马路上,且要求通视,采用正倒镜分中法投测轴线时或后视时均在观测范围之内。
2.3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和测绘院提供的红线点形成四边形进行控制。
2.4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对楼层进行网状控制,兼顾±0.000以上施工,设置控制轴线①、⑥轴,(轴用于地下)、轴(轴用于地下)及北侧汽车坡道过圆心的南北向、东西向为控制轴。
2.5 根据测绘院提供的BM1、BM2(西侧)及BM3(北侧)三点高程控制点数据(具体数据详见测绘成果资料)向建筑物四周引测固定高程控制点,东侧两个,南侧一个,距离基坑至少5m,且埋于冻土层0.5m以下。
2.6 控制点放样采用极坐标法,为便于复测,控制点的布置均成直线型。
2.7 水准点按四等水准测量要求施测。
2.8 所有控制点必须设专人保护,定期巡视,并且每月复核一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校核。
3.轴线及各控制线的放样
3.1 基础施工轴线控制,直接采用基坑外控制桩两点通视直线投测法,向基础平台投测轴线(采用三点成一线及转直角复测),再按投测控制线引放其他细部施工控制线,且每次控制轴线的放样必须独立施测两次,经校核无误后方可使用。
3.2 基础施工(即±0.000以下)采用悬吊钢尺法将标高导入护坡桩上,且基坑四周不低于四点
(每一个方向不低于一点),校核无误后方可引测其他控制标高点,必须两点以上后视且两后视点标高差在规定范围之内。
3.3 ±0.000以上施工,采用正倒镜分中法投测其他细部轴线。
3.4 ±0.000以上高程传递,采用钢尺直接丈量法,若竖直方向有突出部分,不便于拉尺时,也同样采用悬吊钢尺法。每层高度上至少设两个以上水准点,两次导人误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独立施测两次。每层均采用首层统一高程点向上传递,不得逐层向上丈量,且层层校核,因±0.000以上结构采用竖向与横向一次性混凝土浇筑施工,在固定的竖向钢筋上抄测结构+0.5m控制点,以供结构施工标高控制,且必须校核无误。
3.5 各层平面放出的细部轴线,特别是柱、剪力墙的控制线必须校核无误,以便检查结构浇筑质量和以后的进一步施工。
3.6 二次结构施工以原有控制轴线为准,引放其他墙体、门窗洞口尺寸。外窗洞口,采用经纬仪投测,以贯通控制线于外立面上,窗洞口标高的各层+0. 5m线控制且外立面水平弹出贯通控制线,周圈闭合,保证窗口位置正确,上下垂直,左右对称一致。
3.7 室内装饰面施工时,平面控制仍以结构施工控制线为依据,标高控制引测建筑+0. 5m标高线,要求交圈闭合,误差在限差范围内。
3.8 外墙四大角以控制轴线为准,保证四大角垂直方正,经纬仪投测上下贯通,竖向垂直线供贴砖控制校核。
3.9 外墙壁饰面施工时,以放样图为依据,以外门窗洞口、四大角上下贯通控制线为准,弹出方格网控制线(方格网大小以饰面石材尺寸而定)。
4.轴线及商程点放样程序
4.2 地下结构工程
4.3 地上结构施工
各层在竖向柱模板拆除后立即抄测建筑+0.5m水平控制线标高并报验,以便检查浇筑后质量及下一步施工。
4.4 二次结构及装修工程
5.施工时的各项限差和质量保证措施
5.1 为保证误差在允许限差以内,各种控制测量必须按《城市测量规范》(CJJ8-89)执行,操作按规范进行,各项限差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5.1.1 控制轴线,轴线间互差:
>20m 1/7000 (相对误差);
≤20m ±3对于轴线小于±3mm。
5.1.2 各种结构控制线相对于轴线≤±3mm。
5.1.3 标高小于士5mm。
5.1.4 垂直度层高成8mm,全高1/1000且不大于 3mm。
5.2 放样工作按下述要求进行:
5.2.1 仪器各项限差符合同级别仪器限差要求。
5.2.2 钢尺量距时,对悬空和倾斜测量应在满足限差要求的情况下考虑垂曲及倾斜改正。
5.2.3 标高抄测时,采取独立施测两次法,其限差为±3mm,所有抄测应以水准点为后视。
5.2.4 垂直度观测:若采取吊垂球时应在无风的情况下,如有风而不得不采取吊垂球时,可将垂球置于水桶内。
5.3 细部放样应遵循下列原则:
5.3.1 用于细部测量的控制点或线必须经过检验。
5.3.2 细部测量坚持由整体到局部的原则。
5.3.3 有方格网的必须校正对角线。
5.3.4 方向控制尽量使用距离较长的点。
5.3.5 所有结构控制线必须清楚明确。
6.竣工测量与变形观测
6.1 建筑物自身的沉降观测
6.1.1 应设计要求,本建筑物做沉降观测,要求在整个施工期间至沉降基本稳定止进行观测。
(1)沉降观测的目的:
1)检查施工对邻近建筑物安全的影响;
2)检查工程设计、施工是否符合预期要求;
3)为有关地基基础及结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经济等反馈信息。
(2)沉降观测的基本内容:
1)施工对邻近建筑物影响的观测;
3)地基分层与邻近地面的沉降观测;
4)建筑物本身的沉降观测。
6.1.3 沉降观测点设置:在主楼平面四角及每边中点各一个,平面中心设一个,地下室平面四角各设一个;用于沉降观测的水准点必须设在便于保护的地方。
6.1.4 当浇筑基础垫层混凝土时,在垫层平面位置埋设临时观测点,待稳固后及时进行观测。
6.1.5 待基础结构施工完工后将原临时观测点移至该底板上埋设,并及时进行观测。
6.1.6 直到±0.000时按平面布置位置埋设永久性观测点,每施工一层,附测一次,直至竣工。
6.1.7 沉降观测操作要点、工程竣工后观测次数沉降观测的操作要求,是“三固定”:a.仪器固定,包括三脚架、水准尺;b.人员固定,尤其是主要观测人员;c.观测的线路固定,包括镜位、观测次序。
工程竣工后观测次数:第一年4次,第二年2次,第三年以后每年1次,直至下沉稳定(由沉降与时间的关系曲线判定)为止,一般为五年。
6.1.8 观测资料及时整理,并与土建专业技术人员一同分析成果。
具体详见《沉降观测施工》
6.2 护坡桩的位移观测
6.2.1 在基坑开挖后,在护坡桩顶帽梁上布设变形点(变形点间隔l0m左右),并在护坡桩基坑一侧500mm左右设置平行控制点线(即一点为置仪点,一点为后视点),用经纬仪视准线法,以各变形点的角度变化为依据进行观测,判别其变形位移量。
6.2.2 基坑外观测用点必须设于永久性固定位置,且应深埋于冻土层下0.5m。
6.2.3 变形点观测频率为每月三次,雨雪后加测一次,直至地下工程完工为止。
6.2.4 做好变形观测数据资料的整理,及时分析和处理成果。
7.测量复核措施及资料的整改
7.1 控制测量的复核措施按二、三的叙述中进行。
7.2 细部放样采用不同人员、不同仪器或钢尺进行,条件不允许的可独立施测两次。
7.3 外业记录采用统一格式,装订成册,回到内业及时整理并填写有关表格,并由不同人员将原始记录及有关表格进行复核,对于特殊测量要有技术总结和相关说明。
7.4 有高差作业或重大项目的要报请相关部门或上级单位复核并认可。
7.5 对各层放样轴线间距离等采用红外测距仪校核,达到准确无误。
施工测量技术资料主要包括:
(1)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红线桩坐标及水准点通知单;
(3)工程定位图(总平面、首层建筑平面、基础平面、建筑场地原始地形图);
(4)设计变更文件及图纸;
黄石某厂房洁净室施工方案(5)现场平面控制网与水准点成果表及验收单;
(7)必要的测量原始记录;
(8)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
(9)沉降变形观测资料。
8.施工测量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8.1 主要仪器的配备情况
油库迁建工程电气施工方案8.2 施工测量管理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