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2T 107-2021 贵州省城镇园林绿化管护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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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浇灌与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2)圆锥形、圆柱形、塔形树修剪,应保持主干领先的顶端优势,剪除顶部竞争枝; 伞形、平顶形、垂枝形树修剪,应疏枝为主,形态保持不变;针叶树应剪除基部影响景观和 安全的下垂枝条,随树木生长遂步适当提高分枝点。 3)一般运用剪枝、短截、截干等方法,及时剥芽、去藥,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 叉枝、下垂枝、枯腐枝、病虫枝、徒长枝、衰弱枝、损伤枝等。 4)剪枝应自枝条基部剪除,不留短桩,间隔抽稀;短截应于节上2~3cm处剪截,大 枝应分段截枝;截干是对主干或骨干枝进行定高定型的短截修剪。修剪截面应光滑平整,直 径2cm以上的剪口应涂抹保护剂或生长素。 5)落叶乔木:主枝侧向分布的,应修剪中长枝,保留树冠中下部短枝;在主干中长 枝上生长花芽的,应短截开花枝条,促使分枝;主枝均匀分布、枝条自然下垂的,应控制直 立枝条,适当修剪下垂枝。 6)常绿乔木:以去除枯死枝、过密枝和扰乱树形的枝条为主,针叶树以疏枝为主。 7)行道树:按“高度统一、树型一致、内膛通透、整齐美观”原则,同一路段行道 树分枝点、树冠及树冠上下缘线应基本一致,以自然型和杯状型为主。 8)观花果小乔木:早春开花小乔木,花芽着生于二年生枝条上的,应在花谢后修剪, 夏季补充轻剪;夏秋开花小乔木,宜在花后休眠期树液流动前修剪,以截、疏方法为主;观 果类小乔木宜修剪过密枝以利通风透光,提高果实观赏性。 9)遇架空线应按电力部门规定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遮挡交通信号灯或指示标牌的 枝叶应及时修剪:易长气生根的常绿行道树,应定期对气生根修剪 10)遇极端气候(如强风、暴雨、冰、强降雪等)造成树体倾斜、枝权劈裂、折断 等,应视损伤程度,采用适宜方法及时修剪。 5灌木 1)灌木修剪以保持自然姿态和原形态为佳,适时梳剪过密枝、弱枝、病虫枝,及时 清除徒长枝、枯残枝、残花枝及无观赏价值的宿存果实。 2)球状或绿篱状灌木修剪宜在生长季进行。观枝灌木修剪宜在早春萌芽前休眠期进 行。 3)灌木整形修剪面及线条流畅柔和,自然丰满;灌木丛根据植物种类进行修剪,并 留出生长空间:特殊造型灌木修剪,外形轮廓清晰,外缘枝叶紧密 4)生长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遂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过密枝,本着“留新去老”的 泉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更新培育新枝;生长多年有主千的灌木应每年交替回缩 主干及主侧枝,控制枝冠,防止树势上强下弱。 5)观花灌木:应根据花芽形成和开花枝条生长习性修剪。 当年生枝条上开花的灌木(如:紫薇、木槿等)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 花枝条,对生长健壮花芽饱满枝条应长留长放,花后短截,促使新枝萌发。一年数次开花的 灌木(如:月季)落叶后枝条凌乱影响观赏效果的可于初冬做轻短截修剪,来年早春再重短 截修剪;花落后应及时剪去残花枝条,促使形成花蕾再次开花。 二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如:碧桃、榆叶梅等),休眠期修剪应根据花芽生长位置, 保留所需要的花枝和花芽;开花后对开花枝条短截,疏剪过密枝,对着花率低的老枝逐年更 新。 多年生枝上开花的灌木(如:贴梗海棠、紫荆等),应在生长季进行修剪,尤以花后 修剪为主;休眠期以剪除枯死枝、病残枝和疏除过密枝、短截无花芽或少花芽枝条为主。 6)绿篱、色块灌木修剪:应按景观设计要求形状和高度修剪,修剪轮廓清晰、线条 流畅、表面平整、侧面整齐,应较前一次修剪保留2~3cm新枝。生长旺盛的植物,每年修剪 次数应不少于6次;生长缓慢的植物,每年修剪次数应不少于3次;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cm

控制高度难以满足景观要求时,应回缩修剪,回缩修剪宜在休眠期进行。 7)道路交叉口及分车绿带的绿篱修剪应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 中行车安全对视线视距的规定。 6竹类 1)按照去老留幼、去弱留强、去密留疏、去内留外的原则,根据生长习性和观赏要 求,在晚秋或早春合理间伐,结合除草和梳理过密的老化竹进行修剪。 2)竹林每3~5年应深翻、断鞭,应将老鞭及砍伐后的竹苑挖出;及时清除衰弱、枯 死竹竿,砍除病竹和倒伏竹。 7棕榈类 1)应根据生长习性、观赏要求确定修剪量,及时修剪枯萎、下垂枝叶。 2)适时减除老叶柄及其下部叶鞘(棕片),修剪量一般为70~80%。 8攀缘植物 1)应根据不同生长习性及攀缘特点,结合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进行修剪,每 年至少理藤、修剪1次,理藤时应固定新生枝条,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疏剪老弱藤蔓、理顺 生长分布方向。 2)对匍匐于地面的藤本植物应视情况定期翻蔓,清除枯枝,疏剪老弱藤蔓。 3)开花类藤本植物修剪应注意保留和培养开花枝条。 4)对建筑物或构筑物采光和安全造成影响的应及时修剪。 9地被植物及观赏草 1)应结合生长习性,及时剪除枯枝、枯叶。 2)开花期适时摘除和修剪残花、残枝。 10花卉 1)应掌握各种花卉生长开花习性,用剪梢、摘心等方法促使侧芽生长,增加开花枝 数;及时修剪基部枯黄叶、过密枝,摘除残花、病虫叶。 2)一、二年生花卉应根据分枝特性适时摘心,花后摘除残花、残枝、枯花。 3)多年生花卉休眠期应及时剪除残枝败叶,开花期应适时摘除或修剪残花、残枝, 枯叶。 11草坪 1)修剪次数及高度应按照《城市绿地草坪建植与管理技术规程》GB/T19535的规定执 行。 2)修剪要求平整,不能出现坑洼、秃斑现象。 3)混播草坪修剪高度一般不高于10cm,修剪次数不少于10次/年;冷季型草坪修剪 高度一般不高于10cm,修剪次数不少于15次/年;暖季型草坪修剪高度一般不高于6cm,每 年修剪不少于3次。 12水生植物 1)休眠期进行疏剪。挺水植物应剪除植株枯萎部分DB3502∕Z 5034-2018 厦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技术导则,留茬应低矮整齐,抽稀过密植 株;浮叶、漂浮植物和沉水植物应结合清塘进行老株根茎疏剪,重新铺植;疏剪后各类水生 植物密度合理。 2)生长期修剪,及时清除枯枝残叶及杂物。 3)冬季枯菱可观赏的品种在来年早春2月底新芽长出前修剪枯枝枯叶,保留基部新 芽、新株。 4)同一水池中混合种植的各类水生植物,必须定时疏除繁殖过快的种类,保持主栽 种优势;对水生植物过度蔓延,造成生态失调、影响景观和营养循环的,应及时疏剪。

6.2.3施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植保方针, 因地制宜地# 调植物检疫、监测、栽培与管理、生物、物理、化学防治措施的有机统一,做到经济、安全 环保、及时、有效地进行有害生物防治。 2植物检疫 1)植物补植、移植、改植选用的材料,应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 82的规定。 2)省外及国外引进的植物材料必须具有植物检疫证。 3有害生物监测 1)在一定区域、一定时间内,通过调查、监控和其他程序收集和记录有关有害生物 信息的过程,可以是特定有害生物的发生调查、定界调查、监控调查,也可以是特定商品或 奇主的有害生物调查,为趋势预报和防治提供基础数据。 2)对本地园林植物常见病虫害和外来有害生物进行时时监测监控,根据植物病虫害 流行规律,分析、推测未来一段时间病虫分布、扩散和为害趋势,及时预测预报。 4栽培与管理 1)根据有害生物的生活习性和对环境条件的要求,有针对性地采取浇水、施肥、修 剪、防旱、排涝、疏密、移植、土壤改良、小环境改造和维护等栽培管理措施,防止或减少 有害生物发生。 2)对园林绿地中易发生有害生物危害的植物配置,应在管护过程中根据有害生物发 生情况适时调整或清除。 5生物防治 1)利用有益生物(天敌)或其代谢物进行防治。应选用高效环保的植物源、微生物 源农药,如微生物制剂、BT乳剂、白僵菌制剂等进行防治,以保护天敌、保护环境。 2)主要方法包括以微生物治虫、以虫治虫、以鸟兽治虫、以螨治虫、以激素治虫, 以菌治病等。 6物理防治 1)采用物理的方法,创造对有害生物不利的条件或阻隔其危害植物的防治措施。 2)主要方法包括人工捕捉、采摘卵块虫包、刷除虫体或卵体、摘除病叶病梢、剪除 病虫枝、悬挂杀虫灯、诱虫板、性引诱剂等方法趋避或诱杀害虫。 3)挖除地下害虫时,深度应在5~20cm以内,接近树根时不能伤及根系:人工刮除 对木枝干上轿壳虫等虫体时,不得损伤枝条或枝干内皮;刮除树木枝干上的腐烂病害时,应 将受害部位全部清除干净,对伤口进行消毒并涂抹保护剂;刮落的虫体和带病的树皮,应及 时收集烧毁。 7化学防治 1)采用各种化学物质及其加工产品来控制有害生物的措施。须严格控制,谨慎使用 2)主要方法包括种苗处理、土壤处理、植株喷药、烟雾熏蒸等,一般采用浸种、拌 种、毒饵、喷粉、喷雾、熏蒸、涂抹、注射、输液等技术方法。 3)注意事项:应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掌握用药时机;在每次施药后,应观察防治 效果,若需二次施药时,施药间隔期7~10天为宜;宜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无污染、 对害虫大故较安全的药剂,严禁盲目打约;同种有害生物应交替使用不同药剂进行防治;喷 药应在无风的晴天进行,如遇下雨应补喷;避免高温喷药,夏季宜选择晴天上午或傍晚喷药 喷药时应注意行人安全;喷药后应立即清洗药械,不准乱倒残液,农药应妥善保管。 8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应采用生物防治方法和生物农药及高效低毒农药,严禁使用居 毒农药:水生植物的病 严禁药物污染水源。

1园林附属设施维护维修工艺应符合《园林绿

6.3.2园林建筑及小品管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园林建筑应确保使用安全,维修和保养应严格遵循同材料、同工艺、同法式的原则, 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2园林建筑管护应制订并落实安全用电和防火、防雷、防暴雨、防蚁等灾害保护措施 3园林建筑每日早晚应清扫保洁,保持建筑内设施及地面清洁。 4仿古建筑屋面应不漏水,每年拾屋(扫瓦)1次,无落叶积尘、无杂草生长,屋面清 洁;屋脊、檐口瓦应确保牢固;油漆、粉刷面应清洁完好。粉刷屋面保养每3年至少1次, 木构件调和漆面保养每2年至少1次。 5现代建筑外立面装饰材料为金属类板材、玻璃等的,外立面每月至少清洁1次,半年 全面检查清洗1次;外立面装饰材料为涂料等的,一般每3年粉刷1次;外立面装饰材料为 石材、面砖等的,每年至少清洗2次。 6园林小品及雕塑外观干净整洁;应随时检查,保持基础及主体完整、稳固、安全,发 现缺损应选用相同材料,及时修补、加固或更换;对木质、钢结构的园林小品做好日常防腐、 除锈维护,适时刷漆翻新。 6.3.3园路及广场铺装管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面层应保持平整,无明显坑洼、下陷,排水系统通畅,无积水。 2侧石、台阶、斜坡等应完好、稳固。如有残缺,应及时按同材质、同规格、同式样、 同色泽进行维修或更换。 3维修时应清除下陷或破损面层、垫层,重新铺平或回填,并夯实垫层,再铺设面层。 恢复后的面层、道牙等标高应与原标高保持一致。对破损、松动的铺装,宜采用切割等保护 性拆除方式清除破损的松动层,再进行铺装。 4保持无障碍通道及应急通道通畅、整洁,严禁在通道上设置其他设施或堆放杂物。 6.3.4园林设备设施管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园林设备设施设备应定期检修、保养,保持外观完好整洁,使用及运行正常。 2给水、排水设施应及时清理管道污泥杂物,防止堵塞。 3喷泉、喷灌设施定期检查动力设备,确保安全运行。定期清洗保养喷嘴、阀门、管道、 水泵等设施,防止堵塞及锈蚀;损坏的部件及时更换,保证正常运行。产场旱喷启动时应进 行提示或疏导,避免启动时高压水柱伤及游人。 4照明设施应定期检修,确保足够照度。 5防汛、消防、车辆等设备定期检修、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6.3.5景观水体管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体周围及水面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定期监测水质,可进入式水体的水质应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IⅢII类标 准要求,景观水体水质应达到IV类标准。严格控制一切污染源,严格控制有污染的水直接排 入水体中。 3水体富营养化严重的,应及时采用物理、化学和生态修复等技术方法进行综合治理, 使景观水体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 4根据水体功能及景观要求,适时控制水体水位,及时进行人工补水或排涝。 5喷泉及硬质池底水体维护,钢砼底和塑料薄膜底的人工阻断型水底水池,应根据景观 需要定期清洗和换水,每年应不少于1次。 6水体采用土方堆坡等形成的池岸或使用杉木桩及其它砌筑物、浇筑物建成的池岸,应 完好、稳固、安全、整洁。池底、池岸每月检查1次,出现松动、面层破损等现象,应及时 维修。

6.3.6假山、叠石、置石、塑石、壁石管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假山、叠石、置石、塑石、壁石应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攀爬警示标志,每月至少检查 1次,确保完整、稳固、安全。 2假山、叠石周围不得有影响安全和景观的杂草、杂物,假山基础及预埋件不应暴露。 出现松动、开裂等现象应及时维修,遇表层脱落及时修复,有安全隐患时应停止开放,及时 排除险情。

6.4.1特殊绿化中的绿地容貌、园林植物、附属设施管护技术措施应按照本规范6.1~6.3 的规定执行。 6.4.2山体公园化绿化管护应注重季相景观的营造,加强有害生物控制。建立巡查制度,严 格巡查,禁止火源、防止破坏,及时发现并制止,对发生严重的行为应及时上报或协调相关 部门处理。 6.4.3边坡绿化管护应随时巡查坡体稳定性,定期检查种植层安全性,对松散有跨塌迹像的 坡面采用局部挂网、锚杆加固等措施,对攀缘垂吊植物做好牵引,适时控制乔灌草高度,消 除安全隐惠。 6.4.4垂直绿化管护应注意对模块植物加固、修剪,适时对攀缘垂吊植物牵引、固定。 6.4.5设施空间及屋顶绿化管护因土层薄,夏季应注意植物浇水管理,在大风、冰等极端 天气做好植物支撑、覆盖等安全防护。 6.4.6容器绿化管护应根据植物生物学特性适时翻盆、理根、换土、换盆,确保植物生长空 间及营养供给。 6.4.7植物雕塑管护应精细修剪,及时清理杂草、枯花及更换死株,宜采用水溶肥进行追肥: 随时检查滴灌给水管道是否漏水或堵塞,确保灌水均匀,高温季节应每天早晚各浇灌1次。 6.4.8景观生态墙管护应随时检查钢构架稳固性,及时加固、防锈,对墙上植物修剪应精细 及时清理杂草、枯死株,按景观要求及时更换植株

6.4.7植物雕塑管护应精细修剪,及时清理杂草、枯花及更换死株,宜采用水溶肥进行追肥

6.5.1绿化管护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 演练。 6.5.2 绿地安全应按管护区域配备安保人员或巡查人员,每天巡查不少于1次,随时对绿地 内植物、附属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设置警示标志,能处理 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处置。绿化管护人员作业时应统一着装,现场应设置安全 警示标志,夜间作业应着装警示工作服。 6.5.3遇汛期、大风、大雨等灾害性天气前,应巡查树木绑扎、立桩情况,设置支撑,保持 稳固。灾害后应及时抢险和恢复补救,检查损伤情况,清除倒伏苗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枝。 6.5.4制止下列损害城市绿地、树木花草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1 剥、削树皮和挖树根等; 2采摘花果、攀折树枝等; 3 利用树木乱搭乱挂、架设线路和拉直钢筋等; 4 在树上刻划、钉钉和拴系牲畜、宠物等。 6.5.5对人和物体构成危险的园林植物应采取伐除、修剪、复壮、加固、支撑等措施及时排 除安全隐惠

6.5.6园林附属设施设备、作业车辆、机械机具定期检修,保证安全正常运行。车辆、机械 及其他设备操作应规范,干净整洁、停放安全。 6.5.7农药使用应符合《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4285和《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 程》GB12475的规定,危化品应专人专职专仓管理。

6.6.1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采用数字化管理,资料档案、数据信息应通过平台系统传输、 发送、保存。

6.6.2资料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2、城镇园林绿化管护质量评分应按实际情况扣分,扣分可超出各单项总分值

2、城镇园林绿化管护质量评分应按实际情况扣分,扣分可超出各单项总分值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条文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4本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 执行”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条文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4本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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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镇园林绿化管护规卖

《贵州省城镇园林绿化管护规范》,经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XX年XX月XX日以第 KX号公告批准发布。 为便于园林管理、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 和执行条文规定,《贵州省城镇园林绿化管护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 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 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的参考。

目次1 总则..262术语...263基本规定,.264.管护区域分级..275管护质量要求.275.1绿地容貌..275.2园林植物...275.3园林附属设施.285.4特殊绿化...285.5安全保护..285.6资料档案..286管护技术措施...286.1绿地容貌..286.2园林植物.....286.3园林附属设施..306.45特殊绿化....306.4安全保护..306.5资料档案307管护质量评价3125

2.0.1明确地被植物的作用和特点。 2.0.2造型植物的形成方式是自然形成或经人为艺术加工,达到具有一定的造型和艺术效 果。 2.0.3植物雕塑的主要用材是各类植物,创作手法包括群体组合、搭架造型、色彩搭配、整 形修剪等。 2.0.4容器绿化是一种特殊绿化形式,其特点为可移动,应用灵活方便。 2.0.5花境是一种园林植物造景形式,主要材料以宿根、球根花卉、花灌木等多年生植物为 主,采取以自然或规则带状、斑驳状形式的混合种植。 2.0.6~2.0.8对植物整形修剪、短截、回缩相关技术名词进行定义,并列举整形的常用手段 及短截、回缩剪枝的技术要求。 2.0.9明确打孔是一种松土措施。 2.0.10追肥是生长期加施肥料的一种方法。 2.0.11有害生物防治是多种预防和防治技术的综合控制活动,防治对象主要包括虫害、病害、 鼠害、有害植物及其他侵蚀性生物等。 2.0.12绿地容貌是指绿地的外观表现,具体表现要素包含园林地形、绿化植物、绿地卫生、 园林建筑及小品、园路及产场铺装、假山、景观水体及其他园林附属设施等。

2.0.9明确打孔是一种松土措施

3.0.1按照《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本规范城镇园林绿地包括城镇建设用地内的 26

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和城镇建设用地外的区域绿地。经调研,省内区 域绿地中的风景游憩绿地、生态保育绿地、区域设施绿地,在主出入口、主要景点及重要位 置景观建设时,多参照或执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为此编制本规范时 将区域绿地列入城镇园林绿地中分级管护。 3.0.2特殊绿化是根据贵州山地园林特点,总结省内多种常用的有特色的绿化方式基础上提 出的。在当前城市用地紧张情况下,为提高绿地率的实际需要,多种类型的绿化方式相继出 现,特别是山体公园化绿化、立体空间绿化作为城市绿化的补充,且多在重要位置、重要节 点运用,如屋顶、墙面绿化充实绿量,生态墙、植物雕塑等丰富园林景观。本规范中特殊绿 化除山体公园化绿化处,还包括边坡绿化、垂直绿化、设施空间及屋顶绿化、容器绿化、景 观生态墙、植物雕塑等。 3.0.3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同时结合省内地方经济发展及行业工作实际,综合对各地、州、 市的调研分析,本规范根据绿地所处位置重要性及管护质量水平,将城镇园林绿地管护分为 三个等级:一级绿地管护、二级绿地管护、三级绿地管护。各级绿地管护区域对应相同等级 绿地管护质量要求。 3.0.4规定了园林绿化管护工作内容包括绿地容貌、园林植物、园林附属设施、特殊绿化、 安全保护、资料档案等六个方面。本规范围绕以上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等级管护质量要求,并 提出了对应的管护技术措施

3.0.4规定了园林绿化管护工作内容包括绿地容貌、园林植物、园林附属设施、特殊绿化、 安全保护、资料档案等六个方面。本规范围绕以上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等级管护质量要求,并 提出了对应的管护技术措施。

5.1.1绿地容貌管护质量要求从整体景观、绿地卫生两个方面分级,管护质量要求应符合表

5.2.2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树管护技术及质量要求应符合《城市古树名木养护和复壮工 程技术规范》GB/T51168的规定,古树名木及大树的管理应按照《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 条例》的规定执行。

本章管护技术措施主要按一级绿地管护质量要求制定,二级、三级绿地管护质量要求对 应的管护技术措施可参照本章内容执行。

园林植物管护技术措施包括浇灌与排水、整形修剪、施肥、松土除杂、树干防护、调

整补植、有害生物防治等

6.2.1浇灌与排水规定

1浇灌水质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满足苗木生长要求。 2、3确定浇灌量、浇灌时间和浇灌原则,高温、干旱季节浇水时间宜在早晚进行。 4~6明确酒水车、喷灌浇水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提倡循环用水和利用再生水。 7明确灌溉用水管线及设施应设置防止误饮、误接标识。 8明确雨季绿地排水和花卉控水、耐涝性差的植物排水要求。

6.2.2园林植物整形修剪规定

1~3明确植物修剪原则、修剪时间及安全要求。 4明确乔木修剪基本要求及技术措施,重点对落叶乔木、常绿乔木、行道树及观花果小 乔木等类型分别阐述其修剪规定及要求。 5明确灌木修剪基本要求及技术措施。重点对观花灌木、绿篱、色块灌木修剪技术进行 单述。当年生枝条上开花的灌木有紫薇、木槿、花石榴、珍珠梅、玫现等;当年生枝条上开 花、一年数次开花的灌木有品种月季、丰花月季、木春菊等,花落后应及时剪去残花枝条, 加施追肥,促使形成花蕾再次开花;两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有榆叶梅、美人梅、碧桃、腊梅 等;多年生枝上开花的灌木有贴梗海棠、紫荆等。针对贵州地区冬季易出现凝冻天气,对紫 荆等抗寒性差的树种修剪应于早春气温回升,温度稳定后进行;抗寒性强的树种,休眠期修 剪亦应避开一月份的中下旬和二月份的上中旬,以防止冻伤剪口。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的树 种修剪应避开生长旺盛期。 6~9明确竹类、棕榈类、攀缘植物、地被植物及观赏草修剪技术要求。 10明确花卉修剪技术要求,重点阐述了一二年生花卉、多年生花卉应适时剪稍、摘心 及时摘除残花、枯叶、枯花,确保开花效果, 11明确草坪修剪基本技术要求,不同种类草坪修剪高度和次数不同。 12明确水生植物修剪时间、次数和方式。冬季枯萎可观赏的品种在来年早春2月底新芽 长出前修剪枯枝枯叶,保留基部新芽、新株。

6.2.3植物施肥规定

1~3明确施肥依据及时间、用量确定原则,明确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种方式。 4~7明确乔木、灌木、行道树、花卉、草坪的追肥时间、肥料种类及次数等。 8明确叶面追肥时间多在春夏生长季进行。 6.2.4 绿地松土、除杂草规定 1明确松土要求和技术措施,宜每4年对城镇绿地土壤进行检测。

6.2.5树于防护规定

1、2明确树干加固和树洞修复措施

6.2.6植物调整补植规定

1明确植物加密补植和疏减植株的条件及原则。 2、3乔灌木、行道树、绿篱、色块出现死亡、缺株断行、空秃,应及时补植补种,补 植的植物品种、规格应与原品种、规格相同。 4、5明确一二年生花卉补植、换植要求及次数。多年生地被、宿根花卉每3~5年应分 株复壮、翻种1次。 6草坪补植可采用点栽、播种、铺植等方法,草坪更新一般每35年1次。 7对繁殖过快的水生植物,应采取隔根和清除等技术措施控制生长。

6.2.7有害生物防治规定

1明确有害生物防治原则,遵循大植保方针“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 康”,运用多种措施综合防治,做到安全、环保、高效。 2在绿化养护阶段主要对补植的植物材料应严格植物检疫。 3对有害生物监测的范围、时间及监测内容进行说明,阐明监测数据的用途。 4~7阐述了栽培与管理、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等技术措施及注意事项。 8相关内容引自《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的规定。

6.3.1明确园林附属设施维护维修工艺应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的规 定。 6.3.2园林建筑及小品的管护要注意建筑及构筑物内外清洁与保护,确保结构安全,同时维 护维修时强调同材料、同工艺、同手法修复。 6.3.3园路及广场铺装的管护工作应注意铺装完整、清洁,维护维修应用同材料、同工艺修 复,修复后的标高应与原标高相同。 6.3.4园林设施设备管护中各项设施设备应安全,保持运行正常。 6.3.5景观水体的管护应注意池底、池壁及水景设施完好,水位、水质正常GB51114-2015标准下载,水面保持清洁。 6.3.6假山、叠石、置石、塑石、壁石管护应注意安全,禁止攀爬,出现松动、脱落及时维 修,有安全隐患的要停止开放,及时排除险情

6.4.1特殊绿化中绿地容貌、园林植物、园林附属设施管护技术措施应按照本规范6.1~6.3 的具体规定执行。 6.4.2山体公园化绿化管护应注重季相景观营造、有害生物控制、巡查检查,禁止火源、防 止破坏。 6.4.3边坡绿化管护应重点巡查坡体及种植层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对松散有跨塌迹像的坡面 应及时采取挂网、锚固等加固措施。 6.4.4垂直绿化管护应注意模块植物、攀缘垂吊植物的加固。 6.4.5设施空间及屋顶绿化管护应注意夏季植物水肥管理,在大风、冰苞等极端天气应做好 植物的安全防护,排除安全隐惠。 6.4.6容器绿化管护应根据植物生物学特性适时翻盆、理根、换土、换盆,确保植物生长空 间及养分供给 6.4.7植物雕塑管护应精细修剪,及时更换死株,宜采用水溶肥作追肥。 64是列生太 飞时加围添按显丽面

6.4.8景观生态墙管护应随时检查钢构架稳固性,及时加固、防锈,按景观要求及时更换植

6.4.1绿化管护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 演练。 6.4.2配备安全人员,要求每天巡查不少于1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明确绿化 管护人员必须着装,作业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4.3、6.4.4遇灾害性天气前,应排查安全隐患;严格制止损害城市绿地、树木花草及绿

6.4.5对人和物体构成危险的园林植物应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6.4.6园林附属设施设备、作业车辆、机械应定期检修,安全运行。 6.4.7农药使用应安全管理DGTJ 08-236-2013标准下载,危化品应专人专职专仓管理。

6.4.5对人和物体构成危险的园林植物应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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