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446-2019 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

DB62/T 446-2019 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DB62/T 446-2019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5.4m
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资源ID:200566
下载资源

DB62/T 446-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62/T 446-2019 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

ICS27.140 p 55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62/T 4462019

引言 II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则 河道 湖泊 水库工程 引水枢纽工程 泵站工程 10灌排渠沟及输水管道 11村镇供水工程 12农村水电站工程 10 13水利工程供电设施及线路 14水利工程生产管理设施

JC/T 2462-2018 防眩玻璃DB62/T4462019

DB62/T 4462019

DB62/T 4462019

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

4.1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的对象是河湖和水利工程。其中河湖包括河道、湖泊:水利工程包括水 军工程、引水枢纽工程、泵站工程、灌排渠沟及输水管道、村镇供水工程,农村水电站工程、水利工程 供电设施及线路、水利工程生产管理设施等。由于特殊位置、工程类型、地形和管理等需要,本标准不 能包括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中类似对象确定

DB62/T 4462019

4.2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土地所有 权为国家所有,使用权归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集体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土地所有权为集体所有, 使用权归水利工程管理组织。农民用水协会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或集体 听有,使用权归农民用水协会。 4.3本标准所列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均为水平距离。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应按本标准确定土地权属和 管护责任,并要求办理有关土地使用手续和签订管护协议。 4.4河湖和水利工程土地划界中涉及铁路、公路、电力、通信等设施及林草地的,应与有关部门协商 划定,保证河湖和水利工程基本的管护范围,避免发生管理脱节缺位

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林地等)、行洪区、 两岸堤防及护堤地(见图1)。护堤地宽度从堤脚计起,根据工程级别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历史习惯 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综合分析,其值按表1确定。大江大河重要堤防、重点险工险段护堤地宽度 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确定。保护范围自护堤地边界线计起,分平原区和山丘区,其值按表2确定。城市 可道、洪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可适当减小。

图1有堤防河道划界示

无堤防的河道,有治理规划时管理范围为两岸规划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 、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护堤地宽度从堤脚计起,其值按表1确定。保护范围自护堤地 十起,其值按表2确定。无治理规划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 雄地和行洪区(见图2)。

DB62/T 4462019

表2堤防工程保护范围

图2无堤防河道划界示意图

5.3.3水文报汛线路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按第13章的要求确定。 5.3.4若水文设施与水利工程设施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出现地域交叉QX/T 499-2019 道路交通电子监控系统防雷技术规范,应保障水文设施安全运行和水 文观测正常进行。

5.3.3水文报汛线路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按第13章的要求确定。

有堤防的湖泊,其管理范围为湖泊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湖泊堤 防及护堤地,护堤地宽度按表1确定;保护范围的宽度自护堤地边界线计起,其值按表2确定。城市规划 区内的湖泊,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可适当减小。

DB62/T4462019

6.3有开发利用需求的湖泊

有开发利用需求的湖泊, 区域作为湖泊控制区(不少子 湖泊控制区内的土地开发

JGJ/T 451-2018 内置保温现浇混凝土复合剪力墙技术标准6.4纳入自然保护区的湖泊

纳入自然保护区的湖泊,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确定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