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1/T 081-201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51/T 081-2017 四川省城镇二次供水运行管理标准5.1.7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不得影响城镇供水管网正常供水。
5.2.1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定期校核自控系统设置的水压参 数,确保二次供水系统的水压满足最不利点的设计压力要求。 5.2.2 二次供水的进水方式、参数变更应征得供水企业的 同意。 5.2.3 二次供水自控系统的控制、显示、报警和通信等功 能的测试周期以及各类软件的备份周期不应超过一年。 5.2.4 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在加压设备、控制仪表维修或更
5.2.4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在加压设备、控制仪表维修或更
5.3.1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规范二次供水泵房的人员进出 管理,加强巡查及监控,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泵房、水(池) 箱区域。
TB 10761-2013 高速铁路工程动态验收技术规范5.3.2泵房、水池(箱
5.3.3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建立泵房、水箱等区域的视频
监控系统,宜选用叠夜型监控摄像机并配置视频存储时间不 低于90天的在线存储设备。
对储水设施和加压泵房实施封闭式管理,必要时可将门禁系 统、视频系统的报警信号上传至二次供水监控平台。
及防小动物侵人功能、水池(箱)人孔和通气帽防护盖板(罩 及锁具、视频及门禁系统进行日常巡检和定期维护,发现问 题应及时处置。水池(箱)的人孔应加盖并实行双人双锁。
5.4.1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对二次供水配电箱(柜)、电力 及控制线路、恒压自动控制系统的维护每季度不应少于一次 维护内容应包括配电及电控装置的清洁及必要的除锈防腐; 柜内温控及通风装置维护;线路规整、接线端子紧固;标识 和元器件功能检查:防雷接地、保护接地设施维护等。其中 配电箱(柜)、恒压控制柜内元器件、电接点的红外测温每 月不宜少于一次。
器、防倒流装置进行停水检查、拆洗,每半年不应少于一次 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
5.4.3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对压力水容器及其附件、阀门、
管路及可曲挠橡胶接头等过流部件进行检查,每半年不 于一次。
5.4.4 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定期对各类长期开启或关闭的
阀门进行启闭操作,每半年不应少于一次;应定期组织对电 动阀门限位开关及手电动切换装置进行校验,每年不应少于 一次。应及时调整、更换故障阀门或部件,更换后应进行功 能测试。
润滑和紧固,每半年不应少于一次,保证加压泵外观清洁、 无锈蚀,润滑、散热和绕组绝缘良好。应根据加压泵运行状况 和设备使用说明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水泵的噪声及振动应符合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的相关规定,配套电动机效 率不应低于《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8613中能效等级2级标准
5.4.6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拟定重要备品备件的库存要
求,制订重要设备维修、更换方案,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维修 或更换。配电系统及自控系统主要元器件应选用具有CCC认 证的产品。自控系统、过程仪表、安防系统等控制设备的通 信、数据传输宜选择通用标准接口和协议
5.5.1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具备管道抢修能力或确定外委 维修单位,及时修复故障管道。 5.5.2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对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巡查周期不 应大于一月,应根据巡查情况实施维护保养,并做好巡查、 维护记录。
专业单位实施二次供水管网的探漏工作。
5.6.1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将计量设备纳人计量管理,建 立台账。
位应会同用户及时将水表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或其 授权的法定机构进行检定。
5.6.6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对计量设备的巡查和维护周期不 应大于3月,应保持其各功能部件完整有效、表盘标尺刻度 清晰。
5.6.6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对计量设备的巡查和维护周
5.6.7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在更换压力、温度等信号传
时,宜选用具有就地显示功能的仪表。 5.6.8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对电耗、供销差等指标进行统 计和分析。
5.7.1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抄表到户。
5.7.1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抄表到户。
5.7.2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宜建立集中抄表系统,并对水表 进行编号管理。
5.7.3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制订查表周期,定日查表 表周期宜与供水企业一致。
5.7.3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制订查表周期,定日查表。查 表周期宜与供水企业一致。 5.7.4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保证抄表收费系统的安全稳定 运行。
5.7.4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保证抄表收费系统的安全稳定 运行。
5.8.1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定期对二次供水设备 参数及状态进行统计和评估。
5.8.1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定期对二次供水设备设施运行 参数及状态进行统计和评估。 5.8.2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根据评估情况改进维护内容及
5.8.2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根据评估情况改进维护内容及 标准,必要时应进行技术改造
5.8.2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根据评估情况改进维护内容及
标准,必要时应进行技术改造
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 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求,规范生产现场的作业行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 配置安全设施。
7.0.6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惠排查,制订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7.0.7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 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7.0.8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配置消防设 施,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消防专项检查,组织消防演练。 7.0.9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做好水质仪表试剂、消毒药剂
7.0.7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
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 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和劳动防护用
的安全管理,采购、存放和领用做到专人专管、定点存放, 并做好采购、使用记录。 7.0.10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根据《城市供水行业反恐怖防 范标准》组织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等反恐怖防范工作。
8.0.1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保证二次供水的储水、加压设 施的卫生防护距离及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宜 划定泵房内设备维修与备品备件储存区域,并做好标识。 8.0.2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定期对加压泵房、水箱房的照 明系统照度进行测试,及时维修和增设照明设施,确保照度 满足要求。供水泵房及电控室应设置应急照明。 8.0.3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保证加压泵房、水池(箱)房 通风、排水、防冻、降噪防振设施功能完好,宜建立温度 湿度、感烟、地面积水等预警、报警装置,泵房墙壁和天花 板宜增设吸音、隔音装置。运行环境不满足设备设施运行条 件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8.0.4二次供水设施周边不得有占压、堆垛等影响设施安 全运行的情况。禁止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杂物靠 近堆放。
8.0.5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
9.0.1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建立二次供水系统发生停电、 爆管、设备设施故障、水质污染和防汛等应急预案。 9.0.2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定期组织预案的培训、演练和 评估。 9. 0. 3 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定期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 进行检查和维护。 9.0.4停水时间超出24小时的,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采取 应急措施供水。
本附录为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建立的基本制度, 运营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增加内容,建立管理 岗位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水质检测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巡检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管理制度 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卫生环境管理制度 查表收费管理制度 水箱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二次供水加压设备运行操作规程 二次供水服务管理制度 公示公告管理制度 停水应急处置预案 水质污染应急预案 爆管应急处置预案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 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 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 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2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 3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 4 《城市建筑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DBJ51/005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 准》GB/T17219 7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8613 8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2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 3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 4 《城市建筑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DBJ51/005 5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 6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 准》GB/T 17219 7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8613 8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 9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
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四川省城镇二次供水运行管理标准
Standardforoperationandmanagementoftheurbansecondary
29 3 基础管理 ·30 3.1 运行资格 .·30 3.2 岗位管理·· .·30 3.3 制度管理·· .·30 3.5 合同管理·· ..·31 水质管理 .·32 X 4.1 水质及水质检测 .·32 4.2 清洗消毒 ·32 5 运行管理 .·33 5.2 自控系统 ..·33 5.3 安保系统·· .·33 5.4 加压设备设施 ·34 5.5 二次供水管道 .·34 5.6 计 量 .·35 7 安全管理 .·36 8 环境管理
1.0.1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编制目的。住建部于2010年发布 厂《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一2010),对城镇二次供 水的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制定了统一规范,有力促进了城镇二 次供水技术水平的提升。但是,对于城镇二次供水的基础管理 水质管理、运行管理、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综合性管理工作 自前还缺乏相应的行业标准文件。同时,四川省绝大多数城镇 的二次供水由非专业管理者承担,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日常运 行维护人员不专业、业务开展不规范,导致加压设备和配电设 备系统维护不到位、水箱(水池)缺之有效管理和及时清洗、 消毒,水质、水压经常得不到保障。因此,有必要建立四川省 城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运行管理的地方推荐标准,以提高管 理水平。
3.1.3本条规定了二次供水涉水岗位人员须健康体检、持证 上岗。根据《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要求,直接从事饮用水生产供应、卫生管理、供水设施清洗消 毒、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每年进 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特种作业岗位如电工、焊工等也应持证上岗。根据《特种 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30号)要求,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危 险化学品作业和起重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 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后,方可上岗作业。
3.2.3本条规定了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持续实施内部员工培 川。根据管理运维要求以及新技术、新设备等的采用情况,并 结合专业、员工经验和能力进行系统培训。培训效果可采用笔 试、现场考核等进行评价
3.3.4本条规定了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建立的基本制度目
3.3.4本条规定了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建立的基本制度目
录。附录A为二次供水管理的基本要求,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建 立的制度应涵盖其所列的所有内容,也可以根据自身的管理特 点增加其他运行管理的制度文件。
3.5.3根据《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申“二次供水 没施产权管理”“运行管理”章节的相关内容,明确了产权人 物业服务单位、供水企业和二次供水运营单位的职责,纳入合 司管理能更好地对各方的责任、权利等进行明确。 当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和供水企业、物业服务单位存在主体 重合的情况时,相关合同和协议可合并签订;当二次供水运营 单位和供水企业、物业服务单位为不同主体时,宜签订三方协 议,约定各方职责,但协议内容应涵盖本标准要求。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四 Ⅱ省合同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部门宜联 合制订本合同示范文本,供城市二次供用水合同双方当事人在 订立合同时使用。 当二次供水运营单位为供水企业时,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从 城市供水管道取水点至二次供水终端用户水表之间设施的总 称;当二次供水运营单位为其他单位时,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从 二次供水运营单位与供水企业双方结算水表至二次供水终端 用户水表之间设施的总称,
4.1.1本条在《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中为强 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4.1.1 本杀仕《一 伙兴水 年技统年》(4F 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4.1.2因各地区并未单一使用液氯作为消毒剂,还使用二氧化 氯或其他类型的消毒剂,故消毒剂余量指标可以根据实际消毒 剂使用类别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确定。 4.1.7根据《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 一条,二次供水单位应当每季度对水质检测1次,并将检测结 果向用户公示
4.2.1根据《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 一条,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储水设施清洗 消毒1次。 按《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第十一章规定,应 根据储水设施的材质选择相应的消毒剂,不得采用单纯依靠投 放消毒剂的清洗消毒方式。
4.2.1根据《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
4.2.6按《四川省城市建筑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DBJ51/00
的相关要求,二次供水常用的臭氧消毒、紫外线消毒装置一般 为成套设备,部分功能器件需定期进行测试,如果失效需及时 更换或维修,
5.2.1按《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第四章规定,
5.2.1按《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第四章规定,二 次供水系统的最不利点只有一处,二次供水系统的水压应满足 最不利点的用水器具或用水设备的正常使用,能够达到最低工 作压力的要求。 5.2.2二次供水的参数变更应征得当地供水企业同意,确保 不对城镇其他用户供水压力产生影响。 5.2.3二次供水的自控系统包含PLC控制软件、PLC硬件、 人机界面(触摸屏、文本显示器等)、过程仪表、各类电气元 件,定期进行功能校核、测试,有助于确保自控系统的安全稳 定运行。
人机界面(触摸屏、文本显示器等)、过程仪表、各类电气元 ,定期进行功能校核、测试,有助于确保自控系统的安全稳 定运行。
5.3.4根据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和国家计生委四 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建设与 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中的要求及《城镇供水行业反恐 布防治标准》的相关规定,应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的人防、 物防、技防建设,推行封闭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安全供水保 障能力。
5.4.1根据二次供水配电装置、变频器、PLC控制系统
5.4.1根据二次供水配电装置、变频器、PLC控制系统、过 程仪表、配电线路、二次回路的维护相关规定,结合主要元器 件维护说明书,及时进行技术检查和维护,防止漏电、短路、 控制失灵等现象出现。
5.4.2通过维护或维修,确保水箱基础稳固、内部结构牢固
水箱内壁及外观无形变、无渗漏,水位尺标识清晰,水箱液位 控制系统正常,过滤器、防倒流装置清洁通畅,状态良好。
水箱内壁及外观无形变、无渗漏,水位尺标识清晰,水箱液位 控制系统正常,过滤器、防倒流装置清洁通畅,状态良好。 5.4.3通过维修、拆洗、检定、更换和必要的防腐措施,确 保各类阀门、管路、可曲挠橡胶接头等过流部件及其固定连接 装置无锈蚀,无老化开裂,无跑、冒、滴、漏等情况,稳流罐 玉力罐上的安全装置动作可靠。隔膜式压力罐内橡胶隔膜更换
5.4.3通过维修、拆洗、检定、更换和必要的防腐措施
保各类阀门、管路、可曲挠橡胶接头等过流部件及其固定连接 装置无锈蚀,无老化开裂,无跑、冒、滴、漏等情况,稳流罐 玉力罐上的安全装置动作可靠。隔膜式压力罐内橡胶隔膜更换 时应选择食品级大然橡胶隔膜
5.5.2管道及附属设施的维护保养内容包括:设施表面进行
5.5.2管道及附属设施的维护保养内容包括:设施表面进行 清洗与锈蚀部位除锈、防腐;阀杆密封填料(盘根)应压紧, 启闭指示器及启闭度应调校:减速齿轮箱应进行检查、加润滑 脂:减压阀、止回阀、倒流防止器及水锤消除装置应进行功能 检查;排气阀应进行内部检查、清洗;消火栓应进行管口维护: 表节点处应保证无锈蚀,无跑、冒、滴、漏现象等。同时对阀 井、管道支吊架、管道支墩等检查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要求,及时做好维护和消除缺陷
5.6.1本条规定的二次供水计量设备是指除水质仪表外
量设备,按测量对象不同分为流量类(流量计、水表)、力学 类(压力表)、热学类(温度计)、电磁类(电能表)、长度类 游标卡尺)等。
5.6.3本条规定了计量设备周期校准和检定。对于国家规定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不得超过国家有关检定规程的 规定。对于国家制定了检定规程的计量装置,二次供水运营单 位应根据有关规定的周期执行周期检定(送检或自检)和管理
销差T/CHTS10027-2020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碎石化技术指南及条文说明.pdf,以便制订节能降耗目标,同时有助于评估管道漏损、机 泵效率等指标。
7.0.2本条规定了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遵照《中华人民
7.0.2本条规定了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内关于设置安 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要求。
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内关于设置安 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要求。 7.0.4本条规定了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 制。安全生产费用作为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的专 项资金,应参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 企【2012】16号)进行制度化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二次供水 的运行安全保障主要包括:防水、防火、防冻、防潮、防小动 物、防雷击、防破坏、可靠供电、特种设备(压力水容器、安 全阀等)管理等方面。
7.0.4本条规定了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安全生产投人保障机 制。安全生产费用作为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的专 项资金,应参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 企【2012]16号)进行制度化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二次供水 的运行安全保障主要包括:防水、防火、防冻、防潮、防小动 物、防雷击、防破坏、可靠供电、特种设备(压力水容器、安 全阀等)管理等方面。 7.0.5本条规定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二次供水运营 单位应参照《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设置安全警示 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 备设施,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7.0.6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 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 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7.0.7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为从业
7.0.5本条规定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二次供水运营
单位应参照《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设置安全警示 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 备设施,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7.0.6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 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 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7.0.7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为从业 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 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相关要求参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 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第23号令)《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 执行。 7.0.8本条规定了消防专项检查的要求。消防专项检查主要 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蔬散通道是否畅通;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 正常有效;职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 理情况。
8.0.1本条文要求泵房内应有维修和储存备件的区域DB21T 3064-2018 浸渍胶膜纸饰面细木工板,确保 在泵房内能存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及时组织二次供水设施 的维护和抢修,提高二次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的保障系数。 8.0.3做好防水、防潮措施,以防止自来水溢出,造成电控 系统短路、损坏,确保二次供水设备与人身安全。泵房内要求 设置通风装置,满足二次供水设备,尤其是电控系统、消毒设 备对通风的要求,并改善操作人员的工作环境。泵房的墙壁 大花板应采取隔音、吸音处理等减振防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 8.0.5通过日常保洁确保地面无积水、杂物,设备无积尘或 蛛网,管路及设备标识清晰,内部墙面、地面无脱落、渗水等 异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