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403/T 136-202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技术指引.pdfICS13.020 CCS Z. 00
B4403/T 136202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J540005-2018标准下载DB4403/T1362021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分类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内容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设立位置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编码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构造.. 0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制作.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管理与维护 付录A(资料性)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尺寸示意图 付录B(资料性)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代码.. 付录C(资料性)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尺寸示意图, 参考文献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分类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内容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设立位置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编码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构造.. 10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制作. 1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管理与维护 附录A(资料性)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尺寸示意图, 附录B(资料性)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代码.. 附录C(资料性)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尺寸示意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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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深圳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公室。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巧、戴知广、吕小明、金兴良、吴妍妍、彭盛华、黄莉、曹毓翔、李萌、谢林 伸、尹东高、梁潭彬、张建、谢帮蜜,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本文件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深圳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公室。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巧、戴知广、吕小明、金兴良、吴妍妍、彭盛华、黄莉、曹毓翔、李可 尹东高、梁潭彬、张建、谢帮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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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技术指引
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的技术要求,包括标志的类型、内容、 立置、编码、构造、制作、管理与维护。 本文件适用于对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边界标志、交通警示标志和宣传标志的制作 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其他标志牌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 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T18833道路交通反光膜 GB/T23827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HJ33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T43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 HI74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范
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drinkingwatersourceprotectionarea 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水质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范围的水 域和陆域。 [来源: HJ 338—2018,3.1] 3.2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primaryprotectedareaofdrinkingwatersource 以取水口(井)为中心,为防止人为活动对取水口的直接污染,确保取水口水质安全而 划定需加以严格限制的核心区域。 [来源:HJ338—2018,3.3] 3.3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secondary protected area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 在一级保护区之外,为防止污染源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直接影响,保证饮用水水源一级 保护区水质而划定,需加以严格控制的重点区域。 [来源:HJ338—2018,3.4] 3.4 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 Kquasiprotectedareaofdrinkingwatersource 依据需要,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外,为涵养水源、控制污染源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 影响,保证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而划定,需实施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生态保护的区 域。 [来源:HJ338—2018,3.5]
DB4403/T136—20213. 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signsofdrinkingwatersourceprotectionarea用于向相关人群传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有关规定和信息,以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图形符号、文字和颜色等。[来源:HJ/T433一2008,3.2,有修改]3. 6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graphicalsign of drinkingwatersourceprotectionarea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性图形符号。[来源:HJ/T433—2008,3.3,有修改]3. 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代码codeforsignsofdrinkingwatersourceprotectionarea赋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一组有规律、易于识别和处理的符号。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见图1,其具体尺寸比例见附录A,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的尺寸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缩放。地方#图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分类5.1标志分类依据HJ/T43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标志、交通警示标志和宣传标志,具体分类见表1。表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分类表序号类别主要类型界标1边界标志界碑2交通警示标志道路警示牌3宣传标志宣传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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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标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范围,提示入 水源一级保护区地理边界设立的标志
为警示车辆或行人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道路需谨慎驾驶或其他行为而设立的标志,
为保护饮用水水源而对过往人群进行宣传教育所设立的标
6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内容
6. 1. 1界标正面
界标背面包括以下内容: a 根据HJ338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图,需标明保护区准确地理坐标和范围参 数; b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要求,具体如下: 1)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管理要求引用《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第 十三条和第十五条的内容; 2)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管理要求引用《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第 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内容; 3) 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管理要求引用《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第十 三条的内容。 C 设立单位,应为深圳市人民政府; d 设立时间,应为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批复时间。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示例见图2图4。
DB4403/T136—2021正面骨面左侧面右侧面X深级圳市人民政府X水源X保护X水区库府XXXX年设立地下部分级水源保护区图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示意图6.3道路警示牌的内容6.3.1道路警示牌采用GB5768.2中告示牌的形式。在一般道路采用蓝色底色,在高速公路采用绿色底色。在道路警示牌的下方可配合使用道路交通标志中的禁令标志或其他安全标志。6.3.2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见图6、图7)左边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右边书写“您已进入××饮用水水源×级保护区全长××公里请谨慎驾驶”,提示过往车辆及行人谨慎驾驶或其他行为,最下方靠右处书写“代码:××××××××××××”6
DB4403/T136—2021您已进入XX饮用水水源X级保护区全长XX公里请谨慎驾驶图6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示意图(一般道路)您已进入XX饮用水水源X级保护区全长xx公里请谨慎驾驶图7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示意图(高速公路)6.3.3驶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见图8、图9)左边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右边书写“您已驶离xx饮用水水源x级保护区感谢您的谨慎驾驶”,最下方靠右处书写“代码:××××××××××"您已驶离XX饮用水水源X级保护区感谢您的谨慎驾驶代码:xxxxxxxxxx图8驶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示意图(一般道路)您已驶离XX饮用水水源X级保护区感谢您的谨慎驾驶ATERPROTEG图9驶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示意图(高速公路)6.3.4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车流量较大的道路进出口处宜设立语音提醒警示系统,进一步提醒和规范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交通工具的行为。6.4宣传牌的内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包括以下内容:a)“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牌”字样;
DB4403/T136—2021e)原则上小型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界标数量不得少于4个,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界标数量均不得少于3个:大、中型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界标数量不得少于6个,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界标数量均不得少于3个;f)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线主要拐点坐标处宜适当增加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线穿越城市建成区的每隔2km、远离城市建成区的每隔5km,宜适当增加设立。7.1.2一级水源保护区界标的设立位置7.1.2.1对于小型水库,在取水口靠陆域一侧设立1个保护区界标(见图11中A0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边界按照等距离原则各设立一个界标(见图11中A1、A2、A3点)。A00取水口A3级水源保护区边界线A2图11小型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界标设立示意图7.1.2.2对于大中型水库,在取水口靠陆域一侧设立1个界标(见图12中A0点),在中型水库为取水口半径500m范围,大型水库为取水口半径800m范围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边界相交靠陆域一侧各设立1个界标(见图12中A1和A2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边界按照等距离原则各设立一个界标(见图12中A3、A4、A5点)。准信息服务平台9
DB4403/T136—2021半谷取水口4.5一级水源保护区边界线图12大中型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界标设立示意图7.1.3二级水源保护区界标的设立位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边界,遵循对称原则,按图13中B1、B2、B3位置各设立1个界标。取水口B2B1二级水源保护区边界线你图13二级水源保护区界标设立示意图服务平台7.1.4准水源保护区界标的设立位置准水源保护区内的界标设立参照二级水源保护区执行。7.2界碑的设立位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的设立位置要求如下:a应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边界坐标拐点处设立,间隔一般不大于100m;b)人员密集、易发生越界侵权的区域可适当缩小间隔距离,但间隔不小于50m;c)人迹罕至、长距离直线处可适当增加间隔距离,但间隔不大于150m;d)若坐标拐点处由于地理条件无法施工的,可适当调整设立位置。10
7.3道路警示牌的设立位置
DL/T 1902-2018 高压交、直流空心复合绝缘子施工、运行和维护管理规范DB4403/T136202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的设立位置要求如下: a)一般于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范围内的主干道、快速路、高速公路进入点和驶出点, 以及紧水库库面(一般不超过200m)的一般道路旁设立; b)对于穿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或者穿越水库库面的主干道、快速路、高速公路, 宜在进入点前500m处增加设立; c)具体设立位置应遵守GB5768.2的规定,
7.4宣传牌的设立位置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的设立位置要求如下: a)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应遵守GB/T15566.1和GB5768.2的规定; 对于存在社会人员活动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在辖区人口活动密集处(如社区工 作站、绿道、登山道等出入口)设立,原则上每2km不少于1个; c)对于无社会人员活动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DBJ50/T-044-2019标准下载,或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无须设立。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代码采用组合编码方式,代码长度为12位,包括标志类型码、饮 水源保护区代码、保护区级别码及顺序码四部分,具体为: a)标志类型码。为赋码对象所属的标志类型代码,长度为1位,由字母组成。“A”表 示界标;“B”表示界碑;“C”表示高速公路警示牌;“D”表示一般道路警示牌; “E”表示宣传牌。其他数字或字母无意义;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代码。为赋码对象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代码(见附录B中表 B.1),长度为6位,由水源保护区地址码(3位)、类型码(1位)和顺序码(2位) 组成,应符合以下赋码规则: 1)地址码。为赋码对象所在行政区划的代码。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址码根据 HJ747地址码中第4一6位数字(县级行政区划代码)进行赋值;乡镇级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地址码根据H747地址码中第7一9位数字(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 进行赋值。若一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中包括两个及以上饮用水源水库,赋码对 象所在行政区划参照排位在前的饮用水源水库所在辖区进行赋值; 2 类型码。根据HJ747,“S”表示河流型饮用水水源;“L”表示湖泊型饮用水 水源;“R”表示水库型饮用水水源;“G”表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其它数 字或字母无意义; 3)顺序码。从01到99进行递增赋码。 c)保护区级别码。为赋码对象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级别,长度为1位,由罗马数 字组成。保护区级别码中“I”表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II”表示饮用水水 源二级保护区:“Ⅲ”表示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当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边界有 重叠时,以更高级别保护区进行赋码; d 顺序码。为赋码对象的顺序代码,长度为4位,由数字组成。以水库大坝处主取水 口附近为起点,环库按顺时针方向,从0001到9999进行递增赋码。
8.2标志代码表示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