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1).pdf说明:1.本表由监理机构填写,会议主持人签字后送达参会各方。 2.参会各方收到本会议纪要后,持不同意见者应于3日内书面回复监理机 构:超过3日未书面回复意见的,视为同意本会议纪要。
说明:本表用于监理机构与监理工作有关单位的联系,监理机构、被联系单位各
明:本表用于监理机构认为由于施工合同当事人原因导致监理职责履行受阻, 或参建各方经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时应作出的书面记录。
DG/TJ08-2314-2020 建筑同层排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pdf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
1.0.2为了规范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此次
1。0.4发包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 埋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用招标或直接委扫
方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的选择要 重考察、评价监理单位和拟参加该项目的监理人员的业绩、能 力和业务水平。
方式,公开、公平、公止择优选择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的远择要 着重考察、评价监理单位和拟参加该项目的监理人员的业绩、能 力和业务水平。 1.0.7若所监理的水利工程涉及其他行业的,还要执行相应的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0.8监理机构需对所监理工程的有关文件和活动结果进行审 核、核查、检验、确认与批准,但这些审核、核查、检验、确认 与批准不免除或减轻发包人(例如,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施 工场地、工程设备等)或承包人(例如,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组织 设计、进度计划、检测结果等)所应承担的责任。 监理机构要加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项目管理 能力,有效开展监理工作。监理机构需对自身工作的失误或失职 承担合同责任。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0.9建设监理属于智力密集型咨询服务,在监理活动
1.0.10对监理工作要有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监理合同中具体约定。
3违法分包指未经过发包人同意,私自将监理业务分包的 行为。
3.1.3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配备的专业、数量等,要综合考 虑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监理内容、服务期限、工程规模 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工作深度和强度等因素要求。 监理人员的数量和专业配备可随工程施工进展情况进行相应 的调整,以满足不同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监理合同中的人员数 量一般是施工高峰期所需的数量。调整监理人员要符合监理合同 约定,并考虑监理工作的延续性。调整总监理工程师需征得发包 人同意。 监理单位可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在项目监理机构中配备必 要的文秘、司机和其他辅助人员。 3.1.4监理单位需为现场监理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如国家 对购买保险另有规定的,遵照执行。 3.1.5监理单位要强化监理人员的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技术和 管理水平,并注重对监理人员的考核和评价。 3.1.6·监理单位之间可以通过联合优势互补,组成监理联合体。
3.1.6:监理单位之间可以通过联合优势互补,组成监
联合体通过联合监理协议明确各方在所监理工程中的职责、权 和义务。
3。1。7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服务范围和时间的变化直 接影响到监理工作调整和监理成本的变化。为了维护合同的公平 性、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本条规定当监理服务范围和时间 发生变化时,监理合同应进行相应的调整与补充。
3.1.7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服务范围和时间
。1。7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服务范围和时间的变化直 亲影响到监理工作调整和监理成本的变化。为了维护合同的公平
3.2.1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各项与工程有关的联系事宜 需通过监理机构完成。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的意见和决定,要 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承包人只能从监理机构处取得工程施工 知、指示等。
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承包人只能从监理机构处取得工程施工的通 知、指示等。 3.2.2发包人需通过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授予监理 单位的权力,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为有利于监理合同义务的履 行和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监理单位需将现场管理的职责与监理 权限授予监理机构。本条规定了发包人一般应授予监理单位并由 监理机构实施的职责和权限。 8工程施工质量包括工序施工质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和合同工程质量。 9工程设备包括金属结构设备机电设备和安全监测设 备等。 11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措施计划中需明确施工质量缺陷处理 方案。根据需要,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在提交施工质量缺陷处 理措施计划前单独提交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并经总监理工程 师审批。必要时,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方案需经设代机构和发包人 确认。 15协调工作的方式包括沟通、会议协商,以及施工合同双 方发生合同条款理解歧义时解释合同条款等。 3。2.3为了建立规范、高效的现场监理工作秩序,使监理活动 顺利开展,监理机构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 通常包括:技术文件核查、审核和审批制度,原材料、中间产品
3.2.3为了建立规范、高效的现场监理工作秩序,使
顶利开展,监理机构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 通常包括:技术文件核查、审核和审批制度,原材料、中间产品 和工程设备报验和验收制度,工程质量报验制度,工程计量付
签证制度,会议制度,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 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符合性审核制度,监理报告制度和工程验 收制度等。
益理人员资裕管理和任加 管理有关规定,合法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 从事相应的监理业务。 3。3.2本条规定了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及相关要求, 3。3。3由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项目监理工作的实施称为总监 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任命的 监理机构的负责人。本条规定了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义务。 5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时除按合同要求进行技术审查和商务 审查外,还要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水利工程 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审香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并 提出明确意见。 6专项施工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1)按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提交的专项施 工方案包括达到二定规模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和石方开 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 程、围堰工程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理机构 在审批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 项施工方案前,需要求承包人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2)合同中要求提交的其他专项施工方案。 8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包括两层含义: (1)施工图纸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签发方式可采用附 录E《施工图纸签发表》格式。 (2)根据施工图纸所涉及的专业不同,总监理工程师可安排 相应专业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图纸核查
3.4本条所规定的内容是重要的监理职责,应由总监理工程
3.3.4本条所规定的内容是重要的监理职责,应由总监理工程 师亲自履行。根据监理工作需要,监理机构可设立副总监理工程 师岗位,行使除本条规定外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总监理工程师可将一些权限具体、明 确地授予其下级监理人员,并将这种授权及时通知发包人和承 包人。
5明确了监理工程师受总监理工程委托进行施工图纸核查 的职责。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图纸核查的基础上,按照附录E《施 工图纸核查意见单》格式填写核查意见。 7专项检测试验般包括: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 测、桩的承载力检测、桩的抗拨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金属结 构设备及机电设备检测、电气设备检测、安全监测设备检测、锚 杆锁定力检测、管道工程压水试验、过水建筑物充水试验、预应 力锚具检测、预应力锚索与管壁的摩擦系数检测等。 9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 质量检验合格证明,采购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还要有中文标识的 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和厂址,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实行质量认证的 产品应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证书,工程设备还要有详细的安 装和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需附有线路图)。 1.0.2条所述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小型水利工程,本条监理 工程师的职责可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监理员完成,但要由总监理 工程师(或指定的监理工程师)和授权监理员在有关通知、指 示、批复、确认等书面文件上共同签名
3.3.6由于机电设备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地质勘察和工
程测量等专业监理工作的不连续性,上述同一专业监理工程师根 据监理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可在同期实施的两个以上水利工程 交叉从事相应的专业监理工作。
监理员对承包人的单元工程(工序)施工准备可采取现
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等方式。经检查合格后,监理员可通过口头确 认;特殊情况下需书面签字确认。 4、8监理员可以对现场发现的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的行 为签发现场书面通知。
4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4。1。5根据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所具备的依据条件和监理工作的 需要,监理实施细则应按进度、分专业编制,并注重其可操 作性。 4.1.8本条中的档案资料指承包人需提交的档案资料,
4.2.1现场记录是现场施工情况最基本的客观记载,也是质量 评定、计量支付、索赔处理、合同争议解决等的重要原始记录资 料。监理人员要认真、完整地对当日各种情况做详细的现场记 录。对于隐蔽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监理人员 一般采用照相或摄像等手段予以记录。监理机构要妥善保管各类 原始记录资料。 4.2.2发布文件既是施工现场监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处理合同 问题的重要依据。 4.2.3需要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一般包括下列 内容,监理机构可视工程具体情况从中选择或增加: (1)土石方填筑工程的土料、砂砾料、堆石料、反滤料和垫 层料压实工序。 (2)普通混凝土工程、碾压混凝土工程、混凝土面板工程 防渗墙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等的混凝土浇筑工序。 (3)沥青混凝土心墙工程的沥青混凝土铺筑工序。 (4)预应力混凝土工程的混凝土浇筑工序、预应力筋张拉 工序。
4.2.2发布文件既是施工现场监理的重要手段 问题的重要依据
(1)土石方填筑工程的土料、砂砾料堆石料、反滤料和垫 层料压实工序。 (2)普通混凝土工程、碾压混凝土工程、混凝土面板工程 防渗墙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等的混凝土浇筑工序。 (3)沥青混凝土心墙工程的沥青混凝土铺筑工序。 (4)预应力混凝土工程的混凝土浇筑工序、预应力筋张拉 工序。 (5)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的吊装工序。 (6)混凝士坝坝体接缝灌浆工程的灌浆工序。
(7)安全监测仪器设备安装埋设工程的监测仪器安装埋设工 序,观测孔(井)工程的率定工序。 (8)地基处理、地下工程和孔道灌浆工程的灌浆工序。 (9)锚喷支护和预应力锚索加固工程的锚杆工序、锚索张拉 锁定工序。 (10)堤防工程堤基清理工程的基面平整压实工序,填筑施 工的所有碾压工序,防冲体护脚工程的防冲体抛投工序,沉排护 脚工程的沉排铺设工序。 (11)金属结构安装工程的压力钢管安装、闸门门体安装等 工程的焊接检验。 (12)启闭机安装工程的试运行调试。 (13)水轮机和水泵安装工程的导水机构、轴承、传动部件 安装。 监理机构在监理工作过程中可结合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质 量控制要求,通过编制或修订监理实施细则,具体明确或调整需 要旁站监理的工程部位和工序。 4.2.5本条中试样是指样品试件、试块等。为了保证承包人 送检的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在承包人进行自检的同时,监理 机构按照一定比例对试样的取样,标记,包装等实施监督并记 录,并与承包人送样人员共同在送样记录上签字。 4.2.6平行检测是由监理机构组织实施的与承包人测量、试验 等质量检测结果的对比性检测。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 定》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实际情况,对不同类别的检测,平行检 测实施如下: (1)监理机构复核施工控制网、地形、施工放样,以及工序 和工程实体的位置、高程和几何尺寸时,可以独立进行抽样测 量,也可以与承包人进行联合测量,核验承包人的测量成果。 (2)需要通过实验室试验检测的项目,如水泥物理力学性能
送检的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在承包人进行自检的同时,监理 机构按照一定比例对试样的取样,标记,包装等实施监督并计 录,并与承包人送样人员共同在送样记录上签字
4.2.6平行检测是由监理机构组织实施的与承包人测量、
等质量检测结果的对比性检测。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 定》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实际情况,对不同类别的检测,平行检 测实施如下: (1)监理机构复核施工控制网、地形、施工放样,以及工序 和工程实体的位置、高程和几何尺寸时,可以独立进行抽样测 量,也可以与承包人进行联合测量,核验承包人的测量成果。 (2)需要通过实验室试验检测的项目,如水泥物理力学性能 检验、砂石骨料常规检验、混凝土强度检验、砂浆强度检验、混 凝士掺加剂检验、土工常规检验、砂石反滤料(热层)常规检
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预应力钢绞线和 锚夹具检验、沥青及其混合料检验等,由发包人委托或认可的具 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但试样的选取由监理 机构确定。现场取样一般由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施,也可以由监 理机构实施。 (3)工程需要进行的专项检测试验,监理机构不进行平行 检测。 (4)单元工程(工序)施工质量检测可能对工程实体造成结 构性破坏的,监理机构不做平行检测,但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 行平行检测。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要监督承包人严格按照工艺试 验确定的参数实施
4.3.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是指发包人按合同约 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其他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 料);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是指由承包人负责设计 的临时工程图纸和文件(包括临时工程的布置图、结构详图及其 设计依据,以及监理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图纸和文件)。 4.3.5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是了解工程情况、协调关系, 解决问题和处理纠纷的一一种重要途径。监理机构要明确各类会议 的主持人、参加人、会议地点和内容,以及会议纪要的形成与送 达程序。
5.1监理机构的准备工作
5。1。1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要考虑有利于施工合同管理 和目标控制,有利于监理决策和信息沟通,有利于监理职能的发 挥和人员的分工协作。监理机构的组成要符合精干、高效的 原则。
5.1.3发包人提供的文件
文件及施工图纸、合同文件等。监理机构应熟悉工程建设有关 件;熟悉监理合同文件,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应全 熟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和解决问题
件;熟悉监理合同文件,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应全面 熟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和解决问题。 5。1.4由发包人提供的办公、生活条件和设施一般在监理合同 中予以明确,并在监理机构进场前到位。对于发包人提供的设施 设备,监理机构应登记造册并妥善保管。 5。1。5监理规划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并在承包人提交的施 工组织设计批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 5。1.6监理实施细则要在相应的专业工程或专业工作开始前完
中予以明确,并在监理机构进场前到位。对于发包人提供的设方 设备,监理机构应登记造册并妥善保管。
5。1。5监理规划要在合问药定的期限内:并在承包人提交的施
5。2施工准备的监理工作
5。2.1监理机构需在合同工程开工前对发包人应提供条件的完 成情况进行检查,对可能影响承包人按时进场和工程按期开工的 问题提请发包人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1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 工现场负责人,及造价、地质、测量、检测、安全、金结、机电 设备、电气等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电焊工、架子 工、塔吊司机、塔吊司索工、塔吊信号工、爆破工等。
2对承包人进场施工设备的检查包括数量、规格、生产能 力、完好率及设备配套的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是否满 足工程开工及随后施工的需要。对存在严重问题或隐患的施工设 备,要及时书面督促承包人限时更换。 4检查承包人检测条件是否符合合同及有关规定,主要 包括: (1)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和试验范围的证明文件。 (2)法定计量部门对检测仪器、仪表和设备的计量检定证 书、设备率定证明文件。 (3)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 (4)检测仪器的数量及种类 7检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内容主要包括:质检机构的 组织和岗位责任、质检人员的组成,质量检验制度和质量检测手 段等。 9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方案的工作程序及基本要求主 要包括: (1)承包人编制及报审。承包人要及时完成技术方案的编制 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技术方案申报表报送监理机构。 (2)监理机构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应在药定时间内,组织监 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需 要承包人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人修 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重新审定审批意见由总监理 工程师(施工措施计划可授权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签 发。必要时与发包人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 (3)承包人按批准的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实施期间如需变 更,需重新报批。 10若承包人负责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涉及主体工程 的,监理机构需报发包人批准。
核查施工图纸的内容主要包括:
(1)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是否一一致。 (2)各类图纸之间、各专业图纸之间、平面图与副面图之 间、各剖面图之间有无矛盾,标注是否清楚、齐全,是否有误。 (3)总平面布置图与施工图纸的位置、几何尺寸、标高等是 否一致。 (4)施工图纸与设计说明、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5)其他涉及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的问题。 施工图纸的核查与签发不属于设计监理或施工图纸审查 范畴。 2设代机构是代表工程设计单位在施工现场的机构,如设 计代表、设代组、设代处等。
6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
6.1.1监理机构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发包人认为具备条 件后,经发包人同意,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接到开工 通知后,及时组织进场和施工准备,向监理机构提交合同工程 工申请。监理机构检查具备开工条件后,方可批复承包人的开工 申请。 6.1.2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性工作,对施工作业相同或相近 的分部工程以及分段、分层连续施工作业的系列分部工程,可 冷中违和址
5.1。2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性工作,对施工作业相同或相近 的分部工程以及分段、分层连续施工作业的系列分部工程,可一 次申请和批复。 根据施工条件和施工安排需要,承包人可向监理机构报送分 部工程部分工作的开工电请,经监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5.1。2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性工作,对施工作业相同或 的分部工程以及分段、分层连续施工作业的系列分部工程 次申请和批复
根据施工条件和施工安排需要,承包人可向监理机构报送分 部工程部分工作的开工申请,经监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6.2.1~6.2.5监理机构在实施质量控制时,要对承包人的人 员、施工设备、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设备、工艺方法和施工 环境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实施全面控制,并贯穿于工程质 量形成的全过程。 监理机构要特别注重承包人在高压、高空、高温、高寒及水 下等特殊施工环境条件下施工的质量控制
(1)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的审查 应参照条文说明3.3.5条9款。 (2)拟在工程中使用的新材料和新产品,监理机构应要求提 出方提供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的证明文件,审核后报发包人批 准方可同意承包人使用。 (3)对已经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工程实体,处
理意见包括全部或部分返工、补强或修补等。发现安装的工程设 备不合格的,要依据合同规定界定责任,更换设备、返厂维修, 或重新进行安装。 (4)监理机构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协调承包人的设备安装计 划和设备供货单位的设备供货计划。
6.2。9在监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提请发包人组织设计单
3承包人的自检包括:对已经完成的工序、单元工程施工 质量进行自检,填写检验记录;自检合格后,填写工序、单元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6现场未设设代机构的,承包人可报请设计单位进行地质 编录。 6.2.13 2对监理机构跟踪检测的项目和数量做了最低限度的规定 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和其他具体要求,需跟踪检测的其他项目和检 测数量可在监理合同中约定。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 与评定规程》(SL176一2007)规定的见证取样的相关监理工作 见证取样跟踪记录参照附录E《见证取样跟踪记录》填写。
1现场测量检测的数量满足下列质量控制要求: (1)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要求和合同约定要求。 (2)施工控制网、施工放样等复核要求。 3对平行检测的项目和数量做了最低限度的规定。根据工 程的重要性和其他具体要求,应平行检测试验的其他项目和检测 数量可在监理合同中约定。 4由于受随机因素的影响,平行检测结果与承包人的自检
6.3.13承包人的施工年报可以参照施工月报的格式编制
6.4.3未经批准,或因承包人责任,或因承包人施工需要而 外发生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若施工合同未明确计量方法时,监理机构与合同双方商
后,再进行计量。 1 2)由于混凝土工程试件检测周期长,为减小对承包人资 金周转的影响,“经监理机构确认质量合格”是指在不 免除承包人合同责任的前提下,当混凝土单元工程质 量评定合格后,即可计量相应的混凝土工程量。 2 2)有关计量资料是指: (1)图纸计量,应包括工程量计算简图及计算公式等。 (2)现场计量:应附现场签证资料。 (3)仪器仪表计量,应包括仪器仪表计量记录、监理机构的 签证等。 (4)单据计量,应包括工程实际发生的进货或进场材料、设 备的发票、收据等。 (5)按监理机构的批准计量,应包括监理机构的指示、现场 签证等。 (6)计日工计量,应包括计日工工作通知计月工工程量签 证单等。 (7)总价计量,应包括总价项目分解总价项目工程形象进 度等。 6.4.5 2 1)支持性证明文件主要包括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有关计 量资料。 6。4。7以计日工方式计量的项目,其金额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 计日工项自及其单价计算。若施工合同无约定,由双方协商 确定。
6.5.2监理机构在审查承包人依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报自
施工措施计划时,应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安全措施是 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及相关规定的 要求。 本条所述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或单元工程”的范围见 条文说明第3.3.3条6款。 对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和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 工方案,监理机构审查时要核实承包人是否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 和审查。 同类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或单元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 案,承包人只需要提交一次。 5.5.3对同类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或单元工程,安全监理 实施细则不需重复编制
6.5.3对同类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或单元工程,安全
10承包人安全防护用品根据有关规定配备,一般包括:安 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防尘口罩、耐腐蚀防护服等。
6.7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1监理机构的分包审核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分包工程项目(或工作内容)、分包工程量及分包 金额。 (2)分包人的名称、资质等级、经营范围。 (3)分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力量及施工设备情况。 (4)分包人过去曾承担过的与本分包工程相同或类似工程项 目的情况。 (5)分包人拟向分包项目派出的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和管 理人员基本情况。 (6)其他必要的内容和资料。 6.7.7化石和文物属国家财产。在施工现场发现化石和文物后 监理机构要指示承包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保护,并立即 通知发包人。承包人由于采取保护措施而发生的费用GB 51310-2018-T标准下载,应该得到 补偿,必要时监理机构需指示承包人调整施工进度计划
2008,施工监理实施过程中的监理资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2)开工、停工、复工相关文件资料(主要包括合同工程开 工通知、合同工程开工批复、分部工程开工批复、暂停施工指 示、复工通知等)。 (3)监理机构通知相关文件资料(主要包括监理通知、工程 现场书面通知、警告通知、整改通知等) (4)监理机构审核、审批、核查、确认等相关文件资料。 (5)监理机构检查、检验、检测等相关记录文件资料(主要 包括旁站监理记录、监理巡视记录、监理平行检测记录、监理跟 踪检测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监理日记、监理日志等)。 (6)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资料。 (7)计量和支付相关文件资料(主要包括工程进度付款证 书、合同解除付款核查报告、完工付款/最终结清证书等)。 (8)变更和索赔相关文件资料(主要包括变更指示、变更项
目价格审核、变更项目价格/工期确认、索赔审核、索赔确认 等)。 (9)会议记录文件(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 (10)监理报告(主要包括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 工作报告)。 (11)影像资料。 (12)监理收、发文相关记录。 (13)其他有关的重要来往文件。 6.8.5监理日记是参与现场监理的每位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 工作记录。 总监理工程师要指定专人依据监理日记填写监理日志,并由 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工程师签字。监理目志应按监理合同所 包括的施工合同单独填写,并按月装订成册,如施工合同的单位 工程个数较多,可根据施工合同所包括的单位工程类别分别填写 并汇总成册。 监理日志的汇编人员负责核查施工日志。 6.8。6工程开工前,发包人要组织监理机构、承包人确定档案 资料管理相关事宜。 监理档案资料要有专人管理,妥善保管。对于存放档案资料 的房间及设施,发包人在提供监理设施时要予以统筹考虑。 6。9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
6.8.6工程开工前,发包人要组织监理机构、承包人确定
乙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7.0.1本条中的尾工项目指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尾工项目。 7.0.2当承包人拒绝或不能修补缺陷,发包人决定重新选择承 包人时DB37T 5073-2016 建筑工程(建筑设备、安装与节能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监理机构要协助发包人签订缺陷修复合同,如有必要, 依据缺陷修复合同签订监理合同补充协议,实施相应的监理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