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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4508-2022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评估技术指南.pdfICS13.060.10 CCS P 13
DB37/T 45082022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惠州市惠城区档案馆工程施工方案DB37/T45082022
前言 引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4. 1 评估原则 4. 2 评估内容 4.3 工作程序 4.4 评估方法与基本要求 4.5 基本资料 地下水超采区概况 5. 1 一般规定 5. 2 地下水超采区概况 地下水超采治理机制体制建设评估 6. 1 一般规定 6. 2 评估内容 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措施建设评估 7. 1 般规定 7. 2 评估内容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效果评估 8. 1 一般规定 8. 2 效果评估 综合评价 9. 1 结论 9. 2 问题与建议 附录A A(规范性) 报告书编写提纲, A. 1 概况 A. 2 评估依据及方法过程 A. 3 地下水超采治理机制体制建设评估 A. 4 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措施建设评估 A.5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效果评估 A.6综合评价 附录B(规范性)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效果评估. B.1农业地下水开采量计算.. B.1.1农业地下水实际开采量计算. B.1.2平水条件下农业地下水开采量折算
前言 引言 V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4. 1 评估原则 4.2 评估内容 4.3 工作程序 4.4 评估方法与基本要求 4.5 基本资料 地下水超采区概况 5. 1 一般规定 5.2地下水超采区概况 地下水超采治理机制体制建设评估 6. 1 一般规定 6.2 评估内容 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措施建设评估 7. 1 般规定 7. 2 评估内容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效果评估 8. 1 一般规定 8.2 效果评估 综合评价 9. 1 结论 9. 2 问题与建议 附录A(规范性) 报告书编写提纲, A. 1 概况 A. 2 评估依据及方法过程 A. 3 地下水超采治理机制体制建设评估 A.4 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措施建设评估 A.5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效果评估 A.6综合评价 附录B(规范性)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效果评估. B.1农业地下水开采量计算.. B.1.1农业地下水实际开采量计算. B.1.2平水条件下农业地下水开采量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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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平水条件下地下水水位折算 附录C(规范性) 评估指标结果表.. 13 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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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水利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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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函》(水资源函(2015)67号)、《水利部办公厅 关于加快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办资源(2017)175号)、《水利部财政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水规计(2019) 33号)文件精神和《山东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验收评价办法(试行)》(鲁水资字(2020)1号) 要求,规范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评估,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效果评估工作提供依据,制定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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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评估技术指
本文件规定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评估的原则 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评估及报告书编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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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形成的压减地下水开采量的能力。 评估年assessmentyear 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评估工作的目标年份
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形成的压减地下水开采量的能力。 评估年assessmentyear 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评估工作的目标年份。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评估应对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内容开展,在符合相关标准等规定的 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 a)科学性、真实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 b)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c 查阅资料与现场查勘相结合; d)典型抽查与整体评估相结合。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评估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地下水超采区概况; b) 地下水超采治理机制体制建设评估; c) 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措施建设评估; d)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效果评估。
4.4评估方法与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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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评估工作程序图
4.4.1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分析计算、技术咨询等。 4.4.2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效果评估应依据所属区域地下水压采量、压采能力,结合区内地下水水位 变化情况,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估。
基本资料宜包括: a)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及有关审批文件: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机制体制建设涉及的相关文件,工程措施设计报告、图纸等; c)工程建设资料,包括施工、监理、检测、设计变更、验收等档案资料; 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水位监测及取用水量计量数据,宜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数据作为 评估依据; 地下水超采区所属区域的自然地理、水文气象、水文地质、社会经济等现状资料,水资源量、 现状水质及其开发利用状况的有关成果调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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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超采区概况包括区域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情况、地下水水位和取用水量监测计量情况及地下水 超采治理情况等。
5.2地下水超采区概况
5.2.1阐明区域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情况, 包据地下永超采文范围、地下求超采成因、地下水超采类型、 地下水超采量、现有机井分布情况、地下水水位等方面内容, 5.2.2阐明区域地下水超采区现有地下水水位和取用水量监测计量系统建设情况、存在问题以及相关 建设规划。
6地下水超采治理机制体制建设评估
6.1.1机制体制建设评估宜对地下水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以及水权水市场建设、水价改革、水利 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水资源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6.1.2机制体制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评估应根据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的相关内容逐项进行评 估,完成情况须有相关证明文件作为支撑材料。
3.2.1地下水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评估宜核查区域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情况、取水许可制度执行 情况、贯彻落实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要求出台相应制度文件的落实情况。 6.2.2水权水市场建设评估宜查阅区域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水权交易制度文件,核查初始水权分 配及确权登记、用水户水权证发放、水权交易平台建立与水权交易情况。 6.2.3水价改革评估宜查阅区域用水终端指导价、超额累进加价制度、用水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等相 关制度文件,核查改革的实施范围,核查水价改革信息管理平台、配套的供水计量设施、基础水利设施 建设情况。 3.2.4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评估宜核查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确权、产权证、使用权证发放、管护协 议书签订、运行管护台账建立、工程运行管护制度建立等任务完成情况。 3.2.5水资源监测计量体系建设评估宜核查重点用水户及农由水利工程计量设施安装、地下水监测站 布设及地下水取用水量计量、地下水水位动态监测平台建设等任务完成情况。 6.2.6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评估宜核查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专业化服务队、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团 体的建立及运行管理、基层水利服务人员培训等任务完成情况。 6.2.7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其他机制体制建设情况
7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措施建设评估
1.1工程措施建设评估宜对地下水超采区水源置换、修复补源、节水灌溉、调整种植结构和农 等工程措施建设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填写工程措施建设完成情况表,可参照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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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工程措施建设完成情况表
7.1.2工程措施建设计划完成的任务应根据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确定,与实施方案不一致的 均为变更,应核查变更程序完整性、规范性以及变更对工程实施后压采目标的影响。 7.1.3工程措施建设完成情况评估应根据计划完成的任务逐项进行评估,完成情况宜以工程验收资料 和工程现场香看情况为依据。
7.2.1水源置换工程评估包括调水工程、河道拦蓄工程、非常规水源利用等内容,核查相应工程建设、 运行情况,以及农业水源置换面积、农村生活水源置换覆盖人口、城镇水源置换规模等指标。 7.2.2修复补源工程措施评估包括水系连通工程、渗漏条件较好区域的河道拦蓄与清淤疏浚、水库坑 塘清淤扩容、湿地修复、地下水回灌等内容,核查相应工程建设及运行情况。 7.2.3节水灌溉评估宜主要核查节水灌溉面积和节水设施运行情况等指标。 7.2.4调整农业种植结构评估内容包括压减高耗水品种种植、改种低耗水农作物或耕地轮作、休耕等 方面,主要核查实施面积及所涉及的区域。 7.2.5农艺节水工程评估包括农田保蓄水技术、节水耕作栽培技术、适水种植技术、水肥耦合技术、 抗旱作物品种筛选、作物合理布局、培肥地力等方面,主要核查实施面积及所涉及的区域。 7.2.6机井封停方式包括机井封填、封存备用和转为监测井,主要核查机井封停统计表(形式参照表 2)、机井封停过程影像等资料。 7.2.7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其他工程措施建设情况
注1:(2)机井位置,填写该井所在位置隶属行政区,具体至村级行政区内的位置。 注2:(3)、(4)机井坐标,填写该井的纬度和经度,采用度、分、秒的形式,要求精确到秒的个位。 注3:( (5)取水用途,主要取水用途分为城镇生活、乡村生活、工业用水和农业灌溉。 注4:(10)取水层位,按照该井取水层位属性填写,单项选择浅层和深层。 注5:(12)封停时间,填写对该井按照要求停止取水并进行封停处置的时间。 注6:(13)处置方式,按照该井停止取水后的处置方式填写,包括:封填、封存、转为监测井。
8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效果评估
8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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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效果评估应依据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从地下水压采量、地下水 压采能力和地下水水位变化三方面进行评估。 8.1.2地下水压采能力根据工程措施的建设和投入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核算。 8.1.3地下水压采量包括浅层、深层地下水压采水量。 8.1.4本文件中地下水压采效果评估周期为一年,其他评估周期可参照执行。
8.2.1地下水压采量评估
河南某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8.2.1.1评估年农业地下水压采量计算
农业地下水压采量计算需考虑降水影响,评估年农业地下水压采量为评估年上一年度(以下简称“上 年度”)平水条件下农业地下水开采量与评估年平水条件下农业地下水开采量之差,按公式(1)计 算。
式中: 4Q 一评估年农业地下水压采量; 一上一年度平水条件下农业地下水开采量; Q洋* 一一评估年平水条件下农业地下水开采量。 一年度
8.2.1.2评估年工业、生活地下水压采量计算
评估年工业、生活地下水压采量计算主要以评估年及上一年度的监测计量统计数据为依据,上 实际开采量与评估年实际开采量之差为地下水压采量,无需折算。未对机并进行封停处置,暂时 用的地下水量不计入压采量计算
丰泽园酒店餐饮楼地面工程施工方案8.2.1.3评估年地下水压采量计算
根据取水用途的不同,评估年地下水压采量为评估年农业、工业和生活地下水压采量之和。地 采量计算的合理性可利用水资源公报、机井封停台账等数据进行复核。 填写地下水压采量统计表,可参照表3。
DB37/T4508—2022表3地下水压采量统计表单位为万立方米浅层地下水深层地下水农业地工业地生活地农业地工业地生活地总计压总计压年度压采目标年度压采目下水压下水压下水压下水压下水压下水压采量采量标采量采量采量采量采量采量(1)(2)(3)(4)(5)(6)(7)(8)(9)(10)注:(1)+(2)+(3)=(4),(6)+(7)+(8)=(9)。8.2.2地下水压采能力评估地下水压采能力评估宜累加各项已完工并投入运行工程的压采能力之和。工程未建设完工或未投入运行,即认为未形成压采能力。8.2.3地下水水位变化分析地下水水位变化分析宜优先采用国家级和省级监测站地下水水位监测数据。将评估年逐月地下水水位与上一年度同期地下水水位进行对比,分析两个年度内地下水水位变化趋势。以评估年年末地下水水位与上一年度年末地下水水位变化情况,评估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对超采区地下水水位的影响,年末地下水水位应扣除降水影响折算到平水条件下,折算方法见B.2,评估结论宜描述为上升、下降、平稳等。填写各监测站信息表和地下水水位统计表,可参照表4和表5。绘制评估年近5年(包括评估年)地下水水位趋势变化曲线,对近年来地下水水位总体变化趋势进行分析。表4监测站信息表测站坐标井深监测站名称监测站位置监测站编码监测站类别地下水类型经度纬度(1)(2)(3)(4)(5)(6)(7)(8)注1:(3)监测站编码,为参照《全国水文测站编码方法》编制的监测站编码,监测站编码唯一注2:(4)监测站类别,分为国家级、省级或其他。注3:(5)地下水类型,分为孔隙水、裂隙水或岩溶水。注4:(6)、(7)测站坐标,填写测站的纬度和经度,采用度、分、秒的形式,精确到秒的个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