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73.6-2015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L 73.6-2015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水土保持图ICS01.100 A01
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
亚麻地板施工工艺SL73.6—2015 替代SL73.6—2001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
Drawing standard ofwaterresourcesand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 for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draw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 2015年第50号
水利部 2015年10月29日
总则 术语 基本规定 图件 4.1 综合图件 4.2 工程措施图件 4.3 植物措施图件 图例 5. 1 般规定 5. 2 通用图例 5.3 综合图例 5. 4 工程措施图例 5. 5 耕作措施图例 5. 6 植物措施图例 5. 7 封育措施图例 5. 8 临时措施图例 5. 9 监测图例 40 附录A 综合图件色标 附录B 植物措施图件色标 附录C 树种图例代码表 附录D 水土保持图件样图 标准用词说明 标准历次版本编写者信息 条文说明
1.0.1为规范水土保持制图工作,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制图。 1.0.3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
1.0.1为规范水土保持制图工作,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制定本标
2. 0. 1小班 subld
2.0.1小班sublot 土地利用调查、水土流失调查、水土保持调查及规划设计时,具有基本相同属性的最小制图 单元。 2.0.2色标colourcode 用可通用、延续的颜色来表示对象特征的标准颜色语言。 2.0.3注记annotation 图件上起说明作用的各种文字和数字。 2.0.4图样pattern 在图纸上按一定规则、原理绘制的,能表示被绘制对象的位置、大小、构造、功能、原理、流 程、工艺要求等的图
3.0.3标题栏绘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a)无装订边图纸的图框格式
D)有装订边图纸的图框格式
1综合图件的比例尺应按表4.1.1的规定选用,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按SL73.1一2013的
表4.1.1综合图件常用比例反
4.1.3综合图件的图例及图例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本标准规定的图例式样标注图例。 2在小班图上填写图例时,每个小班宜填1~2个图例;也可填充多个图例符号,应以易读美 观为准。 3标准图例栏格式见表4.1.3。说明栏可根据需要取舍。
4.1.4综合图件的注记应符合下列要求:
4.1.4综合图件的注记应符合下列要求:
小班注记宜与图例符号相结合,应表示项区内各小 小班编号 小班注记应标记于小班范围 内,不易标记时,也可只标注小班编号,控制面积及其主要属性指标等具体内容应另以表格表示。 小班编号 具体注记要求可参照现状小班注记
4.1.5综合图件着色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土地利用与水土保持措施现状图、水土保持区划(分区)图、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 理区划分图、水土流失类型及现状图、土壤侵蚀类型和强度分布图、水土保持总体布置图等图件,属 性状况可采用着色表示,并应色泽谐调、清晰。 2土地利用及水土保持措施现状图、水土流失类型及现状图、土壤侵蚀类型和强度分布图、水 土保提工程总体布置图需着色时,应按附录A规定的色标绘制。
4.1.6综合图件底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理位置图宜根据图件的实际需求,从国家已正式颁布的地图中选取必要的 2区域的水土流失现状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水土保持规划总体布局图、水土保持区划(分区) 图、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图、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布置图等图件,应以地图为底图, 绘制行政界线、政府驻地、必要的居民点、水系及地标等地理要素。区域土壤侵蚀类型及强度分布图 可以土壤侵蚀普查成果图件为底图。 3小流域的土壤侵蚀类型及强度分布图、水土流失类型及现状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 规划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置图应以地形图为底图。当比例尺不小于1:5000时,应保留所有等高 线;比例尺小于1:5000时,可只保留计曲线。 4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图、水土保持 监测点位布局图等图件,应以相应比例尺的地形图和主体工程总体布置图为基础,根据实际需要简 化。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壤侵蚀强度分布图可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参照区域或小流域的规定执行。 弃渣(土、石)场、料场等综合防治措施布置图应以地形图或实测图为底图。 4.1.7区域综合图件应包括地理位置图、水土保持区划(分区)图、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 理区划分图、水土保持规划总体布局图、区域土壤侵蚀类型及强度分布图、水土保持监测站网(点 位)布局(置)图。图件内容表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理位置图应标示项目所在位置、主要的省(市、县、流域)的分界线、主要的公路铁路等, 应以清晰表达项目与周边行政区域地理位置的相对关系为准。 2水土保持区划(分区)图、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图应绘制基本单元界及分 区界,并应标注各区名称及代码。 3水土保持规划总体布局图应绘制水土保持区划或分区界,并应标注重点治理项目的范围、名 称及重要的单项工程。 4区域土壤侵蚀类型及强度分布图应绘制基本单元分界线、类型、强度分级或代码。 5水土保持监测站网(点位)布局(置)图应分区标出监测站网(点位)位置、名称或代码。 4.1.8小流域综合图件应包括小流域水土流失现状图、小流域土地利用及水土保持现状图、小流域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置图以及典型小流域相关图件。图件内容表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小流域水土流失现状图应以小班为单元,反映小流域水土流失类型、强度或程度,并应附注 面积统计汇总表。 2小流域土地利用及水土保持现状图应以小班为单元,反映土地利用类型和水土保持林草、梯田等, 淤地坝、塘坝、蓄水池等以图例形式注记,并应附注土地利用现状及水土保持设施现状统计汇总表。 3小流域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置图应以小班为单元,反映所采取的水土保持林草措施、坡改梯 措施、封禁治理措施等,淤地坝、塘坝、蓄水池等工程措施应以图例形式注记,并应附注水土保持措 施数量统计汇总表。 4典型小流域土地利用现状图、水土流失现状图、水土保持措施布置图可参照小流域相关图件 的规定简化。 4.1.9生产建设项目综合图件应包括项目区地理位置图、地貌与水系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图、水土保持监测点位布局图、弃渣(土、石)场、料场等综合防 治措施布置图。图件内容表达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区地理位置图应按4.1.7条1款的规定执行。 2项目区地貌与水系图,应在项目区所属省(市、县)的地貌、水系图上标出项目所在位置, 并应用文字注明项目名称,应以清晰表达项目周边重要地貌和水系为准。 3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的绘制应根据比例尺确定。比例尺小于1:2000时,应以不同防治 区内的典型工程所在位置为代表,示意性标出防治区位置;比例尺不小于1:2000时,应用不同线型 或颜色的线条勾画出每个防治区的外部轮廓。图件中应用文字注明各防治区的名称和面积,必要时可 用表格形式在图纸说明中加以阐述。 4对于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图,当比例尺小于1:2000时,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 措施总体布置宜采用数字、文字、图形、颜色等示意说明;当比例尺不小于1:2000时,应以分区或 小班为单元反映林草措施、土地整治措施,工程措施应以图例符号注记。图件中可附注水土保持措施 效量统计表。 5水土保持监测点位布局图应标出监测点位置及名称,可附注监测点位的监测内容、方法和频次等。 6弃渣(土、石)场、料场等综合防治措施布置图可用平面、剖面形式表达,并应标出弃渣场 范围、边界及周边重要建筑物和居民点,应用实际投影或图例标注各类防护措施。
表4.2.2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图常用比例尺
图例可分为通用图例、综合图例、工程措施图例、耕作措施图例、植物措施图例、临时措 和监测设施图例等。
5.1.2通用图例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SL73和GB/T20257的要求。 5.1.3植物措施图例应按本标准绘制,确需增加图例时应按LY/T1821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园林 式种植工程图例还应按园林制图相关规定执行
5.2.1通用图例应包括地界(境界)、道路及附属设施、地形地貌、水系及附属建筑物等图例。 5.2.2地界(境界)图例中的国界、省(自治区、直辖市)界、地区(自治州、盟、地级市)界、 县(自治县、旗、县级市、区)界、乡(镇)界等,应按SL73.3一2013中表B.8.6绘制。其余应按 表5.2.2的规定绘制
表5.2.2地界(境界)图例
道路及附属设施图例按表5.2.3的规定绘制
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20]11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6月15日).pdf5.2.3道路及附属设施图例按表5.2.3的规
表5.2.3道路及附属设施图例
表5.2.5水系及附属建筑图例
5.3.1综合图例应包括土地利用类型图例、地面组成物质图例、水王流失类型图例、土壤疫蚀强度 与程度图例等。可适用于土地利用与水土保持措施现状图、水土保持区划(分区)图或土壤侵蚀分区 图、重点小流域分布图、土壤侵蚀类型和水土流失程度分布图、水土保持工程总体布置图或综合规划 图等综合图的图例。植物措施图、工程措施图等单项工程设计图需用时也可选择采用。 5.3.2土地利用类型应按SL449—2009附录D的规定划分。土地利用类型图例应按照表5.3.2的 规定绘制。
表5.3.2土地利用类型图例
3.3地面组成物质类型图例应按表5.3.3的规
DB14/T 593-2010 太原市绿色焦化企业技术要求表5.3.3地面组成物质类型图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