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L 660-2013 升船机设计规范(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ICS 93.160 P5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T/CECS 10-2019 埋地给水钢管道水泥砂浆衬里施工及检测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升船机设计规范 SL660一2013)标准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
水利部 2013年2月5日
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木标准 编写规定》(SL1一2002)的要求,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8章29节294条和5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 包括: 一一总则; 一术语; 一基本规定; 一选型及布置; 一建筑物设计; 一金属结构和机械设备设计; 一电气系统设计; 一消防及火灾自动报警。 本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有:4.3.14条、6.5.16条、6.7.5 条3款。以黑体字标示,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本标准主编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河海大学 武汉船舶工业公司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武汉大学 杭州国电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钮新强(主编)覃利明宋维邦 于庆奎童迪吴小宁廖乐康 吴俊东招滨 胡晓汪基伟 朱虹段波 董博文唐勇 李光华汤长书彭荣生伍友富 孙敏吴小云石端伟李学安 宋志忠邓东生 陆 辛支 刘红兵 梁仁强沈寿林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刘志明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王庆明
总则 术语 3 基本规定 6 3.1级别划分和设计标准· 6 3.2 承船厢与承船车有效尺度 7 3.3通过能力 8 选型及布置· 12 4.1 型式选择 12 4.2 总体布置 13 4.3 垂直升船机布置 13 4.4 斜面升船机布置 16 4.5 上下闸首设备布置 17 建筑物设计· 19 5.1一般原则和要求 19 5.2 设计荷载及荷载组合 19 5.3 结构设计 21 5.4 抗震设计 22 金属结构和机械设备设计 23 6.1一般规定 23 6.2 闸首金属结构和机械设备 24 6.3 承船厢与承船车结构 26 6.4 主提升机和牵引绞车 27 6.5 驱动系统和安全机构 31 6.6 平衡重系统 34 6.7 承船厢设备 35 电气系统设计 40
7.1一般规定 40 7.2 供配电与接地 40 主电气传动系统 42 7.3 7.4 运行监控 44 7.5 非电量信号检测 46 7.6 通航信号与语音广播 47 7.7 图像监视 47 消防及火灾自动报警.·· 49 8.1一般规定 49 8.2消防 50 8.3火灾自动报警 52 附录A承船厢纵倾稳定性计算 53 附录B塔柱风荷载体型系数 55 附录C承船厢设计工况与荷载组合 56 附录D 主提升机、驱动系统、牵引绞车设计工况 与荷载组合 .·..·.·. 61 附录E驱动电动机功率计算 66 标准用词说明 68
7.1 一般规定 40 7.2 供配电与接地 40 主电气传动系统 42 7.3 7.4 运行监控 44 7.5 非电量信号检测 46 7.6 通航信号与语音广播 47 7.7 图像监视 47 消防及火灾自动报警·.·· 49 8.1一般规定 49 8.2消防 50 8.3火灾自动报警 52 附录A承船厢纵倾稳定性计算 53 附录B塔柱风荷载体型系数 55 附录C承船厢设计工况与荷载组合 56 附录D 主提升机、驱动系统、牵引绞车设计工况 与荷载组合 61 附录E驱动电动机功率计算 66 标准用词说明 68
1.0.1为规范升船机设计,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使升船机设计 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管理方便,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内河100~3000t级升 船机设计。涉及的升船机型式包括钢丝绳卷扬式垂直升船机、齿 轮齿条爬升式垂直升船机和钢丝绳卷扬不平衡式斜面升船机等。 1.0.3升船机设计应结合工程特点,充分吸取国内外成功经验, 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 1.0.4本标准的引用标准主要有下列标准:
1.0.1为规范升船机设计,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使升船机设计 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管理方便,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内河100~3000t级升 船机设计。涉及的升船机型式包括钢丝绳卷扬式垂直升船机、齿 轮齿条爬升式垂直升船机和钢丝绳卷扬不平衡式斜面升船机等。 1.0.3升船机设计应结合工程特点,充分吸取国内外成功经验, 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 1.0.4本标准的引用标准主要有下列标准: 《渐开线圆柱齿轮承载能力计算方法》(GB/T3480) 《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 《齿轮材料及热处理质量检验的一般规定》(GB/T8539) 《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第1部分:轮齿同侧齿面偏差的定 义和允许值》(GB/T10095.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50135) 《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SL41)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SL74)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 《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SL319) 《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DL5077) 《船闸总体设计规范》(JTJ305) 《船闸水工建筑物设计规范》(JTJ307) 《船闸启闭机设计规范》(JTJ309) 《船闸电气设计规范》(JTJ310) 《高目建筑温凝土结构技术规程》(IGI
1.0.5升船机设计除应满足本标准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升船机shiplift
利用机械装置升降船舶以克服航道上集中水位落差的通航建 筑物。
2.0.2全平衡式升船机fullybalancedshipliff
平衡重总重与承船厢总重相等的升船机,亦即为不下水式升 船机。
2.0.5齿轮齿条爬升式垂直升船机
承船厢通过齿轮沿固定在塔柱上的齿条转动实现升降的垂直 升船机
承船车通过钢丝绳卷扬机牵引沿斜坡轨道升队
垂直升船机中运载船舶升降的设备,
2.0.8承船车shipcarriage
斜面升船机中用以运载船舶的设备,由楔形车架和承船 (架)组成
钢丝绳卷扬提升式垂直升船机中悬吊并驱动承船厢升降运 的机械设备,包括卷扬提升机构、同步轴系统、平衡滑轮组等
齿轮齿条爬升式升船机驱动承船厢升降的机械设备,包括驱 构、同步轴系统和齿条。
钢丝绳卷扬式斜面升船机中卷扬机构的别称。
用于平衡承船厢重量的设备
由缠绕在主提升机卷筒上的钢丝绳悬吊,其重力通过对主提 升机卷筒施加转矩间接作用在承船厢上的平衡重。
2.0.14重力平衡重gravitycounterweighi
2.0.14重力平衡重
由支承在滑轮上的钢丝绳悬吊,其重力直接作用在承船厢上 的平衡重。
2.0.15可控平衡重
主提升机、驱动系统和牵引绞车在升船机机械设备设计 内克服外载,驱动承船厢运行的能力
升船机升降船舶的最大高度
升船机正常运行所充许的承船厢或承船车水深与设计水深的 差值。
在设计水深条件下,承船厢或承船车水面至主纵梁顶面的垂 直距离。
在承船厢或承船车工作行程的上下极限位置外预留的行程 余量。
驱动承船厢运行的电气传动系统。对由多个单元机构驱动承
船厢的升船机,主电气传动系统是多个单元电气传动系统的 统称。
2.0.23主传动协调控制站
以可编程序控制器为核心,按照承船厢运行过程和时序,控 制承船厢的启动、制动,协调主传动系统、制动器和润滑系统等 设备之间动作的现地控制站
2.0.24主电气传动控制系统
主电气传动系统与主传动协调控制站的总称。
升船机安全制动器和工作制动器松闸前,主传动控制系统根 船厢水深提前施加的持住力矩
2.0.26承船厢室shipchamberspace
由上下闸首、两侧承重结构、底板及顶部机房底板围成的 域,是垂直升船机承船厢升降的空间。
垂直升船机支承承船厢和平衡重系统的竖向支承承重结构。
3.1.1升船机的级别按设计最大通航船舶吨级划分为6级,分 级指标见表3.1.1.
表3.1.1升船机分级指标
3.1.2承船厢或承船车装载船舶总吨级在1000t级及以上的为 大型升船机,100t级及以下的为小型升船机,两者之间的为中 型升船机。
3.1.3升船机的级别应与所在航道等级相同,其通过能力
并兼顾现有船型确定。当缺乏标准船型资料时,可根据GH 50139的有关规定,通过调查研究确定
新型结构或升船机提升高度超过80m时,其级别宜提高 但不应超过枢纽挡水建筑物的级别,
某高层住宅楼施工组织设计.doc表3.1.7升船机建筑物级别划分
3.1.10承船厢升降运行时的充许误载水深值△h宜取 土(0.05~0.15)m;对接工况的允许误载水深值应根据航道通 航水位的变率和对接停留时间确定
3.2承船厢与承船车有效尺度
式中Bx一承船厢或承船车的有效宽度,m; b.一设计最大船舶(队)的宽度,m; b一一两侧富裕总宽度,m,综合考虑设计水深、船舶 (队)进出承船相速度等因素确定,可取0.8~
1.2m,必要时可通过船模试验确定。 3承船厢或承船车有效水深,应满足设计船舶(队)满载 条件下顺利进出升船机的要求,可按公式(3.2.1-3)计算。当 采用的设计水深小于计算值时,应通过船模试验检验。
3.2.2湿运型斜面升船机承船车有效尺度的确定同3.2.1
干运型斜面升船机承船车的有效宽度应符合3.2.1条的规定,其 有效长度可小于设计最大船舶的长度。干湿两用型斜面升船机上海市瑞虹新城(二期)住宅楼9-12号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承船车的有效尺度可按干运型确定,但湿运过船时应根据承船车 水域有效长度确定过船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