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678-2014 胶结颗粒料筑坝技术导则(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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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678-2014 胶结颗粒料筑坝技术导则(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

ICS 27. 140 P55

胶结颗粒料筑坝技术导则

胶结颗粒料筑坝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cemented granular materialdams

胶结颗粒料筑坝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cemented granular materialdams

大连市花苑小区建筑智能化的施工组织设计Technical guideline for cemented granular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胶结颗粒料筑坝技术导则》 (SL678一2014)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

水利部 2014年3月28日

本导则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利出版社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刘宁贾金生金峰刘志明

乔世珊李现社 雷兴顺 1 安雪晖 马锋玲关 郑璀莹 周虎 林琳 孙万功 林学峰 1 谢遵党 吴秀荣 王彦武 曾令华 杨晋营 2 赖福梁 陈振华任冬勤 1冯 炜 王进廷 陈长久林胜柱 部 颖 赵春 黄绵松吴泽斌 导则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高安泽 汪 洪 杜雷功 导则体例格式审查人:陈昊

大坝质量控制与检查·.

大坝质量控制与检查 29 7.1一般规定 29 7.2胶凝砂砾石坝质量控制 29 7.3堆石混凝土坝质量控制 32 附录A标准自密实砂浆法 35 附录B自密实性能稳定性试验 39 附录C堆石混凝土主要物理力学性能指标 .· 41 标准用词说明 44 条文说明 45

1.0.1为完善筑坝技术体系,体现“宜材适构”的筑坝理念, 规范胶结颗粒料筑坝的设计和施工要求,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所指的胶结颗粒料筑坝技术包括胶凝砂砾石和堆 石混凝土筑坝技术。 1.0.3本导则适用范围为: 1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 2强度不低于C1804的胶结颗粒料坝。 3胶凝砂砾石坝坝高超过50m或堆石混凝土坝坝高超过 70m时,应补充必要的专题论证。 4围堰等临时工程参照执行。 1.0.4本导则的引用标准主要有以下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 《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 (GB200)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 《混凝土外加剂》(GB807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 《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18736)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080) 《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GB50662) 《砌石坝设计规范》(SL25) 《水利水电工程钻孔压水试验规程》(SL31)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 《混凝土拱坝设计规范》(SL282) 《碾压混凝土坝设计规范》(SL314) 《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SL319)

granularmaterial

利用水泥及掺合料、砂浆、混凝土等胶结材料,将颗粒料胶 结形成具有一定强度的材料,包括胶凝砂砾石、堆石混凝土等。

剔除毛料中超径颗粒后,由不同粒径组成、有一定级配要习 的骨料,包括天然砂砾料、人工砂石料和开挖石渣料等

利用胶凝材料和砂砾石料,经拌和、摊铺、振动碾压形成的 具有一定强度的材料

满足一定粒径、强度等要求的石料堆积体,堆石料可以是毛 石或卵石。

利用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填注堆石体的空隙,形成完整、 实、具有设计强度的大体积混凝土。

利用胶结颗粒料修建的坝,包括胶凝砂砾石坝、堆石混凝士 坝等。

利用胶凝砂砾石修建的坝,

利用堆石混凝土修建的坝。

2.0.10加浆振捣胶凝砂砾石

能够依靠自重在堆石体空隙等狭小曲折空间内长距离流动充 填,并可充填细小孔隙尖端的混凝土。其流动性、抗离析性和稳 定性的要求均高于常规的自密实混凝土,

2.0.13堆石率rockfillratio

单位体积堆石混凝土中堆石所占据的体积比(%)。

用于评价自密实混凝土流动性能的试验指标,可通过落度 试验进行评价。

用于评价自密实混凝土黏性和抗离析性的试验指标,可通过 V形漏斗试验进行评价

自密实混凝土的工作性能稳定保持的能力,可通过自密实性 能稳定性试验评价。

3.1.1砂砾石料的品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砂砾石宜质地坚硬,其表观密度应不小于2450kg/m”。 2砂砾石最大粒径不宜超过150mm。 3砂砾石的含水率应相对稳定,拌和时其中砂子的含水率 不宜大于6%。 4砂砾石中的含泥量不宜超过5%,泥块含量不宜超过 0.5%,并避免泥块集中。 5砂砾石中粒径小于5mm的砂料含量宜在18%~35%, 粗骨料中粒径为5~40mm的含量宜为35%~65%。 3.1.2堆石料的品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堆石料应新鲜、完整、质地坚硬。堆石料粒径不宜小于 300mm,当采用粒径为150~300mm的堆石料时应进行论证; 堆石料最大粒径不应超过结构断面最小边长的1/4

4不具备进行堆石料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条件时,可参照SL 25一2006附录A。

3.2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骨料

3.2.1骨料的品质除应符合SL677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下 列要求: 1粗骨料最大粒径不超过20mm。 2针片状颗粒含量不超过8%。 3.2.2骨料取样与检验方法应符合SL352的有关规定。

3.3.1凡符合GB175、GB200的硅酸盐系列水泥均可用于胶 结颗粒料筑坝。 3.3.2当胶凝材料中掺人粉煤灰等矿物掺合料时,水泥宜优先 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中热或低热硅酸盐水泥。 3.3.3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不应使用快凝水泥

3.4.1胶结颗粒料中可掺入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硅灰、 沸石粉、磷渣粉、火山灰、复合矿物掺合料等掺合料。掺用的品 种应通过试验确定。 3.4.2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宜使用掺合料,并应进行系统的试 配试验。

3.4.1胶结颗粒料中可掺入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硅灰、 沸石粉、磷渣粉、火山灰、复合矿物掺合料等掺合料。掺用的品 种应通过试验确定。 3.4.2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宜使用掺合料,并应进行系统的试 配试验。

3.4.3粉煤灰应符合GB/T1596的有关规定,高自密实性能混

4.7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技术性能指标

3.4.8情性掺合料的技术性能指标可参照表3.4.8采

4.8惰性掺合料的技术性能指标可参照表3.4.8采用。

表3.4.8情性掺合料的技术性能指标

3.5.1胶结颗粒料所使用的外加剂均应符合GB8076的有关规 定,并考虑与水泥的相容性。 3.5.2胶凝砂砾石可掺用高效减水剂、缓凝剂、引气剂等外加 剂。外加剂的品种及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3.5.3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应使用以聚羧酸盐高分子为主要原 料的高性能减水剂,其品质除应满足GB8076高性能减水剂的 基本要求外,还应按附录A标准自密实砂浆法进行检测,其性 能指标应符合表3.5.3的要求

标准自密实砂浆掺用外加剂后的性能指

4.1.1胶凝砂砾石配合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胶凝砂砾石的配合比应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要求,并 在施工前通过现场碾压试验加以验证。 2胶凝砂砾石配合比设计可采用绝对体积法或假定容重法。 3胶凝砂砾石拌和物的出机口VC值应根据原材料和施工 现场的条件变化,进行动态控制,宜在2~25s范围内选取。 4胶凝砂砾石试验方法参照SL352中碾压混凝土试验的有 关规定。 5胶凝砂砾石设计抗压强度系指按照标准方法制作和养护 的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在180d设计龄期用标准试验 方法测得的具有80%设计保证率的抗压强度标准值。 6施工过程中,若更换原材料的品种或来源时,应提前通 过试验调整配合比。 4.1.2胶凝砂砾石配制强度按公式(4.1.2)计算:

4.1.2胶凝砂砾石配制强度按公式(4.1.2)计算:

式中fcu。—胶凝砂砾石的配制强度,MPa; feu,k一胶凝砂砾石设计龄期的强度标准值,MPa; t一一概率度系数,依据保证率P选定某钢结构厂房吊装施工方案,当P为80% 时,其值为0.84; o一胶凝砂磁石抗压强度标准差,MPa。 4.1.3配合比设计参数的选取应满足下列要求: 1胶凝材料:胶凝材料用量不宜低于80kg/m°,其中水泥 熟料用量不宜低于32kg/m”。当低于以上值时应进行专门论证。 2掺合料掺量:应根据水泥品种、水泥强度等级、掺合料

式中fcu,。—胶凝砂砾石的配制强度,MPa; feu,k一胶凝砂砾石设计龄期的强度标准值,MPa; t—一概率度系数,依据保证率P选定,当P为80% 时,其值为0.84; 胶凝砂砾石抗压强度标准差,MPa。 O

1胶凝材料:胶凝材料用量不宜低于80kg/m°,其中水泥 熟料用量不宜低于32kg/m”。当低于以上值时应进行专门论证。 2掺合料掺量:应根据水泥品种、水泥强度等级、掺合料 品质、胶凝砂砾石设计强度等具体情况通过试验确定。当采用硅

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中热或低热硅酸盐水泥时,粉煤灰 和其他掺合料的总掺量宜为40%~60%。当采用矿渣硅酸盐水 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 时,粉煤灰和其他掺合料的总掺量宜小于30%。 3水胶比:应根据设计提出的胶凝砂砾石强度要求及砂砾 石的特性确定水胶比,水胶比宜控制在0.7~1.3。 4砂率:胶凝砂砾石中砂率宜在18%~35%。不满足要求 时,可通过增加胶凝材料用量或通过掺配砂料或石料调整级配。 5单位用水量:可根据胶凝砂砾石施工工作度、砂砾石的 种类和最大粒径及含砂量、外加剂等选定单位用水量。 6灰浆裕度α和砂浆裕度B:由用水量、水泥用量、掺合 料用量所组成的浆体(灰浆)宜填满砂的所有空隙,并包裹所有 的砂。由灰浆和砂组成的砂浆宜填满石子的所有空隙,并包裹所 有的石子。灰浆裕度α和砂浆裕度B不宜小于1。

1设计阶段应按有关规范进行料场勘探和取样试验,试验 项目包括颗粒分析、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等。根据试验结 果绘制砂砾石级配包络线,得到砂砾石最粗级配、最细级配及平 均级配。 2配合比试验用砂砾石,应剔除大于150mm粒径后,将 混合砂砾石筛分为150~80mm、80~40mm、40~20mm、20~ 5mm四个级配的粗骨料和5mm以下的砂。试验中分别称量、 配制。 3确定“配合比控制范围”。根据胶凝砂砾石配制强度,选 取2~3个胶凝材料用量,在每个胶凝材料用量下,分别按最粗 级配、最细级配和平均级配的砂砾石比例,在较宽范围内选取不 司用水量进行强度试验,建立不同级配下28d龄期及设计龄期的 抗压强度与用水量的关系,确定满足施工VC值要求的适宜用水 量范围以及与之相对应的适宜强度范围,即“配合比控制范围”。 4根据不同胶凝材料用量下的“配合比控制范围”选定胶

凝材料用量。该胶凝材料用量下,“配合比控制范围”中平均级 配胶凝砂磁石设计龄期强度最小值应满足配制强度要求,同时 “配合比控制范围”中最细级配胶凝砂砾石设计龄期强度最小值 不应低于设计强度。 5有条件时,宜进行450mm立方体试件胶凝砂研石抗压 强度试验,得出不同龄期的450mm立方体与150mm立方体抗 压强度的比尺效应系数及强度增长率。大试件设计龄期抗压强度 低于标准立方体试件的50%时,设计抗压强度标准值应做进 步论证。

1胶凝砂砾石抗压强度等级应按180d龄期150mm立方体 抗压强度标准值确定,共分为4级,即C1804、C1806、C1808、 C18010。 2胶凝砂砾石强度标准值可参照表4.1.5采用

3胶凝砂砾石的表观密度、弹性模量、抗渗、热学等其他 性能参数,可通过试验确定。

4.2.1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宜采用绝对体积法,合 理设计各种成分的体积比例。 2对于抗离析性不足的混凝土,可通过增加粉体用量或者 增黏剂的方法改善抗离析性。 3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的强度受水胶比影响变电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其自密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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