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2297-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GTJ08-2297-2019有轨电车道路交通设计标准轨电车道路交通设计标准
主编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9年10月1日
GTCC-058-2018 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同济大学出版社 2019上海
沪建标定【2019】281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主编的 (有轨电车道路交通设计标准》,经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 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一2297一2019,自2019年 10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 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八日
彭庆艳 王跃辉 汪 邵吕敏徐海滨 杨海霞 戴禾 赵红坡 余欢 主要审查人:李彬 袁胜强 李青 蔡逸峰 沈峰 李永李英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2019年3月
1总则 2术语 3 基本规定 4 交通组织设计 4. 1 一般规定…. 4.2 横断面布置 4.3路段 4.4平面交叉口 4.5 车 站 9 5交通安全设施 13 5.1一般规定 13 5.2标志 13 5.3标线 15 5.4防护设施 16 5.5交通信号灯 17 本标准用词说明 18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1总则. 2术语 3 基本规定 4 :交通组织设计 4. 1 一般规定…. 4.2 横断面布置 4.3路段 4.4平面交叉口 4.5 车 站 5交通安全设施 13 5.1一般规定 13 5.2标志 13 5.3标线 15 5.4防护设施 16 5.5交通信号灯 17 本标准用词说明 18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General provisons 2 Terms 3 Basic requirement Traffic organization design 4. 1 General requirement 4. 2 Cross section Layout ... 4.3 Road section 6 4.4 Grade intersection 4. 5 Tramstops 9 D Traffic safety facilities 13 5.1 General requirement 13 5. 2 Traffic signs : 13 5. 3 Traffic index line 15 5.4 Protection facilities 16 5.5 Traffic lights 17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8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9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 21
1.0.1为适应上海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需求,统筹协调好有轨 电车与道路交通的关系,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城市道路范围内新建或扩建有轨电 车工程。 1.0.3有轨电车工程的道路交通设计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有 序、公平协调、因地制宜的原则,考虑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 效益的协调统一。 1.0.4有轨电车工程的道路交通设计除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
1.0.4有轨电车工程的道路交通设计除符合本标准外,尚
2.0.1主动优先activepriority
采用感应信号配时,根据车辆检测器获取的有轨电车到达信 息,在有轨电车到达之前主动调整交叉口信号控制方案,给予有 轨电车在通过交叉口时的信号优先。
2.0.2被动优先passivepriority
采用固定信号配时,根据历更交通数据,预先设置交义口信 号配时方案,实施有轨电车在通过交叉口时的信号优先
3.0.1有轨电车线路所在道路应进行交通组织设计和交通安全 设施设计。交通组织设计包括路段交通组织、平面交叉口交通组 织、车站交通组织;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防护 设施、交通信号灯等。 3.0.2交通组织设计应综合考虑道路功能定位、规划红线条件 道路实施条件、有轨电车工程的总体设计方案等因素,在对有轨 电车线路周边区域的交通现状和规划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协调好 有轨电车与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关系。 3.0.3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应综合考虑有轨电车工程的建设规 模、技术标准等,协调好与交通组织设计的关系。 3.0.4交通组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叉口规 划规范》GB50647、《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GB/T36670、 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ILI152及现行上海市 工程建设规范《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与设计规程》DGJ 08一96的规定。 3.0.5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 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的规定。
4.1.1有轨电车线路所在道路的交通组织设计应综合考虑有轨
4.1.1有轨电车线路所在道路的交通组织设计应综合考虑有轨 电车和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通行要求,通过合理的横断面布 置、交通引导,实现各种交通方式安全、有序、高效的运行。 4.1.2有轨电车线路所在道路的横断面布置应综合考虑有轨电 车服务功能、道路等级、交通特征、地块出人口、工程建设条件等 因素,在道路辟筑范围内进行合理布置。 4.1.3有轨电车线路所在道路应充分考虑与街道设计的融合GB5725-2009安全网标准, 应满足步行友好的基础环境
4.1.4有轨电车采用专用路权时,宜设置有轨电车紧急救援车
4.1.4有轨电车采用专用路权时,宜设置有轨电车紧急救援车 辆的通道;当无设置条件时,有轨电车车道铺装应满足救援车辆 通行要求
4.1.5通行有轨电车的平面交叉口,应根据交通流特征、横向相 交道路情况、交叉口周边地形、有轨电车车型、线路走向,以及运 营组织等,进行交通组织、防护设施、信号控制等一体化设计。 4.1.6通行有轨电车的平面交叉口,应保障交叉口安全、有序
4.1.6通行有轨电车的平面交叉口,应保障交叉口安全、有序、
4.1.7通行有轨电车的平面交叉口,信号控制应遵循以下要求:
1优先设置有轨电车信号优先控制。 2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过街安全JTGE41-2005《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满足行人过街的最小 绿灯时间
4.1.9路中式有轨电车车站与乘客过街衔接的交通组织,应符 合以下原则: 1过街设施形式宜采用平面过街,设置在乘客步行距离最 短的位置。 2在与路侧地块开发结合时,可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