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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轨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5-2020).pdf13.4营业线工程运输
13.4.1营业线工程运输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JGJ/T 87-2012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13.4.1营业线工程运输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营业线工程运输应编制工程运输方案,应按规定程序经铁 路运营管理单位审核批准。 2施工单位与铁路运营管理单位相关的设备管理、行车组织
单位间签订运输(施工)安全协议。 3自备机车车辆等运输设备经铁路运营管理单位相应部门 (单位)过轨技术检查合格。 4施工单位驻站(调度所)联络员,现场主要管理、技术、生 产及防护人员按规定经铁路运营管理单位有关部门培训,并经考 试合格持证上岗。
1工程列车在营业线运行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组 织演练。 2严格按照铁路运营管理单位批准的运输方案编组列车,严 格控制牵弓引定数,有关货物装载加固、车辆技术检查应经铁路运营 管理单位指定的货运员、检车员进行检查确认,未经其检查合格的 列车严禁进入营业线运行。 3:参与营业线行车工作的所有人员应熟悉营业线相关规章 制度,服从其调度指挥。 13.4.4在电气化铁路区段作业时,有关运输人员应严格遵守《电 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规定
13.4.5营业线工程运输施工作业应按表13.4.5的内容进
.4.5营业线工程运输施工作业安全检
14.1.1营业线轨道施工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 营业线施工手续不完善。 2 施工准备不充分。 3 无计划、无命令、超范围施工。 4 施工安全防护不到位。 5 设备管理单位、施工配合单位未到位擅自作业。 6 电气化区段未设置临时轨道回流线, 7 材料、机具、设备侵限。 8 施工不当耽误列车开行。 9 作业人员在行车线上行走、坐卧休息等。 10 线路开通前未检查确认列车放行条件。 14.1.2营业线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查、按相关规定报 批后实施。 14.1.3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 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14.1.4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严禁施工。 14.1.5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并提前向设备管 理、使用和配合单位进行沟通联系,确定施工内容、影响范围及配 合事宜,特别是影响既有设备、设施及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 工程。
14.1.6 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计划组织施工,严禁超范 围作业。
14.1.7施工完成后,应达到列车放行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 认后,方可申请开通线路。 14.1.8营业线施工应按规定设置施工安全防护,防护不到位不 得施工。 14.1.9双线或站线施工作业,施工单位除按规定设置施工防护 外,还应在两线间加设隔离措施,防止作业人员、施工机具侵入邻 线限界。
业,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经施工、监理、设备管理单位检查达到放 行列车条件,开通后由运营单位接管,开通24h内施工单位协助 运营单位进行维护。
1区间卸车时,严禁机车与车辆摘钩,风动卸雄车卸诈作业 时运行速度不超过15km/h:装运其他材料车不应边走边卸。 2:双线区间卸车不应侵入邻线限界。邻线来车时,应停止向 邻线一侧卸车。严禁打开两线间的车门。当卸车线高于邻线时 严禁向两线间卸轨枕等滚动物料。 14.1.12营业线施工材料存放除应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 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中使用的钢轨、轨枕、扣配件、道雄、道分等轨料严禁 侵入铁路行车限界,应放置平稳,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2拆卸的旧轨料应及时清理出建筑限界;按指定地点堆码 稳固。 14.1.13营业线施工严禁联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轨道电路区段和绝缘接头附近作业时,不应使用没有绝 缘装置或绝缘装置不良的金属机具。 2拾(搬)运钢轨、辙叉等金属物体,不应担在或放置在两股 钢轨上。 3.在钢桥上施工,不应把联结钢梁杆件的金属线绑在螺栓或
道钉上。 4 在线路、桥梁上作业,应防止碰断、损坏电务送变电线和 电缆。 5防止扣轨梁联电,道口钢筋混凝土板钢筋头联电,轨端有 飞边突尖联电,单轨车等机具的走行轮通过绝缘接头时联电,道岔 配件脱落联电,散置在线路上的钢轨、道岔等金属物受振动移动联 电等。
理单位申请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设备管理单位接到 施工单位的施工请求后,应对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及影响范围进 行认真核对。
既有设备情况,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等隐蔽设施的准确位置。无法 提供准确位置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管理单 位参与,共同探查、核实,确定防护范围,并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 方的安全责任。
14.2.5·施工中,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区域内影响施工作业的既有 设备采取防护措施。设备管理单位应派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 监督。
14.2.6营业线拆铺线路及道岔轨道过渡工程以及临时
线施工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批复的改建、拆铺以及临时设施施工计划进行书面安 全技术交底。 2营业线拆铺线路和道岔,应在封锁线路的条件下进行。 3封锁命令下达前严禁上道施工,施工命令下达后,施工负 责人应确认施工命令内容,防止误判、臆测给点。 4施工准备时不应超范围作业。安放滑轨、预铺新设备或搭 设滑移平台时,不得侵入建筑限界,并应防止滑轨、设备或平台跨 塌;工机具放置有序、稳固,防止侵入建筑限界;双线区间施工应设 置安全红线或隔离措施:无缝线路区段不应在超出允许轨温范围 以外进行松动或拆卸扣件、扒挖道床、切割钢轨等有碍行车安全的 作业。 5在自动闭塞区段拆铺线路和道岔,作业涉及道岔联锁、轨 道电路、通信信号等设施时,施工命令下达后,由设备管理单位拆 除施工区段影响作业和信联闭的轨道电路设施,施工单位不应随 意剪断计划拆除设备中任何部位的轨道电路。 6电气化区段封锁施工开始后,应先加设临时轨道回流线 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拆除。 7施工作业完成,应按本规程第14:1.10条规定进行检查 确认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方可登记销点开通线路。开通前应将 施工机具、新旧路料清理到建筑限界以外。 8线路或道岔经检查确认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施工单位接到 开通命令后,应按批复的施工方案、命令规定的速度,设置限速 标志。 9线路或道岔开通后,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或列车趟数 内,应对新铺线路设备进行养护作业,并按本规程第14.1.10条规 定,及时与设备管理单位进行交接,并符合下列规定: 1)铁路建设项目新线施工中的正、站线线路经验收交接后 方可开通。正式办理验交手续的线路及设备,应由设备 管理单位负责维修养护
2)对不能进行动态验收的线路、道岔施工,由建设、施工、 监理和设备管理单位联合检查确认达到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开通,开通后由运营单 位接管。 14.2.7营业线换铺无缝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缝线路换铺作业应在封锁线路的条件下进行。 2换下的旧轨应及时回收,存放在线路附近的应清理出限 界,摆放牢固。 3待换的长钢轨应采取加固措施,防止胀轨侵限、损坏既有 设备,在跨越信号机两端处防止侵线联电。 4无缝线路应按设计锁定轨温锁定,如不符合设计要求,应 重新进行应力放散。 5对焊接接头应及时进行探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2.8线路拨移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线路拨移前应设置拨移控制桩,标明拨移量。 2拨移准备工作不得影响行车安全,严禁超前和超范围 准备。 3无缝线路区段,宜提前放散应力。未放散区段,超出锁定 轨温充许作业范围严禁挖开道床。 4采用滑轨拨移线路作业时,未封锁线路前,严禁向线路内 穿放滑轨。 5过渡段、新旧路基结合地段,线路应使用机械养护。 6封锁施工其他注意事项应符合本规程第14.2.6条有关 规定。 14.2.9站场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站场股道升级、换铺道岔应在封锁(闭)线路条件下进行, 并按规定设置防护。 2采用平台滑移轨排或道岔时,平台搭设应稳固可靠。预铺 好的设备不应侵入限界,并采取失稳加固措施,
3预铺轨节或道岔的场地应平整,拼装好的轨节或道岔以及 其他材料不应侵入限界。 4轨节或道岔预铺完成后,应及时做静态验收,各部位几何 尺寸满足设计要求。 5拆除的旧轨料如:钢轨、轨枕、岔轨、岔枕、连接配件等应放 置有序,严禁掩压、碰撞行车设备,确保邻线行车安全。 6在线间距不足6.5m地段进行清筛、成段更换钢轨及轨 枕、成组更换道岔作业时,邻线列车应按规定限速,并设置防护。 .7轨道升级、换铺道岔施工破底清筛道床或使用大型机械设 备配合施工时,邻线来车时应停止施工,设备严禁侵入限界。 8跨线滑移预铺轨节、道岔作业,应封锁所跨线路,封锁所跨 线路的时间,按调度命令实施。 9轨节、道岔铺设或滑移完成后,应按本规程第14.1.10条 规定进行验收开通。 14.2.10轨道过渡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轨道过渡应根据设计文件,对现场进行核对,严格按设计 文件和批准的施工过渡方案进行施工。 2过渡工程的开通速度和运行速度由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和 施工资料提出申请,经运营单位审查后确定。验收合格的过渡工 程,由运营单位(维管单位)维护,开通后24h内,施工单位协助运 营单位进行维护。 3过渡工程应比照正式工程组织验收。过渡工程除拨接地 段外,其他应提前进行验收。 4普通到发线临时替代旅客列车到发线时,应采取保证旅客 上下车和通行的安全措施 5站线或其他线临时替代正线时,应先确认线路行车条件和 状况,必要时应采取改造或其他安全措施。
14.2.11线路整道和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2桥上作业,列车通过前,作业人员应撤到桥外或避车台上, 所用工具不应堆放在限界内。 3在双线区间作业,当邻线来车时,应停止作业,下道避车, 严禁站在两线间或跨越邻线避车。 4电气化区段线路维修作业时,应按现行营业线施工有关规 定执行。 5维修作业结束时,机具应停放在限界以外,覆盖机具的篷 布应捆扎牢固,防止刮风吹散侵入限界。 6在营业线上使用的起道机应采用液压起拨道器,严禁使用 齿条式起道机进行养护维修作业。 7线路维修作业涉及道岔联锁、轨道电路、通信信号等设施 寸,应有设备单位人员配合。 8线路整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经整道的线路应及时补充道作。 2)在已卸道碓上不应再卸其他轨料,应将轨料卸在限界以 外,并堆放稳固。 3)线路经过整道后应逐步恢复常速。 4)线路铺诈整道地段与相邻地段衔接处,应有不大于2% 的顺坡。 9线路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拨道地段,应有足够的道,一次起道量不得超过 40 mm。 2)起拨道后的线路应及时找平小坑,消除三角坑以及高低 超限,并及时捣固,做到一撬一清。 3)线路维修作业时,应加强对钢轨、接头、轨枕等轨道主要 部件进行失效报废检查并标识,及时更换,轨道材料失 效报废标准执行铁路线路修理有关规则的规定。 4.2.12无缝线路维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缝线路起拨道作业.应按规定的作业轨温条件执行
2起道前应紧固扣件,拨正线路方向,防止作业时线路产生 、横向移动。当线路方向发生显著不良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迅 浇水降温,然后进行拨道等,必要时可限速通车。 3起拨道时,起拨道点不应设在焊缝处。 4伸缩区防爬器成段失效时,应在实际锁定轨温±5℃范围 进行整修。 4.2.13机养作业除应符合本规程第6.3.3条有关规定外,还应 合下列规定: 1大型养路机械施工,应在施工天窗点内进行,并办理相关 闭要点作业手续,施工天窗时间不应少于180min。 2大型养路机械的驻站与作业地段的距离不应过长,一般不 过25km,通信设备保持良好。 3施工作业期间,机养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应分别派驻 联络员1:名,传达慢行、封锁、开通命令及预报列车运行情况等。 4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区段的安全防护由机养施工单位负责, 机防护。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区段两端及区段内的道口、桥梁的 全防护由设备管理单位负责。 5无缝线路区段机养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排无缝线路机养封锁施工的“天窗”,应避开高温 时间。 2)施工前,设备管理单位应将该段线路实际锁定轨温及安 全起、拨道量等技术数据交机养施工单位,并备足道雄, 调直钢轨,拧紧螺栓。 3)作业时,应派专人在施工地段测量轨温,并按规定的作 业轨温条件组织施工。 4)配碎整形车、捣固车、动力稳定车应紧密配合,形成流水 作业,确保作业后的线路迅速得到稳定。 5)营业线上作业时,捣固车一次起道量不得超过50mm, 起道量超过50mm时应分次起道捣固:一次拨道量不
得超过50mm。 6)作业中,机组人员应随时监测线路变化,发现胀轨迹象 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组织抢修队伍进行处理,并使大 型养路机械安全退出胀轨现场。 7)作业后3d内,应派有经验的巡查人员巡回检查线路状 况,发现胀轨或断轨预兆及时处理。 6作业结束后,列车放行条件由施工负责人和设备管理单位 有关人员共同确认。 14.2.14营业线施工作业人员应遵循下列安全规定: 1行车速度大于160km/h时严禁在两线间停留或跨越邻线 避车,所持料具不应侵入建筑限界。 2严禁随意横越铁路,确因施工需要,应按相关规定设置 防护。 3不应钻车、扒车、跳车或通过车底部、车辆连接处传递 料具。 4严禁在车下、线路上或有塌方落石危险处坐卧休息。 出德达木
得超过50mm。 6)作业中,机组人员应随时监测线路变化,发现胀轨迹象, 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组织抢修队伍进行处理,并使大 型养路机械安全退出胀轨现场。 7)作业后3d内,应派有经验的巡查人员巡回检查线路状 况,发现胀轨或断轨预兆及时处理。 6作业结束后,列车放行条件由施工负责人和设备管理单位 有关人员共同确认。
14.2.14营业线施工作业人员应遵循下列安全规定:
1行车速度大于160km/h时严禁在两线间停留或跨越邻线 避车,所持料具不应侵入建筑限界。 2严禁随意横越铁路,确因施工需要,应按相关规定设置 防护。 3不应钻车、扒车、跳车或通过车底部、车辆连接处传递 料具。 4 严禁在车下、线路上或有塌方落石危险处坐卧休息。
14.2.15改建营业线施工作业应按表14.2.15的内容进
表14.2.15改建营业线施工作业安全检查内容
4.3.1铺架设备上线应符合下列
14.3增建二线铺轨
1架桥机、铺轨机设备技术状态应保持良好,并经过营业线 车站、车辆等相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准上线运行。 2架桥机、铺轨机应配备通信设施及灭火器材、防护用品 按机组配备起复设备及防溜设备,并经常保持完好,缺少或损坏 时,应及时补充或恢复。 3架桥机、铺轨机出车前,应对设备的走行、制动、油路、电 路、起吊装置及车内备品、信号用具、防护用品等进行全面检查,确 认完好齐全后方准出车。
4.3.2施工作业前准备应符合下
1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掌握施工地段线 路设备状态以及线路坡度、曲线、道口、桥梁、隧道及信号设备位置 等情况。 2施工单位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编制施工方案,并按有关规定
14.3.3施工作业登记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铺架作业前,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应按行车单位批准 的作业计划,在指定的车站进行施工登记。 2·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施工作业内容、起止时间、地点、命 令号、配合监管单位等。 3驻站联络员接到车站值班员交付的给点命令后,及时通知 施工负责人按作业时间组织铺轨机或架桥机及施工列车进入施工 区段。
1铺轨机或架桥机进退机前,施工负责人、安质人员、技术人 员应对走行线路质量进行检查,线路技术状况满足行车条件后,施 工负责人方可下达进退机命令。铺轨机或架桥机进退机时,施工 负责人应在现场监控。 2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及行车安全的铺轨架桥施工地 段,按施工计划、调度命令及营业线施工具体规定中的要求设置好 防护,方可进行铺架施工作业。 3铺架设备、机具和材料等不应侵入限界。 4铺轨架桥作业遇到线间距小于4.2m时,应采用线路偏铺 的方式,不应影响营业线的正常行车。 5在新铺线路上,铺轨机或架桥机自轮运转速度不得大于 15 km/h。 6在线路并行地段立倒装龙门架时,严禁利用列车间隔时间 进行作业。 7双线并行地段,营业线来车时,应立即停止铺架作业。 8铺架施工作业过程中,严禁施工人员在营业线上逗留
9在小半径曲线的内曲线和小线间距的地段,应采用拨移施 线路等措施,防止铺架设备机臂侵入营业线限界。线路不能拨 时,应利用施工“天窗”点进退机,严禁盲目运行。 10为确保营业线行车安全及铺架设备进退机的安全运行, 路整修及起道作业过程中,应执行下列规定: 1)设置施工防护后,方准进行作业。线路未达到放行铺架 设备的条件,禁止撤出防护和放行铺架设备。 2)每次起道量不得天于50mm,应在钢轨两侧450mm范 围内均匀捣固密实。 3)在普速电气化铁路线路上起道作业,应遵守两股钢轨同 时起道时,一次作业起道量不得超过30mm,且两股钢 轨起道量相差不得超过11mm:调整曲线超高时,单股 起道量不得超过11mm。起道量超出上述规定时,应事 先通知供电部门调查确认接触网设备调整工作量并配 合作业。起道作业时,隧道、下承式架桥和拱桥、斜拉 桥不得超过建筑限界尺寸线。 4)在高速电气化铁路线路上起道作业,两股钢轨同时起道 时,一次作业起道量不得超过30mm,且两股钢轨起道 量相差不得超过7mm;一股钢轨起道时,一次作业起道 量不得超过7mm;且隧道、下承式桁架桥和拱桥、斜拉 桥不得超过限界尺寸线。 5)线路铺作整道地段与相地段衔接处应以不大于2% 的坡度顺接。 6)轨道铺设完成后应立即进行重点整修。拨顺线路方向 消除反超高和三角坑,严禁在线间距4.2m及以内地段 出现负偏差。 4.3.5铺架设备区间停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5铺架设备区间停放应符合下列
1区间停放铺架设备地点应选择路基较低,线间距大于 4.2m的直线地段,路基坚实稳定。停放在曲线上时,应停放在曲
线半径大于800m的地段,机臂应远离邻线,确保不侵入限界。 2司机室、操作室应收回,靠邻线一侧无悬挂物。 3做好防溜措施,每个车轮正反方向均应设置铁鞋,楔紧木 楔,将铺架设备手制动扳到制动位置。 4设专人看守防护铺架设备,看守人员应配备通信和防护设 备,并确保通信畅通。 14.3.6线路拨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设计资料,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拨接现场进行 复查,按规定编制、报批实施性施工组织方案。 2线路拨接前,待开通新建线路(除拨接地段外)应按标准 进行验收。 3拨接准备工作不得影响行车安全,严禁超前和超范围 准备。 4对可能影响营业线既有设备的准备作业,应在设备管理单 位人员的指导和配合下进行,不应随意拆除连接线、绝缘设施等。 5对可能影响轨道电路的作业工机具应加装绝缘保护。 6在拨接施工实施前,驻站联络员应根据批准的施工计划 向车站值班员办理登记要点申请封锁施工手续。 7施工负责人接到封锁施工命令后,应确认施工起止时间, 下达设置防护命令,确认防护措施到位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8施工中,设计、监理、设备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应按审定的 方案监督和组织施工,随时掌握进度与质量,消除不安全因素。 9拨接施工完毕,线路开通前,设备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应进 行质量检查,确认线路设备达到列车放行条件,方可开通线路。 10拨接施工后24h内,施工单位应配合设备管理单位巡养 线路。 11线路开通巡养期间应使用液压起拨道器,严禁使用齿条 式起道机进行养护作业。起道作业时,应使用带绝缘的水平道尺。 14.3.7增建二线铺轨施工作业应按表14.3.7的内容进行检查。
表14.3.7增建二线铺轨施工作业安全检查内容
14.4机械设备的使用
14.4机械设备的使用
14.4.1换轨车作业时应注意作业安全,防止钢轨下落、槽过程 中压伤、挤伤手脚。换轨作业牵引速度不应大于5km/h。 14.4.2使用收轨车收轨作业时应保持钢轨同时起落,装车时应 确保钢轨均匀放置在车体左右两侧,防止偏载。 14.4.3营业线使用单轨车、轨道小平车等非机动轻型车辆应在 封锁线路条件下进行。
14.4.5铺轨设备使用应符合本规程第9.5.2条规定
15.0.1轨道施工前,线下防排水工程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完成,保 证排水畅通。轨道施工时,不应堵塞、损坏排水系统。 15.0.2铺轨前应做好铺轨条件确认。 15.0.3跨越既有铁路、公路等设施铺轨施工前,应联系设施产权 单位,制定切实可靠的措施,保证既有设施的安全。 A
15.0.4管线沟槽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 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
《铁路轨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本条文说明系对重点条文的编制依据、存在的问题 以及在执行中应注意的事项等予以说明,不具备与正 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 定的参考。为了减少篇幅,只列条文号,未抄录原 条文。
1.0.1本规程是为适应铁路建设安全生产管理需要,体现近年来 新的工程结构、系统设备及其相应工艺方法、工序过程等的特点 控制工程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预防事故发生,在《铁路工 程轨道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5一2009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本规程贯彻落实了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有关管理规 章进行了全面对接,与相关技术标准进行了充分协调,对铁路轨道 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是建 设各方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标准。 1.0.2改建铁路工程施工包括改建营业线和新建第二线铺轨工 程施工。 1.0.6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及其他参与铁路工程建设的单位都应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应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积极采用先 进的技术和方法,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保证铁路工程施工 安全。 1.0.7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应符合规定,培训及考核情况 应保持记录,必要时,应由上级部门或建设、监理单位检查其执
行情况。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 也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 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在现行国家标 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中有明确的 规定。 钢轨焊接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应持有国家铁路 主管部门认可的技术机构颁发的“钢轨焊接工操作许可证”;驾驶 机车、重型轨道车、大型养路机械设备的人员,应持有有效驾驶证: 从事铁路行车工作的有关人员,应经职业技能鉴定、岗位任职资格 考试合格,取得相关岗位任职资格后方可任职。 1.0.10专项施工方案是以技术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单项施工项 目或其中的某一个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进行编制,用以指导其施 工全过程并重点考虑施工方法、机械设备利用、劳动力和材料安 排、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具体文件。根据《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办法》:施工单位应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天工程编制专 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检算,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 核后实施,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并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铁路轨道工程中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的,本规程均有明确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应视工程的危险程度 确定是否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0.18营业线施工及有可能影响营业线运行安全的施工,涉及 部门多、对运输干扰大、安全风险高、后果极其严重,应高度重视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条文中提出的应严格执行的现行国家及铁 路有关安全生产及施工安全规定包括: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 法、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修理规则、本施工安全技术规 程等。
目或其中的某一个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进行编制,用以指导其施 工全过程并重点考虑施工方法、机械设备利用、劳动力和材料安 排、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具体文件。根据《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办法》:施工单位应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编制专 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检算,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 核后实施,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并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铁路轨道工程中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的,本规程均有明确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应视工程的危险程度 确定是否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部门多、对运输干扰大、安全风险高、后果极其严重,应高度重视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条文中提出的应严格执行的现行国家及铁 路有关安全生产及施工安全规定包括: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 法、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修理规则、本施工安全技术规 程等。
3.0.2施工安全工作流程可参照说明图3.0.2进行。
说明图3.0.2施工安全工作流程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可按说明表3.0.2一1进行检查并做好记 录,也可在此表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管理检查表,
说明表3.0.2—1施工安全管理检查表
续说明表3.0.2—1
施工安全技术工作可按说明表3.0.2一2进行检查并做好记 录,也可在此表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技术检查表。
说明表3.0.22施工安全技术检查表
续说明表3.0.2—2序号主要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情况按规定对管理人员和作业6安全生产培训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并有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7施工安全协议签订相关施工安全协议包含相应的安全操作要求8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批程序符合要求编制各级施工安全技术交9安全技术交底底文件并按规定交底交底记录签认齐全制定安全检查计划10安全检查检查、整改记录齐全11施工日志施工安全情况记载真实完整大型临时工编制设计、施工方案12程及过渡工程检查验收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5.1.3车轨道材料简称轨料,狭义指钢轨、道岔、轨枕(预应力混凝土枕、双块式轨枕、木枕)、轨道板、扣配件、轨道联结配件等,广义尚包括道碓等在内。使用时,应注意结合条款内容。钢轨垛码层数视基底坚实程度决定,扣放一般不超过6层,如场地限制需高层堆码时,应加强支垫。要求基底平整、坚实,并在基底密铺枕木提高承载力,基底四周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确保钢轨垛不会下沉造成钢轨变形受损。5.1.7轨料装车超限是指超过铁路机车车辆限界,详见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规定。轨料装车时,如在车上有左右前后明显的不均衡情况,即为偏.110:
载。特定轨料或机具按制定方法装车:则不属于偏载。
5.3.5额定起升载荷指在不同工作幅度下安全作业所允许起吊 物体的最大总质量(包括吊具质量)。 5.4.5混凝土枕堆码高度14层,是按当时通用的装卸时一次起 吊7层的机械吊装作业能力选定。 5.5.1轨道板的吊装应根据现场施工情况选择设备,起吊轨道板 应使用专用起吊螺栓及器具,保证轨道板起吊过程中不发生意外。 7.2
枕式无诈道床包括CRTS双块式无诈道床、弹性支承块式无 谁道床、长枕埋入式无诈道床,需要通过组装轨排,并浇筑道床板 的道床形式。
板式无道床包括CRTS1型板、CRTSⅡ型板、CRTS型板 等,采用预制轨道板直接支承钢轨的板式无诈道床。
1:砂浆拌制车具有车体较高、车身长、自重天等特点,对所经 道路路面、弯道、两侧及上部的净空有特殊的要求,需提前进行调查
道路路面、弯、两侧及上部的净空有特殊的要求,需提前进行调查。 8.1.8在施工现场禁火区域内施工,应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消 防安全管理规定,动火作业前应申请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应注明动 火地点、动火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动火 证是消防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动火证的管理由安全生产管理部 门负责,施工现场动火证的审批由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审批。动火 作业没经过审批的,一律不应实施动火作业。 8.4.3闪光焊顶锻量要消耗一定长度(30mm~40mm)钢轨;在 工地进行合龙锁定焊,以及在坡道上进行单元焊和锁定焊时,钢轨 焊头都将承受很大拉力。闪光焊顶锻后推除焊瘤时,焊头温度高 约1200℃;焊头正火加热温度达900℃左右,均应使用保压推凸
防安全管理规定,动火作业前应申请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应注明动 火地点、动火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动火 证是消防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动火证的管理由安全生产管理部 门负责,施工现场动火证的审批由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审批。动火 作业没经过审批的,一律不应实施动火作业。
8.4.3闪光焊顶锻量要消耗一定长度(30mm~40mm)钢轨;在
工地进行合龙锁定焊,以及在坡道上进行单元焊和锁定焊时,钢转 焊头都将承受很大拉力。闪光焊顶锻后推除焊瘤时,焊头温度高 约1200℃;焊头正火加热温度达900℃左右,均应使用保压推凸 和保压正火确保焊缝不被拉裂。
工作业管理规定,机车车辆及自轮运转设备管理规定、安全监督管 理规定等。工程运输安全工作流程可参照说明图13.1.2进行。
兑明图13.1.2工程运输安全工作流程
13.1.4工程运输组织专项方案应明确至少包括:编制依
则、项目概况、工程运输主要任务及工作量、重难点分析、管理和生
产机构设置及职责、资源配置计划(设备、人员)、临时设施建设方 案、列车工作方案、货运工作方案、机车工作方案、运输作业规定 (接发列车、调车作业、货物装卸、列车运行、日班计划、线路养护、 施工和维修作业等)、安全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14 营业线轨道施工安全工作流程可参照说明图14进行
说明图14营业线轨道施工安全工作流程
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1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5h及以上、干线封锁6h及以上或繁忙干线 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h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 改造、电气化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改造施工。 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h及以上的天型上跨铁路结构物 施工。 4)中断繁忙干线6h及以上或干线7h及以上且同时中断两 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2)Ⅱ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h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 4h及以上的施工。 2)干线封锁正线4h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h及 以上的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他换梁施工。 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h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 施工。 5)中断繁忙于线4h以上或于线5h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 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人工处理路基基床,成段更换钢轨 和轨枕以及不影响邻线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3)Ⅲ级施工 除.I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高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级施工: 1)超出图定天窗时间且需要调整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 (含确认列车)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
(1)工程概况、设计要求、技术难点、过程控制重点。 (2)施工方法、工艺要求、工艺流程。
(3)质量标准、关键技术控制。 (4)中度、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 (5)施工中安全应注意和重点控制的其他事项
14.1.8施工防护信号备品及施工临时道口防护备品见说
表14.1.8—1施工防护信号备品
2 防护人员多人值班时,喇叭、信号灯、信号旗应按实际需要相应增加; 3 速度大于120km/h时,慢行施工配置带“T”字减速信号; 4 电力牵引区段施工,应配备70mm²回流线,其数量与长度根据需要确定
说明表14.1.8一2施工临时道口防护备品
(1)大堆材料、道雄存放 邻近一般线路堆放大堆材料、道碓等材料,其坡脚与轨面水
平等高处,距钢轨头部作用边不得小于810mm,并堆码稳固,向 线路一侧的边坡不得陡于1:1。双线间堆码不得超过轨面 300mm。近一般线路存放大堆材料限界控制如说明图14.1.12一1 所示。
说明图14.1.121近一般线路存放大堆材料限界示意图(单位:mm)
14.1.12一2钢轨组放在轨枕头上(单
GB 18599-2020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pdf说明图14.1.12—3钢轨组放在道心里(单位:mm)
6在自动闭塞的电气化区段上更换钢轨时,应遵守下列 规定: (1)在同一地点同时更换两股钢轨时,无论该地段接触网是 否停电,换轨前应在被换钢轨两端的左右轨节间横向各设一条截 面不小于70mm的铜导线作为轨道回流线,在被换一股钢轨两端 轨节间纵向安装一条截面不小于70 mm²的铜导线。导线两端用
夹子牢固夹持在相邻的轨底上,如说明图14.2.6一1所示,作业完 毕后方准拆除接地线和导线。
2.6一1同一地点更换两股钢轨时轨道 注:1一被更换钢轨:2一铜导线
(2)更换一股钢轨时,换轨前应在被换钢轨两端的左右轨节 间横向各设一条截面不小于70mm的铜导线。导线两端用夹子 导线两端用夹子牢固夹持在相邻的轨底上,如说明图14.2.6一2 所示。
高压喷射注浆地基施工工艺标准说明图14.2.6一2更换一股钢轨时轨道回流线接法 注:1一被更换钢轨;2一铜导线
注:1一被更换钢轨:2一铜导线
(3)更换钢轨需拆装流变钢轨引线时,应有电务人员在场 配合,拆装作业由电务人员完成;未设置好分路电缆之前,不得将 范流变钢轨引线从钢轨上拆开。 (4)在站内更换钢轨或夹板时,其钢轨回流线的连接方法,应 考虑轨道电路和车站作业的要求。 (5)整组更换道岔作业按(1)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