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 3330-2015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B/T 3330-2015 无线闭塞中心技术规范(含第1号修改单).pdfICS 45.020 S 62
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永、耿宏亮、江明、文志富、侯锡立、温抿雄、周兴韬、杨韬、任军、耿鹏 罗红磊、杨杰、何春明、刘安、李剑、聂磊、史增树、周小辉。
本标准规定了无线闭塞中心(以下简称RBC)设备的总体要求、技术要求、接口要求、处理能力指 标、RAMS要求、供电要求、电磁兼容和防雷要求以及T.作环境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无线闭塞中心设备的研制、生产、测试、工程设计、施工调试、运行试验、运用及维 护等。
5.1.1RBC启动后应进行设备完整性自检水利枢纽施工组织设计.doc,当自检失败时禁止设备投人运行
1.1RBC启动后应进行设备完整性自检,当自检失败时禁止设备投人运行。 1.2RBC启动后,RBC应清除所有动态数据.包括:
a)进路数据和紧急区域数据; b) 临时限速数据(可选),若保留临时限速数据,仅应在与临时限速服务器校验成功后使用; 车载设备注册和车载设备监控状态数据; d)相邻RBC的车载设备移交数据; e CTC命令数据。 1.3 RBC启动后,RBC应等待TSRS的初始化命令。 1.4RBC启动后,RBC应与CTC时钟进行同步
5.2.3RBC应为每个建立安全连接的车载设备维护一个安全连接。 5.2.4若车载设备主动拆链或RBC在配置时间内未收到车载设备安全链路消息,则RBC应删除与 该车载设备的安全连接
5.3车载设备注册与注销
5.3.1.8RBC发送的配置参数宜支持列控系统设备和相关设备编号规则规定的多个大区分区编号。
5.3.2车载设备注销
5.3.2.1若RBC与车载设备通信会话关闭
5.4.6RBC发送行车许可缩短、临时限速、配置参数及等级转换等消息时,应要求车载设备确认。 5.4.7RBC发送的行车许可分为完全监控模式行车许可和引导模式行车许可。 5.4.8若列车进路为引导进路,则RBC应向车载设备发送引导模式行车许可。 5.4.9若列车以FS模式进人车站,则RBC应向该车载设备发送完全监控模式行车许可。 5.4.10若列车以非FS模式进入车站,且车头距出站信号机小于250m或通过TAF确认程序(RBO 发送TAF请求后,列车进人可完成TAF确认的区域,在线路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确认TAF请求),则RBC 应发送完全监控模式行车许可。 5.4.11若列车以非FS模式进人车站,且车头距出站信号机大于250m,则RBC应向车载设备发送从 列车前端至出站信号机的区段为引导模式,其余区段为完全监控模式的行车许可;或通过TAF确认程 序后,发送完全监控模式行车许可。 5.4.12若RBC从CBI收到行车许可范围内的列车所在进路故障降级(轨道区段异常占用、道岔失表 示、取消进路、人工解锁等),则RBC应向车载设备发送无条件紧急停车消息。 5.4.13行车许可缩短应符合下列要求:
5.4.13行车许可缩短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若RBC从CBI收到行车许可范围内的列车前方进路故障降级(轨道区段异常占用、道岔失表 示、取消进路、人工解锁等),则RBC应采取安全措施缩短行车许可; b) 若移交边界后方接收RBC范围内第一个闭塞分区被占用,则接收RBC应判断该占用是否是 正常的列车占用,如判断为异常占用RBC应将行车许可缩短至移交边界。
5.6.2RBC应能同时处理多辆列车在不同移交点的移交,但同一移交点同一时刻只能有一列车处于 移交状态。 5.6.3RBC应能同时处理不同列车的移交与接收。 5.6.4RBC应能处理装备有一个或两个无线电台的列车移交。 5.6.5若RBC向车载设备发送的完全监控模式行车许可到达移交边界时,则RBC应作为移交RBC 启动移交流程。 5.6.6移交RBC发送的进路授权请求信息应符合行车许可参数限制。 5.6.7移交RBC应在判定具备发送行车许可条件时,根据进路授权信息向车载设备发送越过移交边 界的行车许可。 5.6.8若移交RBC判断列车最大安全前端通过了移交执行边界,则移交RBC应向接收RBC发送列 车通告信息。 5.6.9接收RBC发送的进路授权信息应符合移交RBC最新进路授权请求信息。 5.6.10若接收RBC未接受TSRS的初始化命令,则接收RBC不应向移交RBC发送延伸进人其管辖 范围的进路授权信息。
TB/T 33302015
5.6.11接收RBC发送的进路授权相关信息应总是描述从边界处开始的完整信息。 5.6.12若接收RBC的进路授权范围内闭塞分区或进路(接收RBC范围内第一个闭塞分区除外)状 态出现异常,则接收RBC应立即向移交RBC发送缩短的进路授权信息。 5.6.13若接收RBC检测到进路授权相关信息覆盖范围内已激活的临时限速发生变化,则接收RBC 应立即通知移交RBC。 5.6.14接收RBC发送的进路授权相关信息宜包含配置参数。 5.6.15若移交RBC判断进路授权信息内容与进路授权请求信息不符,则移交RBC应忽略该进路授 权信息。 5.6.16若移交RBC从接收RBC接收到配置参数,则移交RBC应向车载设备发送该配置参数并要求 确认。 5.6.17若接收RBC判断列车最大安全前端通过了移交执行边界,则接收RBC应向移交RBC发送列 车接管信息。
若车载设备行车许可延伸进入分相区,则RBC应将分相区信息以线路条件的方式发送至3 备,
5.9.1若列车未处于站场数据定义的充
9.1若列车未处于站场数据定义的充诊 RBC不应向车载设备发送调车许可。 9.2若RBC未接收到车载设备的调车请 RBC不应向车载设备发送调车许可或拒绝调车 9.3RBC接收到车载设备转人调车模式信息后,RBC应通知CTC。
5.10.1紧急停车消息包括UEM和CEM。 5.10.2每个紧急停车消息与对应的取消消息应采用同一标识符。 5.10.3若RBC正在向车载设备重复发送UEM,则RBC不宜向该车载设备发送除UEM以外的消息。 5.10.4若RBC接收到车载设备的紧急停车消息确认,则RBC应停止向车载设备重复发送该紧急停 车消息。 5.10.5若RBC向车载设备重复发送紧急停车消息过程中收到车载设备处于冒进或冒后模式的消 息,则RBC应停止发送紧急停车消息。 5.10.6在RBC向车载设备发送行车许可后,若列车前端所在闭塞分区的前方相邻闭塞分区(等级转 换和移交边界后方第一个闭塞分区除外)被占用,RBC应向车载设备发送CEM,以确定此闭塞分区是 否为本车占用。 5.10.7若RBC接收到激活紧急停车区域的消息,则RBC应向已经进人该区域的车载设备发 送UEM。 5.10.8若RBC接收到激活紧急停车区域的消息,则RBC应将未进人该区域的车载设备行车许可缩 短至该区域的起点。 5.10.9若RBC接收到激活紧急停车区域的消息,则RBC宜向受影响的车载设备(5.10.7和5.10.8 定义的车载设备)发送针对紧急区域的文本消息,向列车司机提示。 5.10.10RBC应预留处理CTC的紧急停车命令和对应的取消命令的功能。 5.10.11RBC应预留向CTC设备反馈紧急停车命令的执行与取消情况的功能
5.11.1RBC应使用CTC提供的时间与日期作为日志记录的时间。 5.11.2RBC应能收集、存储、处理设备内部产生的信息、来自设备外部的信息以及发送至外部设备 的信息。 5.11.3每个RBC产品都应分配包含版本信息的唯一标识。 5.11.4月 所有的机械部件和机柜设计应便于测试和更换组件。 5.11.5RBC维护单元应具有基于图形窗口的用户界面,并显示如下信息: a) RBC运行状态; b) RBC接口通信状态; C)RBC管辖范围区间和车站图形:
采育综合服务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1RBC应实现以下通信接口.如图1所示:
图1RBC与外围设备接口图
6.1.4RBC应对接收消息的全部内容进行有效性检查,要求如下: a)仅当该消息所有内容的有效性检查通过后,才能接受并使用该消息; b)若该消息未通过有效性检查,则RBC应丢弃该消息,且不应以此消息作为分配行车许可的 依据。 6.1.5若RBC在配置时间内未收到某通信连接的消息,则RBC应认为该通信连接中断。所有余 连接均中断则认为与相应设备接口通信中断。
6. 2 与 CBI接口
6.2.1.1RBC通过信号安全数据网与CBI接口。 6.2.1.2RBC双系通过信号安全数据网与CBI双系同时建立连接。
6.2.1.1RBC通过信号安全数据网与CBI接口。
6.2.2.1RBC应能接受CBI发送的行车许可相关信息益海福建同源包材库、成品库施工组织设计,宜接受CBI发送的灾害报
2.2.1RBC应能接受CBI发送的行车许可相关信息,宜接受CBI发送的灾害报警信息等消息, 2.2.2RBC宜能向 CBI发送来自列车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