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用--广西电网公司 2021 年第二批生产技术专业 35kV 及以上生产技改及修理项目施工组织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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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用--广西电网公司 2021 年第二批生产技术专业 35kV 及以上生产技改及修理项目施工组织设计.doc

9、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及周边脏、乱、差,经安监部门提出仍不按期整改清理干净的。

10、大、中型施工机械未经检验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11、大型起吊设备、大型机械无准用证。

12、接到“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后MH5016-2001标准下载,不按期整改或借故拖延不进行彻底整改。

13、经检查发现施工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监人员提出要求整改完善,不及时整改的。

14、其他严重违章行为。

1、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安质部、技术员)根据以上考核内容与要求,对各承包队伍安全文明施工状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2、考核处理结果向被考核队伍下发考核通知单,罚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考核通知单要附有清晰、直观、真实的影响资料;考核通知单经考核人、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无须施工队伍签字确认(只做书面通知)。如施工队伍有疑义,可找考核通知单上签字人员申诉。

3、考核周期以月度为单位。

第六节、安全文明施工应满足南方电网公司《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1)基建安全风险管理

1)建设单位和业主项目管理机构应按照公司安风体系的要求和方法开展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全面推进公司安风体系在基建领域的应用。

(2)公司系统内施工、监理承包商应开展安风体系建设并接受公司体系审核。公司鼓励系统外基建承包商自主开展公司安风体系认证或国内通用的安全相关体系认证。公司建立基建承包商安风体系认证等级与履约表现考核挂钩机制,并定期发布考核结果。

(4)建设单位和业主项目管理机构应针对不同类别的项目,完善项目风险库。业主、监理项目部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指导施工项目部开展项目作业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工作,对项目安全风险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

(5)业主项目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前期风险管控工作进行总结回顾,并对下一阶段风险管控方案进行审查。当作业条件发生变化时,业主项目管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针对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开展动态评估,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降低作业安全风险。

(6)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对评估为高风险和特高风险的作业任务,施工单位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方案进行审批后执行。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论证。业主项目管理机构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监理单位须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时各级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要求见附录D。

(1)电力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2)建设单位(业主项目管理机构)基建施工安全管理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建设单位(业主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组建项目安委会,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问题,落实承包商安全管理要求。建设项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必须组建项目安委会:同时有三个及以上施工单位在建设工地施工;建设工地施工人员总数超过100人;项目工期超过180天。项目安委会不替代施工企业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2)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管理机构应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或第一次工地会议,研究、制订和监督落实基建项目安全管理要求及风险预控措施。

3)业主项目管理机构应对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核查是否符合基建管理要求,核实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4)建设单位应在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包括工程基本情况、参建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组织及管理措施、安全投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向工程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备案。

5)业主项目管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合同实施前对承包商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双方责任、工作/许可程序、可能风险及应对措施、应急程序、人员条件/培训、安全目标、安全检查、现场标识与环境、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施工机械与设备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必须签字确认。

7)业主项目管理机构定期召开项目例会,检查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重大的安全施工问题。

8)业主项目管理机构应监督、检查、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基建安全管理“四步法”,确保风险评估与控制、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作业票、站班会有效开展。

9)业主项目管理机构应监督、指导施工单位对施工机具和个人防护用品进行规范管理,杜绝不合格机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现场。

10)公司推行基建项目现场“7S”管理,提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营造基建现场安全文化。业主项目管理机构对现场“7S”执行进行指导和监督。

11)各单位应根据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标准表式》至少按以下周期对施工过程落实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情况开展检查评价。重点检查中风险及以上风险等级的施工作业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和监理职责履行。

各分子公司每半年开展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工作。

建设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工作。c)业主项目管理机构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工作。

12)各级单位对安全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及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闭环、跟踪处理和统计分析,对现场安全隐患存在问题较多的责任单位和人员,采用通报、约谈、违章扣分等方式进行考核。业主项目管理机构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承包商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的整改和复检等工作。

(3)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单位基建施工安全管理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执行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定和基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作业标准;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召开或参加安全工作会议,落实上级和项目安委会、业主、监理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施工人员购买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统筹组织作业人员开展进场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作业。对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设备、新材料的基建项目,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3)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开展现场查勘,编制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按相关规定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施工单位应根据确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专项方案(具体清单见附录B、附录C)。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按要求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

4)公司基建项目作业风险控制执行“四步法”。施工前开展作业风险评估,组织安全技术交底,编制作业指导书,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组织施工队(班组)“站班会”,落实风险预控措施。

5)公司基建项目施工作业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每项作业任务开展前,现场技术员必须结合作业内容和步骤,确认安全风险与相应控制措施,由安全员审核,现场负责人签发安全施工作业票。进入生产运行区域开展施工作业,必须执行“两票三制”等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6)施工班组结合“站班会”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三交”(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面貌),落实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后才可开工作业。

7)施工单位应当对因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和影响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线缆、设施及周边环境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对施工现场出入口、通道口、孔洞口、临近带电区、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存放处等危险区域和部位采取防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8)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用火、用电、易燃易爆材料使用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9)施工单位应规范管理施工机具,实行“八步骤”管理。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租赁、验收、检测、发放、使用、维护和管理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建立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管理台帐和维保记录档案。施工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是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的登记标志、检测合格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10)施工单位(施工项目部)是基建项目现场“7S”管理工作的执行主体,负责基建项目现场“7S”管理的策划、培训及实施工作,并持续改进。公司基建安全文明施工执行有关安全设施规范规定,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识配置应简洁实用。配网工程施工现场执行《配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十条规范》。

11)公司基建项目推行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等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资格证书。

12)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工程安全生产连带管理责任,分包单位对其承包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履行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将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纳入其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措施,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和控制。

13)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监理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监理单位基建施工安全管理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执行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定、基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作业标准。

2)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制度,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监理大纲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人员安全职责以及相关工作安全监理措施和目标。

3)审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风险辨识及其控制措施是否满足适宜

性、充分性、有效性的要求;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及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监理单位必须对专项方案进行严格审核,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4)审查和验证分包单位的资质文件和拟签订的分包合同、人员资质、安全协议;审查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和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

5)对大中型起重机械、脚手架、跨越架、施工用电、危险品库房等重要施工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签证;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及整套启动等重大工序交接前进行安全检查签证;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对复杂自然条件、复杂结构、技术难度大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理;监督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

6)监理项目部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基建安全管理“四步法”、施工机具“八步骤”管理和施工现场“7S”管理。

7)参加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和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措施,督促责任方落实;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8)监理单位资源配置应当满足工程监理要求,依据合同约定履

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职责;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现场监理人员等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资格证书。

3、基建应急与事故管理

(2)业主项目管理机构应组织各参建单位建立应急管理体系,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组织、程序、资源及措施,监督参建单位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检查落实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

第十章 施工质量承诺情况

如我单位能中标,我单位做出以下承诺:

第一、与业主协调管理措施

中标后,我单位将从计划管理、技术质量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与业主积极配合,其主要措施:

(1)选择优秀施工队组,且依法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按时支付工人工资,绝不拖欠民工工资。

(2)项目工程部将负责向业主报送总体工期网络计划,并积极协助业主确定各施工队伍及供货商的进退场和中间交接事宜,配合业主合理解决施工用水、电、材料堆放、场地划分等。

(3)每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和材料进场计划,经监理审核后报业主进行最后定板。

(4)每周召开工程例会,由监理主持,业主及项目经理部参加。通过工程例会这一制度度完善施工与监理、业主之间的关系,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5)召开工程例会时项目负责人将向业主提交每周工作汇报及下周工作计划,在报告中将详细说明工程的进展情况,在计划中详细进度、材料、劳力、设备、资金等的细部计划。

(6)认真做好施工日记,记录工地上每个工种雇佣工人及使用机械的数目、运到工地物料数量,以及每天的天气情况,并将其放在工地办公室,以便业主随时查阅。

(7)充分重视业主的指示,现场管理人员随时以书面形式记录业主的指示,并予以贯彻。

第二、质量、安全及售后服务方面:

施工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在质量(包括保修)、安全方面做出以下承诺: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5)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6)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7)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8)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10)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做好现场防护。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11)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2)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3)采购、租赁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14)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5)工程设备一年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本公司将免费进行维修和更换;

(17)对本工程的稳定运行进行终身跟踪服务。

第十一章 投入工器具配置

第一节、施工机具、机械、仪器准备

根据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编制施工机具、机械、仪器需要量计划,根据计划将其尽快而有次序地组织运输到工地。对工程施工所需设备、机具进行全面的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机具设备以良好的状态投入运行。

第十二 章计划、统计和信息管理

第一节、计划、统计报表的编制与传递

(一)计划、统计报表的编制

本标段工程将实行信息化管理,为了满足信息化管理的要求,计划、统计报表将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编码办法及要求进行编制,信息传递采用网络传输,提高无纸化办公程度,达到高效、便捷、准确的传递目的。

1、项目部设置计划统计机构并配备计划统计人员,负责工程施工的计划统计工作,在计划统计业务方面,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与协调。

3、严格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完工工期,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期限以及发包人、监理人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以经审批的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依此编制年、季、月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特殊条款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包括承包人计划可从发包人处得到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人参考)。并按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修订的要求,在指定的时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4、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合同《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5、计划主要为施工进度计划,以及为实现施工进度计划而所制订的设备、配件、材料等供应计划。统计报表主要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等统计报表。

(二)计划的编制、传递与保障

1、编制合理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1)根据控制性工期及业主和监理的要求,编制总的施工进度计划,建立目标工期计划,重点对影响本标段直线工期的单项工程的关键线路进行控制。达到全工程按动态管理来进行控制,最终实现预期的工程进度计划。

(2)对总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分解,从总进度逐步分解成年计划、季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直至日计划;实现以日计划保周计划、以周计划保月计划、以月计划保季度计划、以季度计划保年计划、直至以年计划保证最终计划的完成。

(3)制定合理的技术方案和工期保证措施,施工中随时跟踪进度实施情况,各部门及时反馈信息,由工程技术处协同有关各方对计划进行及时调整。

(4)制定各施工队伍的作业进度计划,使各施工队伍都有明确的进度计划目标。

2、制订及时的供应计划

(1)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人员、设备、配件、材料的供应计划。对于大型设备、较难购买的设备配件必须提前制订计划,以保证及时供应。

(2)加工设备、配件、材料等按业主和监理指示的时间制订计划;一般材料、配件按月编制计划。

(4)根据进度计划的安排,合理组织劳动力进场。

(1)经审批后的书面计划,及时送交有关单位和个人,并作好记录。

(2)对计划做好必要的技术交底。

(3)在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加强监控和信息反馈。

(4)计划的实施出现偏差,及时予以调整。

(1)本工程实行项目法施工,工程进度计划的实施是对项目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有严格的进度计划目标保证措施和奖惩措施。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须与单位主管签订“责任书”;同样,按职责划分,项目部各级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管理考核,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从组织和管理制度上确保工程进度按计划实施完成。

(2)加强沟通。坚持每日现场例会、每周生产调度会、每旬生产检查会、每月计划会、每季动员会;参加业主、监理组织的各种协调会,积极配合业主和监理;出现情况,及时调整。

(3)加强采购的配件、材料等的及时供应和质量控制,人员的技术水平、上岗资质、健康条件等符合要求,确保人员数量和素质及物资供应不拖施工进度的后腿。

(4)做好施工测量、试验检测等服务工作,加强技术人员的现场巡查,尤其质检人员要实行全过程跟踪、检查,及时发现、收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沟通、分析等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5、统计报表的编制与传递

统计报表是本合同现场项目经理部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和资金运用情况,及时办理工程报款结算的依据,也是监理人、发包人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统计部门的统计基础资料。

(1)根据业主和监理的要求、上级的指示、工程施工及管理等需要及时编制各类统计报表。

(2)工程、质量、安全等统计报表的数据必须及时收集、整理,且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统计报表负责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报表负责。

(3)统计报表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单位,并做好发文登记。

本工程施工中统一统一使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定期录入所需资料,并执行如下的管理目标和管理措施。

(1)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体系,实现同业方、监理等单位的通讯联系、数据联系及竣工资料归档电子版。

(2)项目经理负责对信息进行控制决策。下级、外来的信息可通过各种渠道必须汇集到项目经理手中,项目经理通过指令、计划和办法,对下对外发布信息,通过信息的集散使本工程项目取得成功。

(3)工程部作为项目经理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沟通与部门之间、下属施工队伍之间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为项目经理决策提供信息依据,当好参谋,同时执行项目经理的决策意图,对项目经现全面负责。

1、工程竣工后30天内,我公司将下列资料移交发包人:

(1)修改后的竣工图二套;

(2)设计变更通知书及设计变更通知一览表(包括施工图会审纪要);

(3)承包人购买的原材料(半成品)及设备、器材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记录、材料代用清单、材料使用清册、材料来源依据等;

(4)工程试验报告或记录、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记录;

(5)未按设计施工的各项明细表及附图;

(6)施工缺陷处理明细表及附图;

(7)工程开工、竣工报告;

(8)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签证书、移交生产交接书。

2、工程竣工后30天内,我公司将下列施工(或安装、调试)记录(或报告)移交发包人:

1)基础工程施工检查记录表;

2)铁塔工程施工检查记录表;

3)导、地线压接、补修施工检查记录表;

4)架线弛度施工检查记录表;

7)交叉跨越及风偏记录表;

8)接地施工检查记录表;

9)通道处理检查记录表;

10)其他有关的记录表等。

1)电缆沟工程施工检查记录表;

2)电缆施工检查记录表;

3)电缆接头施工检查记录表;

4)导体电阻测量记录表;

5)电缆的电感、电容测量,正序及零序阻抗的测量记录表;

6)主绝缘高压试验记录表;

7)电缆PE外护层耐压试验记录表;

8)电缆外护层绝缘保护器试验检查记录表;

9)电阻特性试验及内部电阻绝缘试验检查记录表;

10)安装工程施工检查记录表;

11)其他有关的记录表等。

1)安装工程施工检查记录表;

2)其他有关的记录表等。

3)移交给项目发包人的各种资料和记录必须齐全,装订整齐,一式三份;

4)各种施工记录必须按原始记录填写,经驻现场监理工程师中间检查合格并签署意见;

5)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包括:工程结算书、重大设计变更批复文件、设计变更单、签证单、开竣工报告及其他记录等,一式四份(含电子版一份);

6)以上所有资料均应按电子化移交的相关规定提交电子化文件

第四节、资料移交应满足《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投产及移交管理业务指导书》的相关要求

①公司基建项目验收程序分为过程验收、启动验收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水电工程与小型基建工程验收分为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②公司基建项目严格执行质量控制作业标准(WHS),必须在相应阶段所有WHS控制点完成抽检和评定的前提下方可进行验收。参建单位及启委会下设各专业验收小组,在开展各类验收工作中,必须使用公司统一的验收标准。

③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应相互衔接,不应重复进行。

①业主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开箱验收。由业主项目部会同物资部门按质量控制点要求组织供应商、监理、施工、设计等参建单位和生产运行单位,对到货物资及时开展验收交接工作,填写验收移交签证。

②施工单位自行采购材料的进场检验。施工单位对自行采购材料的质量负责,材料进场后应按规定送检。使用前必须经监理检查并同意。

①自检。公司基建项目里程碑阶段和启动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三级检验。施工单位质量部门检验不得由施工项目部替代,未经自检的施工项目不予验收。

②初检。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工程报验申请后组织初检。初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初检完成后必须向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提交初检报告。

③阶段验收。阶段施工已完工,施工单位三级自检和监理单位初检完成后,由业主项目部或监理项目部组织开展,运行、设计、监理、施工、物资供应等单位参加。委托监理组织开展的,可与监理初检合并。阶段验收应出具验收报告,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监理须进行复查并签证,报送业主项目部。

④水电工程阶段完工,经施工单位三级自检和监理单位初检后的阶段验收由国家能源局负责,并委托有资质单位作为验收主持单位。

①工程启动验收由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负责组织。

②工程启动验收前应具备的条件。工程本体已竣工,试验和调试工作已完成;已完成自检和初检,各阶段验收的存在问题已处理完毕。

③工程启动验收的流程。在施工单位三级自检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进行初检;初检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存在问题的处理;随后由启委会工程验收检查组进行资料的检查和核查,按比例进行实体抽查和复查,并将结果向启委会报告。

①基建项目(包括小型基建)竣工验收应在完成专项验收的基础上进行,一般应由政府主管部门主持,或委托业主单位组织。由业主单位分层级组织的竣工验收,可根据情况委托建设单位具体实施。专项验收按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②水电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基本完工或全部机组投产发电后的一年内,由建设单位经工程所在地省级发改委、能源局初审并提出意见,向国家能源局报送竣工验收申请;同时,公司也须向国家能源局报送验收申请。

阶段验收和启动验收检查必须按一定比例进行检查。随机抽检如发现存在问题较多,应提高抽检比例。

7)基建项目遗留问题管理

对工程遗留问题,启委会(业主项目部)要逐一记录在案,明确责任单位和限期完成的日期。

8)基建项目质量缺陷管理

①判定原则。依据《质量缺陷信息库》进行辨识、确认。

②处理原则。基建项目以“零缺陷”移交为目标。设备、设施的质量缺陷按“发现即消除”、“谁产生、谁消除”的原则处理,由各责任方承担相应处理责任。

③管理主体。投产前,由业主项目部负责质量缺陷的统计、跟踪处理;投产后,由生产运行单位负责。

④处理程序。验收单位依据相关标准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出的质量缺陷及处理情况应即时记录,形成闭环管理。

⑤处理时限。紧急缺陷立即消除;重大缺陷消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且在工程投产前必须处理完毕;一般缺陷消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且投运后需安排停电处理的须在投产前处理完毕。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一般缺陷,经启委会同意后方可充电试运行,并在移交前由责任单位进行处理,由生产运行单位复检、签证。

⑥统计、分析与上报。基建项目质量缺陷消缺率统计应在项目投产后两周内完成,遗留缺陷的统计应在项目正式移交生产前完成,建设单位每半年一次上报分子公司基建部;工程投产后出现的质量缺陷,按公司生产运行相关规定处理及统计、上报。

9)基建项目质量缺陷的责任追溯、考核与处罚

公司对基建项目的质量缺陷采取责任终身制管理。工程投产前责任追溯、考核与处罚由各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投产后公司各级基建管理部门,按季度向生产管理部门开展基建项目质量回访工作,并按规定考核与处罚。

根据启委会机构组成及成立时间要求,各级基建管理部门按职责范围报送启委会人员名单,建设单位、分子公司、公司基建部按职责范围在收到完整启委会名单后正式成立工程启委会。

①资料报送。业主项目部应按调度机构要求,于计划投产时间前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电气主接线图、设备参数等相关资料并附电子文档。

②计划投产时间。按照调度管理权限,建设单位应根据年度工程进度计划向调度部门提交下一年度工程投产计划。根据年度投产计划及工程的实际进展,基建管理部门应每月向相应调度管理权限的调度部门提交下月的工程计划投产时间。跨省、分子公司间联网工程、特高压工程及公司重点工程需同时提交公司基建部。

③调度命名。各级调度机构应在收到完整、正确的相关资料后,在规定时间内下达新建变电站、输电线路及配网的调度命名与编号,并正式划分调度管辖范围。

④定值下达。业主项目部须按时间要求报送完整、正确的资料,调度机构应在收齐正确资料后按规定时间下达正式定值。对于第一次使用的新装置或特殊装置,业主项目部应协调物资、施工等单位配合调度机构开展相关的调试工作。

⑤启动方案。由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编写,经建设单位和所属调管范围的调度部门审核后,由业主项目部报送启委会批准。启动方案中应明确基建项目的启动范围,原则上应包括建成并已验收合格的全部设施。

⑥生产准备。生产运行单位应组织运行人员在工程启动投产前完成各项生产工作准备。

①工程启动投产前,启委会主任或授权人员主持召开启委会会议,部署工程启动有关事宜。

②工程正式启动前,业主项目部应组织相关单位再次检查和确认现场是否满足启动条件。

③启委会确认具备启动条件后,交由现场总指挥按启动方案指挥启动投产工作,调度机构负责现场指挥启动有关设备操作。

④现场总指挥在工程启动完成后向启委会报告,并在试运行结束后组织对各项设备作一次全面检查,列出启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及处理时限。

⑤按电网、电源启动投产时间的有关规定以及高压直流工程试运行时间的合同约定,工程启动投产完成后,由启委会组织确认工程已具备正式投入运行、可交付生产运行单位,同时组织办理相关手续。

基建项目移交应具备的主要条件:已完成启动投产(试运行)并正式投入生产运行;基建项目在启动验收及试运行阶段发现的缺陷已整改完毕并通过复检合格。

①基建项目的资料移交工作由业主项目部负责。

②在工程启动投产前,应将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通知及变更图纸)、设备清单、设备厂家资料、交接试验报告、设备定值清单以及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等移交生产运行部门,并按设备台账规范完成台账信息的录入,保证工程投产后至竣工资料整体移交前运行维护的需要。在工程启动投产后3个月内将运行、检修所需要的正式的、完整的工程资料移交生产运行部门。

①工程启动投产后,生产运行部门负责对启动投产过程的试验、运行记录、设备状态等进行检查核对。经启委会确认具备移交条件后,由基建部门和生产运行部门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双方同时明确工程移交的范围和工程资料清单。

②基建项目存在的遗留缺陷由基建部门和生产运行部门共同确认,明确责任单位和处理期限,并由基建部门负责跟踪、组织、协调。

③对于建设单位与其他运行单位之间的工程移交,按照以上有关条款及属地化运行管理要求,由启委会组织相关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按运行单位要求办理代运行维护协议。

④配网工程的正式竣工图纸原则上须在工程启动投产前完成。

⑤属于水利、海事、航运等外单位运行管理的附属设施,由基建部门按其要求办理移交手续。

①电子化移交内容。基建项目资料电子文档:包括工程建设资料;设备的交接试验记录;设备厂家说明书、出厂试验记录等出厂资料和工程竣工图纸的电子版。基建项目资料设备信息:是指一体化信息系统中的设备参数和设计、施工信息。

②电子化移交流程。基建项目资料电子文档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以光盘形式移交给运行部门。基建项目资料设备信息由设计、施工单位录入,经监理、业主项目部以及运行部门逐级审查、验收,最终将基建项目新建或更动的设备在一体化信息系统中转为运行状态。

③电子化移交时间要求。基建项目资料设备信息在项目投产前5个工作日完成,其余移交内容在工程投产后3个月内完成。

GB 50457-2019标准下载④配网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工作按照《公司营配信息集成电子化移交规范》开展。

①因设计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由基建部门负责组织处理。

②在工程保修期间,因施工、调试造成的质量缺陷,由建设单位基建部门组织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处理。

③在设备保修期间内发生的设备质量缺陷,由物资部门组织物资供应商处理。

工程完成启动投产后正式移交生产前,生产运行部门负责现场运行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公司基建项目档案管理遵循“谁主办、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事前指导、事中控制、事后严把验收关”程序,实行“同步归档”的管理方式,确保建设项目文件、档案的完整、准确、有序、规范及安全。各项具体工作按照公司相关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CJJ 104-2014-T:城镇供热直埋蒸汽管道技术规程(无水印 带书签)附件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

附件三:施工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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