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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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景置业办公楼施工组织设计A三维方向的误差控制;
B连接件本身的翘曲、扭曲质量控制;
DBJ/T61-41-2016 电梯工程施工工艺标准C焊缝的长度及焊缝质量;
④、主梁定位放线阶段质量控制要点
A对每道工序的施工过程,做好详细的记录。
B对开线后的数据做好详细的记录,绝不能漏掉任何一个数据。
C与设计误差较大时要说明原因及报告给上级部门及设计部门,有必要时将放线后的资料以公司名义报告给业主(甲方)。
D资料必须整理完整,同时装订成册记录在案。
⑤、主梁安装阶段质量控制要点
B要规范化填写各种表格。
D资料填写整理装订完整,上缴全套资料到公司资料室。
⑥、横向定位安装阶段质量控制要点
A测量资料是我们从工程得到的第一手资料,是原始数据和调整的依据,故资料要清晰完整;装订整齐,妥善保存;不能遗失。
B调整方案要一式三份,工地留底一份,同是上交主管部门和设计室各一份。
5.9.7施工质量检查措施
施工阶段是工程质量管理之主要环节,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之原则。主要采取之具体措施为:
1、坚持“按图施工”之原则,严格执行技术交底之制度;坚持工程施工纪录制制度,记好施工日志;
2、落实隐蔽工程之预检制度,以及分部、分项质量评定之工作;
3、落实各施工班组之自检、互检和交接验收之三检制度;
4、采取放线、定位、标高测量准确无误之保证措施;
5、保证新工艺、新材料之施工质量;
6、建立并完善工程变更档案管理制度;
7、执行有关试件制作和测试报告制度;
8、坚决贯彻各级技术责任制,做到施工有标准、工作有检查、技术质量专人管;
9、加强装修与设备专业施工队伍之配合协作制度;
10、认真做好竣工检查、验收工作。
7.4.1确保工期的组织措施
确保工期的组织体系由核心层、技术管理层和具体施工层的相关人员组成。
以下项目部的管理、技术人员与施工队长组成为标段确保工期的组织,并依照分工和授权行使权力并承担与之相应的行政、经济责任。
1、项目经理为确保工期第一责任人:
对因承包商的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承担第一责任。
2、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为确保工期第二责任人:
对因承包商的原因,在技术、材料、工艺、质量、施工机械、设计方面引起的工期延误承担第二责任。
3、项目相关的专业工程师为第三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
⑴、材料工程师因材料计划、采购、订货、到货、检验、验收等各环节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担直接责任;
⑵、装饰工程师因在安排、部署、指导、交底、检查、调整等各环节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担第三责任。
⑶、现场设计师因在深化设计、节点设计等环节的延误,导致工期延误承担直接责任。
⑷、进度工程师因在进度安排、检查、管理、调整、控制等环节的失误或错误,导致工期延误,承担第三责任。
4、施工员因进度管理、进度检查、现场进度安排、情况报告等环节的失误或错误,导致工期延误,承担直接责任。
5、施工队长为确保工期直接责任人:
施工队长因施工安排、工作面施工、施工机械调配、材料加工、人员调度、质量管理、错误纠正、违规处理等各环节出现失误和错误,导致工期延误,承担直接责任。
7.4.2确保工期的技术措施
技术准备是施工准备的重要内容,是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必要工作,其主要是:
⑴、开工前项目部要组织进行设计会审和交底,对主要施工项目及新之材料和工艺,要编写施工方案或工艺卡,明确操作程序,施工方法和质量标准。
⑵、项目部要认真熟悉和审查图纸,理解设计意图,掌握施工工艺,对图纸中出现之问题或不明确之处,要找设计人员联系解决,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开工之前。
⑶、项目部要编制施工预算,进行材料和劳动力分析。施工预算将作为申报材料计划和进行劳动力调配之技术依据。
⑷、技术调查工作,包括市场、气候、交通、通讯、地方法规等。技术调查之重点是市场调查,了解工程所需材料和半成品之产地、厂家、性能、价格、信誉、服务,分析比较后初步确定进货渠道。
⑴、严格按照计划进度,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分工序实施流水、平行、交叉作业。
⑵、落实材料订购计划,确认装饰材料样板,检查材料之质量,保证材料符合业主和设计之要求。
⑶、按计划组织各专业班组进场和施工设备机具进场,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配,补充和加强。
⑷、认真落实施工平面图之设计内容,保证施工用电、用水之畅通,以及堆场作业区、库房区之落实。
⑸、落实防火、防盗、防污染措施,保证施工现场之环境文明建设。
⑹、以确保工期为原则,充分估计可能出现之各种困难,例如各专业穿插施工地带之影响以及难以预测之因素,因此,在施工安排上,要立足一切向前赶,加强施工力量,采取“时间占满,空间占满”之有效做法。
“时间占满”即组织工人白天晚上连续施工,充分利用有限之时间。
“空间占满”即在施工之平面和立面之流向上,同时展开施工,尽可能利用施工空间。
3、运用科学的进度管理方法:
⑴、加强与相关单位之协调:入场前必须重视装修施工图之技术交底,对设计图有疑问或施工图纸不全和错误提前指出,并以文件形式抄送建设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督促设计单位按时提供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
⑵、加强与建设单位之沟通
①、及时按月提供施工工程量,督促工程进度款之支付;
②、提前与建设单位确定材料样板(材料品牌、规格、型号)及材料之预订;
③、及时反馈建设单位对原设计之修改。
⑶、为了保证工期,要做好工人之思想工作,科学安排人力资源,另外,节假日之施工中使用之材料应提前做好准备。
⑷、科学安排材料进场时间。由于本工程工期较短,评定材料订货质量周期较长,应在进场初期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工程用料如期进场。
4、严格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
施工项目进度计划之实施就是施工活动之进展,也就是用施工进度计划指导施工活动,落实和完成计划。
施工项目进度计划逐步实施之进程就是施工项目建造之逐步完成进程,为了保证施工项目进度计划之实施,并且尽量按编制之计划时间逐步进行,保证各进度目标之实现,应做好如下工作:
⑴、施工项目进度计划之贯彻
①、检查各层次之计划,形成严密之计划保证系统;
②、层层签订承包或下达施工任务书,明确规定合同工期,相互承担之经济责任、权限和利益,明确施工任务、技术措施质量要求等内容,使施工班组必须保证按计划时间完成规定之任务;
③、计划全面交底,发动员工实施计划。
⑵、施工项目进度计划之实施,编制月(周)作业计划,并签发施工任务书,做好施工进度记录,填好施工进度统计表,做好施工中之调度工作。
⑶、施工项目进度计划之检查
①、跟踪检查施工实际进度,确定日检制度;
②、整理统计检查数据以便与计划完成量进行对比;
③、对比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建立日分析,三天一调整,一周一平衡之制度;
7.4.3进度计划执行及管理程序
主控人员:项目经理如此往复
第一节项目环境保护组织措施
9.1.1项目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9.1.2环境保护责任人责任
是项目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也是环境保护事故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是对环境保护制度制定的决策人,是对重大环境保护要求的监督人。
其具体的管理人员为施工队长、施工班组长,在发现违章人则管理至具体违章人。
如由于其管理不善、不力、失职造成制度丧失、环境混乱,承担管理责任及失职责任。
施工队长必须对各施工班组、施工工人进行环境保护的制度教育、管理教育并指定管理人员对环境保护实施具体负责。
如有工人违反环境保护制度、规定被发现、查处,施工队长承担管理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如施工队无指定的环境保护的管理人员,则施工队长承担具体的环境保护的管理、检查、指导与处理工作和责任。
如管理人员失职、过失或管理不力造成工人不执行环境保护的管理制度、破坏环境、造成环境污染,管理人员承担与工人的同等责任。
5、环境保护事故或违纪具体人:
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上岗前须接受各种培训与教育,其中包括环境保护的教育、环境保护的制度、措施、规定的培训,应明确各自对环境保护的义务与责任并自觉执行。
如有违反环境保护规定或造成环境污染甚至破坏环境,须按制度规定承担赔偿与处罚。
第九章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第一节安全生产组织保证措施
安全生产是现在国家极端重视之工作之一。根据国家之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之安全法规执行。
10.1.1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本项目执行之国家安全法规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号令):
9、最高人民检察院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查处重大责任事故之几项暂行规定》〉([86]高检会〈二〉字第6号)。
10.1.2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范
本项目执行之安全规范是:
1、《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2、《建筑安装工人技术操作规程》:
5、《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监督标准规定》(建设部第81号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规定,我公司确定如下责任范围:
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安全主任、专职安全员均为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
施工队长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其他人员依实际情况承担相应之安全责任及直接责任。
10.1.6安全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1、安全主任为安全生产具体管理之主要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管理之责任。
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之要求进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杜绝伤亡事故;
2、具体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计划,制订安全生产和保证质量措施,层层进行安全交底工作;
3、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定时、不定时检查各施工工作面之安全生产及事故隐患情况,及时记录、报告、解决施工中出现之上述问题。
10.1.7施工队长安全管理职责
1、施工队长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之要求进行安全生产之教育,对新工人督导、检查其培训;
进行施工前之安全交底、施工中之安全检查,排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杜绝伤亡事故;
2、实施项目经理部颁布之项目施工组织计划、安全生产和保证质量措施,层层进行安全交底工作;
3、及时向安全主任报告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各施工工作面之安全状态情况,及时排除隐患及解决相关之问题;
4、施工队长自己遵守并教育下属,未经雇主或监理工程师之许可,不得进入非本项目之其他施工范围或区域。
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项目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之要求进行检查、督导,并对重大之事故隐患及时记录、报告;
2、每日开工前检查施工机具、电源线路、临时开关箱之安全完好情况,并记录在《施工日志》中;
3、参与各项安全交底、安全培训工作;
参与各项安全检查、安全评审工作;
第三节文明生产保证措施
10.3.1现场现容管理
1、工地主要入口处应调协简朴方正的大门,门旁设立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概况、施工单位和工程负责人以及施工平面图;
2、施工现场入口处还应设置“安全纪律”牌。
3、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5、现场施工临时水电要有专人管理;
6、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要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平面图布置搭设;
8、砂浆、混凝土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要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使用地点盛放砂浆、混凝土必须有容器或垫板,如有洒、漏要及时清理;
9、要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严禁在建筑物内随地大小便;
11、根据工程性质和所在地区的不同情况,采取适当的围档措施以保持施工场地外观的整洁;
13、针对现场施工情况调协宣传标语和黑板报,并适时调换内容,真正起到鼓舞士气、表扬先进及质量与安全的宣传教育作用;
14、现场内材料、设备均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美观、安全并防盗窃遗失。
15、危险场所必须按规定设备安全标志牌;
16、现场暂设工程必须符合安全、防火要求。
10.3.2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2、项目负责人进场前对工人讲解安全操作方法,凡是未受过安全技术教育的工人,都不许参加施工工作。
4、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职工,进行身体检查。不能使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从事高空作业;
5、对于高空作业工人,供给工具袋;
6、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要随时清扫。
7、在天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10.3.3安全文明保证组织框图及现场安全纪律牌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进入施工区内,必须戴安全帽,机操工必须戴压发防护帽
3、操作前不准喝酒,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4、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喇叭裤
5、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6、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准进入危险区内
7、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架设设施及安全装置
8、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9、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
第十章构件、组件、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第一节构件、组件、重要材料进场保护措施
构件为一种以上的材料组成;
组件由加工后组合在一起的构件组成;
重要材料是指单价高、或定制、或加工后组合的材料、或必须是同一批次加工才能保证质量的材料。
第二节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12.2.1吊顶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1、安装的后置埋件除施工人员外,其他人不得碰撞、更不能敲打。下班前做好记号,放置保护挡板,避免物品碰撞。
2、安装好后的吊杆、轻钢龙骨、型钢骨架、吊顶内的线槽、线管、空调风管、风机盘管、消防水支管、电线软管、线盒等,应设置记号、标记,让无关人员注意不能碰撞、损坏。
对于钢构件上涂刷的防锈漆,同样设置标记,让人注意,勿使擦掉和污染工人衣衫。
3、吊顶装饰板安装完毕后,不得随意剔凿,不得随便上人,如果需要安装设备,应用电钻打眼,严禁开大洞。如必须上人,应随带长板铺设于主龙骨上爬行。
4、轻质难燃板不得受雨淋,并注意防潮。
5、板面严禁撞击,防止损坏。
6、吊顶内之水管、气管、电管,在未上板之前应验收完毕。
7、安装灯具和通风罩等,不得损坏和污染吊顶。
8、不得将吊杆吊在吊顶内之通风、水管等管道上,以防损坏暗管和共振。
9、吊顶安装完后,后续工程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污染。
10、拆卸脚手架时,须有工程师事先交底、事中旁站监督,防止脚手架钢管碰伤吊顶饰面、造型、灯具及其他装饰物。
12.2.2墙柱面施工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1、安装的后置埋件除施工人员外,其他人不得碰撞、更不能敲打。下班前做好记号,放置保护挡板,避免物品碰撞、挤压。
2、安装后的造型木、钢骨架,无论是否涂刷过防锈漆,均要注意保护,避免被打击、重物撞击而变形。
在搬运架梯、移动式脚手架、钢材、石材时必须注意保护,阳角用护角板封挡,以免被污染、碰撞。
3、对于钢构件上涂刷的防锈漆,其他基层上涂刷的粘合剂,同样设置标记,让人注意,勿使擦掉和污染工人衣衫。
4、安装好后的石材应注意:
⑴、做好防护遮挡,防止重物擦伤石材表面;
⑵、必要是沿缝贴上胶纸,防止勾缝注胶污染石材;
⑶、做好防护遮挡或警示,防止其他物品污染石材,特别是石材表面清洁、打蜡后的保护。
5、安装好后的墙布、软包更是需要保护的重点,在无尘清洁周围后,在其周围设置屏风遮挡或锁门,非专业施工人员不得入内,以保护其不受污染。
6、安装好后的墙柱面造型、壁画、雕塑,其保护方法如同墙布、壁纸、软包、皮软包的方法,先无尘清洁环境,再设置相对固定的临时屏风遮挡,同时设置警示标识,让无关人员远离。在人流量比较大的场所,设置流动人员保护性巡查。
7、玻璃造型施工,如果其前面有金属网罩或金属窗花造型,能当天安装的,应当天安装,如不能当天安装的,当天必须临时用强度相对大的木质材料做成防护挡板,务必能有效保护艺术玻璃。
当天能安装网罩的,其保护按墙柱面造型成品、半成品保护的方法保护。
12.2.3木作制作、安装成品、半成品保护
在本项目中,主要是指总台的服务台、接待厅的服务台、包房的固定家具、桑拿厅的服务台、更衣柜、墙面木造型、木踢脚板、各种门、门套、门脸、窗套等。
1、总台、各种服务台在半成品、成品的非施工、安装时候,用专门的防护织物遮盖,在成品期间至交付使用前,阻止无关人员接近、触摸。
搬运物品必须小心,设置警示标识,使无关人员及搬运物品人员尽量远离。
2、在各自房间内的各种固定家具,施工后应开窗流动空气、关门以保护半成品并设置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警示,设置专人下班后巡视。
3、各种墙柱面造型、踢脚板、门套除尽量后撕掉其保护的胶纸外,另设保护遮挡板同时设置警示标志。
同时纳入巡视人员巡视范围。
4、在物品上开孔打眼必须尺量、画出十字中心线,不得按估计点一个点即开孔,造成误差。
5、施工照明灯具应远离成品物面。
6、配套施工必须有成品保护措施。
7、施工时禁止使用1000w以上之照明灯具。
12.2.4地面施工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1、地面防水工程施工,在防水层干燥之前,任何人不能让人在其上踩踏;干燥后需要通过该地,必须垫胶垫加木板,人只能在木板上经过,但不能踩踏墙与地面、穿墙管根的转角处。
当防水砂浆垫层施工完毕且干燥后,方可直接上人。
2、地面石材铺设施工:
⑴、无论是湿砂浆铺设还是半干砂浆铺设,任何人不能在砂浆上踩踏;
⑵、地面石材铺设后,3天内不能上人;3天后在清理石材上的沙砾、浮尘后铺垫石膏板、胶合板,胶合板与石膏板要错缝,人只可在胶合板上通行。
3、石材打磨、打蜡后,除了竣工验收外,不能上人。
4、木地板安装前,人不能直接踩踏基层木格栅、木龙骨;当木地板的基层板或面层板安装后,应立即铺设海绵胶垫,在胶垫上铺设胶合板或石膏板,人只能在胶合板或石膏板上通行,否则不能上人。
5、木地板清理、清洁后,除竣工验收外,不能上人。
12.2.5成品、半成品保护责任人
成品、半成品的保护人人有责,但保护的责任主要落实的应该是:
1、吊顶工程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责任人为:吊顶施工班组、吊顶内的电施工班组、空调施工班组(如有)、消防水施工班组(如有)。
2、墙柱面工程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责任人为:墙柱面造型施工班组、面层施工班组、造型内的电施工班组、空调风口安装施工班组(如有)、弱电系统安装施工班组(如有)。
3、地面工程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责任人为:地面施工班组、地面埋设电管线施工班组(如有)。
4、家具制作安装成品、半成品保护责任人为:其制作、安装过程的各专业班组。
第十一章后期保修服务计划
14.2.1工程质量保修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如我公司中标,在工程项目实施前,我们将与招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书》,用合同的方式规范我公司的施工质量保证行为。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以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内容。
14.2.2保修的经济责任的处理方式
1、由于承包人未按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承包人负责修理并承担经济责任。
2、由于设计人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设计人承担经济责任。当由承包人修理时,费用数额应按合同约定,不足部分由发包人补偿。
3、因使用人未经许可自行改建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经济责任。
由于装修工程情况比较复杂,不像其他商品那样单一性强,有些问题往往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因此,在费用的处理上必须根据造成问题的原因以及具体的返修内容,与用户共同商定处理办法。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1、施工原因造成的保修费用处理
如果未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施工,造成质量缺陷的,由我司负责无偿返修并承担经济责任。
2、设备、材料、构配件不合格造成的保修费用处理
因设备、材料、构配件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属于施工单位采购的或经其验收同意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属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筑单位承担经济责任。至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与设备、材料、构配件供应单位之间的经济责任,应按其设备、材料、构配件的采购供应合同处理。
3、用户使用原因造成的保修费用处理
因用户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T/DZJN 17-2020 绿色微型数据中心技术规范.pdf,由用户自行负责。
4、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保修费用处理
因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问题,我方不承担经济责任,由用户负责处理,但在返修过程中,我们将提供优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