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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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号住宅及配套服务设施等4项工程绿色施工方案5.2.3临时设施选用彩钢板房,塑钢门窗。
5.2.4规定合理的温、湿度标准和使用时间,提高空调和采暖装置的运行效率。
5.2.5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轻钢骨架罩面板顶棚施工工艺安全技术交底.doc1)施工机械设备建立按时保养、保修、检验制度。
2)施工机械选用高效节能电动机。
3)220V/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380V三相系统时,使用三相平衡。
4)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
5.2.6实行用电计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电量。生活区和施工区分别计量;用电电源处应设置明显的节约用电标识;建立照明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执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相关规定。及时收集用电资料,建立用电节电统计台帐。
5.2.7室外照明宜采用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办公室等场所宜采用细管荧光灯,生活区宜采用紧凑型荧光灯。
5.2.8浴室使用太阳能热水器。
5.2.9施工使用的材料就地取材。缩短运输距离,减少能源消耗。
5.3.1施工用水装设水表,生活区和施工区分别计量。及时收集施工现场的用水资料,建立用水节水统计台帐,并进行分析、对比,提高节水率。
5.3.2施工现场用水器具必须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2002)标准中的规定及《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GB/T18870的要求。如:盥洗池、卫生间采用节水型水龙头。
5.4节约材料与资源利用
5.4.2根据施工进度、材料周转时间、库存情况等制定采购计划,并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购、进场时间和批次,减少库存,材料堆放整齐,一次到位,减少二次搬运。避免采购过多,造成积压或浪费。
5.4.3对周转材料进行保养维护,维护其质量状态,延长其使用寿命。按照材料存放要求进行材料装卸和临时保管,避免因现场存放条件不合理而导致浪费。废旧模板整修后用作临边洞口的盖板、柱子与楼梯踏步的护角。
5.4.4依照施工预算,实行限额领料,严格控制材料的消耗。统计分析实际施工材料消耗量与预算材料消耗量,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关键点控制措施,提高节材率;建筑钢筋损耗
率不宜高于预算量的2.5%,混凝土实际使用量不宜高于图纸预算量。
5.4.5建立可回收再利用物资清单,制定并实施可回收废料的回收管理办法,提高废料利用率。
5.4.6临时设施(办公及生活用房、给排水照明、消防管道及消防设备)采用可拆卸可循环使用材料,并在相关专项方案中列出回收再利用措施。
5.5.1扬尘污染控制
1)施工现场、生活区主要道路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办公区和生活区裸露的场地绿化处理。
2)施工现场大门口按公司文件要求设置洗车池。
3)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密封存放。
4)现场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减少污染。
5.5.2有害气体排放控制
1)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2)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3)建筑材料应有合格证明,对含有害物质的材料应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4)施工中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5.5.3水土污染控制
1)施工现场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2)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设专门的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3)食堂应设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4)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厕所化粪池做抗渗处理。
5)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畅通。
5.5.4噪声污染控制
1)施工现场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T12524-90)和《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GB12523-1990)的要求制定降噪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检测和记录,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2)施工场地的地泵等强噪声设备搭设隔音棚,避免噪声扰民。
3)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1)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必要时的夜间施工,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
2)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弧光外泄。
5.5.6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
1)施工中减少施工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全部清除。
5.6.1场地布置及临时设施建设
1)办公室设于西侧、北侧大门附近,在施工坠落半径区域内的,搭设双层防砸棚。生活区在施工现场外X23R1地块内。
2)现场临时设施的建设严格执行市建委颁布的验收规范,保证使用安全。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设施的设置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DBJ01-72-2003)。
3)根据北京市《关于建立“农民工夜校”组织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京建施〔2007〕138号)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夜校培训室。
4)生活区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满足安全、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防汛、防洪等要求。
5.6.2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
1)施工现场采用钢筋网抹灰围墙,高度2m。生活区采用竹编板抹灰围墙,高度2.2m。
3)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在冬雨季施工期间,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达到文明安全施工条件。
1)在施工现场易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和设备、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或警示说明。
2)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和体检,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着装,并佩戴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对施工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具有刺激性气味可被人体吸入的粉尘、纤维,以及进行强噪声、强光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器具(如:护目镜、面罩、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应符合《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规定。
4)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地泵、电锯、切割机等强噪音设备封闭使用。作业时,操作人员戴耳塞进行听力保护。
5)地下室防水作业等不能保证良好自然通风的作业区,配备强制通风设施。操作人员在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戴防毒面具或防护口罩。
6)在粉尘作业场所,采取喷淋等设施降低粉尘浓度,操作人员佩戴防尘口罩;焊接作业时,操作人员佩戴防护面罩、护目镜及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7)高温作业时,施工现场应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T/CAGP 0004-2016标准下载1)施工现场员工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符合卫生标准。
2)宿舍、食堂、浴室、厕所设置通风、照明设施,日常有专人负责维护。
3)食堂必须有相关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方可使用,各类器具规范清洁。炊事员持有效健康证作业。
4)厕所、卫生设施、排水沟及阴暗潮湿地带应定期消毒。
6)施工现场设立医务室皖2015D205:居住区配供电系统典型设计.pdf,配备保健药箱、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7)如有施工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及时向发生地的卫生防疫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