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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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上层土钉注浆体及喷射混凝土面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及进行下层土钉施工。

2)基坑开挖和土钉墙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在机械开挖后,应辅以人工修整坡面,坡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宜为±20mm,在坡面喷射混凝土支护前,应清除坡面虚土。

某剪力墙结构高层住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3)土钉墙施工可按下列顺序进行:

①应按设计要求开挖工作面,修整边坡,埋设喷射混凝土厚度控制标志。

③钻孔安设土钉、注浆,安设连接件。

④绑扎钢筋网,喷射第二层混凝土。

⑤设置坡顶、坡面和坡脚的排水系统。

4)土钉成孔施工宜符合下列规定:

①孔深允许偏差±50mm;

②孔径允许偏差±5mm;

③孔距允许偏差±100mm;

④成孔允许偏差±5%。

5)喷射混凝土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喷射作业应分段进行,同一分段内喷射顺序应自上而下,一次喷射厚度不宜小于40mm。

②喷射混凝土时,喷头与受喷面应保持垂直,距离宜为0.6~1.0m。

③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应喷水养护,养护时间根据气温确定,宜为3~7h。

6)喷射混凝土面层中的钢筋网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钢筋网应在喷射一层混凝土后铺设,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20mm。

②采用双层钢筋网时,第二层钢筋网应在第一层钢筋网被混凝土覆盖后铺设。

③钢筋网与土钉应连接牢固。

7)土钉注浆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注浆材料宜选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水泥浆的水灰比宜为0.5,水泥砂浆配合比宜为1:1~1:2(重量比),水灰比宜为0.38~0.45。

②水泥浆、水泥砂浆应拌合均匀,随拌随用,一次拌合的水泥浆、水泥砂浆应在初凝前用完。

8)注浆作业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注浆前应将孔内残留或松动的杂土清除干净;注浆开始或中途停止超过30min,应用水或稀水泥浆润滑注浆泵及其管路。

②注浆前,注浆管应插至距孔底250~500mm处,孔口部位宜设置止浆塞及排气管。

③土钉钢筋应设定位支架。

1)拱曲线沿曲率半径方向的误差不得超过±40mm。

2)拱墙水平方向施工的分段长度不超过12m,通过软弱土层或砂层时分段长度不宜超过8m。

3)拱墙在垂直方向应分道施工,第道施工的高度视土层直立高度而定,不宜超过2.5m;上道拱墙合拢且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才可进行下道拱墙施工。

4)上下两道拱墙的竖向施工缝应错开,错开距离不宜小于2m。

5)拱墙施工宜连续作业,每道拱墙施工时间不宜超过36h。

6)当采用外壁支模时,拆除模板后应将拱墙与坑壁之间的空隙填满夯实。

7)基坑内积水坑的设置应远离坑壁,距离不应小于3m。

6、基坑支护工程质量检测与验收

(1)排桩与地下连续墙

1)混凝土灌注桩质量检测宜按下列规定进行:

①采用低应变动测桩身完整性,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小于5根。

②当根据低应变动测法判定的桩身缺陷可能影响桩的水平承载力时,应采用钻芯法补充检测,检测数量不宜小于总桩数的2%,且不得少于3根。

2)地下连续墙宜采用声波透射法检测墙身结构质量,检测槽段数不应少于总槽段数的20%,且不应少于3个槽段。

3)当对钢筋混凝土支撑结构或对钢支撑焊缝施工质量有怀疑时,宜采用超声探伤等非破损方法检测,检测数量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1)水泥土桩应在施工后一周内进行开挖检查或采用钻孔取芯等手段检查成桩质量,若不符合设计要求应及时调整施工工艺。

2)水泥土墙应在设计开挖龄期采用钻芯检测墙身完整性,钻芯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应少于5根;并应根据设计要求取样进行单轴抗压强度试验。

1)土钉墙采用抗拉试验检测承载力,同一条件下,试验数量不宜少于土钉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2)土钉墙面喷射混凝土厚度应采用钻孔检测,钻孔数宜每100平方米墙面为一组,每组不应少于3点。

当对逆作拱墙施工质量有怀疑时,宜采用钻芯法进行检测,检测数量为100平方米墙面为一组,每组不应少于3点。

7、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管理

(1)在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避免以下事故发生:

1)放坡开挖时坡度过陡,引起边坡失稳。

2)基坑周围过多堆放荷载,引起边坡失稳。

3)挖土施工速度过快,改变了原土层的平衡状态,易造成滑坡。

4)基坑周围停放重型机械,使支护荷载增大,引起边垛失稳。

5)附近基坑施工对基坑支护的影响,引起围护结构破坏。

6)基坑暴露时间过长,坑底回弹增大从而影响支护结构稳定。

(2)当基坑放坡高度较大,施工期和暴露时间过长,或岩土土质较差时,应根据土质情况和实际条件采取边坡防护措施,以保护支护结构稳定性。

8、基坑支护工程应急预案

事故发生后,作业人员、班组长、现场负责人、项目部安全主管等应逐级上报,并联络报警,组织急救。

(3)现场事故应急处理

当支护结构系统位移量过大时,应停止开挖施工。当出现边坡失稳或坍塌现象时,应采取土包或其他材料反压加固坡脚,以防事态发展,并尽可能在坡项削坡减小荷载,必要时回填。

(4)人员伤亡应急处理

2)应立即排除其他隐患,防止救援人员遭到伤害。

3)积极进行伤员抢救。

4)做好死亡者的善后工作,对其家属进行抚恤。

①应急反应组织和预案确定后,施工单位应急组长组织所有应急人员进行应急培训。

②组长按照有关预案进行分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应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完善。

③在确认险情和事故处置妥当后,应急反应小组应进行现场拍照、绘图,收集证据,保留物证。

④经业主、监理单位同意后,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⑥在事故处理后,将所有调查资料分别报送业主、监理单位和有关安全管理部门。

第二节降水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

当地下水位较高,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在地下水位以下、需在含水层施工时,需局部降低地下水位,开挖基坑、沟槽。

二、降水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

工程概况应包括深基坑设计情况及要求、现场环境、场地水文地质情况、基础类型等。

(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

(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3)建筑物设计文件、地质报告;

(4)地下管线、周边建筑物等情况调查报告。

3、降水工程危险源识别与监控

(1)降水工程事故的类型

4)水位降深太多。影响周边建筑物;

6)出现异常情况,如基坑局部出现流砂或边坡开裂。

(2)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1)基坑内、外水位差较大,或支护结构未进入不透水层;

2)含水层中滤料填入不妥;

3)钻孔、成孔时,泥浆稠、泥皮厚或洗井措施不当,使地下水向井内渗透的通道不畅;滤网和砂滤料未按实际土层情况选用,使其渗透能力降低;水文地质资料与实际不符,井点滤管位置不在透水性好的含水层中;

4)由于局部地段的井点数量不足,或抽水泵型号选用不当,排水能力低可水文地质资料不确切,实际涌水量超过计算涌水量。

5)井点滤网破损或井点滤网和砂滤料太粗,土层中的泥砂随地下水被抽出。

6)边坡一侧有大量井点管堵塞,基坑靠近河流或有积水的深水沟,地下水补给丰富,基坑附近地面堆载过大或机械振动,引起地表裂缝;

7)井点整体布局不合理,数量过多,抽水泵功率过大,排水能力过剩,引起周边已有建筑物的沉降、开裂等事故;

8)未对上部结构压重验算,过早停止地下水的抽排,引起向止水压力增加,导致已施工结构破坏。

4)地面沉降及分层沉降观测。

4、降水工程安全技术设计

1)地下水控制的设计和施工应满足支护结构设计要求,应根据场地及周边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伯和环境条件并结合基坑支护和基础施工方案综合分析、确定。井点数量和布置的确定应进行降水量和降水坡度计算。保证降水的适度,防止过量降水成为新的危险源。对井口的封堵、停泵和最后取泵堵井应在对上部结构压重进行计算复验基础上确定时间计划。

2)降低地下水及地下水控制方法选择详见下表:

填土、粉土、黏性土、砂土

上层滞水或水量不大的潜水

粉土、砂土、碎石土、可溶岩、破碎带

黏性土、粉土、砂土、碎石土、岩溶岩

<0.1时电渗点井降水

填土、粉土、砂土、碎石土

3)当因降水而危及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时,宜采用截水或回灌的方法。截水后,基坑中的水量或水压较大时,宜采用基坑内降水。

4)当基坑底为隔水层且层底作用有承压水时,应进行坑底突涌验算,必要时可采用水平封底隔渗或钻孔减压措施保证坑底土层稳定。

在地下水位较高地区开挖基坑,会遇到地下水问题。若涌入基坑内的地下水不能及时排出,不但土方开挖困难,边坡易于塌方,而且会使地基被水浸泡,扰动地基土,造成竣工后的建筑物产生不均匀沉降。为此,在基坑开挖时要及时排出涌入的地下水。当基坑开挖深度不大,基坑涌水量不大时,集水明排法是应用最广泛,也是最简单、经济的方法。

①降水井宜在基坑外缘采用封闭式布置,井间距应大于15倍井管直径,在地下水补给方向应适当加密;当基坑面积较大、开挖较深时,也可在基坑内设置降水井。

②降水井的深度应根据降水深度、含水层的埋藏分布和降水井的出水能力确定。设计降水深度在基坑内不宜低于0.5m。

③在降水漏斗范围内应降水引起计算沉降量可按分层总和法计算。

④抽水设备主要为深井泵和深井潜水泵,水泵的出水量应根据地下水位降深和排水量大小选用,应大于设计值的20%~30%。

⑤水泵应置于设计深度,水泵吸水口应保持在动水位以下。

①管井出水量可按经验公式确定。

②井管过滤器长度宜与含水层厚度一致。

管井应计算基坑涌水量、降水井数量、过滤器长度、基坑中心点水位降低深度;当基坑底为隔水层且层底作用有承压水时,应进行坑底突涌验算。

对于降水工程有一项重要的施工准备是备用电源,降水工程不可间断。

1)管井井管直径应与根据含水层的富水性及水泵性能选取,且井管外径不宜小于200mm,井管内径宜大于水泵外径50mm。

2)沉砂管长度不宜小于3m。

3)钢制、铸铁和钢筋骨架过滤器的孔隙分别不宜小于30%、23%和50%。

4)井管外滤料宜选用磨圆度较好的硬质岩石,不宜采用棱角状石渣料、风化料或其他黏质岩石。对于砂土含水层,滤料规格为D50=(6~8)d50,对于d20<2mm的碎石类含水层,滤料规格为D50=(6~8)d20。滤料应保证不均匀系数小于2。

5)管井成孔宜采用清水钻井,若采用泥浆管井,井管下沉后必须充分洗井,保持滤网的畅通。

6、降水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成井后应进行单井试抽检查降水效果,必要时应调整降水方案。降水过程中,应定期取样测试含砂量,保证含砂量不大于0.05%。

7、降水工程安全管理与是常维护

对于重大工程,除设置井点外,还应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如下:

一般可用流量表观测,若发现流量过大而水位降低缓慢甚至降不下去时,应考虑改用流量较大的离心泵,反之,改用小泵以避免离心泵发热并节约电力。

可利用井点管作观测井,开始抽水时,每隔4~8h观测一次,以观测整个系统的降水功能,3d后或降水达到预定标高前,每天观测1~2次;降到预定标高后,可一周观测1次,但若遇到下雨须加密观测。

通常每天观测1次,如有异常现象出现,如边坡出现裂缝或基坑附近建筑物沉降较大或产生裂缝时,须加密观测次数,每日不少于2次。

(4)地面沉降及分层沉降观测

观测降水工程的水准点应设置在井点影响以外的位置,以便用为降水过程中对附近地面及建筑物沉降的基准点。另外,对影响范围或降水工程附近的建筑的也应布置沉降观测点。沉降观测次数与孔隙水压观力观测次数相同。

8、降水工程应急预案。

土方开挖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二、土方开挖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

工程概况应包括开挖深度及要求、周围环境、场地水文地质情况、基础类型等。

(2)《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土方开挖工程危险源识别与监控

(1)土方开挖工程事故的类型

1)影响边坡附近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

3)边坡土堆放材料倾落;

4)土方塌落直接伤人。

(2)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1)开挖较深,放坡不够;或通过不同土层时,没根据土的特性分别确定不同的放坡坡度,致使边坡失稳而造成塌方。

2)在有地表水、地下水作用的土层开挖时,未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土层受到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影响而湿化,抗剪强度降低,在重力作用下失去稳定而引起塌方和滑坡。

3)边坡顶部堆载过大,或受外力振动影响,使坡体内剪切应力增大,土体失去稳定而塌方。

4)土质松软,开挖次序、方法不当而造成塌方。

1)根据土和种类、力学性质确定适当的边坡坡度。

2)当基坑深度较大时,放坡开挖不经济,或环境不允许放坡时,应采用直立放坡并进行可靠的支护。

3)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的工作。

4)在基坑边坡上侧堆土或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挖方边缘保持一定距离,以保证边坡和坑壁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堆土或材料应距边坡边缘0.8m以外,高度不超过1.5m。

4、土方开挖工程安全技术设计

1)土方开挖施工中的质量控制要点

(A)对定位放线的控制

控制内容主要为复核建筑物的定位桩、轴线、方位和几何尺寸。

(B)对土方开挖的控制

控制内容主要为检查挖土标高、截面尺寸、放坡和排水。

在开挖接近设计坑底标高或边坡边界时应预留200~300mm厚的土层,用人工开挖和修整,边挖边修坡,以保证不扰动土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分为中心岛式挖土、盆式挖土、逆作法挖土三种方案。

对面积较大的基坑,为减少空间效应原影响,基坑土方宜分层、分块、对称、限时进行开挖,土方开挖顺序要为尽可以早安装支撑创造条件。

挖土机挖土时严禁碰撞工程桩、支撑、立柱和降水的井点管。

同一基坑内当深浅不同时,土方开挖宜先从浅基坑开始;如两个深浅不同的基坑同时挖土时,土方开挖宜先从较深基坑开始。

(2)土方开挖和支撑要求

1)大型挖土及降低地下水位时,应经常注意观察附近已有建筑物、道路、管线有无沉降变形,应与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研究采取防护措施。

2)土方开挖中如发现文物或古墓,应立即妥善保护并及时报请当地有关管理部门来现场处理。

3)挖掘发现地下管线等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来处理,如发现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观测孔等应加以保护。如施工必须毁坏时,应事先取得原设置或保管单位的书面同意。

4)基坑槽、管沟支撑宜选用质地坚实的木材。

5)支撑应挖一层支撑一层,并严密顶紧,支撑牢固,严禁一次将土挖好后再支撑。

6)挡土板或板桩与坑壁间的填土要分层回填夯实。

7)埋深的拉锚需用挖沟方式埋设,确保其紧固并达到设计要求。

8)施工中经常检查支撑和观测邻近建筑物的情况,如发现支撑有松动、变形、位移等情况,应及时加固或更换。

9)支撑的拆除应按回填顺序依次进行。

5、土主开挖工程施工要求

10)准备机具、物资及人员

6、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1)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基坑开挖完毕应由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等有关人员共同到现场进行检查、鉴定验槽,核对地质资料,检查地基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要求是否相符合,有无破坏原状土结构或发生较大的扰动现象。一般用表面检查验槽法雨水管施工方案,必要时采用钎探检查、洛阳铲检查,经检查合格,填写基坑验收、隐蔽工程记录,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7、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管理

(1)土方开挖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2)防止深基坑挖土后土体回弹变形过大。

(4)防止桩位移和倾斜。

JB/T 13710-2019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钢筋网成型机.pdf(5)配合深基坑支护结构施工。

8、土方开挖工程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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