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主斜井井筒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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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主斜井井筒施工组织设计

⒌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使用电气设备,严格执行电气设备的维护制度,保证设备的电气性能良好。

⒍电气作业工艺及管理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

⒎严格执行煤矿井下用电“十不准”,即:⑴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电流保护装置;⑵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⑶不准甩掉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⑷不准甩掉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⑸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⑹不淮用铜、铅、铁丝等代替保险丝;⑺停风、停电时,未经检查瓦斯不准送电;⑻失爆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⑼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拆卸矿灯;⑽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运电气设备。

⒏电缆线路定期检查维护,按规定敷设和悬挂,防止电缆被碰、轧、挤压、炮崩等造成绝缘损坏。

⒐不准电气设备长时间过负荷运转檀山东路(一期)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以防过热造成绝缘老化。

⒑检修传动部位时要先停电闭锁,并设专人看守。

⒒安装和检修机械设备时,手不得放在或站在齿轮和容易转动的部位。

⒓拆卸检修大件时,身体不准站在机械重力下方或倾斜的方向;必须做到以下几方面:⑴有专人负责;⑵检查周围支护及安全无问题,维护好顶帮;⑶起吊和移动大件时,所有人员都必须站在安全的地方,做好自保互保;⑷起重工具、钩头、绳头都必须完好、牢固可靠;⑸更换耙斗机、绞车部件时,必须停馈电开头,设专人看管。

⒔机电设备检修,故障处理必须持证上岗,无安全资格证者不准操作。

⒈耙斗机司机必须经过专职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⒉耙斗机司机与工作面看斗者之间应制定灯语信号,操作时用灯语或信号联系,指挥耙斗进退。

⒊耙斗机运行时,机身两侧和耙斗机跑道侧不准人员停或行走。

⒋耙斗机中间槽和卸载槽两侧,应安保险杆或保险网,以防空绳抽人。

⒌耙斗机运行中出现故障时,首先松开闸把立即停电,切断电源,严禁带电处理。

⒍严禁将两个操纵手把同时压下,以防耙斗突然飞起或断绳伤人。

⒎负荷过大或运行受阻,不能硬拉,应将耙斗机退1~2m,重新再拉或停电处理。

⒏耙斗运行范围内不准有人站立或走动,开动前与邻近人员打招呼,人员躲出后方可装碴,耙斗活动中发现有人通行立即停机。

⒐耙斗面出碴与工作面打眼平行作业时,耙斗尾轮硬楔距工作面不得少于10m,硬楔插入锚桩眼的深度不低于600mm。

⒑耙斗机倒碴时,指挥耙斗进退只准一人,并躲在宽面侧,帮顶和工作面维护好的安全处,时刻警惕尾轮绳抽出伤人,工作面的其他人员必须撤到耙斗机后边安全地方。

⒈斜巷把钩工、信号工、绞车工必须固定专人操作,严禁其他人员乱打点、乱开车。

⒉斜巷把钩工、信号工、绞车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⒊斜巷提升的“一坡三挡”必须齐全,安全可靠,且车车使用。

⒋斜巷提升坚持“三固定”,“四保险”,安全可靠,车车使用。

⒌斜巷把钩工接班时应详细检查轨道、大绳、勾头、保险绳、绳卡、插肖、挡车器等一切保险装置,确认无误时方可工作。

⒍挡车器必须经常关闭,只有过车时才准打开。

⒎不挂保险绳不准拉车,超载或异常情况不准开车。

⒏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严禁扒车、蹬、跳,严禁放飞车。

⒐摘挂车时,一律打停点,车停稳后才工作,摘挂应站在巷道较宽一侧,两脚要站在道外,保险绳必须挂放合理,一头必须与大绳相连接,一头必须与矿车或箕斗挂牢,保险绳不得拖地。

⒑处理掉道车,严禁猛拉,矿车支稳后方可垫道。

⒒绞车运行时,下边人员要躲入躲避洞内。

⒓信号工接班应检查信号按钮、铃,红灯应齐全,确保灵活可靠。

⒔打点器、红灯、电铃及线路必须悬挂整齐。

⒕信号工得到把钩工通知后,按规定信号及时与绞车司机打点联系。

⒖绞车工只有得到信号工传点才准开车或停车,不经传点或传点不清,严禁开车。

⒗绞车工开车前要对绞车全面检查,有问题及时汇报;车闸失灵,严禁开车。

⒘提升钢丝绳每天必须详细检查一遍,断丝超限立即停止拉车,检查要有记录。

⒙斜巷正在提升,信号工不得离开打点器,离开岗位时,切断电源。

⒚打点信号为:一点停、二点拉、三点快下、四点慢拉、五点慢下,车掉道打乱点,处理掉道车应打慢拉或慢下点。

(四)提升绞车的安全使用

⒈绞车工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⒉绞车工必须遵守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

⒊绞车工必须固定专人,严禁乱开,不是绞车工不准开车。

⒋接班后必须试验各种保护是否灵敏可靠,并例行检查。

⒌操作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⒍停车后要求:⑴停车后,较长时间不用,应切断电源,两刹把同时刹住。⑵检查紧固各部另件,清扫绞车及环境卫生,司机应在现场交接班。

⒎绞车必须专人检查,每天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⒏绞车严禁下车不送电,严禁放飞车。

(五)提升钢丝绳安全使用

⒈提升钢丝绳要专人进行检查,每天必须从头到尾认真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⒉要认真检查钩头夹子是否松动;保险绳是否安全完好,不符合规定立即处理,否则不得使用。检查中发现断丝超过规定,磨损超过直径的10%或有死弯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⒊为减少钢丝绳磨擦,变坡点处必须设置底轮,然后每隔20m设一道底轮,底轮安设要牢固,转动要灵活,且天天专人检查。

⒋绞车工在接班前,首先要检查提升钢丝绳安全情况,如有断丝超限、死弯、咬绳、矿车压扁绳等现象,立即向队里汇报,派人处理,没处理前不得使用。

⒌提升到车场道岔时,要搬严道岔后再甩车,甩车不能速度过快,甩绳不能过长,严防绳打死弯。

⒈安设的风机必须是双风机,双电源,并使用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及风机运行监测装置,实现三专两闭锁。

⒉主副风机间安设自动倒台装置,并保持完好。

⒊风机设专人看管,现场交接班,严禁脱岗和空岗,看风机人员必须熟悉风机的性能及操作方法,每天接班后,必须检查风机及自动倒台效果,如果有问题立即处理或向调度室汇报处理,不处理完不得进行其它工作。

⒋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自停、开风机,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送风安全措施。

⒌无论任何原因停风时,巷道内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到新鲜风流中,并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⒍送风送电时,必须由瓦斯检查员检查巷道瓦斯,只有在巷道内瓦斯浓度低于1%,局扇及开关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人工送风机电源,启动风机送风,严禁一次送风,风机运行正常后,方可送巷道内设备动力电源,若停风造成瓦斯超限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排放。

⒎副风机起动时,看风机人员应立即查明风机倒台原因,尽快起动主风机,保证主风机正常运转,否则应立即向队及调度室汇报。

⒏严格风筒管理,风筒吊挂工应保证风筒接口严密、吊挂平直、逢环必挂,发现破口及时修补,做到无漏风、不死弯、不落地,达到质量标准要求。

⒐各施工班组保证风筒无破口、无磨擦、无挤压,并及时延接风筒,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5m。

⒈当工作面揭穿煤层时,按瓦斯级别做相应的管理,施工的每个环节都不能马虎,必须高度重视。

⒉接班后,瓦检员首先对工作面全面认真地检查瓦斯情况,装药前、放炮前及放炮后都必须认真检查工作面及20m内的瓦斯浓度。

⒊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⒋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其它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⒌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⒍当因停电或其它原因造成工作面停风,瓦斯达到和超过2%时,立即通知十三矿通风调度和建井三处调度室,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同时安排电工立即将工作面及巷道内的电源全部停掉,所有开关打到零位闭锁,按照掘进工作面瓦斯排放措施规定进行安全排放。

⒎当工作面及巷道中瓦斯浓度大于1%低于2%时,由当班瓦斯检查员、施工队负责人、通风工、电工组成排放小组,按照就地排放措施,就地排放瓦斯。

⒐瓦斯监测断电仪的安设:⑴瓦斯监测断电仪在下井前,事先在地面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认真进行调整和校正,检查防爆性能,绝缘程度是否合格,经试合格后方可下井;⑵在瓦斯监测断电仪的安装与回收的运输中,必须保证仪器完好无损,不得碰撞,不得倒拿、倒放;⑶仪器的安装与回收必须派专人停电;安装仪器时,接线工艺必须符合机电防爆标准,安装的位置及规格必须符合要求;⑷瓦斯断电仪必须每天检查一次,且由专人检查;检查和校验仪器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仪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进行;⑸里探头和外探头要悬挂在距顶板不大于200mm,距帮不小于300mm的风筒对帮回风流中;里探头的安设应距迎头不大于5米,放炮或耙碴时,应移至迎头30m后,保护好,放炮后及时移回原位;外探头安设在距进风口里10m处;断电范围:里探头当瓦斯浓度≥0.8%,掘进工作面及其附近20m内电气电源停掉;外探头当瓦斯浓度≥0.8%时,巷道中全部电气设备停电,当瓦斯浓度<0.5%时,方可恢复送电;⑹瓦斯监测断电仪应经常校核,确保灵敏可靠,当探头的瓦斯值达到0.8%时,能够及时停掉工作面电源。探头的瓦斯值不得随意调整;⑺洒水、耙碴及喷浆时,应将探头用布类物品保护好,严防损坏探头。

⒈入井人员必须遵守井口入井验身制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火种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戴电子表入井。

⒉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加强维护,并包机到人,保证设备完好,运转正常,消灭释失爆,杜绝电气火花引起火灾。

⒊井下使用过的棉纱、油布等不准乱扔,必须回收到井上处理,严禁将废油、剩油洒在巷道内,必须回收至井上。

⒋巷道供水管路中每隔40m预留一个三通阀门。

⒌揭穿煤施工过程中,严禁使用金属等物体撞击产生火花,严禁带电打开电气设备,严禁在井下拆卸矿灯。

⒍揭穿突出煤层施工过程中,严禁使用耙斗机排矸,必须人工或使用装岩过程中不产生摩擦火花的设备装岩。

⒏机电设备发生火灾时,应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灭火,在未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干粉灭火器、砂子等不导电灭火器材灭火;严禁水浇灭火。

(四)防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⒈所有人员必须熟悉煤与瓦斯突出的各种预兆,即:

⒉当掘进工作面发现有突出预兆时,所有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巷道和回风流中的电源,及时将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⒊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必须经通风部门组织制订可靠的防治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⒋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安全避灾路线及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⒈巷道中安设φ50mm的供水管,每隔40m甩一个三通阀门,配50m长φ25mm的软管,供巷道洒水、灭尘和消防用水。

⒉放炮时距工作面20m内坚持人工洒水;出碴时,也必须洒水,坚持湿式打眼,坚持使用水炮泥,放炮时开启水幕净化风流;放炮后对工作面20m范围内必须洒水冲尘。

⒊巷道内设专职防尘员,负责洒水灭尘;洒水周期:距工作面300m以内每天洒水冲尘一遍,300m以外每三天冲尘一遍。

⒋加强个体防护,施工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5.搅拌场:对可能产生粉尘的地点,应在其作业场所设置喷洒水装置。

6.运输:对易引起扬尘的材料运输,其运输车辆应备用帆布及类似的遮盖物品。

7.工作面:实施湿式凿眼和洒水降尘,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后、装渣前洒水降尘等。

8.加强个体防护,在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所有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9.加强通风,净化空气。

⒈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进行施工;

⒉在巷道掘至含水层、流砂层或断层附近时,应随时观察顶板淋水、渗水现象,并按有关规定提前探水;

⒊如出现煤层发潮变暗,巷道或煤壁“挂红、挂汗”,煤壁变凉,工作面气温降低,有水叫声,工作面产生雾气,顶板来压,掉碴,淋水加大,煤壁片帮,底板鼓起,出现渗水,或出现压力水流,水流混浊,有腐蚀味和臭鸡蛋味等异常现象,说明将有水灾发生。

⒋掘进中发现有透水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加固工作面等措施,做好排放水工作,并立即报告调度室,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探水,如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及时撤出所有可能受水灾威胁地点的人员,按照避水灾路线撤离至安全地点;

⒈施工过的巷道如果顶板或帮压力增大,巷道脱皮掉块及变形严重时,必须及时维修;

⒉如果需要停产维修时,维修地点以里严禁有人,维修前必须备足抢险物料;

⒊维修时必须在所维修地段及前后5米,打超前顶柱(或托梁)加固,严防冒顶;

⒋维修顺序必须是由外向里进行;

⒌维护维修时,保护好风筒皮带,管线电缆等,保护长度维修点前后均不少于5米;

⒍维修时,每道工序都必须坚持敲帮问顶,专人观山制度,切实搞好自保互保;

⒎维修地点以外20米内杂物清理干净,确保退路畅通;

⒏维修人员必须在3人以上时,方可组织工作,并指定安全负责人;

⒐维修期间,人员不得随意通过维修施工地点,若确实需要通过,必须向施工人员打招呼,在安全情况无问题,并经施工人员同意后方可通过;

(三)斜井防跑车的安全措施

1.上井口不允许有杂物,确保运输轨道畅通。

2.每次放炮后,要及时清扫运输线路上的落矸。

3.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一坡三挡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并正常使用。

4.提升吊挂系统每天必须由专职检查员进行详细检查,并做好记录。钢丝绳按规定定期作拉力、强度试验。

5.斜井中间的设施及材料必须用强度满足安全系数要求的钢丝绳拴牢在固定设施上,以防止滑落。

6.提升绞车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所有设备都必须达到完好。

(四)钻眼、爆破安全措施

1.打眼时,掌钎人员要防止迎头掉矸,不得使用带伤弯曲的钻杆,以防断钎伤人。

3.爆炸物品进入工作面前,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撤离,且工作面的杂散电流超过30mA时,不准下放雷管和装药。

4.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装药工作由有经验的老工人配合,装药工作完成后,其封孔材料必须具有可塑性并封至孔口,填满填实。装药结束后由放炮员一人联线,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爆破时,躲炮距离不少于300米,放炮警戒做到人、绳、牌齐全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换牌放炮制度。

7.工作面产生瞎炮、残炮,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8.放炮后通风30min待炮烟吹散后,由放炮员、班(组)长、检查员共同进入工作面检查爆破情况,当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知其它人员进入。

(五)装岩排矸安全措施

1.耙斗机装岩必须配备专职司机,司机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耙斗机要设置照明并按规定固定牢固。

2.耙矸过程中,工作面设一人指挥,指挥人员要随时观察工作面岩帮情况,及时处理危岩、活石,防止片帮伤人,同时随时观察并及时收集残管,发现有拒爆情况立即向班长汇报,采取措施按规定处理。

4.耙斗机工作期间,任何人不得在耙斗运行可能触及的范围内走动,严禁耙斗伤人。耙斗司机启动时要先发出信号。

(六)揭过煤时防瓦斯事故安全措施

1.坚持物探与钻探相结合,对异常区域配以钻探,当斜井掘进距预测煤层位置20m时,停止掘进,并布置打钻,进行探测煤层工作,以确认煤层赋存情况及时收集瓦斯资料,采取针对措施,防止误揭煤。

2.井下各种机电设备必须达到防爆要求。

4.探揭过煤必须编制专项措施,揭过煤爆破时,人员必须撤至规定地点,井口附近不得有明火及带电电源,爆破后应检查井口附近瓦斯含量。

5.揭过煤期间,必须确保瓦斯监测系统完好、准确,监测人员随时注意瓦斯变化情况,出现异常立即报告。班长、检查员、电钳工必须佩戴便携,其他入井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自救器。当发现瓦斯异常时,撤出人员,采取治理措施。

6.斜井施工过程中,局部通风机必须连续运转。煤层掘进风筒末端风量不得少于300m3/min。

7.瓦斯监测人员,应将监测时间、地点、含量、存在问题及所采取的措施等认真填写在记录上。

(七)提升运输安全措施

1.提升机的各种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提升绞车每班设正、副司机2人同时持证上岗,且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睡岗。

2.耙斗机每到一新的位置绞车司机都要在深度指示器上做出新的标记,包括井口及会车的位置。

3.翻矸仓处要设置过卷装置,以防事故发生。

4.司机必须听清信号后再起动,起动要慢,车辆过井口、会车及耙斗机附近时要减速慢行。

5.信号工必须遵循“井下指挥井上、井口指挥机房”的工作原则。

6.井口信号要专人专职不得随意换人替岗。

7.提升运输要编制专项措施,提升大件物品要事先与绞车司机取得联系,信号系统必须保持完好畅通。

8.提升钢丝绳必须有合格的试验数据并按规定定期检验。

9.提升钢丝绳每天指定专人安排足够时间进行安全检查。

10.各种提升设施及连接装置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和试验,保证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八)预防冲击地压及岩爆安全措施

1.当工作面冲击地压显现,有岩石爆裂声音且响声较大等岩爆现象时,采用打超前钻孔卸压措施。

2.当工作面出现小块岩石抛出、岩帮垮落等现象时,采用松动爆破卸压措施。

3.出现岩爆现象必须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1.表土段明槽施工边坡比不小于1:0.6,以防雨季滑坡,且必须配备扬程不小于20m,流量大于20m3/h的潜水泵。

2.过流砂层或探揭过含水层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措施。斜井掘进接近含水层、老空、破碎带、含水断层等可疑地质构造20m前,必须先探后掘,物探钻探相结合,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3.工作面涌水量大于5m3/h时,必须采取注浆治水措施。

4.井壁淋水过大时,要进行壁后注浆。

6.斜井掘进期间,排水系统必须完善,并有足够的排水能力和备用排水设备。

⒈成井800米以后人员不下坐人车或其它特殊办法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⒉井下放炮必须有专职放炮员负责,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并持证上岗。

⒋夏季施工,明斜井工广内应设排水沟,作好防洪工作。

⒌冬季施工,车房防寒、防火、防水措施:⑴冬季车房取暖,应制定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⑵车房四周设防水沟,车房地坪高于四周地坪。

⒍本设计未尽事项按《煤矿安全规程》、《斜井施工操作规程》,以及集团公司有关的安全生产文件执行。

第四节井筒施工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副组长:闫昕岭李雪峰郑新峰张民申

成员:郭建平陈付兴梁祖军刘新安 

肖文卿赵家峰王耕伟曾祥雄项目部经理

三、应急抢险安全技术措施

1.因故造成局部通风机停风危及井内人员时,井内人员应立即撤到地面,并积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抢修。

2.有突水、煤与瓦斯突出、严重岩爆冲击地压等灾害预兆时,应迅速撤出井下人员并尽可能的保护设备,积极采取上提设备、切断井下供电电源等应对措施,同时向处调度室汇报。

5.调度室、井口及井下必须配有应急照明或矿灯。

6.施工单位应制定出灾情发生时设备保护措施及恢复送电后的瓦斯排放措施,严格按措施要求排放瓦斯及送电。

四、灾区人员自救和安全撤离措施

1.根据灾变情况指挥部迅速制定合理的抢救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3.及时通知、引导灾区人员和受威胁区域人员迅速从灾区安全撤出。

4.每一位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自救器,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时人员立即撤回地面。出现火灾、水灾及瓦斯事故时,所有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回地面:工作面→主斜井→地面

五、处理各种事故的原则和具体措施

(一)发生灾害时的处理原则

1、灾区人员迅速按避灾路线,立即撤往安全地点。

2、对发生灾害的地点,暂时停止向受灾区域内供电,但要维持正常的通风。

3、救灾指挥部接到受灾报告时,应按照灾害预防计划进行指挥抢救。根据事故性质要立即通知本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及处调度室,进行抢救及物质准备工作,同时根据事故地点和可能波及地点,通知有关人员撤离危险区。

(二)对瓦斯、煤尘爆炸及瓦斯突出、冲击地压(岩爆)的处理。

1、在正常施工期间和在穿煤层时,要加强对瓦斯的日常检测和对煤层的超前探放。

2、为防止灾害的扩大,抢救受灾人员时,救护人员要注意通风情况及周围环境,以免被有害气体伤害。

3、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或突出及冲击地压显现(岩爆)等灾害时,项目部应迅速组织现场自救,并通知上级有关部门和人员。

(四)片帮冒顶事故的处理措施

1.首先探明片帮冒顶范围、被压人数及位置,加强灾区支护,防止二次事故发生或扩大。

2.在抢救被压人员时,遇有大块岩石威胁,可使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开石块。

3.处理片帮冒险顶事故过程中,始终要有专人观察围岩变化情况,发现井壁出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4.施工地点发生片帮冒顶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为:首先探明片帮范围,被压的人数及位置,通知地面,项目部通知处调度室,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立即抢救被困人员。

七、消防材料库存设备工具及材料

一、环境方针:建筑与绿色共生、发展和生态和谐。

1.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为社会各界认可。

2.各类重大环境因素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内,并力求更好。

3.逐步降低自然资源消耗,维护生态环境。

4.杜绝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污染事故。

1.采用经济可行的节电设备,用节能对旋风机替代老式局部通风机。

2.合理选择用电设备,避免出现功耗浪费现象。

3.根据生产负荷参数,合理调整用电设备的运行时间,避开用电高峰期做到削峰填谷。

4.加强节电意识教育,提高全体员工节电意识。

5.在主要电器设施开关处设置节电标语或警示语。

6.加强每天巡检,杜绝长明灯和无许可证用电现象,冬季严禁使用电炉取暖。

1.严格执行《施工固体废弃物管理程序》,对固废物分类存放,减少对环境污染,充分利用资料。

2.在施工现场摆放若干个铁皮桶或砌几个水泥池,供固体废弃物残料、石棉绳、机械包装材料及边角料等分类存放。

3.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固废物的综合利用,产生的矸石定点存放,废玻璃器皿、废塑料制品单独存放。

4.在施工地点和项目部院内分别设置废旧金属堆场,并进行有效管理。

(三)施工现场的噪声排放

1.局部通风机、凿岩机安装消音罩,压风机增加消音设备,减少噪声污染。

2.积极引进新型低噪音施工机具。

3.加强设备保养,杜绝故障噪声。

DB31/T 1157-2019 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4.进入噪声区工作人员配备防护耳罩(耳塞)。

5.合理控制爆破装药量以减少爆破噪声。

1.指定工具、工作服清洗地点,使用无磷洗衣粉和清洁剂。

2.施工过程中减少污水排放,有污水排放时,在施工现场挖临时污水沉淀池,经沉淀达标后方可排放。

3.食堂废水设隔油池,污水排放到指定的污水管道。

SL_T 803-2020 水利网络安全保护技术规范(清晰无水印)4.澡堂废水排放到指定的排污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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