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第二绕城高速公路西段TJ-B8合同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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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第二绕城高速公路西段TJ-B8合同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质量部负责本合同段的安全思想教育、安全工作检查、事故分析等组织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办理奖罚通知单、参加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会议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制定切实可行的实现安全目标和保障目标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相关的安全管理措施,使工地形成“人人讲安全、处处是安全、个个懂安全”的安全氛围,将安全工作至始至终地贯彻到整个施工活动中去。

10.3.2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设备或工人调换工作岗位、新工人上岗时木桩施工工艺,必须进行新操作方法的培训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达标准不得上岗。

制定实现安全目标和保障目标的详细规章制度,并且从上到下逐一落实制度,严格实施安检人员一票否决制。工程进场后及时和业主建立对应联系制度,

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协议书和批准的施工计划,遵守安全规定,互相监督,协调配合,尽职尽责,堵塞漏洞,消除不安全因素。

认真接受运输、设备管理单位和部门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安全组织制度——建立积极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切实可行的把安全意识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坚持定期进行安全学习活动,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以及场内外的安全事故展开讨论,总结反思,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做到时时有监督,分分讲安全。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提高员工安全生产警惕性与责任心。

重大安全事故上报制度——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

安全保证金制度——为安全生产提供资金保障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实施、总结制度——切合实际的科学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予以实施、定期总结。

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评比,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因素,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安全生产资料归档、备案制度——统计数据、总结经验,更好的实施安全施工。

10.3.3保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0.3.3.1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石方爆破作业前,先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报监理及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审批),编制详细的作业指导书或技术交底书后方可进行爆破,未经技术交底不得爆破。根据工程特点正确计算安全距离,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警戒信号,必要时设置防护网进行防护,并有专人警戒。爆破作业过程严格执行爆破操作细则,控制装药量,按规定堵塞炮眼,避免飞石伤害。爆破作业确认完毕后,组织专人清除工作面松动的石块,达到稳定后方能进入爆破区作业。

填筑时,在填土区边缘设置安全标志。高边坡路堤施工,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影响既有道路交通的工程施工时,首先与交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制定确保交通安全的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及保证安全的具体措施,报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后施工。

路基施工地段发现地下不明管道、线缆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认做好防护并制定出应急方案后再行施工。

在离既有线或建筑物较近时,采用控制爆破,设立防护排架防止飞石,在既有线旁搭设防护排架时,应注意上方的接触网,应与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0.3.3.2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⑴在明挖桥基础时,如果挖基太深或基础中有水时,应有边坡挡护措施。在软土层或地下水量较大的地段,改挖孔桩为钻孔桩,确保施工安全。人工挖孔超过10米深时采用强制通风。

⑵跨线桥梁在施工时需架设防护网,防止坠物。跨江桥、高墩桥施工中,要抓好对各种施工设备和设施的定期检查,防止高空坠落。

⑶对施工中的辅助结构如脚手架、地笼等,进行安全检算,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⑷施工中的特种作业人员,通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其他人员也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⑸钢筋、模板安装前,搭设脚手架平台、栏杆及上下扶梯;人工搬运和绑扎钢筋时,互相配合,同步操作。在已安装的钢筋上不得行走,并架设交通跳板,或搭脚手架。

⑹模板就位后,立即用撑木等固定位置,以防倾倒伤人。当借助吊机吊模板合缝时,模板底端用撬棍等工具拔移。每节模板立好后,上好连接器和上下两道箍筋,打好内撑,方可暂停作业,以保持稳定。

⑺在竖立模板过程中,上模板工作人员的安全带拴于牢固地点,穿拉杆时,内外呼应。

⑻模板吊装前,使模板连接牢固,内撑、拉杆、箍筋上紧,吊点正确牢固。起吊时,拴好溜绳,并听从信号指挥,不得超载。

⑼使用砼振捣器时,须检查振捣器的外壳接地装置及胶皮线情况;电线的端部与振捣器的连接情况;振捣器的搬移地点及在间断工作时电源开关关闭情况。检查合格方准使用。

⑽拆除模板之前,设立禁区,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拆模。

⑾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

⑿安全网保持完好,使用宽度不小于3m,长度不小于6m,网眼不大于100mm的维纶、锦纶、尼龙等材料编织的标准安全网。每块网能承受不小于1600N的冲击荷载。

⒀高空作业时使用统一规定的信号、旗语、手势、哨等与地面联系。

⒁雨天和冬天进行高处作业时,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高耸建筑物、构筑物或钢井架设置避雷设施。强风、浓雾恶劣气候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强风暴雨后,对高处作业设施逐一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等现象,立即修理完善。

10.3.3.3跨越既有公路和构筑物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跨越既有公路和构筑物施工需要做到“六不准、六到位”。

“六不准”:无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施工;无应急预案不准施工;技术交底不清、安全责任不明不准施工;未设好防护不准施工;施工负责人不到位不准施工;安全检查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六到位”:人员到位;职务到位;责任到位;防护措施到位;应急措施到位;业务水平到位。

施工前与公路管理部门、构筑物主权单位分别签订施工配合协议、《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工程结合部安全分工、安全监督(配合)等。在具体工程开工前向运营单位、公路管理部门、构筑物主权单位提出核查要求,共同制定针对性强、切合实际防护措施。

及时上报影响既有公路正常运营的施工方案,经公路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再施工。施工时,请管理单位派员进行现场指导配合。

如需要点施工或限期完成的工程,施工前对设备进行检修,施工组织及劳力安排进行必要的演练,确保施工按期完成。施工完成后,施工负责人会同管理单位人员对工程进行检查,合格后再消点开通。

对所有影响既有公路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实行调度报告登记制度。项目经理部派驻联络员与相关单位建立联系网络,并定期沟通情况、征求意见、取得支持和指导。

施工前做好充分准备,集中力量采取平行、流水作业方法,提高作业效率。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工艺流程及各项安全规章,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严格按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和质量,严禁准备作业超标准、超范围,杜绝违章蛮干,经常与防护员联系,以确保施工安全和既有公路、构筑物的安全。

施工场地采用标准围栏进行封闭,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跨越部分设全包防护网,严防各种物件的坠落。

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或行人注意安全。

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等工作选派责任心强、具有相关施工经验的职工担任,必要时请相关单位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如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迅速行动处理,并立即报告相关单位共同处理。

8.3.3.5用电、有害气体的控制及劳动保护措施

10.3.3.6冬、雨季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及时发放劳保用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冬季施工安全教育,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知识教育,确保施工人身安全,施工道路雪要及时清扫,高空作业要有防滑措施,施工现场要加强排水,防止结冰。

认真贯彻《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以“预防为主,以消为辅”为指导思想,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部署落实好各施工项目的防汛安全工作,制定防汛、防洪计划,确保施工期间安全渡汛。

雨季施工前,编制雨季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洪汛期之前,对本单位驻地、工地、料库、料场进行全面检查,了解水情和排不情况,查看有无水害隐患,对施工点及时疏通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

在汛期施工用的机具、材料、设备等,放置在不易被水淹没的高处。因施工需要或地形限制必须设在河滩和低凹地时,采取措施防止被水淹和洪水冲走。

本着有备无患的原则,针对本工程的防汛重点,准备充足的防汛物资、器具,专库存放,非防洪不准动用。

汛期前,由项目经理部安全负责人对全合同段防汛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汛期施工安全。

⑴工程施工应急管理机构

应急预案督导小分队:安质部部长任分队长,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检查及监督,应急预案实施中协助项目经理进行现场指挥和协调。

机械物资供应小分队:设备物资部部长任分队长,负责抢险机械、物资的供应。

后勤保障小分队:综合部部长任分队长,成员为全体食堂人员和所有现场巡守人员。负责抢险期间抢险人员的饮食及现场保卫,引导、疏散无关人员。

现场抢救小分队:主管生产项目副经理任分队长,成员为医务人员、经过抢险培训的施工人员,负责积极处置和抢救人员、设备。

施工中特别是施工前期,经常组织进行专门抢险培训和抢险演练,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组织有力,行动迅速,遇险不慌不乱。应急预案试验或演练以后,若发现应急预案不能有效控制和避免事故的发生或扩大时及时修订。

备齐专门抢险设备物资,专人看管,定期检查,不得挪做他用。

在跨既有公路、构筑物施工时,充分考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在劳力、技术、材料、设备等方面进行计划出现突发情况时,能及时应对,保证既有公路、构筑物及施工安全。

在不良地质地段路基工程施工中,设专人观察路基边坡的稳定情况及地表变化情况(如下沉、开裂等),出现事故征兆时,及时将人员和机械设备撤离到安全地带。

桥涵施工中如突遇停电,备用发电机立即投入使用,保证桥涵施工等设备的正常运转,确保施工安全。

高坠事故发生后,立即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并在工地医院医务人员的陪护下,转到当地医院抢救,同时确认脚手架、防护网等设施安全状态,必要时进行加固处理。

10.3.3.8治安消防措施

认真贯彻国家计委、公安部《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各施工队设专职保安员,负责消防、治安、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分片包干,协同作战。在施工中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公安机关联系,配合解决好路地纠纷、施工干扰、消防、治安防范等工作;

治安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和“预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指导思想,保证铁路建设过程的安全;

在工程区域内所发生的各类案件,及时报告现场保卫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认真处理;

对施工现场的贵重物资、重要器材和大型设备,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设置防护设施和报警设备,防止物资被哄抢、盗窃或破坏;

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群众保卫工程建设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一般临时设施,每100m2配备2只9升干粉灭火机,临时木工间、油漆间等每25m2配1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发电机房配砂桶;

施工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安全制度,加强消防监护措施。动用明火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电焊工在支用明火时随身带好“二证”(电焊工操作证、支火许可证)“一器”(消防灭火器)“一监护”上岗(监护人职责交底书);

实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在每次动火前必须严格按照动火审批制度执行,确保用火安全;

加强防火管理,易燃物品派专人看守。施工中使用带有挥发性易燃材料时,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并严禁在近处有明火;

每月定期进行以防火、防盗、防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堵塞漏洞,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10.3.3.9防汛、防洪措施

在洪水到来及汛期,做好对未到达凝固强度的大桥基础及墩台的保护,具体措施如下:密切与气象水文站的联系,以便提前和及时获得洪水汛情;在洪水到来之前,须做好水中墩台的保护工作,在墩台四周设置防撞设施,如用轮胎将墩台围护起来;当较大漂浮物到达桥梁上游附近应即用钩杆、长柄斧头等疏导、砍散,要随来随清理,对失去控制的排筏、小船等应视情况组织人力和船只将其拖引过桥;洪水退落后,应及时进行检查、修理和加固,悬挂在护墩体及墩台上的杂草杂物应立即清除。

在汛期做好路基的排水系统的疏通工作,确保排水通畅。

在汛期备足抽水机、编织袋等防汛抢险物资,并妥善保管、不得他用。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确立“强化基础、加强检查、消除隐患、以防为主、积极抢险”的防洪原则。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临时工程按照设计修建,同时考虑防洪要求;施工场地布置考虑防洪、防雨要求,避开滑坡及堆积层不良地质条件,做好截、排水沟。

防洪期间加强与地方政府、水利部门、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汛期气象预报和防洪动态。

10.3.3.10防火安全保证措施

项目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防火工作,做好防火隔离区,严格控制火种的使用和保管,杜绝失火。

本工程防火遵循“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采取以下防火措施:

10.4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10.4.2灾情预警和报告

10.4.2.1灾情预警

项目经理部办公室收集各灾情信息,并与业主指挥部或有关部门紧密联系及时发出预警,预测灾情的发生趋势及可能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或损失的程度。

10.4.2.2建议对策

项目经理部根据灾情预测预警及时向监理、业主指挥部或有关部门提出应急对策建议和措施,或者制定针对性应急方案。

10.4.2.3报告灾情

灾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立即向监理、业主指挥部或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

发生特大灾害,可以越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情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损失及趋势,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10.4.3应急反应机构

⑴各队伍均有二名工作小组成员值班,随时和上级部门、业主保持联络。

⑵发生险情后,立即报告现场总值班。

⑶值班负责人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抢险,派人到防灾器材专用仓库提取器材,布置就位。值班负责人有权调动当班上岗人员和抢险机动人员。

⑸单位负责人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险。

⑴将对讲机分发到现场主要抢险负责人;

⑵各级抢险负责人进行分工、协调工作;

⑶提取或调集防灾器材;

⑷实施抢险,组织转移安置公私财物和人员。

⑴各单位和工地应根据本单位和工地的实际情况,配齐配足木材、钢材、砂袋、片石、蓬布、止水材料、发电机、大功率抽水机、消防设备等应急抢险器材、设备。

⑵配备一定数量的汽车式起重机、挖掘机、自卸运输车,随时接受项目经理部的调遣。

⑶成立救护队及医疗抢救站,配备急救和抢救设备,并指定专人保管,经常保持其良好状态,抢救设备不得挪作他用。

⑷在不良地质的隧道施工中,施工前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洞口备齐充足的抢险材料。洞内设避灾路线。

10.4.8灾情、事故搜集和报告

灾情、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在监理的指导下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核查统计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并逐级上报。

发生建设工程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后,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抢险预案,全力协助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应急状态终止后,各有关单位、部门及时作出书面报告。

十一、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措施

11.1施工环保、水土保持目标

施工过程中要制定完善的环保、水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工程所处的环境不受污染和破坏。环保、水保要本着“三同时”原则与工程本体同步实施。

11.2施工环保、水土保持管理体系

11.2.1施工环保、水土保持管理组织机构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铁道部、地方政府、建设单位的规定和要求,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从组织上、制度上、经济上保证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满足国家规定标准和当地环保部门标准,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

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进行环境保护法规的学习教育,依次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学习。

分工程区段、工点、生活区制定控制污染的具体的执行标准、要求和环境保护计划。项目经理将环保工作业绩与安全、质量、进度等同等对待,同步检查,同步考核。所有环保工程与正式工程同时施工,同等要求。

11.2.2施工环保、水土保持管理检查制度

施工前对施工区域的环境情况进行调查,制定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具体安排及管理检查制度。

11.2.3施工环境、水土保持规划制度

施工前对施工区域的环境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国家、铁道部、地方政府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建设单位有关环保、水保管理办法,制定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具体安排及相应措施,确保环境保护目标。

11.2.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施工的制度。施工时根据环保设施设计及施工方案,做好设计环保设施及临时工程的环保设施,保护好施工现场及驻地周围环境。

11.2.5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

建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本合同段环境保护工作由项目经理部向业主单位负责。项目经理部负责合同段内各施工单位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制定、下达、实施和考核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与每个施工人员的责任、权力、利益和义务有机结合,切实做到奖优罚劣。

11.3.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措施

11.3.1环境保护措施

11.3.1.1减小生态破坏

本合同段工程两侧不任意取土、弃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随意砍伐或改变工程沿线附近区域的植被与绿化;

工程临时占地不擅自占用或征用林地、保护沿线古树、不随意开挖采石取土,材料、废弃物不得乱堆放,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的,项目施工结束后做好恢复工作;

临时施工场地的选择与布置,尽量少占用绿地面积,保护好周围环境,减少对植被生态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绿化或整理复耕,重视临时施工用地的复垦;

工程取土、挖方符合所在地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弃土时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遍地开花式的无序作业,进行有序开挖取土,减少对生态的破坏,并结合工程的实施,及时进行绿化,美化环境;

取土区选在高地、荒地上,尽量不占耕地,当必须从耕地取土时,将表面种植土铲除,集中成堆保存,并在工程交工前做好还地工作。对于深而宽的取土坑,可根据当地需要,用作蓄水池或鱼塘;

妥善处理废方,山坡弃土尽量避免破坏或掩埋场坪旁边的林木、农田及其它工程设施。弃土避免堵塞河道、改变水流方向和抬高水位而淹没或冲毁农田、房屋。

11.3.1.2噪声、光污染控制

土石方施工现场安排专人进行洒水,并配备洒水车,防止粉尘飞扬;

作业场地及运输车辆应及时清扫、冲洗,保证场地及车辆的清洁;

合理分布动力机械的工作场所,尽量避免同处运行较多的动力机械设备;

对空压机、发电机等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采取装消音器等措施来降低噪音;

对于行驶的机动车辆,严禁任意鸣笛;

合理安排噪音较大的机械作业时间,距居民较近地段,严格控制噪音,不得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音污染的施工作业;

居民区附近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应在施工前报业主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建设委员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11.3.1.3水环境保护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河流和渠道。清洗骨料的水和其它施工废水采取过滤、沉淀处理后方可排放,以免污染周围环境。施工机械的废油废水采取隔油池等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得超标排放;

按设计施工,采用“防、排、堵、截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注浆堵水,施工中对地下水、泉点、水井进行定时观测,以免施工造成水位下降,防止因地下水、地表水流失改变水系,破坏生态平衡;

靠近生活水源的施工,用壕沟或堤坝同生活水源隔开,避免污染生活水源;

隧道内、搅拌站以及其它施工区产生的施工污水经治理净化处理后排放,不得直接排入河道。生活污水采取二级生化或化粪池等措施进行净化处理,生活废水必须经沉淀处理,经检查符合标准后方可排放;

机械存放点、维修点、车辆停放点以及油品存放点做好隔离沟,将其产生的废油、废水或漏油等通过隔离沟集中到隔油池,经处理后进行排放;

注意保护自然水流形态,做到不淤、不堵、不留施工隐患,不阻塞河道;

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止水污染。

11.3.1.4大气环境保护

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经常洒水尽可能减少灰尘对生产人员和其它人员造成危害及对农作物的污染;

在运输水泥等易飞扬的物料时用蓬布覆盖严密并装量适中不得超限运输。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污染设备并安装空气净化系统确保达标排放。对汽油等易挥发品的存放要采取严密可靠的措施。

11.3.1.5固体废弃物处理

施工和生活中的废弃物也可经当地环保部门同意后运至指定地点,此外,工地设置能冲洗的厕所并派专门人员清理打扫及定期对周围喷药消毒防蚊蝇滋生、病毒传播;

报废材料或施工中返工的挖除材料立即运出现场并进行掩埋等处理。对于施工中废弃的零碎配件边角料、水泥袋、包装箱等及时收集清理并搞好现场卫生以保护自然环境与景观不受破坏。

11.3.2水土保持措施

对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划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制定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方案;

合理安排工序,力求挖填方平衡,减少取土挖方量,及时清运开采的土方。对已完坡面工程应及时植草绿化,增加植被覆盖率,减少土壤被雨水冲刷,边坡较高时应石砌护坡,防止滑坡和崩塌;

路基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季,如无法错开雨季,施工时应及时掌握雨情,作好大雨之前的防护措施,避免易受侵蚀或新填挖的裸露面受到雨水的直接冲刷;

对工程开挖土石方量较大的弃土、弃渣场地应事先构筑拦渣工程,并注意布置截、排水设施,可考虑利用低洼地进行弃土、弃渣,改造为今后城市建设用地;

对施工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结合城市化建设进程,考虑表土回填以利复耕或进行绿化恢复;

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减少疏松地面的裸露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

弃土、弃渣的堆放,要先建设拦挡墙(坝)及排水设施,后堆放弃渣,堆放结束后开始布置植物措施;

对开挖边坡、回填边坡的防护工程,应分级开挖回填,在达到设计稳定边坡后迅速施工防护工程,同时做好坡面、坡脚排水系统,施工一段、保护一段;

当工程跨越村庄和水源地时应先将排水措施和拦挡措施布设好,工程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原排水设施,并尽量安排在枯水期施工;

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在主体工程区和边坡、便道等水土保持区域种植适合当地的树种和草皮,以更好地控制水土流失。

11.3.3名木古树、珍惜动物保护

教育职工严禁扑杀野生动物和毁坏野生保护植物,珍爱一草一木,严禁损伤破坏。对施工有影响的野生保护植物,株株记录,做好编号,开工前需联系有关主管部门移设。

十二、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措施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格控制重大职业病,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持证上岗率100%、重大责任事故为0、安全防护佩戴符合率100%,员工职业病控制为0。

12.2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严格按照OHSAS18000认证体系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按照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要求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保证实施,将职业健康管理落实到实处。

12.3职业健康保证措施

12.3.1劳动保护措施

各级安全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操作工人和指挥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操作、无证操作、违章指挥和违章施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评安全的“三工制”活动。坚持每周一“安全活动日”的活动。经常保养施工机具,保证安全装置灵敏可靠,防护罩完好无损;同时搞好安全用电管理,保证变配电达到“四防”要求;输电线路、配电箱、漏电开关的选型正确、敷设符合规定要求。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有良好的接地、接零保护,并在可能受雷击的场所设置防雷击设施。重视个人自我防护,凡进入工地按规定佩戴安全帽。进行高空作业和特殊作业前,先落实防护设施,正确使用攀登工具,安全带、安全网或特殊防护用品,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隧道坑道作业的工作人员,进入隧道工作场所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格按照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设置材料库等临时性设施;临时设施区域内配足消防器材。工地设置救护室,配备医务人员,落实保健措施,做好除害灭病和饮食卫生工作;夏季施工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对职工进行防中暑及防中暑急救的教育,防止中暑现象发生。

12.3.2医疗卫生保护措施

12.3.2.1建立医疗档案和定期体检制度

建立人员健康档案,严格执行工前、工中、工后三阶段体检制度,实行全程动态健康监护。

12.3.2.2传染病的预防措施

⑴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策略

传染病具有传染性、流行性、反复性、季节性的特点,它的发生与流行受到社会生态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所影响,应以预防为主,发动职工,积极防治,因时因地制宜,发挥卫生防病机构的作用,建立三级预防保健网,加强与地方卫生防疫站的合作,采取有主导环节的综合措施。

有计划的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保持饮水、公共场所的卫生消毒;职工宿舍内定期喷洒药物杀灭蚊、蝇、等媒介昆虫和鼠类;经常通风;定期进行食品卫生监督;对粪便和污物加强管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有计划的给全体员工接种甲肝、乙肝、乙脑、流脑、伤寒、鼠疫、流感等疫苗。定期向员工普及卫生知识,改变不利于健康的行为和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

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灭蚤、灭鼠活动,教育员工不得捕捉、剥食危险性野生动物,发现自毙或有病旱獭或鼠类立即上报,卫生人员做到迅速指导将其烧毁深埋1米以上,严禁用手接触。每年流行季节前,按时令发放预防流行病的药物,组织新上职工接种鼠疫疫苗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病种和时限,建立完善的报告制度。针对各种传染源,采取相应的治疗或消灭措施,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建立暴发调查制度和处理暴发的紧急措施。

12.3.2.3生活区卫生疾病预防措施

⑴职工宿舍卫生保障措施

生活区建在透风、向阳的地方。安装通风设施,保证空气的流通;冬季宿舍内设置取暖设备,保证室温不低于12℃;宿舍周围挖防鼠沟,在施工工地和生活区范围内,定期灭鼠灭蝇。

生活区排污水沟采用暗沟的方式,定期疏通GB/T 39115-2020标准下载,保证水路畅通。职工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公用设施由医疗室负责进行定期消毒灭菌。

工地防疫站和防疫组定期对饮用水源进行检验。感官、理化、微生物各项指标必须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要进行过滤、去离子、消毒等措施处理,再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饮用。

严禁饮用生水,保证宿舍和工地的饮水烧开热饮;远距离送水时,送水、储水器具要定期消毒。

12.3.3.3职业病防治措施

识别职业病及需要严加预防的重大职业病,制订目标、指标和控制措施,对于重大的职业病制订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

为保证职工的职业健康,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及劳动保障,其具体措施如下:

加强培训学习:根据职业健康保证体系的要求,对全体职工进行有关知识的培训与学习,使得他们掌握有关职业健康知识DB3201/T 296.3-2019标准下载,为贯彻落实职业健康保证措施奠定良好基础。

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在开挖钻孔和装碴工作面上做好下列防尘工作;放炮前后进行通风与洒水;出碴前用水淋透碴堆和喷湿岩壁;在吹入式的出风口,放置喷雾器;防尘用水的固体质含量不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水池保持清洁,并有沉淀或过滤设施;对施工现场和运输便道等易产生粉尘的地段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勤洗施工机械车辆,使产生的粉尘危害减至最小程度;对隧道施工人员发放防尘、防毒口罩等,并定期进行体检;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噪声和污染;运转时有粉尘发生的施工场地,如混凝土拌合站(场)等均应有防尘设备。在这些场所作业的工作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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