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磁悬浮站机电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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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磁悬浮站机电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1.2.4质量保证体系图

1.3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1.3.1施工前,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制技术先进、工期合理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施工组织设计斗拱的施工工艺标准,制定适合本工程特点的质量目标计划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各项管理责任制度。

1.3.2做好设计图纸的会审工作,认真参加设计技术交底,全面了解本工程项目的工艺特点和质量标准。

1.3.3明确所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并认真贯彻实施,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质量监督、检验和评定工作。采用专业检查与班组职工自检、互检相结合的办法,把质量问题消灭在施工过程之中.特别是隐蔽工程部位和关键项目经自检、专检之后,还要通过业主与监理的检查认定,才能转入下道工序。在施工中充分发挥班组长和班组质检员的作用,实行质量道道工序的严格把关。

1.3.4抓好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对关键施工部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执行“五不准”制度,即无设计或无合格证的设计不准施工;原材料无合格证的不准施工;设备和半成品不合格者不准施工;降低规范要求或验收标准不准施工;不合格工程不准报竣工工作量、竣工项目。

1.3.5做好施工技术资料填报工作,技术资料要达到及时、完整、准确、可靠和较好的可追踪性,按质量控制点对重点部位和资料进行复查。

1.3.6工程交工时,及时向业主交付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单位工程作出质量评定,提交有关质量监督单位核定。

1.3.7质量检查与监督:

①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实施检查和监督。

②对工程的技术资料进行检查,保证施工原始资料真实、完整、及时。

③对工程进行质量大检查,针对施工中的薄弱环节和质量通病,制订保证工程质量和消灭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

④对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在未得到解决之前不得继续施工,检查人员有权制止违章操作和停止下道工序的作业,公司和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支持质检员行使质量否决权。

⑤做好质量信息反馈工作,自觉接受业主、监理和质检站的质量监督检查,及时听取用户意见,建立质量信息反馈档案,及时整改工程质量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本工程如蒙中标,我方将向业主及有关单位提交一份质量管理计划。质量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所有现场施工的质量控制,产品提供厂家质量调查计划和实施的措施。这个计划主要包括下述几个条款:

①质量管理的组织图表,包括人员配备和质量管理措施。

②提供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

③提供主要检验设备清单和相应的检验能力。

④列出本工程拟采购的产品和材料的清单,并对生产厂家进行调查,确保其具有可以被接受的质量控制系统。

⑤列出在现场各施工阶段测试的材料和工艺清单,包括测试方法,测试类型和次数。

1.5主承包质量管理措施

作为安装主承包单位,我方将在施工中负责协调各方施工,并根据工程质量目标,制定安装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对安装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保证本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具体详见<三、2安装工程主承包、分包管理、协调配合>。

1.6本工程所执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标准(含本公司所颁发的企业标准和质量体系文件):(见下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50205-95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配线工程(1KV及以下配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现场设备、工艺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证定标准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统一标准

建筑采暖卫生及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通用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

(80)建工劳字第24号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给水硬聚氯乙烯管道设计与施工验收规程

上海市磁悬浮快速列车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工作文件

①应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所规定的规范与标准。

②施工中,如有新标准颁发执行,项目部与设计单位商议后作出调整。

施工中尚应严格执行有关随机文件的规定。

2.各专业质量监督(检查)要点

2.1.1质保条件检查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安装分包单位的承发包合同,监理、施工单位资质,施工(进沪)许可证及施工人员上岗证等。

(2)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安装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要求、网络图。

(3)监理单位安装专业人员的落实和到位、现场质量管理文件、监理日记等。

(4)现场配备齐全相关安装专业的国家或地方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2.1.2设计图纸检查

(1)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并有纪要,当变更或修改设计时应有原设计单位书面通知和签证。

(2)检查图纸设计说明,了解各种设备、管线等型号、规格、走问及重点安装部位的要求。

2.1.3质保资料检查

(1)应有主要设备开箱检查、验收记录及设备基础复测记录。

(2)进人现场的设备、主要材料及配件的产品合格证、质保书以及塑料给配件的准用证、便器高低水箱给水配件推荐产品符合设计要求或地方有关规定。电气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等长城安全认证标记等资料齐全。

(3)给排水、消防、通风与空调、电气系统各种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会签手续齐全并有示意图。

(4)埋地排水管道灌水试验,排水、排污管道通水试验,各种卫生器具盛水试验及排水、排污立管通球试验,给水、消防、燃气管道压力试验,电机试运转记录等、资料及时、数据正确、会签手续齐全。

(5)通风与空调的漏光、漏风量检测和系统调试,电机试运转记录等资料及时、数据正确、会签手续齐全。

(6)电气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试,电机试运转记录等资料及时、数据正确、会签手续齐全。

2.2.1给排水、消防系统

2.2.1.1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必须使用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雨水管,并必须取得《上海市建筑材料和建设机械准用证》,禁止使用承插式铸铁排水管。一一沪建材(96)第0868号文件。

2.2.1.2各种不同材质塑料给水管道的连接要求和操作方法应符合产品要求、设计和地方推荐性应用标准的规定。当采用承插粘接时,粘接用胶粘剂应满足使用的粘接强度和系统供水的卫生要求。当采用橡胶密封连接时,其材质应满足密封性能及卫生要求——CECS41:92第4.2.3条,DBT/CT504一99第1.0.4、4.2.5条。

2.2.1.3暗敷塑料给水管道埋入墙体内,应与土建配合做好留槽或开管槽,管道埋墙深度从管外壁至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管件外表面不得突出墙深度,从管外壁至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管件外表面不得突出墙面,管道在槽内应固定;管道应经二次试压合格后方可采用MIO水泥砂浆补槽。管道安装完毕,初装饰工程应在墙面上标出冷、热水管道走向标线,以免二次装修时损坏管道。——DBJ/CT501一99第5.3.1条,DBJ/CT503一99第4.1.8、4.3.4条,DBI/CT504一99第4.5.3条。

2.2.1.4明敷塑料给水管道在水表、水嘴、角阀等配水点、受力点以及穿墙支管节点处,应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且固定距离均匀一致。在穿越墙、梁等处,应设置套管;穿越楼层、屋面必须设置金属套管,套管应高出地面域屋面50一100mm,且单位工程中应一致,并应有严格的防渗漏措施。——CECS41:92第4.4.10、4.4.6条,DBJ/CT501一99第5.5.4、5.3.5条,DBJ/CT503一99第4.1.7条,DBJ/CT504一99第4.4.1条。

2.2.1.6生活污水管道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应符合设计要求:立管上每隔六层或在底层及楼层转弯时离地面1m处应设检查口,检查口高度由地面至检查口中心应为1m,检查口的朝向应便于检修,暗装立管在检查口处应有检修门。公共建筑物内,连续4个及以上大便器的污水横管上应设清扫口。——GBJ242一82第4.2.3条,CJJ/T29一98第3.1.21、4.1.5条,DB/TJ08一303一96第2.0.6条。

2.2.1.7建筑明敷塑料管道管径大于或等于1l0mm时,在楼板、墙体贯穿部位应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在楼板贯穿处设置的防火套管长度不小于500mm;在墙体贯穿处设置的防火套管长度不小于300mm,且明露部分长度不宜小于200mm。——CJJ/T29一98第4.1.14条,DB/TJ08一303一96第3.0.1条。

2.2.1.8塑料排水立管和横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节。塑料排水立管固定支架的间距:立管管径为50mm的,不得大于1.2m;管径大于或等于75mm的,不得大于2m,且间距应均匀一致。同室给水、排水管道固定支架高度应一致。横管管径75mm及以上,长度大于700mm;管径50mm及以下,长度大于500mm的,应有吊、支架固定。——CJJ/T29一98第4.1.6、4.1.8条,GBJ242一82第2.0.13条。

2.2.1.9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不得低于底层地面高度,应以液面不下降为合格。管道应经灌水试验合格,并经中间验收后方可回填,回填土应符合密实度的要求。——CJJ/T29一98第4.4.8、4.4.9条。

2.2.1.10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明显易于取用地点,栓口离地面高度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配水干管、配水管应做好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消防配水立管固定支架高度距地面应为1.5一1.8m,但在单位工程或小区中高度应一致。——GBJ16一87第8.6.2条,GB50261一96第5.1.10、5.1.7.6条。

2.2.1.11给水、消防管道穿越建筑物的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时,应采取防沉降或伸缩的措施。塑料排水管道不得穿越烟道、沉降缝和抗震缝,且不宜穿越伸缩缝;当需要穿越时,应设置伸缩节。消防管道穿越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体厚度或应高出楼地面50mm。——GB50261一96第5.1.8条,DBJ/CT504一99第3.1.7条,CJJ/T29一98第3.1.7条。

2.2.1.12自动消防喷淋管道固定吊、支架设置应合理、牢固,不应晃动,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吊架与喷头的距离,应不小于300mm,距末端喷头的距离不大于750mm,成排的喷淋管道、喷头及吊支架应成一直线,安装在吊平顶的喷淋头高低应一致。——GB50261一96第5.1.7、5.2.7条,GBJ242一82第2.0.11、3.3.5条。

2.2.1.13管道焊接连接时,应根据钢管的壁厚在对口处留有一定的间隙(一般为1.5一3.0mm),并按规范规定坡口,焊缝应平整、饱满、焊波均匀一致。焊完后立即除去渣皮、飞溅,并应将焊缝表面清理干净,焊缝及其标记在试压前不应涂漆。镀锌钢管不应采用焊接连接,被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管螺纹露出部分应做防腐处理。——GB50235一97第7.2.3、9.0.4条,GBJ242一82第9.2.2、3.2.1条。

2.2.1.14管道和设备安装前必须清除内部污垢和杂质,安装中断或完毕的敞口处,应有临时封闭措施。——GBJ242一82第2.0.3条,CJJ/T29一98第4.1.4条,GB50261一96第5.1.1、5.1.11条。

2.2.1.15卫生器具的固定必须牢固无松动,位置应正确,允许偏差:单独器具10mm,成排器具5mm。安装应平直,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得超过3mm。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面盆、盥洗槽等地面至器具上边缘为800mm;挂式小便器地面至下边缘为600mm,地漏应安装在地面最低处,其蓖子顶面应低于设置处地面5mm;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GBJ15一88(97年版)第3.2.7、3.2.8A条,GBJ242一82第5.2.1、5.2.2、5.2.3、5.2.7条。

2.2.1.16管道或支吊件在涂刷底漆前,必须清除表面的灰尘、污垢、锈斑、焊渣等物,涂层应均匀,颜色应一致,漆膜应附着牢固,无剥落、皱纹、气泡、针孔等缺陷。管道安装后不易涂漆的部位应预先涂漆,涂层应完整、无损坏、流淌等现象。——GBJ242一82第11.l.2、11.1.3条,GB50235一97第9.0.5、9.0.6、9.0.9条。

2.2.1.17水泵等设备安装,当采用垫铁施工时,每个地脚螺栓旁边至少应有一组垫铁,每一垫铁组宜减少垫铁的块数,且不宜超过5块,并不宜采用薄垫铁。放置平垫铁时,厚的宜放在下面,最薄的宜放在中间且不小于2mm,并应将各垫铁相互用定位焊焊牢,每一垫铁组应放置整齐平稳,接触良好,垫铁垫座应用混凝土灌牢,但不得灌入活动部分。地脚螺栓在预留孔中应垂直,无倾斜,螺母与垫圈、垫圈与设备底座间的接触均应紧密,拧紧螺母后,螺栓应露出螺母,其露出长度宜为螺栓直径的1/3~2/3。——GB50231一98第4.1.1、4.2.2、4.2.4、4.2.5、4.2.8条。

2.2.1.18水泵等设备安装,当采用隔震器时,应按照上海市建筑产品推荐性通用图集《管道泵安装》99沪S/T一304的有关要求在基础面或地面抹光、平整后方能进行隔震器的安装,不应将隔震器粉入基础或地面中,隔震器安装位置应受力均匀,不应有偏心或变形现象。

2.2.1.19管道保温应粘贴紧密,表面平整、圆弧均匀、无环形断裂。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十5%~10%。管道保温用铁皮做保护层,纵向缝搭口应朝下,咬缝应严密、平整。保温层与支架处接缝应严密,不应将支架包成半明半暗状态。——DBJ242一82第11.1.5、11.3.8条。

2.2.2通风空调系统

2.2.2.1金属风管的钢板厚度和法兰的用料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规范要求。风管与法兰采用翻边连接时,翻边应平整、宽度应一致,且不应小于6mm,并不得有开裂与孔洞。法兰螺栓及铆钉的间距,低压和中压系统风管应小于或等于150mm;矩形风管的起始铆钉距棱边不大于50mm,铆接面应平整、牢固,矩形法兰的四角处应设螺孔。——GB50243—97第3.1.9、3.2.1、3.2.3条。

2.2.2.2风管和配件的板材连接,钢板厚度小于或等于1.2mm时,宜采用咬接;钢板厚度大于1.2mm时,宜采用焊接。风管与角钢法兰的连接,管壁厚度大于1.5mm时,风管与角钢法兰的连接可采用满焊或翻边间断焊,间断焊的间距应均匀、一致、不得有点焊现象。——GB50243一97第3.2.2、3.2.4条。

2.2.2.3矩形弯管不得采用内方角形式,当有弧线一侧风管宽度大于等于500mm时,应设置导流片。主管和支管的连接,宜采用顺流型式。矩形风管边长大于或等于630mm和保温风管边长大于或等于800mm,且其管段长度大于1200mm时,应采取加固措施。——GB50243一97第3.1.3、3.1.4、3.1.5、3.1.16条。

2.2.2.4柔性短管在输送潮湿空气或安装在地下室及潮湿环境下应采用不易霉变的材料,其长度宜为150~250mm,接缝处应严密和牢固,安装应松紧适度,不得扭曲,且不宜作异径管使用。——GB50243一97第5.6.2、7.2.8条。

2.2.2.5风管与配件可拆卸的接口,如法兰、风阀等,不得装设在楼板或墙内,风管及部件安装前,应将内、外表面的灰尘、砂浆等污染物清除干净,风管或风口敞开处应有临时封口保护措施,并保持整洁。现场风管接口的配置,接口处应平整、严密、并不得缩小风管的有效截面。风管在穿越变形缝处应设置补偿装置。——GB50243一97第7.1.3、7.1.4、7.1.6、5.6.2条。

2.2.2.6风管支、吊架的间距,如设计无规定,应符合:(1)水平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小于40Omm时,间距不应大于4m;大于或等于40Omm时,间距不应大于3m。(2)垂直风管间距不应大于3m,且每根立管的固定件不应小于2个。——GB50243一97第7.1.10条。

2.2.2.7风管支、吊架的施工应符合规范规定,并应在安装过程中及时对支、吊架进行调整和固定,使其位置正确,受力均匀;支、吊架不得设置在风口、阀门、法兰等配件处,吊杆不宜直接固定在法兰上,悬吊的风管与部件应设置防止摆动的固定点;风管支、吊架宜采用镀锌材料,当采用黑铁材料时,应除锈后刷防锈漆,并必须有面漆。——GB50243一97第7.1.7、7.1.8、7.1.9、7.1.11、10.0.6条。

2.2.2.8法兰垫片的材质如设计无要求时,垫片的厚度宜为3~5mm,垫片应盖住风管翻边与法兰齐平,并不得凸入管内。可伸缩性金属或非金属软风管的长度不宜超过2m,并不得有死弯或凹塌,消声器、消声弯管均应设单独支架。——GB50243一97第7.1.12、7.1.13、7.2.9、8.4.4条。

2.2.2.9风机的传动装置外露部分应有防护罩,当风机的进风口或进风管路直通大气时,应加装保护网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风机安装采用隔震器的,地面应平整,各组隔震器承受荷载的压缩量应均匀,不得偏心。——GB50243一97第8.2.4、8.2.12、8.2.13条。

2.2.2.10风机盘管的安装应便于拆卸和维修,排水坡度正确。供回水管与风机盘管应为弹性连接,软管连接应牢固,不得有瘪管和强扭现象。——GB50243一97第8.7.1、8.7.2、9.3.6一(6)条。

2.2.2.11风口和风管的连接应严密、牢固,边框与建筑装饰面贴实,平整不变形。风口水平安装,水平度的偏差不应大于3‰;风口垂直安装,垂直度的偏差不应大于2‰。同一厅室、房间内的相同风口的高度应一致,排列应整齐并应与建筑物弧形、装饰物或线条等协调一致。铝合金条形风口的安装,表面应平整、线条清晰、无扭曲变形,转角、拼缝处衔接自然,且无明显缝隙。——GB50243一97第7.4.6、7.4.7条。

2.2.2.12绝热层采用保温钉固定时,每平方米底面不少于16个,侧面不少于10个,顶面不少于6个,首行保温钉距风管或保温材料边沿的距离应不小于12Omm。固定压片应松紧适度,均匀压紧。绝热层采用粘接材料粘贴时,粘接材料应均匀地涂在风管、部件、设备的外表面上,绝热层应紧密贴合,绝热层的纵、横向接缝应错开。——GB50243一97第11.2.5、11.2.6条。

2.2.2.13制冷管道在穿越墙体或楼板处应设置钢套管,管道焊缝不得置于套管内。套管应与墙面或楼板底面平齐,高出地面宜为50mm,管道与套管的空隙应用隔热材料填塞严密,不得将套管作为管道的支承。——GB50243一97第9.3.4条。

2.2.2.14管道系统安装后必须进行压力试验,冷冻水系统和冷却水系统的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25倍,最低不小于0.6MPa。水压试验时,在lOmin内,压力下降不大于0.O2MPa,且外观检查不漏为合格,压力试验应有记录,并应有监埋工程师的签证——GB50243一97第9.3.6一(5)条。

2.2.2.15通风、空调管道应进行漏光、漏风量检测,通风空调系统的设备应作单机试运转和系统联动试运转,并对无生产负荷系统联合试运转进行测定、调试。测定使用的仪表性能应稳定可靠,精度应高于测定对象的级别,并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及检定规程的规定。当不符合要求时,应由有对外检测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GB50243一97第7.1.5、12.1.1、12.1.2、12.1.3条。

2.3.1暗敷在建筑物、构筑物内电线保护管与建筑物、物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l5mm,塑料管在砖砌墙体上暗敷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GB50258一96第2.1.2、2.4.9条。

2.3.2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和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线路明配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两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4倍。线路暗配对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在埋设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GB50258一96第2.1.5、2.1.6条。

2.3.3镀锌钢管和薄壁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管端螺纹的长度不应小于管线接头长度的1/2,连接后螺纹宜外露2~3扣;镀锌钢管连接采用紧定螺钉连接的,螺钉应拧紧,且在振动的场所,紧定螺钉应有防松动措施,镀锌钢管连接处应采用专用接地线卡连接跨接接地线。——GB50258一96第2.2.4条。

2.3.4黑色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两端应焊跨接接地线,圆钢跨接接地线的直径不应小于6mm,焊接长度为其直径的6倍。焊接应牢固、平整、饱满,不得有点焊、咬肉、夹渣和钢管焊穿等现象。采用套管连接的,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的1.5~3倍,焊缝应牢固严密。——GB50258一96第2.2.6条,GB50169一92第2.2.3、2.4.2条。

2.3.5明配钢管或塑料管排列应整齐,其水平或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径的1/2。固定点间距均匀一致,在转角或接线盒处两侧应对称设置,管卡间的最大距离不应超过规范规定。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应按明配管的要求施工,走向合理、横平竖直,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架或龙骨上。配线工程采用的管卡、支吊架等金属附件,均应镀锌或涂防锈漆和面漆。——GB50258一96第2.2.8、2.1.9、2.4.10、1.0.2条。

2.3.6套接扣压式薄壁钢导管的连接,当管径为Φ25及以下时,每端扣压点不应少于2处,当管径为Φ32及以上时,每端扣压点不少于3处;且扣压点宜对称,间距宜均匀。套接扣压式薄壁钢管在管路连接处可不设置跨接接地线,但管路的起、终两端应采用专用接地线卡与箱、柜PE线可靠连接,套接扣压式薄壁钢导管不应采用熔焊连接。——CECS100:98第4.0.2、5.0.1、5.0.2条。

2.3.7PVC硬塑料管外壁应有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塑料管不应敷设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塑料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应采用插人法连接,连接处结合面应涂专用胶合剂。接口应牢固、密封。明配硬塑料管在穿过楼板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应采用钢管保护,保护高度距楼板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5OOmm。直埋于现浇混凝土内的塑料管,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GB50258一96第2.4.1、2.4.2、2.4.3、2.4.5、2.4.7条。

2.3.8在吊平顶内由接线盒引向照明灯具等器具的绝缘导线,应采用金属软管或可挠金属软管等保护,接线盒的朝向应便于维修,盖板应严密,导线严禁有裸露部分。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灯具连接牢固;软管的长度不宜超过lm,金属软管应可靠接地,且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GB50258一96第3.1.6、2.3.3、2.3.4、2.3.1、2.3.5条。

2.3.9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不应低于500V。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根管内,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导线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ng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空截面积的40刀。当导线敷设于垂直管内时。应增设固定导线用的拉线盒。GB50258一96第3·2·1、3·2·3、3·2·5、3·2·6、3·2·8、2·L8条,GB50150一91第23·0·1条。

2.3.10线槽敷设应平直整齐,水平或垂直允许偏差为其长度的2%。,且全长允许偏差为2Omm;线槽接口处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元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固定或连接线槽的螺钉或其他紧固件,紧固后其端部应与线槽内表面光滑相接。线槽内敷设的导线,当设计无规定时,包括绝缘层在内的导线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线槽截面积的60炳。金属线槽应可靠接地,但不得作为设备的接地导体。GB50258一96第3·5·4、3·5·5、3·5·6条

2.3.12导线的色标:从供电部门设置的熔断器引出线起至电表箱、配电箱(柜)及各回路配线均应按规范要求分色,A相为黄色出相为绿色,C相为红色,N为淡蓝色,PE保护线为黄绿双色。GBJ149一90第2·1·10条,GB50258一96第3·8·9条。

2.3.13导线在箱、柜内应绑扎固定、接线端子编号清晰;导线在柜内不应有接头。电缆头在柜内应固定牢固、排列整齐,并及时挂上电缆标志牌,标志牌上应注明编号,当无编号时,应写明电缆型号、规格及起迄地点,标志牌上字迹应清晰及不易脱落。GB50171一92第4·0·1、4·0·4条,GB50168一92第5·L19条。

2.3.14配管迸箱、盒、柜、屏必须机械开孔,落地安装的配电柜、屏底座应设置基础型钢,柜与基础型钢应有明显的可靠接地,并不宜与基础型钢焊死。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的门,应用裸铜软线与PE汇流排可靠连接。安装在泵房内的配电柜,为保护电气设备、导线等。减少受潮,宜在地面砌筑砖基础,高度宜为2OOmm。在箱、柜接线中,端子或螺栓上宜接一根线,最多不能超过2根,当接2根导线时,中间应有平垫片分隔导线。GB50171一92第2·0·1、2·0·6、4·0·1条,GB50169一92第2·Ll条。

2.3.15照明配电箱、板、柜及电表箱内均应设置N线和PE保护线的汇流排,N线和PE线应在汇流排上连接,不得将N线或PE线多根绞接或压接在铜接头内。PE线截面设计无规定时:相线截面在16mm'及以下,PE线与相线截面相同;相线截面在16一35mm,时,PE线为16mm';相线截面大于35mm'以上时,PE线为相线截面的二分之一。GB50259一96第4·0·6条,JGJ/T16一92第14·6·2条。

2.3.19屋面避雷带的安装:支持件距离应均匀设置,在水平直线部分宜为lm;垂直部分宜为1·5m;转弯部分宜为250~300mm。在直线段上,不应有高低起伏及弯曲现象。避雷带垂直敷设时与建筑物墙面的间隙宜为10~l5mm。避雷带在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处时,应设置补偿装置。当屋面采用金属钢管栏杆作避雷带或幕墙金属主构架与避雷带连接时,应符合设计规定。GB50169一92第2·3·7、2·5·1条。

2.3.20防雷接地、保护接地的材质应为热镀锌件,扁钢的厚度不应小于4mm,截面不应小于1OOmm'。避雷带、接地线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当采用扁钢时,应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在室外露天或埋地场所应焊4个棱边),当采用圆钢时,搭接长度应为其直径的6倍。焊接处焊缝应平整饱满,不得有咬边、夹渣、焊瘤等现象,焊缝严禁用砂轮机打磨,焊接部位应及时消除药渣,并刷二度防腐漆。明敷接地线表面应涂以宜5Omm宽度相等的绿色和黄色相间条纹;当使用胶带时,应使用双色胶带。GB50169一92第2·2·3、2·2·8条。

2.3.21当建筑物防雷采用引下线时,宜在引下线距地面1·5~1·8米处设置断接卡,但在单位工程或住宅小E中应一致;当引下线暗敷采用"测试点"方式时,应符合设计或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防雷与接地安装》合订木D(六)的规定,从室外地面至测试点的中心宜为5OOmm。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采用共用接地体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皿。断接卡、测试点的轴线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规定。GB50169一92第2·3·7条,JGJ/T16一92。

2.3.22建筑物、构筑物当设计采用等电位接地或防静电接地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应符合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等电位联结安装》975D567或上海市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防静电工程技术规程》DGJO8一83一2000中的有关规定。

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3.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体系

3.2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3.2.1起重吊装安全技术措施

①设备运输前,现场道路要加固、填平、夯实并铺上道木钢板。

②设备在装卸车前后,应做防滑、防止倾斜的措施,且不能卸放在车辆过往的道路上。

③设备吊装前,各构筑物和基础应达到保养期限,被吊物重量要核对无误,并检查被吊设备捆绑是否牢固,是否找准重心。

④设备离地10cm后,检查各绳扣及支撑锚点是否牢固,检查合格后方可起吊。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的设备或吊装机具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设备升降,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对本组人员在生产中安全健康负责

⑥吊装作业,应有统一信号,专人指挥。吊装作业范围内应设警戒线并树立明显警戒标志,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吊装过程中,施工人员不得在设备下面受力索具附近停留。

⑦雨雪天,雾天和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露天吊装作业或拆移桅杆,大型设备的吊装风速超过五级时不能进行。

⑧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施工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不得使设备悬空过夜。

3.2.2水、电、风各专业管线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①严格执行班前安全会制度,认真执行书面安全交底的规定,针对实际情况,结合施工部位、进度等进行准确地、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②进人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六大纪律”和“十项措施”,正确使用安全帽和个人防护用品。

③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现场施工的动火手续办理规定,配备消防用具及消防监护人员。

⑤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并设置安全型配电箱,线路上必须设立二级漏电保护装置,线路的设置要规范。

⑥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接零,传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触(漏)电保护器。

⑦在管道井内安装管道,必须将管井上层脚手片盖死封牢,防止碎砖、杂物飞下伤人。

⑧严禁在风管上站立和行走,吊装风管时要注意平衡。

⑨教育职工不违章作业,积极组织人员对施工中的隐患进行整改。对新工人(包括临时工)进场作业,实施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⑩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沟、槽、坑、洞及危险处应设红灯示警,防止人员伤亡。

3.2.3防火保卫措施:

①建立健全消防组织,要建立施工现场临时义务消防组织,专职安全消防人员要时常进行现场巡回检查,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②严格执行现场用火制度,电、气焊用火前应先办理用火手续,并设监火人员,监火人员应备有足够的消防用具。同时,电、气焊工要经常检查电、气焊工具是否漏气、漏电,以防易燃易爆等不安全因素的产生。风级五级以上时,禁止使用明火作业。

③施工中,氧气与乙炔瓶的放置位置之间距离在5m以上,用火时,远离乙炔、氧气瓶10m以上。

④仓库、料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具,对易燃材料要集中管理,并设有明显标志,严禁在消防栓周围堆放设备材料,以确保消防设施道路的畅通。

⑤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现场消防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

⑥选好库区、料场位置,仓库门窗要坚固、严密,门锁插销要齐全。料工离库上锁,库房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⑦贵重器材和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严格领用、借用、交接手续。

⑧安装就位前,应安装好门窗,加强防范工作避免造成损坏丢失。

⑨班组工具、量具要有专人负责,下班后要锁入工具箱内,不要随便乱放,工具房门窗牢固,防止工具丢失。

3.3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①明确各级人员文明施工的责任DB13(J)/T 257-2018 城市容貌管理标准,对口落实管理措施,工程专职人管理员应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对大型临时设施的违章搭建,认真查处。

②按施工程序施工:按设计、规范标准和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的要求施工;上下工序要进行交接,办理交接手续;多工种交叉作业,要以有利于施工为原则,组织综合平衡,做到交叉有序、紧而不乱;因施工需要,破断道路、停电、停水等,必须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③施工现场要保证施工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良好;充分利用现有临时设施和在建工程,确保工程施工和物资运输有序的进行。

⑤现场办公室、仓库等应保持清洁;保持整洁的施工环境。

⑥施工机具应有防雨设施,保持设备整洁完好,不得有跑、冒、滴、漏等污染环境的现象发生。传动装置应有防护罩。

⑦应按总平面图规划、布置和架设施工用电,配置安全型开关箱柜。

⑧施工现场深坑、孔洞等危险区域应有防护设施和标志。

⑨施工现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储存易烘、易爆物品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

做好施工总平图的设计与管理,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做好环境保护,对参加施工的人员加强思想教育107国道某立交桥施工组织设计文字部分,并采取奖罚措施,避免影响周边城市中心的环境卫生及附近居民的生活和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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