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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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工程多塔作业专项施工方案3.2.4、确保塔机回转时与相邻建筑物、构造物及其他设施的水平、垂直安全距离均大于2m,工作中吊物的水平、垂直安全间隙也均应大于2m。
3.2.5、应保证塔机在《使用说明书》规定范围内建筑物有可靠的附墙位置和加强措施(如遇阳台、中部结构变更处应避开;附墙部位结构应做加强处理)。
3.2.6、各台塔机尽量交替升高,应周密考虑附着前后时间差和塔机的高度差,如遇特殊情况或与方案有冲突(各幢号施工进度与计划不符时),应适时调整方案,不应因局部变化导致全局失控。
3.2.7、应保证工程竣工后GBT50908-2013 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pdf,塔机拆除与退场时有运输通道和足够作业空间。
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
高塔钢丝绳或吊钩、吊物与低塔起重臂或拉杆相碰,造成设备损坏或坠物伤人
2、回转或起升制动器失灵;
1、遵守多塔作业的避让原则、实行小车退让措施;
2、确保操纵控制可靠,制动灵敏;
3、采用回转备用电源;
4、备用限制回转木楔;
小车吊钩或吊物在现场临时道路上空回转经过,造成坠物伤人或撞击伤人
1、起吊和落吊时鸣警铃,提醒半径内人员注意;
2、起吊时先提升到安全高度再回转;
3、检查机件确保完好;
4、检查司索吊物和吊笼,确保可靠;
小车吊钩或吊物在钢筋、木工加工棚、搅拌机棚等临设上空回转经过,造成坠物伤人
1、吊物时尽可能避开临设上空;
2、检查机件确保完好;
3、检查司索吊物可靠;
4、临设上设置防护层;
5、检查司索吊物和吊笼,确保可靠;
4.1.1、操作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多塔作业的避让原则:
4.1.1.1、高塔让低塔原则(高差小于20m时):一般高塔的视野较广,可全面观察周围动态,高塔进入重叠区前应观察低塔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如高差大于20米,则应低塔让高塔。因高塔反应时间慢。
4.1.1.2、后塔让先塔的原则:后进入交汇重合区域的塔机应避让先进入交汇重合区域的塔机。
4.1.1.3、动塔让静塔的原则:正在回转运动的塔机应避让回转静止不动的塔机。
4.1.1.4、轻车让重车的原则:轻载或空载塔机应避让载有重物的塔机。
4.1.1.5、客塔让主塔的原则:起重臂回转时需进入相临塔机的主要施工区域时,应主动避让该区域施工的塔机。
4.1.2操作司机必须实行进入交叉作业区域前小车的退让措施。当起重臂回转到与邻塔起重臂交汇重合区域前,先要将小车收回退出交汇重合的幅度,避免吊钩及吊物在交汇重合区域回转。当起重臂到位停稳后,再将小车运行到指定位置。
4.1.3、各塔的升塔应按固定的次序进行,每次升塔与相邻各塔均应保持不小于5米的安全高差。
4.1.4、塔机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荷载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最高附着点下塔身对支承面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相应高度的2/1000。
4.1.5、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4.1.7、操作司机必须随时检查确保塔机处于完好状态。小车变幅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特别是起升和回转的制动装置,必须保证操控可靠,制动灵敏,钢丝绳无损坏和缺陷,小车架及吊钩完好无缺损,运行灵活自如。
4.1.8吊钩的上下:司索指挥人员对吊物的捆绑负责。在挂好吊物捆绑吊索后,起钩前司索指挥人员要仔细检查所用的吊索吊具是否符合安全吊装的规范要求,吊物绑扎是否牢固、吊点是否正确、吊物上是否有浮置物并注意自己所站位置是否安全、提醒其他作业人员要站在安全的位置,检查无误后再将吊物名称、准备吊往何处等信息通知司机及另一司索指挥人员并通知司机准备起钩,另需注意的是司索指挥人员应根据待吊物的重量以及吊臂受力挠度特性调整好吊钩到吊物中心之间的距离,在收到司机已做好起钩准备的示意后即可进行起钩指挥。
4.1.9、在起吊载荷达到塔机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物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4.1.10、吊钩上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时,应降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端部不得小于1m。
4.1.11、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非重力下降式塔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下降过程应避免制动。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4.1.12、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者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确规定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º。
4.1.14、对于夜间施工,除保证现场照明外,同时在塔机起重臂上沿、平衡臂下沿采用霓虹灯进行环绕,在塔机的吊钩上涂刷荧光漆,以示警戒。
4.1.15、钢结构夜间施工吊装时,应制定合理夜间施工措施,将施工难度小的构件安排在夜间吊装,不得进行特殊吊装施工,同时,现场应配备足够照明措施来保证钢结构吊装施工安全。
4.1.16、当回转作业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立即启动事先安装准备好的停电保护设备或备用电源,恢复回转制动线圈的供电,使回转制动停稳。然后用外力间断微松起升机构刹车,慢慢将吊物放下。
4.1.17、当起风时,回转必须慢速运行,如果起重臂因突起大风停不稳,按回转制动也停不住时,若是空钩应立即将吊钩上升到臂架下,若是吊物时应将事先准备好的四块木楔塞在回转齿圈和小齿轮之间,阻止回转运动,再将吊物慢慢放下。
4.1.1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
4.1.19、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作业完毕后,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将小车收回至塔身部位。吊钩宜升至离起重臂顶端2~3m处,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钢索及吊具。
4.2.1、塔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专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4.2.2、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塔机的性能。同样应严格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操作,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可拒绝执行。各塔联络对讲机信号采用不同的频段,且固定使用,不得随意更改,避免相互干忧。
4.2.3、各塔指挥人员在进行指挥时,应密切注意周围各塔的动向,当有可能发生碰撞时,应采取信号延时等防止碰撞的措施。
4.2.4、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笛示意。
4.2.5、塔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起重作业时遇有大雨、大雾时应暂停吊装作业。施工作业面突遇六级及以上的强风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缓慢将吊物放至地面并将塔机转入防风状态。
4.2.6、加强塔机的顶升管理。按时按要求完成塔机的锚固顶升工作;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确保顶升过程的安全,并不受相邻塔机的干扰。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和其他作业。
4.2.7、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如果现场安装施工电外用梯,其安装高度均不能超过与之相邻塔机吊钩高度(吊钩收起后)。这不仅影响塔机的工作效率,关键因为两者之间存在盲区,潜在的安全风险太大。
4.2.8、加强现场动态管理,发现“三违”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4.2.9、司机人员必须做到“十个不吊”:
4.2.9.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准吊;
4.2.9.2、指挥信号不明、重物不明、视线不清不吊;
4.2.9.3、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使用单根钢丝绳不吊;
4.2.9.4、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的不吊;
4.2.9.5、歪拉斜拽工件不吊;
4.2.9.6、吊物上站人或上方放有活动物不吊;
4.2.9.7、高压输电线下无安全措施不吊,氧气瓶、乙炔瓶等爆炸性物体不吊;
4.2.9.8、带棱、角、块、口物体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的不吊;
4.2.9.9、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勾挂不吊;
4.2.9.10工作现场超过6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吊。
组长:李希望副组长:尹树全
总指挥长:韩国新副总指挥长:范平顺
成员:吕文军、塔机司机
4.3.1、加强对塔机司机、司索、指挥工的管理: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塔机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4.3.2、塔机工、指挥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确认各部分正常后方能作业。
司机应以充足精力进入岗位,严禁酒后操作。要严格遵守换班制度,不得疲劳作业,连续作业不许超过8小时。
4.3.3、应根据设备管理相关规定,做好设备日常检查及维修保养。司机必须认真填写机械运转记录,每天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日检,作业人员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同时组织人员按设备使用说明书对设备进行例行保养。
4.3.4、每周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于易损件、主要电气元件以及关键部件,应在施工现场备有配件,以保证现场生产。
4.3.5、塔机司机、指挥人员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必须当面交接;对新进场的相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确保工程有序、安全的进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特制定以下应急救援预案:
5.1、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的组成
组长:谭树兴(副总经理)
副组长:吕志远(项目经理)
抢救组:施工员名单、安全员名单、班组长名单
防护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名单
调查组:项目经理、安全员名单
后勤组:施工员名单、保管员名单
5.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人员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组织指挥现场的应急救援;
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做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组员:在组长统一指挥下进行工作,各部门成员职责分工:
抢救组: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及人员救护工作;
防护组: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调查组:负责安全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后勤组: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为了迅速有效的对发生事故的现场进行救援处理,特预备完好设备如下:
a、小型装载机1台,驾驶员:
c、千斤顶2台,型号:50吨,30吨
d、气焊设备2套,电焊机2台
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公司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大或公司无职权处理的则由公司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公司级的救援预案,以此类推。
遇到紧急情况时,全体职工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理。
首先抢救组和副组长一起查明险情:确定是否还有危险源。如碰断的高、低压电线是否带电;塔机构件、其它构件是否有继续倒塌的危险;人员伤亡情况;商定抢救方案后,向组长及项目技术负责人请示汇报批准,然后组织实施。
防护组和后勤组负责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不准闲人靠近,对外注意礼貌用语。
工地值班电工负责切断有危险的低压电气线路的电源。如果在夜间,接通必要的照明灯光;
抢救组在排除继续倒塌或触电危险的情况下,立即救护伤员:边联系救护车,边及时进行止血包扎,用担架将伤员抬到车上送往医院。
对倾翻变形塔机的拆卸、修复工作应请塔机厂家来人或在专家指导下进行。
塔机事故应急抢险完毕后,公司总经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责任人以及制订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整改措施。
另注:对于突发的断电且有吊物在半空时,塔司应立即用木锲阻止塔机自由回转,然后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然后派遣专业的维修人员通过手动方式缓慢将吊物放落地面。
5.5、触电应急救援预案
为积极应对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重大触电事故,实现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施工生产秩序,根据外电线路和安装使用起重设备的实际情况,制定重大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5.1触电预防措施
5.5.1.1、电工、塔机司机、指挥和司索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正式培训合格,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5.5.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三级配电,三级保护”设置开关,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5.5.1.3、机械设备必须按规范接地接零,定期测量接地电阻值。
5.5.1.4、对现场电工、机械操作工、安全管理人员等进行触电后对伤员急救知识的培训。
5.5.2、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5.2.1、发生触电事故后,立即利用现场的绝缘物体,迅速将触电者与电源脱离开,然后切断电源,抢救触电者严禁未切断电源就与触电者接触抢救,以免救护者也触电。
5.5.2.2、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先迅速检查呼吸、心跳是否正常10.4.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接地与防雷.pdf,然后采用适当的方法急救。如触电者有微弱呼吸或心跳时,不准乱背、乱抬,而应立即采用人工呼吸法或胸外心脏挤压法就地抢救。
5.5.2.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的基础知识,预防触电的方法及触电后的紧急救护措施等。
5.5.2.5、事故发生后,严格按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查明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追查责任人的责任,达到惩前毖后的目的。
5.6、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
5.6.1对应急人员按年度组织培训,其中岗位人员日常培训方式可采取集中授课、视频培训等DB44/T 1976-2017 火力发电企业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pdf,对不按规定参加培训的人员按月度重点工作予以考核。
5.6.3每年根据生产情况和工艺变化,组织定期和临时培训及演练。
5.6.4对于急救设备每年标定一次,有问题的要及时报修,发现问题及时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