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爆破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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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爆破施工方案

单位面积钻眼数为1~2个。

各级围岩炮孔数目统计表

采用经验公式和工程类比法确定:间距:E=(8~12)d(d为炮眼直径)高层住宅小区水电施工组织设计,抵抗线:W=(1.0~1.5)E,装药集中度:q=0.1~O.25kg/m。

确定抵抗线W:抵抗线通常均小于炮眼深度,否则各个炮眼将成为各自独立的漏斗爆破,达不到理想的爆破效果。当炮眼直径在35~42mm的范围内时,抵抗线W与炮眼深度有如下关系式:

W=(15~25)d,或W=(0.3~0.6)L

在坚硬难爆的岩体中,或炮眼较深时,应取较小的系数,反之则取较大的系数。

分离式Ⅳ级围岩炮孔布置图

小净距Ⅳ级围岩炮孔布置图

隧道爆破,炮眼所在的部位不同,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掏槽眼要求抛掷;掘进眼只要求松动,而在掏槽部位的两侧及其上、下部位各部分的炮眼要求又不一样,侧部要求松动,上部要求弱松动,下部要求加强松动,周边眼则要求预裂爆破,底板眼则要求用抛掷爆破的药量,否则可能底板爆破失败,所以各部位炮眼的装药量是不同的。本处各炮孔装药量为根据类似工程爆破施工经验并结合《爆破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确定,实际施工过程中各炮眼的装药量可根据现场实际围岩地质情况作适当调整。

根据减振爆破的特点及爆破部位的不同,选用不同的爆破器材:

1、施工布眼:钻眼前,测量人员用红油漆准确绘出开挖断面的中线和轮廓线,标出炮眼位置,其误差不超过5cm。

2、定位开眼:采用自制开挖台车钻眼,台车与隧道轴线保持平行。台车就位后按炮眼布置图正确钻孔。对于掏槽眼和周边眼的钻眼精度要求比其它眼要高,开眼误差控制在3cm以内。

3、钻眼:钻工要熟悉炮眼布置图,要能熟练地操纵凿岩机械,台车下面要有专人指挥,确保周边眼保持准确的外插角,尽可能使两茬炮交界处台阶不大于10cm。同时,根据眼口位置岩石的凹凸程度调整炮眼深度,保证炮眼底在同一平面上。

4、清孔:装药前,用由钢筋弯制的炮钩和小直径高压风管输入高压风将炮眼石屑刮出吹净。

各级围岩钻爆设计详见:

“附图二分离式洞身Ⅲ级围岩炮孔布置图”

“附图三分离式洞身Ⅳ级围岩炮孔布置图”

“附图四小间距洞身Ⅳ级围岩炮孔布置图”

1、进口端Ⅳ级围岩小净距段施工拟采用台阶法施工,单循环进尺控制在2.0m以内,相邻隧道振动速度需控制在10cm/s以内,上述爆破设计已经对最大单响药量作详细计算,并依据最大单响药量进行钻爆设计,若实际施工过程中仍出现振速过大时,可采取分区开挖爆破、循环施工的方式减小爆破振动。

2、进口极小净距浅埋段(左线ZK16+010~ZK16+120.73段,右线K16+056~K16+121.98段)施工为进一步确保相邻隧道结构稳定和洞口上方岩石不受影响,施工主要采用机械开挖,并严格采用侧壁导坑法,分部循环进尺不大于1.0m,并及时采取支护措施。

3、钻爆设计根据现场实际爆破效果进行逐渐调整,以满足现场爆破质量要求为准。

4、爆破后的围岩面应圆顺平整,无欠挖,超挖量控制在设计要求范围内。围岩为整体性好的坚硬岩石时,炮眼痕迹率应大于85%,中硬岩石应大于80%,软岩应大于60%。围岩面上无粉碎岩石和明显的裂缝,也不应有浮石。

5、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揭露围岩性质和每循环爆破结果必须及时调整或优化爆破参数,以取得更佳的爆破效果。

爆破作业施工工艺流程图

第四章爆破安全保证措施

成员:赵兹华何洪源李国平刘继荣辛国光

黄安军唐源赖中玉王正春

爆破安全组织机构框图详见下图所示:

2、隧道爆破装药时应在警戒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并派出岗哨,装药警戒范围为距离装药工作面50m。

3、隧道爆破警戒范围:洞口段(洞口200m段)警戒范围为沿S104省道距离隧道洞口上方和下方500m范围,洞身段警戒范围为距离爆破工作面200m距离。警戒小组人员必须在爆破前30min提前进入警戒位置,并认真警戒范围内人员及设备的撤离工作。

4、警戒标志:警戒边界外应该设有醒目、清晰的告示牌,并应采用明哨、警示牌、警示灯、岗哨、路障、警报器等视觉及音响信号。

1、预警信号:该信号发出后爆破警戒范围内开始清场工作,预警信号采用不间断连续敲锣的形式发出信号。

3、解除信号:待炮响后15min,安全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内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爆破警戒信号。在此之前,岗哨不得撤离,不允许非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解除信号采用连续敲响五声锣的形式发出。

爆破后检查:检查应该在爆破15min以后方可允许检查人员进入,检查内容主要为有无冒顶、危岩,支撑是否破坏,炮眼是否排除,有无盲炮等。检查人员发现盲炮及其他险情时,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得靠近。

1、发现盲炮时,应立即报告当班班长或者现场值班人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盲炮处理方法:在距离盲炮0.3m的平行地方打眼,重新装药放炮。或采用木、竹及其他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孔内的填塞物掏出,用药包诱爆。

4、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收集残余的爆破器材。

5、盲炮处理后应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或提交报告,说明产生盲炮的原因、处理方法和结果、预防措施。

(五)洞口段爆破S104省道的交通管制措施

XX隧道进口位于省道S104上方,且洞口位于陡坡之上,坡壁局部存在不稳定块碎石,爆破时可能出现塌落现象,对省道S104交通干扰较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项目部针对现场情况做了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1、在主线ZK15+600以及隧道下方第一个回头湾处设置交通管制点,两处交通管制点内设置减速带,强制减速,并在洞口下方前后20米搭设安全通道,通道进出口设置醒目的限高、限宽牌,并安设警示彩灯“具体防护措施见进洞专项施工方案”

2、交通管制时间与隧道掌子面爆破时间对应,避免爆破震动造成危岩块石脱落而引发安全事故。

3、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复的《S104省道防护安全方案》相关要求做好S104省道的安全防护工作。

具体交通管制详见:“附图五省道S104交通管制布置图”。

(六)隧道贯通警戒措施

具体警戒详见:“附图六贯通警戒布置图”。

(七)隧道进口50m段爆破飞石控制措施

隧道洞口段施工为有效控制飞石,确保施工人员、设备及社会车辆和行人的安全,特采取如下飞石控制措施:

1、严格控制单循环开挖进尺和单孔装药量,并做好炮孔的填塞工作。

2、装药完毕后采用稻草编织的幕帘对整个炮孔(开挖掌子面)进行全封闭遮盖。

3、以隧道洞口为中心点,对应S104省道上下500m位置设置警戒范围,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全部撤离至警戒范围以外。

2、施工中加强对洞内瓦斯、硫化氢、粉尘等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工作,发现超标时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中加强洞内顶板、水灾等灾害的预防及管理,严防顶板及透水等事故的发生。

4、隧道洞内爆破时,放炮母线采用两芯电缆,敷设在隧道无电力输送线路一侧,离地1.5m高、且与导体物质不小于0.5m的高度,母线必须随时处于纽接状态,只有在爆破时方可拆开。

5、为防止杂散电流引爆电雷管,连接电雷管前必须切断爆破工作面50m范围内的所有电源,放炮员随身携带防爆照明灯作照明。

6、在进行隧道进洞施工前,必须首先完成洞口上方危石的清除及防护网的挂设工作。

事故预防措施及安全保障制度

为避免不可预见的突发事故对爆破施工造成较大的影响,拟对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切实可靠的预防处理措施及安全保证制度

为防止进行爆破作业时,发生停电事故带来的安全隐患。

1、加强对本工区电线线路的检查和保护,对老化的电线线路及时更新,确保不因施工线路问题导致停电。

2、在工地上配置发电机,一旦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停电,立即启动发电机临时供电,保证爆破作业的正常进行。

为了防止发生火工品的意外爆炸,管理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及《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要求。

1、爆破材料在储存、运输、加工和使用时,应注意防潮、防火、防爆、防震、防雷,要轻拿轻放,不得使其受到撞击、摩擦、抛掷、拖拽或敲打。禁止接近烟火、火焰、蒸汽、电源及易燃危险品。

3、遇有暴风雨或闪电打雷时应禁止装药、安装电雷管和联接电线等操作。

4、爆炸物品的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出入库审批手续健全,查验制度完善,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库内堆垛之间、堆垛与墙壁之间、垛底与地面之间距离及堆垛高度、宽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爆炸物品仓库内要保持清洁、干爽。保管员对仓库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上报。

三、坍塌事故的预防措施

1、对隧道的地质条件必须有充分的认识,并根据地质情况精心编制和调整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选定正确的开挖方法,减少对围岩的扰动,最大限度发挥围岩自身稳定能力;认真搞好爆破施工,严格采用光面爆破技术,保质保量,并及时完成支护,保证围岩稳定。

3、根据地质情况,随时调整爆破和支护参数。

4、采用超前地质预报,发现围岩与设计不符合时,及时果断进行设计变更和处理。

5、严格执行“支护超前、弱爆破、短进尺、强支护、勤量测”的指导思想。

6、加强对隧道的监控量测,一旦发生位移速度增大,位移量过大,喷射混凝土出现裂隙等情况,在加强监测的同时应采用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为防止在爆破作业过程中误穿溶洞、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段,施工中必须严格采取超前地质预报措施,根据预报结果有针对性的调整炮孔深度等参数,以确保爆破施工安全。超前地质预报采取物探和钻探相结合的方式。

对特殊地质地段,采用TSP/TGP超前地质预报系统可以比较准确的预报工作面前方150~200m范围内断层破碎带、软弱岩层、不良地质段、溶洞和富水情况。以获取详实可靠的地质信息,指导施工,增加隧道施工安全系数,确保工程质量。

TSP/TGP超前地质预报系统示意图

在物探结论的指导下,对接近重点怀疑地段前10m左右时,采用钻探进行验证,钻探采用Φ90空心钻钻孔,钻孔深度为30m,根据岩芯和钻进过程中的岩粉、钻速和水质情况,判断前方水文、地质情况,每循环钻探30m,开挖25m,保留5m岩柱,再下一循环。

五、火工产品丢失、被盗预防措施

为了防止发生火工品的意外丢失和被盗,管理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及《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要求。

1、火工品运输:公安部门指定专车运至现场火工用品库。场内由专用小货车运至具体爆破地点,其它运输形式均不允许。

2、火工品保管储存:储存爆炸物品的仓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设计规范要求,防盗、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必须完备。爆炸物品的仓库必须设专职保管员,且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公安机关审查、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并协助调查。

3、领取发放: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在实施爆破作业前,由爆破员核定爆炸物品使用数量,并与安全员共同领取爆炸物品。在领取爆炸物品前,要认真填报。仓库保管员要认真查验《爆炸物品领取单》,对审批手续不健全的,有权拒绝发放。仓库保管员要经常点验库内的爆炸物品,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及失效变质的爆炸物品,一律不准发放。仓库保管员要严格落实雷管编号管理制度,凡未经编号的雷管不得发放。

4、火工品使用与退库:建立严格的爆炸物品领取、清退制度。领取的爆炸物品不得超过当次的使用量,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及时返库。不得将爆炸物品存放现场或带回家中,严禁转借、转送他人。爆炸物品的消耗数量,必须及时准确的记录,并由现场负责人核准签字。使用剩余的爆炸物品要及时处理,并核准数量,经安全员点验后退库。保管员要认真查验退库的爆炸物品,并做好入库登记。

1、项目部每月24日组织检查爆破器材专(兼)职安全员对爆破器材的规定执行情况和储存、运输、使用各个环节的情况。

2、爆破器材库区值班人员要随时检查库区、运输车辆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3、认真做好爆破工作(运输工、库管员、爆破员等)人员和因工作变动需调整或增加人员调入前的审查工作。

5、隐患的整改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制定措施,按四定(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时间、定验收人)的要求,积极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6、火工产品检查必须深入现场,要多看,多询问,查阅资料,综合分析,得出明确结论,并做好检查记录,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求责任人员按“四定”要求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和落实情况。安全检查应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把检查和整改结合起来,上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绝不能重复出现。

七、火工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管理制度

2、库房应固定人员负责管理,建立健全爆破器材管理规定,完善岗位责任制。

3、库房内的物品堆码整齐、稳当,作到标志明显,规格不混,数目准确,过目知数。堆放时宜有0.6m以上宽度的安全通道,民爆物品包装箱与墙距离宜大于0.4m,包装箱下应垫有大于0.1m高度的垫木,码放高度不宜超过1.6m。

8、火工产品的押运装卸人员必须懂得爆炸物品的性能和安全押运装卸知识,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9、火工产品的运输车辆必须是专用的,应符合国家有关专用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具有防爆、防火、防盗、防静电等性能的专用封闭式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排气管必须改在前面。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插有标着“危险”字样的红旗。严禁使用翻斗车、拖车、自行车、摩托车运输民爆物品。

11、在使用过程中,做好警戒工作,发哨声鸣号,撤出现场其他非工作人员;

12、控制好装药量,爆破时不得有飞石超过警戒线,爆破后要认真检查排除瞎炮;

八、火工产品发放及清退制度

1、库管员发放民爆物品必须确认领取人的实际身份与IC卡注册的资料是否一致,必须验明当地派出所、现场负责人批准、核定当天发放的品种、数量证明资料后方能发放,且发放登记簿上的记录与信息系统中领用记录必须一致。严禁无本人IC卡的库管员违规操作信息系统设备入库和发放民爆物品。

3、坚持使用爆破器材“四签字”规定(班长、安全员、放炮员、库管员签字核销)。爆破员必须使用爆破器材的“四签字”本。

10、所有涉爆人员(包括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并持有《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担任。

九、爆破作业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本工区XX隧道爆破作业相关人员主要包括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爆破安全员、爆破器材管理员,以上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思想素质较高,并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

1、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2)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和审查爆破作业人员的资质;

(5)主持制定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安全操作细则及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

(6)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7)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8)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9)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3、爆破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督促爆破员、保管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3)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和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物流园卸料平台专项施工方案(4)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5)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6)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4、爆破器材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并保持完备的记录;

(2)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发放爆破器材;

(3)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

(4)参加过期、失效、变质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项目部安监部必须定期(一个月两次)组织施工队主要管理人员、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GB/T 25697-2013 道路施工与养护机械设备 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复拌机.pdf,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爆破员、火工品保管员,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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