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随机截取了部分,仅供参考,下载文档齐全完整
广州番禺雅居乐花园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上图牌均按中天集团CIS形象识别手册要求制作、设置。
B、施工区域安全标志醒目
安全标志有:(1)当心触电;(2)必须戴好安全帽;(3)严禁烟火;(4)禁止通行;(5)当心吊物;(6)必须系安全带;(7)当心落物;(8)安全通道等,分别悬挂于相应位置。
钢结构手工电弧焊焊接施工工艺标准C、危险区域禁令标志明显
在预留洞口、坑井口、通道口边、危险机械等区域设置明显的禁令标志牌与防护栏,在配电室、电焊气割场所设置明显的禁令标志牌与防火设施(如干砂、灭火器等)。
本工程所用的所有机械设备均做到一机二牌制,(即操作规程牌与验收合格牌),配置一机一保一闸一箱一锁。在箱门内侧设置线路布局图。
a)在进入工地大门,设置有“施工期间,诸多不便,敬请原谅,谢谢合作!”;“进入施工现场请戴好安全帽!”等精美不锈钢文明标牌。在宣传栏内,有美观生动的建筑效果图,并以“今天的目标,明天的现实!”这一响亮的口号激励每一个中天人。
b)在生活区、生产区及施工楼层上,均张挂大幅宣传标语,如“立志中天,争创一流!”、“中天建设愿将至美产品奉献给广州市人民!”等,以此提高员工的集体主义意识与工作责任感,树立项目部良好的精神风貌。
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和一线职工(包括后勤)均持证上岗。上岗证由公司按CIS形象识别系统一制作、发放。
管理人员——深黄色;班组长——浅黄色;一般职工——白色;
特殊工种——红色;机修工及安装班组——蓝色
(4)作业条件环境保护
地面固定作业机械设备均按要求搭设工作防护棚,(如砼搅拌台及其它作业等),工作棚由钢管搭设而成,工作棚应满足工作安全、采光、通风、实用等要求。
a)制定环境保护控制措施。
建筑施工工地是一个主要的环境污染源,尤其为噪音、粉尘及废水,而这些环境污染将直接影响社区生活环境。因此,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保持正常施工、创建文明工地的主要工作之一。
人为的噪声控制措施: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音扰民的自觉意识。
减少作业时间: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尽量安排到白天作业;晚间作业如超大型过22:00时,尽量利用噪声小的机械施工。
易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作业,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内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
施工现场的强噪音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施工作业尽量放在封闭的机械棚内;或在白天施工,以致不影响工人与居民的休息时间。
水泥采用专库室内存放,卸运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施工现场道路全部用混凝土地面、使其能承受一定的荷载,并随时洒水,防止道路扬尘。
严禁违章明火作业,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动火,要控制烟尘排放量。
搅拌机的废水排放控制:施工现场搅拌作业时,在搅拌机前设置“沉淀池”。使排放的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流入水沟排入市政污水管。
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区设置排水明沟,场地及道路放坡,使整体流水至水沟,然后排入城市排污管网内。
现场存放的各种油料,要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
在生活用水及施工作业时,要节约用水,随手关紧自来水龙头。
食堂用水排放要合乎要求。
E、环境保护的检查工作
工地管理人员,班组长每天进行检查一次,凡违犯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定的及时提出整改。项目部进行每月两次的检查,在检查中,对于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采用“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予以整改,落实后及时做好复检工作。
A、消防管理见相应章节。
工地仓库根据材料分别设置物资仓库、易燃易爆材料专库及有毒材料专库。
保证仓库的干燥通风,做好防鼠工作,重点防止仓库内材料自燃与电气起火。仓库内严禁明火与吸烟,并设置禁令标牌;按要求配置灭火器。定时检验、换药。
制定《易燃易爆材料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及《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布置示意图》。
各种气瓶应有明显标和震圈,并不得在露天曝晒。
乙炔表和氧气表应经标准计量所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乙炔气瓶和氧气瓶距离应大于5M。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持有效上岗证操作。
专门设气瓶房,放在偏僻地方,加门上锁,专人管理。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需进行审批,动火场所设置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定专人作业与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审批有效期为7天。
钢材电焊气割场地周围设置防护设施,防止火星乱溅,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消防器材。
木材堆放在木工棚内,设专人管理,分厚度堆放整齐,离木工房10M内不得有明火,并设置灭火器与“严禁烟火”的警告牌。
做好电气防火防爆工作。在总配电室中,设置干粉灭火器与干砂备用;在使用过程中应保证线路的完好,严禁使用破皮老化的电线或电缆;应保证漏电保护器的完好,严禁以铜丝代替保险丝。
项目部在施工场所禁止吸烟,在建筑物内楼梯附近每三层设置吸烟处,并配置烟灰盒,防止烟蒂乱扔而失火。在吸烟处设置木椅以方便职工的稍微歇息。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电器,如使用燃气灶等应经项目部审批后设专用厨房方可使用;
严禁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破皮老化的电线,防止电气失火;
冬季采暖严禁在宿舍内烧火。
2)食堂防火工作重点做好木柴的防火。木柴堆放有隔离措施,并配置消防器材。
有专门库房堆放,专人保管,建立保管制度。
材料使用、移放有专人管理。
需要通风有的毒材料库房应设在生活区、办公区的下风口带。
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编制科学、合理的、对施工具有实际指导意义和宏观控制作用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土建结构、基础砼、水暖电气安装、雨季施工等施工均作方案设计,并对模板支撑体系、外脚手架搭设、塔吊安装、临时用电也编制较为详细的施工方案。内容要求充实,有针对性,有完善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及措施。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项目部管理人员在任职前均作考查,要求执相应证书上岗。管理人员证书由公司统一管理并保留原件,项目部存放证书复印件,对无证的管理人员不予任职。项目部每半年组织一次管理人员考核,对连续二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清退。
(一)建立消防组织和制度
2、在工地里建立消防教育体系,由专人负责对新职工进行消防意识和消防制度的教育,认真贯彻各项消防制度,经常开展消防活动,如定期开展群众性、专业性防火检查,不仅可以及时消防火警隐患,更可以加强全员的消防观念。
3、工地消防组织要与地区消防组织挂钩,及时把工程情况进行通报,一旦发生火警情况,可得到城市消防队的紧急救助。
(二)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充分考虑消防水源,保证必要的消防水压与水量。
2、工地现场设置两路电源接口,除正常施工用电外,对起动消防水泵、安全电梯、安全扶梯、安全通道及紧急情况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另备电源。
3、垂直安全通道选择栋号住宅中的楼梯间布设,通道内装设应急灯,保证在一定的时间内通行和作业有一定的照明度。
4、按施工现场的防火规定,在工地各区域设灭火机和太平桶,按国家及地区有关规定和计算的数量设置。在建筑结构和装饰施工阶段,外脚手架与楼面上每层按面积大小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机和太平桶。位置设在显眼易取的地方,各层都要设在相同的位置。
5、紧跟结构施工每二层或三层设吸烟室,安排灭火装置与隔离防火设施,明确规定非吸烟室内不准吸烟。
6、消防设施及具体人员的配备如下;
①本工程的消防用水利用现场砖砌不小于2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进行蓄水,设置4台消防高压水泵供水。消防高压水泵设专用电缆。
②消防竖管管径为75mm,每2层设1只直径65mm消防栓,配两根20m长的消防带。临时消火栓应分设于各层明显且便于使用的地点,并确保消火栓的充实水柱能到达工程内任何部位。
③每层楼梯口处配4只8L灭火机,各楼层建筑面积平均布置6只8L灭火机,每层共配备8只灭火机(4只酸碱型,4只干粉型),灭火器定期检查药液的有效性。
④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⑤脚手架除了采用防火安全网外,脚手架上每步均配备4只8L以上灭火机。
1、对整个工地要划分禁火区和动火等级。对油库、油漆仓库等不准明火的区域要特别划出禁火区范围,事先挂牌明确,禁止一切可引起明火的火种进入。对其它施工区域要分别动火危险程度,按国家《施工现场防火规定》划分三级动火区域,在施工过程中按标准管理。
2、建筑施工动用明火,如电焊、气割等都必须按所在区域的动火等级进行动火报批手续,在动火时必须派监护人员值班。高空明火作业,必须在其下方采取隔离措施,不得使火种从高空散落。
3、建筑施工在结构与装饰阶段,要配专职的消防巡视员,三班制巡回检查,巡回线路要专门设计,保证一旦有火警,在可扑灭的时限内发觉和消除。
1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消防通道,保证消防车进入现场。
2楼面作业与地面指挥机构要有可靠通讯设备,一旦有险情作业地点可及时向指挥部门报告。
3施工中不得采用易燃材料,不论结构和装饰施工,要及时清除多余的易燃材料,运出大楼到可靠地点放置。
4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设置专门隔离设备并经过专门审批。
5现场焊割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防火教育,工地按工程情况要建立焊割作业的安全规范,如《十不烧》的规定、使焊、割作业按规定进行。
6在装饰施工阶段,油漆等有散发可燃气体的作业,应注意及时通风外还应指定消防安全措施。
十五、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要求
(一)、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2、本工程(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5、防火、防毒、防尘、防爆及紧急情况安全防范自救。
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二)、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一)新工人安全生产须知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二米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8、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9、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及打桩司机和指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0、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12、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14、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15、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6、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元钉要及时拔除。
17、砌墙斩砖要朝里斩,不准朝外斩。防止碎砖堕落伤人。
18、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19、不准在井架内穿行;不准在井架提升后不采取安全措施到下面去清理砂浆、混凝土等杂物;不准吊篮久停空中;下班后吊篮必须放在地面处,且切断电源。
20、脚手架上霜、雪、泥等及时清扫。
21、脚手板两端间要扎牢,防止空头板(竹脚手片应四点扎牢)。
22、脚手架超载危险:
砌筑脚手架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270kn,即在脚手架上堆放标准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三侧高。多孔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四侧高,非承重三孔砖不得超过单行平放五皮高。只允许二排脚手架上同时堆放。
脚手架连接物拆除危险;
坐在防护栏杆上休息危险;
搭、拆脚手架,井字架不系安全带危险。
23、单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
24、挂梯上部要挂牢,下部要绑扎。
25、人字梯中间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准人坐在上面,骑马式移动。
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症、癫痫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对井架、起重工等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人员要每年体检检查一次。
(1)在平台、屋沿口操作时,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带。
(2)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坠落。
(3)在平台等处拆木模撬棒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坠落。
(4)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5)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
(二)建筑安全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第一条: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二条: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三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第六条: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七条: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第八条: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第九条: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品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第十条: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第十一条: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发工发辫要换入帽内。
第十二条: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十三条: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十五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第十六条: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十七条: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米)
第十八条: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第十九条: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第二十条:X光或Y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二十一条: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二十二条: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二十三条: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二十四条: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第二十五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二十七条: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杵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第二十八条: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第二十九条: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第三十条: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第三十一条: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第三十二条: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第三十三条:冬季施工使作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三)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四)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五)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起重臂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六)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中山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新建学校施工组织设计90页.docx,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防雷及接地安装施工工艺标准,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