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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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5 某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1) 危险性较大及特殊场所,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 米时,使用额定电压36v 及以下的照明灯具,或有专用的保护措施。
12) 应急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集安至双辽高速公路隧道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有另一路电源供电;或者是独立于正常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供电;或由自带蓄电池供电。
b) 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电源转换时间为:疏散照明≤15s;备用照明≤15s;安全照明≤0.5s.
c) 疏散照明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安全出口标志灯具地高度不低于2m,且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的上方。
d) 疏散标志灯安装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应安装在1m 以下的墙面上。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疏散通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大于20m(人防工程不大于10m)。
e) 应急照明灯具、运行中温度大于60℃的灯具,当靠近可燃物时,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当采用白炽灯、卤钨灯等光源时,不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对象上。
f) 应急照明线路在每个防火分区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有防火隔堵措施。
g) 疏散照明线路采用耐火电线、电缆,穿管照明或在非燃烧体内穿刚性导管暗敷,暗敷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电线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的铜芯绝缘电线。
5.5.1 照明器具试运行
5.5.1.1 电气照明器具应以系统进行通电试运行,系统内的全部照明灯具均得开启,同时投入运行,运行时间为24 小时。
5.5.1.1 全部照明灯具通电运行开始后,要及时测量系统的电源电压负荷电流,并做好记录。试运行过程中每隔8 小时还需测量记录一次,直到24 小时运行守为止。上述各项测量的数值要填入试运行记录表内。
5.5.2 配电柜的试运行
5.5.2.1 配电柜试运行前,检查配电柜内有无杂物,安装是否符合质量评定标准。相色、铭牌号是否齐全。
5.5.2.2 在未关闭主开关时,直投柜要校相。
5.5.2.3 将开关柜内各分开关处于断开位置。当主开关闭合后,逐个合上分开关。
5.5.2.4 在空载情况下,检查各保护装置的手动、自动是否灵活可靠。
5.5.2.5 在负载运行的情况下,切断弱电系统中的线路,测弱电端子,感应电是否符合厂家要求。
5.5.2.6 送电空载运行24 小时,无异常现象,经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检查确认后,向监理公司及业主各报一份存档。
5.5.3.1 调试准备
电机试运行前,应做好检查。
土建工程结束,现场清扫整理完毕。
电机本体安装检查结束。
冷却、调速、润滑等附属系统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分部试运行情况良好。
电机保护、控制、测量、信号、励磁回路调试完毕,动作正常。
电刷与换向器或滑环的接触良好。
盘动电机转子时,转动灵活,无碰卡现象。
电机引出线相位正确、固定牢固、连接紧密,接线与铭牌一致。
电机外壳油漆完整,接地良好。
照明、通风、消防装置齐全。
5.5.3.2 电动机的第一次启动在空载下运行,首先点动,无问题时,空载运行时间2 小时,开始运行及每隔1 小时要测量并记录其电源电压和空载电流、温升、转达速等。电动机在运行时进行电机的转向、换向器、滑环及电刷工作情况,电机 温升等的检查。交流电动机的带负荷连续启动次数,如生产厂家无规定时,可按下列规定。
在冷态时,可连续启动二次;
在热态时,可连续启动一次。
启动多台电动机时,应按容量从大到小逐台启动,不能同时启动。
5.6.1 交叉结节点的施工
管井、吊顶等部位各专业管线交叉错杂,如事先不进行有效协调,容易产生相互干扰、影响。造成工程整体施工进度和质量出现问题。因此,交叉节点处的施工必须实现进行协调,绘制出综合管线施工图。在机电管线支吊架已充分协调的基础上,开始进行机电管线的施工水平区域的流水施工,在保证不影响后续工序施工的前提下,各专业可在不同的区域进行同时施工,以缩短工期。采取以上措施,即可保证不出现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的问题,并且在工程观感上有很好的效果。
5.6.2 施工中应注意的部位及问题
2) 保温管道保温层与上下楼板接触紧密,表面未破损。
3) 管道排列整齐,无污染。
5.6.4 管道附件和配件的漏水,要想杜绝管道附件和配件的漏水,必须做好
1) 严把材料进货质量关
2) 阀件解体清洗、研磨、试压更换盘根等填料
3) 管配件质量检查,角度偏差大,壁厚不均匀的管配件不许使用
4) 丝扣应均匀,外露2 扣左右,并且末端有锥度
5) 管端的椭圆度不应超标
6) 法兰垫片应符合规范要求
7) 管道安装应横平竖直,严防强力对管
8) 质量管理点的设置
5.6.5 为了提高建筑安装工程观感质量,确保建筑物的使用功能,除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外,根据施工特点和实践,制定若干行之有效的措施,以进一步提高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主要控制项目如下:
6.1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我司贯彻实施ISO9000 系列标准,并形成了对质量控制各要素从施工准备到工程产品实现,再到工程回访服务的一整套全面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思路。在施工过程中,本项目依照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在《质量计划》中对本工程产品的实现进行策划,对质量控制要素的职责进行合理的划分,并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切实执行。
另外,本项目部成立全面质量管理小组,在施工过程中开展QC 小组活动。
本着“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思想,发挥全员在全过程中的潜能,通过PDCA循环(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对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影响因素进行有机协调。
6.3 质量制度管理措施
为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在本项目特制定以下质量管理制度。
6.3.1 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编制制度
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由技术部门编制有指导性和实用性的专项施工方案,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针对特殊工序,编制作业指导书并报上级技术主管部门审批后,予以实施。
6.3.2 技术交底制度
各专业在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包括项目总工程师对工长的技术交底、工长对班组长的技术交底、班组长对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各级交底以书面形式为主,口头交底形式为辅。因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3.3 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本工程的各类材料、设备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并根据国家规范要求分批量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
6.3.4 过程三检制度
实行并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隐蔽工程要在隐蔽前,由工长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质监员、班组长检查,并做出详细的文字记录。
6.3.5 质量否决制度
对不合格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必须进行返工。不合格分项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班组长的责任,不合格分部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工长和项目经理的责任,不合格工程流入社会要追究法人和项目经理的责任。有关责任人员要针对出现不合格品的原因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6.3.6 成品保护制度
项目管理人员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保证施工流水线的顺畅,避免重复劳动。前、后工序之间应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如后一道工序的施工可能对前一道工序的成品(半成品)造成影响时,应与前一道工序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进入后一道工序施工。避免破坏和污染,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下道工序操作者及管理人员负责。
6.3.7 质量文件记录制度为保持工程产品实现过程的可追溯性,遵照公司《记录控制程序》,各司其职做好有关工程质量记录。各类现场操作记录及材料试验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由直接责任人妥善保管,最后交资料员统一归档保存。特别是各类工序接口的处理,应详细记录当时的情况,理清各方责任。
6.3.8 竣工服务承诺制度
工程竣工后我企业将主动做好用户回访工作,按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服务。
6.3.9 培训上岗制度
6.3.10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
工程发生质量事故,马上向当地质量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事故现场抢险及保护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事故等级逐级上报,同时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负责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对事故上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3.11 质量会诊制
在项目内部分别组成给排水、电分项工程质量考评小组,对每个施工完毕的施工段进行质量会诊和总结,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会诊表。质量会诊表中着重反映发生每种质量超差点的数量,并对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说明。质量会诊小组成员在每期质量例会上对上一期质量会诊出来的主要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和总结,提出解决措施,预控下一期不再发生同样的问题。同时,工程部对各层同一分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频率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做出统计分析图表,进一步发现问题变化趋势,以便更好地克服质量通病。
6.3.12 奖惩制度
通过奖优罚劣,一方面激励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加强其责任感,避免不必要的错误发生或杜绝今后再发生类似的错误。
6.4.1 采购物资质量保证措施
6.4.1.1 物资部负责物资统一采购、供应与管理,并根据公司《物资采购手册》,对本工程所需采购和分供方供应的物资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控制。
6.4.1.2 物资部委托分供方供货,事前应对分供方进行认可和评价,建立合格的分供方档案,材料供应在合格的分供方中选择。同时,项目经理部对分供方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分供方的业绩进行评审、考核,并作记录,不合格的分供方从档案中予以除名。
6.4.1.3 加强计量检测,项目设计量员一名。采购的物资(包括分供方采购的物资),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标准、规范、合同要求及按质量计划要求抽样检验和试验,并做好标记。当对其质量有怀疑时,加倍抽样或全数检验。
6.4.2 技术保证措施
6.4.2.1 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在图纸会审阶段向设计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深化细部设计,减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
6.4.2.2 深化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详细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设计;力求作到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6.4.2.3 对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设置技术管理控制点,施工工长、质监员必须各司其职,严格监督每一道工序的质量。
6.4.2.4 编制计量网络图,落实计量管理制度,配备齐全的计量仪器,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控制.
6.4.2.6 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6.4.3 成品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特别是安装施工全面展开时,各工种交叉频繁,对于成品和半成品,通常容易出现二次污染、损坏和丢失,工程材料一旦出现污染、损坏或丢失,势必影响工程进展,增加额外费用。故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 设专人负责与业主指定分包单位配合成品保护工作。
2) 作好工序标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对易受污染、破坏的成品、半成品,标识“正在施工,注意保护”标牌。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对成品和半成品进行防护。并由专人适时巡查。
3) 工序交接全部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认可,由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和成品保护负责人同时签字确认,并保存工序交接书面材料,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对防止成品的污染、损坏或丢失负直接责任,成品保护专人对成品保护负监督、检查责任。
4) 开展生产教育活动,着力提高生产工人的成品保护意识。
5) 工程进入机电工程进入设备及端口器具安装时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成品保护方案》,由总包项目部保卫部门负责监督。
切实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加大合同执行力度,严格监督配属队伍、专业公司的施工规程,严把质量关。
严格按照天津市建委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和要求、天津市有关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根据OSHMS18000《职业安全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本企业《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要求管理现场,建立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应的措施和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6.5.1 安全管理体系
6.5.1.1 安全保证体系
6.5.1.2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
2) 项目项目总工程师负责主持整个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
3) 项目各专业工程师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计划和组织落实;
4) 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分管的施工现场JB/T 13660-2019 矿用单体液压支柱用便携式测压仪.pdf,对所属各专业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责任。
5) 项目各专业工长是其工作区域(或服务对象)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工作区域(或服务对象)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6.5.2 安全管理制度
珠海某住宅综合小区施工组织设计--P2016.5.2.1 安全教育制度
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公司、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5.2.2 安全学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