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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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4 南昌新余铁路某工程Z-1标段施工组织设计3、保证人身安全的措施
3.1、严格按照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铁道部有关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及江西省、新余市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3.2、坚持特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人员(专职安全员、工班长、电工、电焊工、装吊工、机操工等)必须经过严格训练定压补水装置安装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并持证上岗。
3.3、加强对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配齐配足个人劳动用品,并定期进行检查。
3.4、严禁有恐高症和高血压的人员进行登高作业,所有作业人员班前不允许饮酒,酒后不准上岗。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戴好安全帽,严禁赤脚和穿高跟鞋、软底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凡从事两米以上的高处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从事电、气焊、剔凿及登高作业人员应穿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吊物时,施工人员应避开头顶上的吊物,以免吊物伤人。
3.5、推行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认真实施标准化作业,保证防护设施的投入,使人身安全建立在管理科学、防护可靠、手段先进的基础上。
4、既有站线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本标段需对电厂站进行改造施工,影响既有线行车,施工前应与业主、监理、运输等单位协商制定施工方案,并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等,以解决行车与施工安全问题。
4.13、既有线封锁施工确保安全措施
4.13.1、线路封锁、停用既有行车设备等的施工实施前必须进行充足的前期准备工作。如:施工材料及备用料、通信设备充电及检查、运输组织等。但线路封锁施工提前作业量和施工后放行列车的条件,均必须符合《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有关规定,严禁准备作业超前(做过头)和降低标准开通线路。
4.13.2、对有可能影响轨道电路和信号的准备作业,必须在有关部门人员指导配合下进行,不得随意拆除连接线及绝缘保护。对有可能连电的作业工具必须加装绝缘保护,防止工具连电而影响行车信号。
4.13.3、在施工实施之日,按批准施工时间、按规定要求提前向车站值班员提出书面登记申请,在施工配合单位人员到位、列车调度员发出实际封锁命令、施工地点按规定进行防护后方项目经理可批示开工。
4.13.4、施工时,按规定在设置工地及两端防护员、驻站联络员。
工地及两端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细致、迅速、准确”的八字方针,迅速准确地发出或转达各种指令和信号,严禁违章或臆测作业,严禁擅离工作岗位,确保施工中的行车和人身绝对安全。
4.13.5、当施工中出现未预计的特殊情况,如不能按时开通线路时,或不能按施工方案中规定的行车速度运行时,项目经理应提前通知驻站联络员和车站值班员,申请延长封锁时间或限速运行,不得盲目冒险开通,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是施工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4.13.6、项目经理对封锁已完工程确认质量良好,可以保证行车安全时,施工机具、材料均已撤离至线路限界外,方可批示撤除防护信号,并经由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调度员,办理开通手续。
4.13.7、线路开通后,要做好巡、养、防工作,消灭超限的轨道几何尺寸,养护时严禁采用齿条式起道机,严禁起高道。
保护地下管线和周围建、构筑物、交通配合、环境卫生、文明施工、消防、治安和水土保护要求等各项措施及方案
保护地下管线和周围建、构筑物措施及方案
1.1、施工前,要摸清施工范围内地下光、电缆等设施情况,对一时没有把握的地段,要采取挖深沟或用地下管线探测仪器进行探测,查明走向、埋设深度及产权单位、数量等,并在施工平面图予标注,现场竖立不易毁坏的标志,通知地下管线所在的各施工施工队及作业班组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若需迁移,应通知产权单位对其进行迁移,不得擅自对其进行挪动或迁移。
1.2、在有光、电缆地段上面施工前,要事先拟定立体交叉施工方案和计划。并在实施之前将施工计划、保护方案报给产权单位审批;
对施工影响不大而不迁移的,开挖后设置标志,采用吊、栏、支撑、护套、监护等办法保护。
1.3、对于埋设较深的地下光、电缆,根据情况选用板桩、支撑或用工字钢作横梁管线用U型铁扣件吊扣其上,以保护光、电缆稳定,不变形。
1.4、采用机械进行土方开挖作业时,遇有光、电缆,在其两侧面1.5m范围内不得采用机械开挖,改用人工开挖施工。同时,在施工前必须选择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工作。开挖时,禁止使用三齿耙等类锐工具,做到逐层轻插轻挖,防止挖坏光、电缆。一旦发生光、电缆破损,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产权单位前来抢修,在抢修之前要加以看守,严禁掩盖。
1.5、施工中,取土与弃土场的选择应避开光、电缆通过区域,施工便道的走向与光、电缆走向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便道与光、电缆交汇时应以钢护管或护涵等措施加以保护,以免施工车辆压断压坏。
1.6、施工前,要对施工周围的环境进行熟悉,调查掌握好不属于拆迁范围“地下”、“天上”的各类管线和构筑物,测量其距离本工程施工项目的距离、位置和明确产权单位、种类规格、用途等内容,然后与产权单位共同拟定保护措施。
1.7、修筑的施工便道尽量远离周围构筑物,施工机械设备作业时要注意限界,不得碰撞周围构筑物。施工中搭设的支架、脚手架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倒向周围构筑物的倾向,同时要设置防止机械设备碰撞倒塌措施。
1.8、施工的临时电力线布置要在施工区域内,干线引入线要保证做到不得影响周围构筑物和居民安全。
1.9、在构筑物附近开挖基坑时,采取插打钢板桩,砌筑挡土墙等措施,及时做好基坑支护,以免影响周围构筑物的安全。
1.10、按设计指定位置和数量取土、弃碴。在施工全过程中,要按消防规定,做好施工防火防爆工作,确保施工场所周围构筑物安全。
1.11、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古墓、化石、钱币等文物,立即停止施工,派专人看守保护现场,并在四小时内派人报告业主和有关文物部门,待鉴定确认没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后方可施工。严禁破坏和私藏文物,一旦发现要严肃处理。
2.1、施工机动车辆在国道、省道及其它道路上行驶时必须严格遵守公安部颁发的《交通管理条例》及地方政府的各项规章、规定及条例。
2.2、既有机动车辆应经常检修、定期保养,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上路行驶时不得带病运行,并严禁无证驾驶,无牌无照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2.3、上路行驶车辆要听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各行其道。
2.4、施工运料车辆严禁随意停放、恣意污染和损坏既有道路,运土车辆必须走既有公路时,应事先与当地公路、路政部门取得联系,签订公路使用养护等协议。
2.5、大型机械设备在道路、桥梁上行驶前,必须对路面、桥梁宽度,桥梁通过荷载进行调查,需加宽道路和加固桥涵时,与当地交通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后再进行。车辆通过后或施工结束后,恢复原状。
2.6、改移道路及封闭道路施工时,要同当地的交通部门取得联系,针得同意后方可施工,并提前设立通告牌,进行通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
2.7、必须破坏道路或在道路上进行作业时,应征得路政、交通部门的同意,设置醒目的交通标志、警示牌,夜间有反光标志显示或照明设置,并指定专人防护,以确保公路交通安全。
2.8、临近和跨越既有道路施工时,设置必要的防护墙和防护桩,确保既有道路交通安全。在既有道路旁施工时所有施工机械、材料存放不得侵入既有公路路面,且不得影响交通。
在施工中,实行规范化,标准化施工,搞好周围环境保护,主要措施如下:
3.1.1、按照“五小设施”搭建的要求,做到生活区与施工区严格分开。生活设施用房、办公室、宿舍、更衣室内通风明亮,住地四周清洁卫生。宿舍内工具、工作服、鞋等应定点集中摆放,保持整洁。
床上生活用具堆放整齐,床下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3.1.2、抓好职工食堂饮食卫生,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合格和培训证上岗,要进行定期体检,发现患有传染疾病的炊事人员要立即更换。
生熟食品要分开贮藏,做好餐具洗涤和消毒工作。工地保证开水供应,严禁食用生水,茶水桶内部应清洁无垢。
3.2、水环境保护措施
3.2.1、设置完善的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防止污水直接排入沟渠及排灌系统。
3.2.2、清洗骨料的水和其它施工废水,采取过滤、沉淀其它方法处理后方可排放,避免污染河道和周围环境。
3.2.3、施工机械的废油废水,采用隔油池、集水池等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得超标排放。
3.3、减少大气污染的措施
3.3.1、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污染设备,并安装空气污染控制系统。
3.3.2、在运输水泥等易飞扬物料时用篷布覆盖严密,并装量适中,不得超限运输。
3.3.3、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经常进行洒水湿润,减少扬尘。
3.3.4、对汽油等易挥发品的存放要密闭,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3.3.5、在有粉尘的作业环境中作业,除洒水外,作业人员还必须配备劳保防护用品。
3.4、减少噪声污染的措施
3.4.1、对使用的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安装消声器并加强维修保养,降低噪音,减少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污染。
3.4.2、机械车辆途经村镇居民区时应减速慢行,不鸣喇叭。
3.4.3、临近村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降低夜间车辆出入频率,夜间施工不得使用噪音很大的机械。
3.4.4、在比较固定的机械设备附近,修建临时隔音屏障,减少噪音传播。
3.4.5、钢筋加工,砼拌合,构件预制等场地选择时,尽量远离居民区。
3.4.6、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在高噪音区和低噪音区的作业时间,并配备劳保用品。
4.1、对进场施工的施工队签订文明施工协议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把文明施工责任落实到实处,提高全体施工人员自觉性与责任感。
4.3、施工内业资料齐全、整洁、资料可靠,办公室内按要求布置各类图表,及时反映现场状况及工程进度状况。
4.4、现场材料、物品、机具、土方堆放整洁,布局合理,无脏、乱、差现象,并做到工完料清工。
4.5、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语,作业场所有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并悬挂于醒目处。现场施工用电安装规范、安全、可靠,建设安全标准工地。
4.6、在确有必要的地点与时间,提供足够的照明、护栏、围栏、警告牌及看守措施,以保障公民的安全与方便。
4.7、施工期间,经常对施工机械车辆道路进行维修,确保晴雨畅通,并方便沿线居民的生产、生活。
4.8、车辆在运料过程中,对易飞扬的物料用蓬布覆盖严密,且装料适中,不超限,车辆轮胎及车外表用水冲洗干净,保证道路的清洁,车辆通过村镇时减速慢行。
5.1、严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放火的有关规定,建立工地义务消防队,配备消防器材;并与当地武警消防部队建立正常的工作关系。
5.2、项目经理部实行消防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项目部重点管理范围,做到统一计划、合理布置、经常检查、及时总结。
5.4、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凡动用明火时,一定要有防火监护人在场方可动用。施工区域内严禁使用电炉、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灯头。木工间严禁吸烟和燃烧木屑刨花,当天的木屑刨花要及时清理。
5.5、对管理不善、执法不严、防范措施不力而发生火灾事故,影响工程建设的要追究各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情况处以经济罚款、行政处分、违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6.1、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宣讲工作。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治安管理条例》,自我约束、自我治理、自我防范。
6.2、加强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对施工现场的贵重物资、重要器材和大件设备,应严格有关保卫制度,做到有管理卡、责任书、责任人。设置防护设施和报警设备,防止物资被哄抢、盗窃或破坏。
6.3、路基、桥涵基础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须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向当地公安部门申领“爆破物使用许可证”,由具有爆破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爆破物品要妥善保管。并设专人看护。防止丢失被盗。
6.4、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加强对劳务民工的管理,对参加施工的劳务民工进行审查、登记造册,审办暂住证,每个人都写遵纪守法书面保证书。上岗前进行法制教育,做到持证上岗。防止三无人员混入民工队伍,加强治安防范。
7.1、对林木、植被及水资源的保护是施工中的水保重点。
7.2、保护原有植被。对合同规定的施工界限内、外的植物,树木等尽力维护原状,砍除树木和其它经济作物时,应事先征得所有者和业主的批示同意,严禁超范围砍伐。
7.3、进一步结合工程现场实际,优化土石方调配方案,尽可能做到路基土石方基本平衡,移挖作填,综合利用,区间与站场统筹考虑,互调余缺,充分利用工程弃碴,作为路堤、站场填料,并选择石质较好的弃碴作为工程建筑材料,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工程弃碴及弃碴占地,避免污染周边环境,造成水土流失。
7.4、路基工程的土壤侵蚀主要是路堤和路堑边坡侵蚀造成水土流失,施工中采取“路基成型一段,防护一段,恢复植被一段”,特别是挡护工程、喷播植草防护工程的项目及早实施,这对水土保持十分重要。路基工程尽可能以挡护工程收坡,避免剥山皮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 第6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pdf,破坏天然植被。
7.5、路基开挖,应选择对地形、地貌和植被影响小的施工方法。
路堑开挖时尽量采用机械作业,滑坡地段不准放炮;筑好挡土墙后再切坡,防止弃碴毁坏河道、农田和造成水土流失。
新余地区铁路改造工程创优规划
1、南昌铁路勘测设计院设计的《新余铁路改造工程施工文件、施工图纸》。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翠城2、铁道部颁发的现行铁路桥涵、路基施工规范及相应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铁道部颁发的现行的现行施工安全技术手册及南昌铁路局发布的既有线施工确保行车安全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