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8.恒大帝景首期二标段施工组织设计(101P).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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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8.恒大帝景首期二标段施工组织设计(101P).doc

2.施工现场的临时变电所应为现场施工专用,不得与(低压)外电线路联络。

3.临时变电所的进线侧额定电压不宜高于10kv变电所内应设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变电器室应有防水、排水措施。

4.电缆配电路采用埋地或架空两种方法。埋地电缆应敷设与专用电缆沟槽内并每隔30m设“下有电缆”的提醒标志。

5.室内配电线路和由绝缘导线、瓷瓶(塑料)夹等组成。接户线在档柜内不得有接头,进线外离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m。

6.现场电气设备使用必须有合格证和经安全部门检查认可Q/GDW 11766-2017 电力监控系统本体安全防护技术规范.pdf,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和要求接地。

7.现场电气设备必须在线路上逐级设置漏电保护器,逐级保护。

8.施工中不得在高压线下施工,搭设作业棚或堆放物件、材料及杂物等,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高压架空线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塔吊的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架空线路的边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4m。对达不到上述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措施包括:屏障、遮栏、围栏、保护网以及标志牌等。

9.塔吊、外用电梯必须按要求设置避雷装置,作业层脚手架上设避雷装置与主体避雷装置连通。

十一、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1)塔吊的安装和拆除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且装拆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塔吊必须具有以下可靠的安全装置:

①起重量限制器;②力矩限制器;③高度限制器;④行程限制器;⑤幅度限制器;⑥吊钩保险装置;⑦卷筒保险装置。

(3)塔吊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4)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5)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5)塔吊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塔吊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②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③ 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0;

④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应加固;

⑤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锚固装置的自由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⑥塔吊在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⑦拆卸塔吊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除锚固装置。

⑧ 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和拆卸锚固装置。

⑨固装置的安拆、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好安全带和戴好安全帽,并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6)应保持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7)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塔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装物)距离不得小于2m。

(8)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声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9)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辐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10)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方向,突然变速成制动。

(11)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2)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

(13)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14)作业业完毕后,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15)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拔到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6)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检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1)施工升降机应为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2)地基应浇制混凝土基础,其承载能力应大于150Kpa,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10mm,并应有排水设施。

(3)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偏差为其高度的5/1000。

(4)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臂距离,导轨架两附臂连接点间距离和最低附臂点高度均不得起过出厂规定。

(5)升降机的专用开关箱应设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馈电容量应满足升降机直接启动要求,箱内必须设短路,过载、相序、断相及零位保护等保护装置,升降机所有电气装置均应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第3.1和第3.4节的规定。

(6)升降机梯笼周围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门。全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7)升降机安装后,应经该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臂支架以及升降机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鉴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8)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除调整时或每用满一年后,均应由生产厂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或签定。

(9)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不得偏重,严禁超载。

(10)当升降机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11)升降机在大雨、大雾、六级及其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冻结时,必须停止运转,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升降机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12)升降机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3)作业后,应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拔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

(1)搅拌的混凝土骨料应严格筛选,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以防卡料。下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以免动力过载。

(2)搅拌叶片和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就经常检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当间隙超过标准时,会使筒壁和筒底粘结的残料层过厚,增加清洗时的困难,降低搅拌效率,如搅拌叶片磨损,应及时调整、修补和更换。

(3)混凝土搅拌机起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运转后进行上料,上料后及时加水,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载荷时起动搅拌机。

(4)在混凝土搅拌机使用中,切勿使砂石落入机器运转部分中去,以免使运转部件卡住损坏。

(5)作业中,如发现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

(6)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口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要进入筒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去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进入。

(1)插入式振捣器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熔断器选配应符合要求,接地应安全可靠,电动机示接地线或接地不良者严禁开机使用。

(2)操作人员应掌握一定安全用电知识。操作振捣器作业时,应穿戴好胶鞋和绝缘橡皮手套。

(3)振捣器停止使用时,应立即关闭电动机;搬动振捣器时,应切断电源,确保安全。不得用软管和电缆拖拉、扯动电动机。

(4)电缆线上不得有裸露之处,电缆线必须放置在干燥、明亮处,不允许在电缆线上堆放其他物品,也不允许在车辆在其上面直接通过;更不允许用电缆线吊挂振捣器等物。

(5)振捣器作业时,软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软管不得有断裂。

(6)振捣器启振时,必须由操作人员掌握,不得将启振的振捣棒平放在钢板或水泥板等坚硬物上,以免撞坏发生危险。

(7)严禁用振捣棒撬拨钢筋和模板,或将振动棒当大锤使用,操作时勿使振捣棒头夹到钢筋里或其他硬物而受到损坏。

(8)用强拉平板振捣器时,挟绳应干燥绝缘,移动或转向时不得用脚踢电动机。振捣器与平板应保持紧固,电源线必须固定在平板上。电器开关应装在手把上。

(9)在一个构件上同时使用几台附着式振捣器工作时JC311-2004 明矾石膨胀水泥.pdf,所有振捣器的频率必须相同。

(10)作业后,必须做好清洗、保养工作。振捣器要放在干燥处。

十二、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施工现场放置消防器材处,应设置明显标志,夜间设红色警示灯,消防器材须垫高放置、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2.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烧堆放、仓库、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域。

4.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工程施工工艺框图大汇集,并加强值班巡逻。

5.不准在高夺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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