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施工组织设计(24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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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施工组织设计(245页).doc

⑷ 编制雨季施工作业指导书,制定防洪抗汛预案,作为雨季施工中的强制性执行文件,严格执行。

⑸ 在雨季施工时,施工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加强对支架、脚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倾倒和坍塌。对处于洪水可能淹没地带的机械设备、材料等应做好防范措施,施工人员要做好安全撤离的准备。长时间在雨季中作业的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防雨棚。施工中遇有暴风雨应暂停施工。

⑹ 路基填筑做到随挖、随运、随填、随压,以确保路堤质量。每层填土表面做成2~4%的横坡,并应填平,雨前和收工前将铺填的松土碾压密实,不积水。

⑺雨季进行砼及圬工作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拌合站及砂石料仓均设遮雨棚,墩台砼施工设避水棚,随时掌握天气预报东风井通风机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尽量避开雨天浇筑混凝土。

⑻加强深对深基坑、深路堑边坡观测及邻近公路、铁路施工等雨季汛期安全巡视。

⑼现场中、小型设备必须按规定加防雨罩或搭防雨棚,机电设备要安装好接地安全装置,机动电闸箱的漏电保护装置安全可靠;施工电缆、电线尽量埋入地下,外露的电杆、电线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雨季前对现场设备作绝缘检测。重要设备的防雷装置。

⑽ 对停用的机械设备以及钢材、水泥等材料采取遮雨、防潮措施,现场物资的存放台等均应垫高,防止雨水浸泡。

⑾ 加强对临时施工便道维护与整修,确保其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积水。

⑿ 雨季时派专人在危险地段值班,重点加强对深基坑、深路堑边坡观测,及邻近公路、铁路施工等施工的安全巡视,并派专人对施工区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排水系统排水通畅。

12.5.2.3 各分项工程雨季施工措施

雨季施工前,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编制实施性雨季施工计划,隧道施工进洞、涵洞基础、软土、松软土路基处理应安排在旱季施工。增加材料的储备数量,防止停工待料的情况发生。随时检查材料库、水泥库的封闭状态,确保不漏雨。雨季进行砼及圬工作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拌合站及砂石料仓均设遮雨棚,墩台砼施工设避雨棚,随时掌握天气预报,尽量避开雨天浇筑混凝土。

12.5.2.3.1 路基工程雨季施工措施

⑴ 开工前要先作好临时排水设施,包括临时排水沟、截水沟及横向排水沟、排水管等,以利雨期排水、排洪;对可提前做永久性排水设施的排水工程提前进行施工。

⑵ 雨季进行地基换填施工要特别注意排水工作,施作的排水设施能够完全排除地表水和外渗的地下水。回填作业紧跟挖除工作,不得长期将基底暴露或浸泡在积水中。

⑶ 路基填筑各工序紧凑作业。严格控制路基填料的含水量,对含水量偏高的填料进行晾晒,符合要求后再分层摊铺碾压。为防止雨水对级配填料中细颗粒的携带流失,大雨时对层面采取雨布覆盖。

⑷ 路基雨季施工可安排开挖高度小、运距短的路堑施工。在施工中,随开挖及时做好临时排水沟,开挖底面平顺,不得有积水现象,并有向外侧不小于4%的纵坡。通过雨季对地下水露头情况的观测,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引排。

⑸ 雨天要封闭路基施工段的交通,禁止一切车辆在路堤上行驶。

⑹ 各路基附属工程构造物基底防止雨水浸泡而降低承载力,同时防止山体滑坡,对基底隐蔽工程及时报检,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及时封底。

12.5.2.3.2 桥涵工程雨季施工措施

⑴ 桥涵基础工程雨季施工,要在坑顶外侧预设一道土埂,防止雨水倒灌;已开挖的基坑槽应及时进行封闭,并配备抽水机排水防止基坑槽被水浸泡。桥梁基础施工完成后,应对桥址处施工场地进行平整,基坑回填后及时做好天然水流的导流措施,确保基坑附近不积水,避免地基沉陷。施工时注意防洪措施,备足防洪物资,防止钢筋锈蚀和模板、支架变形、下沉,做好工程材料的管理工作。

⑵对于混凝土的雨季施工,为保证混凝土的质量,混凝土开盘前根据砂料含水率调整施工配合比,适当减少加水量。施工要保持连续性,混凝土安排一次浇筑完,并经常检查砂石料的含水量,控制水灰比。混凝土、砂浆在终凝前要进行覆盖,防止雨淋而影响质量。

⑶防水层不在下雨天施作,找平层的干燥度符合防水层的铺设条件后再施作防水层。

12.5.2.3.3 隧道工程雨季施工措施

⑴ 明洞施工前做好右侧截水沟。截水沟几何尺寸要满足排水要求,同时距开挖边坡线不小于5m。

⑵ 在隧道开挖时,洞内设排水沟、集水坑,备足抽排水设备;反坡开挖要防止雨水倒灌。

⑶ 加强边仰坡支护工作,防止边仰坡滑坍。

⑷ 要做好防雨措施的防洪机械设备、物资材料。

⑸ 采用分级集水,管道排水,做好排水工作,保证隧底不积水。

12.5.2.4 防洪防汛措施

⑴ 安排以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为首的专人负责防洪渡汛工作,在雨季期间定期检查防洪渡汛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和生活区的住宅安全。

⑵ 开展抗洪防汛大检查,重点检查抗洪防汛方案是否可行,职工住房环境、设备停放地点、材料储存场所等是否安全可靠,排水、防水设施是否齐备等。并认真执行雨前、雨中、雨后三检查制度。

⑶ 施工中注意保护好防汛设施,不损坏沿线排水系统,不因施工而削弱河流、堰塘、堤坝的抗洪能力,不因施工引起雨水冲刷路基或引起既有排水设施的淤塞,并注意疏通河道沟渠,不削减过水断面,确保水流畅通。

⑷ 备齐一定数量的防洪抢险器材,疏通河道和渠道,确保排水畅通。

⑸ 当接到可能发生暴雨、洪水警报后,由调度立即通知施工工区负责人、施工队队长、工地值班人员,迅速对有地质灾害的危险地段进行普查,当出现险情时值班人员立即通知施工队队长,并采取措施保护施工便道畅通、疏通道路的侧沟、管涵工作;并对是否疏散下游居民和施工设备、撤离施工人员等做出判断,向项目经理汇报,并向监理、建设单位汇报。必要时向下游地方政府通报。

⑹ 顾全大局,服从当地防汛部门和建设单位的统一调配,不论何地发生险情,我公司将按照命令全力投入抢险。

12.6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12.6.1 推行文明施工教育,落实已完工程保护责任制

经常对已完工程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发现被撞、损坏、污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处理,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制定已完工程保护奖惩办法,用经济手段提高作业人员对已完工程保护意识,促进文明施工水平。

提倡文明作业,严禁野蛮施工,对野蛮施工的行为要进行制止,一经发现不论是否造成已完工程损伤,都要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12.6.2 加强现场管理,科学组织作业

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或减少工序间的损伤和污染,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会产生损伤污染和破坏的,需先采取有效的已完工程保护措施,否则不许开工。

施工视不同情况,分别对已完工程进行隔离栏保护,用塑料布或塑料纸包裹、彩条布覆盖或对已完工部位进行局部封闭的方法。

严禁践踏预埋件或将其作为施工受力构件。

施工时,有关预留、预埋构件按设计要求一次施作到位,避免今后重新施作对结构物的破坏。

严格遵守建设单位对已完工程保护的各项规定,加强对职工和周边群众的教育,宣传铁路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对已完工程的保护意识。把对路基、桥涵、隧道、房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轨道等已完的工程设施,提高到既有运输设施的同等重要程度并采取同样的措施来保护。

12.6.3 缺陷责任期内的维护方案

⑴ 工程完工后成立不少于100人的工程维护组,以项目总工程师为组长,主管工程师为常务副组长,质量保修期内对工程的维护工作。

⑵ 质量保修期内,维护组要定期对所建工程进行全面、仔细地组织检查,遇地震、暴雨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后要随时组织检查,对出现的工程缺陷要登记清楚,分析缘由,及时向建设单位上报缺陷数量、缺陷范围、缺陷责任及原因等,并立即组织维修。

⑶ 质量保修期内工程的维护,要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必要时采取可行的防护措施,确实需要中断运行时必须在建设单位同意下才可进行。

⑷ 各项缺陷修复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取得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认可。

⑸ 缺陷责任的维护分两种情况,若因我公司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结构内部受力变化或外部破坏的,我公司自己拿出修复方案并报建设单位批复后立即实施。若属非责任造成的缺陷,我公司要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和设计院,并按照建设单位和设计院批复的方案组织维修。

⑹ 缺陷责任期内我公司成立的维护组必须保证管段排水畅通、沟、渠内没有淤积物和阻塞物。

⑺ 缺陷维护组,还将对管段内设计方面不完善之处进行合理完善、补建,确保路基边坡稳定、环境好。

⑻ 按照ISO9000系列标准要求,我公司承诺实行竣工回访,工程交付建设单位后,仍要不断取得联系,每三个月至少回访一次,听取建设单位的使用情况和意见。

12.7环保、水保及文物保护措施

12.7.1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目标

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土地资源节约利用,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工程绿化完善美观,节能、节材和水保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建成一流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高速铁路。

⑴ 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避免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等环境污染,或其他由于环境污染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⑵ 确保因施工产生的气体排放、地面排水、水土流失及污染等,不超过规定数值,也不超过适用法律规定的数值。

⑶ 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原有交通的正常通行和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生产生活用电及通讯管线等的正常使用。

⑷ 严格按批准的弃碴规划有序地堆放,防止因任意堆放弃碴而降低河道的泄洪能力和影响其他单位的施工以及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某大桥 施工组织设计(全稿)⑸ 保护饮用水源免受因施工活动造成污染。

⑹ 保证沿线居民房屋、树木、农作物不受损害。

12.7.2 建立健全施工环保、水土保持管理组织机构与保证体系

12.7.2.1 建立专职的环保、水保管理组织机构

积极服从“由公司筹备组统一组织、指挥部分段管理、监理单位日常监督、设计单位技术支持、施工单位具体落实”的“五位一体”环保管理控制体系。建立与地方各级环保、水保、河道、风景名胜区等主管部门沟通机制,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环保、水保组织机构见图7.7.1。

12.7.2.2 建立健全环保、水保管理体系中环施工组织设计,强化环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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