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有关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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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有关要求.doc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监管责任,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实施施工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监管,加强联动执法和联合惩戒。因地制宜实施重点管控措施和专项治理。对不落实有关要求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社会影响等后果的责任单位,应联合公安、消防救援、综合执法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海南自贸港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一律实施信用惩戒。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将涉嫌“过失引起火灾”“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或“失火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有关证据线索依法移交公安部门立案调查。

(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费支付、使用到位,履行对参建各方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的监督责任。

(三)由施工单位承担主体责任,按要求组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责任1#集宿用房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应急预案演练等制度,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四)由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确保监理人员在岗在位,加强巡察巡视,确保安全隐患查找消除于成灾之前。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主动公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公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要求。

2.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要求,对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会引起火灾事故发生的隐患问题应当立即组织整改。

3.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每日进场施工前还应当组织施工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主要内容。

(2)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维护方法。

(3)扑灭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报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

4.施工单位应当结合施工进度和现场实际,定期组织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熟悉应急处置流程,并及时组织总结改进。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严禁吸烟,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应设置防火警示标识,施工现场管理方应定期清理可燃杂物,严防火灾发生。

6.施工单位应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材料存放仓库防火管理,严格落实易燃易爆和可燃物品分类存储和安全使用管理。

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涉及用火作业的,应当落实动火审批,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施工现场不应采用明火取暖。

8.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当落实动火审批,动火作业前应清理现场可燃物,无法清理的应采用不然材料对其进行覆盖或隔离,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期间应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和设置专人落实现场监护,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室外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后,应当在检查确认现场没有火灾风险后动火操作人员才能离开。

9.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严禁使用可燃、易燃彩钢板进行搭建。高层建筑、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其他工程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设;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安全防护网、既有建筑外墙改造的外脚手架安全防护网、临时疏散通道的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

新春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标段3#楼砌体施工方案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在建建筑和临时建筑均应设置疏散门、疏散楼梯等疏散设施。

11.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房屋建筑工程中,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精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

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按国家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设备,保障处置火灾事故所需的消防用水条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平方米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立方米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还应符合国家规范相关设置要求和供水保障要求(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2)建筑高度大于24米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立方米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室内消防给水系统还应符合国家规范相关设置要求和供水保障要求。在建高层建筑还应随建设高度同步设置消防供水竖管与消防软管卷盘、室内消火栓接口。

(1)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时,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米×12米的回车场;

(2)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

(3)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DB34/T 3444-2019标准下载(4)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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