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节水灌溉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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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节水灌溉招标文件.doc

26.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的。

悬臂式钢筋混凝土挡土墙施工方案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7.1 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进行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由业主评委和专家评委组成,专家评委从安徽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花名册中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27.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8.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9.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0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9.2 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高限价合理幅度的;

经评标委员会论证,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0、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技术标和商务标)

30.1投标偏差的界定和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30.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30.2.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第19款规定要求加盖法人印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0.2.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投标文件评审且不符合招标文件错误修正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0.2.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30.2.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后审文件内不一致的;

30.2.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投标保证金的;

30.2.6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0.2.7 投标工期超过建设工期或投标工期缩短超过合理幅度而又无充分理由说明或投标函及其附录中无明确投标工期的。

30.2.8 工程质量标准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的或投标函中无明确工程质量标准的。

30.2.9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标电子清单计价文件或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与书面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包括重新计算前后);或者商务标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无法复制或进行数据导入的(商务标电子文本在商务标清标后由商务标评委将通过商务标清标的投标人的电子文本进行复制或数据导入,供商务标评委评标使用)。

30.2.10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0.3.1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0.3.2 投标文件需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包括补正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细微偏差需要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字认可。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质询后,应在规定的时间递交澄清资料,澄清资料不得更改实质性内容。

30.3.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0.4在评标委员会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且超过三分之二评委多数认定后,可视为串通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提请招投标监督部门依法查处: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异常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或同一软件狗编号编制的;

(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9)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10)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30.5经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

31、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1.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1.1.1当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不一致时,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内容为准。

31.1.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出现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标出的单价金额为准,并修改合价金额。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并修改单价金额;

31.1.3各项报价书中,细目价格、费用(合价或合计)金额累计不等于总价(合计或总计)金额时,应以各细目价格、费用(合价或合计)金额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合价或总计)金额。

31.1.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相对应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中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

31.1.5 投标人填报的特殊或贵重材料设备以及其他材料设备采用的品牌、数量、单位、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标准)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进行澄清修正,但所报的单价不变。

31.1.6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填报的为准。

31.1.7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前后不一致时,以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填报的为准。

31.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2、按照第30.3.2条款、第31条款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为中标价。

33、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0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33.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3.3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合格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三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33.4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范性文件确定中标人。

33.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4.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5、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5.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6.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3日内向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6.2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进行3日公示,未发现有中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实名投诉的,招标人即可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手续,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6.3对中标人无故弃标的认定和处理。

NB/T 10528-2021 煤矿老空区普查技术规范.pdf36.3.1中标人无故弃标的认定:定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拒绝按规定接受中标或拒绝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的应确认无故弃标。

36.3.2中标人无故弃标的处理:

36.3.2.1、对无故弃标的企业处以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交纳其投标价与依法递补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差额作为罚金补偿招标人的处罚。必要时追偿因其无故弃标造成的其他损失。

36.3.2.2、取消无故弃标企业1至3年在淮政府工程投标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其他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肥市生态停车场项目施工组织设计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7.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7.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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