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高速公路安全养护作业规程.docx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截取文档部分内容,供参考
6、高速公路安全养护作业规程.docx高速公路安全养护作业规程
1、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为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所设置的交通管理区域,分为警告、上游过渡、缓冲、工作、下游过渡和终止等六个区域。
2、警告区:从作业控制区起点设臵施工标志到上游过渡区之间的路段,用以警告车辆驾驶员已经进入养护维修作业路段,按交通调整行车状态。
3、警告区最小长度:保证驶入警告区的车辆减速至工作区规定的限速所需要的警告区路段的最短长度。
DB51T 2844-2021 救灾物资储存技术规范.pdf4、上游过渡区: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封闭车道的上游横向过渡到缓冲区旁边非封闭车道的路段。
5、缓冲区:上游过渡区和工作区之间的路段。
6、工作区:养护维修作业的施工操作区域。
7、下游过渡区: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工作区旁边的车道横向过渡到正常车道的路段。
8、终止区:设臵于工作区下游调整车辆行车状态的路段。
9、养护安全设施: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域,保护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的设施。
10、渠化装置: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域,隔离车流、人流与工作区的设施。
11、临时性交通标志:为了满足养护维修作业安全需要而临时设臵的交通标志。
12、临时性路面标线:为满足养护维修作业安全需要而临时施划的交通标线。
公路养护作业可分为长期养护作业、短期养护作业、临时养护作业和移动养护作业,因根据养护作业类型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通方案。
长期养护作业应加强交通组织,必要时修建便道,宜采用稳固式安全设施并及时检查维护,加强现场养护安全作业管理;短期养护作业应按要求不止作业控制区,可采用易于安装拆除的安全设施;临时和移动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可在长期和短期作业控制区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简化。
公路养护作业应在保障养护作业人员、设备和车辆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养护作业对交通安全保通状况的影响,保障交通通行。
公路养护作业应利用可变信息标志、交通广播、网络媒体、临时性交通标志等沿线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前方公路或区域路网内的养护作业信息。
养护作业前应了解埋设或架设在公路沿线、桥梁上和隧道内的各种设施,并与有关设施管理部门取得联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公路养护作业前应覆盖与养护安全作业设施相冲突的既有公路设施,结束后应及时恢复被覆盖的既有公路设施。
公路养护作业未完成前,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控制区的范围和安全设施的布设位置。
养护作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穿着反光服,佩戴安全帽、交通引导人员还应符合以下规定:(1)交通引导人员应面向来车方向,站在可视性良好的非行车区域内;(2)高速公路交通引导人员宜站在警告区非行车区域内。
公路养护作业人员必须在作业控制区内进行养护作业。人员上下作业车辆或装卸物资必须在工作区内进行。
过渡区内不得堆放材料、设备或停放车辆。摆放的作业机械、车辆和堆放的施工材料不得侵占作业控制区外的空间,也不得危及桥梁、隧道等结构物的安全。
公路养护安全设施在使用期间应定期检查维护,保持设施完好并能正常使用。用于夜间的安全设施必须具有反光性或发光性。
夜间进行养护作业应布设照明设施和警示频闪灯,并应加强养护作业的现场管理。
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安全设施的布设与移除,应按移动养护作业要求进行。安全设施布设顺序应从警告区开始,向终止区推进,确保已摆放的安全设施清晰可见;移除顺序应与布设顺序相反,但警告区标志的移除应与布设顺序相同。
长期和短期养护作业应布置警告、上游过渡、缓冲、工作、下游过渡、终止等区域;临时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可在长、短期养护作业基础上减小区段长度,有移动式标致车时也可不布置上游过渡区;移动养护作业控制区可仅布置警告区和工作区,警告区长度可减小。
养护作业控制区限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限速过程应在警告区内完成;(2)限速应采取逐级限速或重复提示限速方法。逐级限速宜每100m降低10km/h。相邻限速标志间距不宜小于200m。(3)最终限速值不应大于表4.0.3的规定。当最终限速值对应的预留行车宽度不符合要求时,应降低最终限速值。
封闭车道养护作业的上游过渡区最小长度值应符合表4.0.5的规定,封闭路肩养护作业的上游过渡区长度不应小于表4.0.5中数值的三分之一。
缓冲区可分为纵向缓冲区和横向缓冲区,应符合下列规定:(1)纵向缓冲区的最小长度应符合表4.0.6的规定。当工作区位于下坡路段时,纵向缓冲区的最小长度应适当延长;(2)在保障行车道宽度的前提下,工作区和纵向缓冲区与非封闭车道之间宜布置横向缓冲区,其宽度不宜大于0.5m。
工作区长度应符合以下规定:(1)除借用对向车道通行的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外,工作区的最大长度不宜超过4km。(2)借用对向车道通行的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工作区的长度应根据中央分隔带开口间距和实际养护作业而定,工作区的最大长度不宜超过6km。当中央分隔带开口间距大于3km时,工作区的最大长度应为一个中央分隔带开口间距。
下游过渡区的长度不宜小于30m。
终止区的长度不宜小于30m。
公路养护安全设施包括临时标志、临时标线和其他安全设施,各类安全设施应组合使用,典型安全设施示例见附录A。各类安全设施及交通导引人员示例符号见附录B。
高速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1、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考虑养护作业的内容与要求、时间和周期、交通量、经济效益等因素,控制区内交通标志的布设必须合理、前后协调,起到引导车流平稳变化的作用。
2、养护作业控制区两侧应差异化布设安全标志,并符合下列规定:(1)车道养护作业时,在封闭车道一侧的警告区应布设施工标志和限速标志,在非封闭车道一侧的警告区应布设施工标志,并宜布设警示频闪灯。(2)路肩养护作业时,在封闭路肩一侧的警告区应布设施工标志和限速标志,在另一侧仅在警告区起点布设施工标志。
3、同一行车方向不同断面同时进行养护作业时,相邻两个工作区净距不宜小于5km。
4、封闭车道养护作业控制区与被借用车道上的养护作业控制区净距不宜小于10km。
5、养护作业控制区应设置工程车辆专门的出入口,并宜设在顺行车方向的下游过渡区内。当工程车辆需经上游过渡区或工作区进入时,应布设警告标志并配备交通引导人员。
(二)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机械移动养护作业宜布设移动式标志车;当作业机械配备闪光箭头或车辆闪光灯时,可不布设移动式标志车。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6.2.6.
当占用路面进行人工移动养护作业时,宜封闭一定范围的养护作业区域,并按临时养护作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路肩清扫等人工移动养护作业,宜布设移动式标志或交通锥,其距人工移动养护作业起点不宜小于150m。人工移动养护作业应避开高峰时段。路肩人工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6.3.7.
中央分隔带或边坡绿化内的植被灌溉养护作业,应在灌溉车辆上配备醒目的闪光箭头或车辆闪光灯,也可在灌溉车辆后布设移动式标志车。作业人员不得在中央分隔带内休息,且中央分隔带中不宜多人集中作业。
桥梁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联华购物中心工程钢结构施工组织设计桥梁养护作业时应加强车辆限速、限宽和限载的通行控制。经批准允许通行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应引导通过。
当预判桥梁养护作业会出现车辆排队时,应利用桥梁检查站、收费站、正常路段或警告区布置大型载重汽车停靠区,并布设“重车靠右停靠区”标志,间隔放行大型载重汽车,不得集中放行。
立交桥上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养护作业影响桥下净空时,应在立交桥下方公路上布设施工标志、限高及限宽标志,并不得向桥下抛投任何物品;(2)养护作业占用下方公路路面时,立交桥下方公路应布置养护作业控制区。
桥梁养护作业影响桥下通航净空时,应按有关规定布设标志及安全设施。
特大、大桥养护作业除应满足桥梁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的一般要求外交通标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尚应符合该特大、大桥养护作业的特定技术要求。
中、小桥养护作业时应封闭整条作业车道作为工作区,纵向缓冲区重点宜止于桥头。以设计速度10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