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1336-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52/T 1336-2018 贵州岩溶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程10.6.1当需要查明场地或周边地下水的补径排特征或者地下水位以下岩溶管道的连通关系,可进行连 通示踪试验。通过钻孔、竖井或落水洞将示踪剂注入含水层中,并在预期示踪剂能到达的周边井、孔、 泉或坑道进行监测和取样分析。 10.6.2示踪剂应选择无毒、性质稳定、易溶于水、抗吸附、易检测、背景值低且波动小的物质。 10.6.3简易的连通试验可选择食盐作为示踪剂,通过测试水体的电导率对示踪剂进行检测。对环境条 件适宜的场地,可进行染色法试验,选择无毒的色素作为示踪剂。复杂的远距离连通示踪试验,可选择 具有低背景值、低检出限和高灵敏度的示踪剂,使用专用仪器和方法进行检测。 10.6.4连通示踪试验应在充分调查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后进行,选择地下水系统的补给区或主径流通道 作为投源点,在各可能的径流通道或排泄区进行示踪剂取样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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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5连通示踪试验宜在洪水或平水期进行,当洪水期与平水期补径排条件不一致,宜不同季节都进 行试验。为查明同一场地多个地下水流动系统,可同时使用多种不互相干扰的示踪剂进行多元连通示踪。 10.6.6试验前应测定示踪剂的背景值和波动水平,其观测时长应不小于后期试验观测时长的五分之 一,不小于5个实测数据。示踪剂的用量根据示踪距离、流量、示踪剂背景值和波动水平确定。示踪剂 应在地面充分溶解后,快速注入含水层中。 10.6.7宜定量检测示踪剂浓度。应根据地下水和管道的畅通程度、距离、流量等因素,确定示踪剂取 详和观测时间T/CCIAT 0003-2019 建筑施工承插型轮扣式模板支架安全技术规程,投源初期观测间隔较短,后期可逐渐增加间隔时间;当检测到示踪剂时,应加密观测。 0.6.8连通试验过程中,应搜集下列资料: 示踪剂的投放点、接收点的位置、高程、地下水流量; b 投放示踪剂的时间、种类、数量; c)[ 收到示踪剂的时间、种类、数量或浓度; d 接收及检测示踪剂的方法, 10.6.9连通试验结束后应编制试验报告,绘制示踪剂浓度一时间曲线,分析试验成果,确定地下水流 向,计算地下水流速,推测岩溶管道系统特征等
10.7地下水动态观测
0.7.1地下水动态观测除应包括现行国家标准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第13.4.1条的情况外, 尚应包括以下情况: a)场地中存在大挖大填现象,改变原有水文地质单元,可能造成水位急剧变化; 岩溶强发育场地中,桩位较密或基础混凝土浇筑中存在大量超灌现象时,可能改变地下水位流 向或混凝土堵塞原有正常排泄的岩溶管道造成地下水位急剧变化; 有浅层地温能配套使用的建筑场地; d) 大面积或多层地下室基坑开挖后,基坑支护结构阻挡地下水径流造成地下水位雍高。 0. 7. 2 地下水动态观测时间不应少于一个水文年。当项目勘测周期较短时,动态观测时间不应小于 个雨季,「 可延长至施工结束。 0.7.3 应充分利用井、泉、暗河、天窗、钻孔及场地附近水体、积水洼地等进行观测。 10.7.4 水位动态观测的内容及方法宜符合下列规定: a) 井、钻孔、地表水及洼地的水位观测,宜在同一时间测量; 6 旱季一星期一次,雨季2至3日一次,近河地表水点,应增加观测次数; c) 并孔深度每月测量一次; d) 消水洼地内立标尺,雨季宜逐日观测。 0. 7.5 流量动态观测的内容及方法宜满足下列要求: a) 泉、暗河、河床流量的观测,宜根据流量大小,分别采用堰、量水槽、溢流坝及流速断面法等 测量时间与水位观测同步; c) 对断面复杂、流量变化大的暗河通道,宜选在廊道式的通道中并有跌水处,建立固定堰或量水 槽进行观测。 0.7.6J 应将动态观测资料整理成下列图表: a) 水位、时间关系图; b) 流量、时间关系图; )水位一降雨一蒸发气
11岩土工程分析评价与成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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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在岩溶场地进行工程建设时,应查明场地的岩溶发育程度、岩溶发育区与建(构)筑物的 置关系,分析评价土洞、岩溶洞隙、涌水、抽排水、抗浮、软弱岩土体等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1.2岩溶地质问题分析评价应在地表地质测绘和针对性钻探、物探基础上进行,重点查明岩溶 本地质条件,土洞发育情况,岩溶发育位置、规模、空间形态、溶洞充填情况及性状、溶蚀破碎 响范围,地下水动态变化特征等
11.1.3在场地岩溶勘察和相应岩溶水文地质问题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提出岩溶处理措施建议,岩溶处 理原则及措施见附录C表C.1。 11.2地基稳定性分析评价 11.2.1根据岩溶发育特征,对场地进行岩溶发育程度分区,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构) 筑物主体宜避开岩溶强发育区段。 11.2.2当场地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可判定为未经处理不宜作为地基的不利地段: 浅层溶洞或溶洞群,洞径大,且不稳定的地段; 埋藏的漏斗、溶槽等,并覆盖有软弱土体的地段 c) 土洞或塌陷成群发育地段; 岩溶水排泄不畅,可能暂时淹没的地段 11.2.3当建(构)筑物基础持力层中发育土洞时,应预测土洞产生地面塌陷的可能性,分析评价其对 地基稳定的影响。县 11.2.4红黏土边坡上的基础应按圆弧法和沿基覆界面的折线法进行计算评价。 11.2.5对钻探深度范围内的溶洞,当拟利用溶洞顶板时,应查明其平面形态、顶板岩体质量及厚度、 周边溶蚀破碎带厚度、两侧支撑端岩体完整性及强度,并按下列情况评价溶洞顶板在建筑荷载作用下的 稳定性: a)当基底面积天于溶洞平面尺寸并满足可靠支撑长度要求时,可采用应力扩散原理验算溶洞顶板 稳定性; b) 当基底面积小于溶洞平面尺寸时,基础底面以下(扣除周边溶蚀破碎带厚度后)的溶洞顶板厚 度h大于柱下独立基础短边宽度或桩基础直径的3倍且大于5m、条形基础宽度的6倍时,对 基本质量等级为「级、ⅡI级的岩体,可按冲切锥体模式验算溶洞顶板的抗冲切承载力; c) 当基底面积小于溶洞平面尺寸且顶板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III级或IV级时,对于浅基础,条件具 备时可作原位载荷试验评价溶洞顶板的强度与稳定性,最大加载量应不小于地基设计要求的2 倍;对于深基础,宜将基础置于洞底稳定岩体内,实施困难时,可考虑跨越处理或对基底岩体 进行回填注浆加固。 11.2.61 位于溶洞、漏斗、溶沟、溶槽或岩石陡坎近旁的基础,应按下列情况考虑侧向滑移稳定性: 当岩体中有倾向临空面的结构面时,应验算地基滑移稳定性,其稳定性验算方法详见附录D。 软弱结构面的抗剪强度宜由试验确定,初步确定时,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GB50330《建筑边 坡工程技术规范》表4.3.1选用。 b) 当无倾向临空面方向的结构面时,可根据岩体抗剪强度及现行国家标准GB50330《建筑边坡 工程技术规范》申表4.3.3、4.3.4边坡岩体内摩擦角折减系数及等效内摩擦角标准值进行稳 定性验算。
11.2地基稳定性分析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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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地基变形分析评价
11.3.1可溶岩地层分布区,受岩溶发育不均一的影响,下伏基岩面起伏不平,且上覆红黏土 均一、性状变化较大,存在红黏土地基的不均匀沉降变形,土洞塌陷引发的地基变形,溶洞顶 发的地基变形,和溶沟、溶槽、石芽地基变形问题,需结合建(构)筑物布置进行分析评价。
a)通过土层成因、厚度、状态特征、密实性、物理力学性质的定性分析,估算红黏土层沉降范围 值,评价其对建(构)筑物基础的影响。 b 对可能产生变形的建(构)筑物周边、角点,按照现行国家标准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 计规范》中第5.3节变形计算的要求进行地基沉降分析计算,对沉降量、沉降差不满足要求的 区域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处理方案。 11.3.3与溶沟、溶槽平行展布的纵向基础应重点分析相邻两侧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是否满足要求; 垂直溶沟、溶槽展布的横向基础应重点分析溶沟、溶槽宽度、两端与溶沟、溶槽沉降量、沉降差是否满 足要求;石芽地基应重点分析石芽位置与周边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是否满足要求,评价地基的不均匀 沉降问题,并提出建议处理措施。
11.4.1地下室抗浮分析评价时,需通过勘察获取的基础水文地质资料包括: a) 岩溶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分布范围、勘察期间测定的稳定地下水位、地下水位的季节变化幅度, 调查访问的场地地下水位多年变化幅度、历史最高水位、近3年~5年最高水位等: b) 岩溶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地表水、覆盖层孔隙水、岩溶地下水、其它含水层地下 水的水力联系; c) 当存在多层地下水时,应查明每层地下水的赋存条件、动态特征及各层地下水之间的越流渗透 关系; 存在岩溶管道水、或暗河时,应查明岩溶管道或暗河的走向和控制因素,地下水的承压特性等; e) 提供工程设计需要的水文地质参数; 提出工程施工时的地下水控制方案建议。 1.4.2 当地下水对地基评价、工程抗浮、工程降水有重大影响时,宜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勘察;水文地 贡勘察宜采用水文地质测绘、物探、钻探、水文地质试验、地下水动态观测等一种或多种方法综合进行 勘察评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水文地质测绘应在现场踏勘、收集已有水文地质资料,初步掌握场地水文地质条件的基础上进 行,重点调查微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表岩溶发育、井(泉)等内容; 水文地质物探、勘探孔应在水文地质测绘的基础上,结合场地岩土工程勘察的需要布置: 水文地质试验应根据评价工作的需要选择抽水试验、连通试验、注(压)水试验、流速(向) 测试等方法; d) 渗透系数等水文地质参数可取经验值,也可通过现场水文地质试验测定; 岩溶场地基础施工期间应对与工程相关的地表水、地下水进行水位和水量变化监测。 1.4.3当建(构)筑物地下室的一部分或全部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进行抗浮稳定性验算。当存在地 下水渗流时,应分析渗流作用及其对地下结构上浮的影响;当存在岩石裂隙时,尚应考虑裂隙水在基坑 内积聚对抗浮设计水位的影响。
11.4.4确定抗浮设防水位时
a)历史最高水位; b)降雨量和地下水位的多年变化:
b)降雨量和地下水位的多年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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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地下水开采量变化的影响; 城市和工程建设对地下水补给、排泄的影响; 跨流域调水及其他人为因素的影响: f) 拟建场地岩土层的组合关系、相关含水层水位的动态变化规律及基底所处岩土层的渗透性。 11.4.5 抗浮设防水位应结合工程的使用年限并按下列原则综合确定: a) 当有长期地下水观测资料时,应采用峰值水位:当无长期地下水观测资料时,应收集邻近场地 的抗浮设防水位,并结合本场地水文地质条件综合确定。 b) 当地表水体对地下水位变化有直接影响时,宜取地表水体最高水位时的地下水位。 11.4.6计算抗浮力时,不宜考虑地下室侧壁及底板结构与岩土接触面的摩擦力和黏滞作用。除有可靠 的长期控制地下水措施外,不应对地下水设计水位进行折减。 11.4.7岩溶场地存在承压地下水时,应进行水位长期观测,确定承压地下水的水头压力,并计算上浮 力。 11.4.8 基础结构抗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当建(构)筑物总重量大于基础或建(构)筑物底板所受浮力时, 应对施工期间建(构)筑物 的地下部分进行抗浮稳定性验算。 b) 当建(构)筑物总重量小于基础或建(构)筑物底板所受上浮力时,应对建(构)筑物施工和 使用期进行抗浮稳定性验算。 c) 有抗浮稳定要求的基础或建(构)筑物底板构件均应保证在地下水作用下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并应满足构件抗裂或裂缝宽度控制要求。 11.4.9 当抗浮验算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配重法、排水减浮法、增加底板厚度、抗拔桩或抗浮锚杆 等抗浮技术措施。 施工期间,可采取降低地下水位或压载等临时抗浮措施。 11.5 洞室围岩稳定分析评价 11.5.1 岩溶区地下洞室围岩分级时,应考虑岩溶发育对围岩类别的影响,在常规围岩分级基础上,根 据岩溶发育程度对围岩类别进行修正,具体要求如下: 对无洞隙洞段,或小型洞隙周边围岩完整、无充填、无水的洞段,可不考虑岩溶对围岩类别的 影响,按常规围岩分类对待;对3倍洞径以外的溶洞影响可不予考虑。 b) 对无充填较小型洞穴,可适当降低围岩类别。 c)对充填型溶洞,除小型者外,一般按充填物性状、强度等确定围岩类别。 d) 中型至大型溶洞、集中涌水点,作为特殊岩溶洞段专门处理。 e) 溶隙、溶蚀破碎带、溶蚀断层带、溶蚀碎裂岩体等洞段,按性状单独分类并适当降低围岩类别, 11.5.2 当地下工程横穿岩溶管道或暗河时,应考虑外水压力对地下工程衬砌结构的影响、地下工程对 地下水通道过流的影响等。
11.5.3外水压力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a)综合考虑洞室地段岩溶发育特征、水文地质条件、岩体各向异性特点、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 压水试验资料、河谷岩溶水动力条件、支护型式、衬砌与岩体结合情况、排水条件等采用地下 水头折减系数法确定,外水压力折减系数参见附录E。 b)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宜实测外水压力。 11.5.4应根据洞穴规模、形态、填充情况和充填物性状,以及其出露位置与洞室的关系、岩层结构、 强度等,分析溶洞对洞室稳定性的影响。 11.5.5应在分析溶洞基本地质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其岩溶形态类型、规模及空间展布选择相应的工程 处理措施,具体参见附录C表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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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6当地下洞室跨越溶洞堆积物时,应研究堆积物的组成物质、性状和强度等,分析评价其对地基 稳定的不利影响
11.6边坡稳定分析评价
11.6.1在碳酸盐岩为主的可溶性岩石地区,当存在溶洞、溶蚀裂隙等现象时,应考虑其对边坡稳定性 的影响。 11.6.2岩溶边坡稳定性分析之前,应根据场地岩溶发育情况,结合其它岩土工程地质条件分区段确定
的影响。 11.6.2岩溶边坡稳定性分析之前,应根据场地岩溶发育情况,结合其它岩土工程地质条件分区段确定 岩溶对边坡稳定性的影响程度,判断边坡可能破坏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根据溶洞的空间位置、规模、埋深、充填、围岩稳定性及水文地质条件,结合边坡岩土工程 条件及其与边坡的关系,综合分析对边坡稳定性的影响; b) 边坡坡面出露溶洞,应验算洞穴顶部岩土体向坡外倾覆及沿岩体结构面向临空面滑移的稳定 性; c)溶蚀裂隙宜按结构面考虑其对边坡稳定性的影响,坡体后缘存在竖向贯通岩溶裂隙时应根据填 充情况考虑裂隙水压力。 11.6.3岩溶边坡稳定问题分析评价应充分考虑边坡与溶洞之间稳定性的相互影响,包括边坡稳定性评 价及溶洞稳定性评价。 11.6.4岩溶边坡稳定性评价宜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可采用过程机制分析法、工程地质 类比法、图解分析法、岩体质量分级法、刚体极限平衡法、数值分析法进行综合评价。 11.6.5对于岩溶强发育的边坡工程宜进行专门的应力变形分析或仿真分析,研究其失稳破坏机理、破 坏类型和有效的处治措施。 11.6.6岩溶边坡稳定性分析评价应考虑坡体自重、坡体上建(构)筑物等产生的附加荷载、岩溶水动 力作用以及地震作用力、作用在坡体上的施工临时荷载等的影响。稳定安全系数计算应分以下三种工况: a)正常工况:边坡处于天然状态下的工况; b)非正常工况I:边坡处于暴雨或连续降雨状态下工况; c)非正常工况II:边坡处于地震荷载作用状态下工况 11.6.7边坡区的溶洞稳定性分析评价应全面考虑溶洞与边坡关系、顶板厚度及完整程度、洞体跨度及 形态、岩体结构及强度、洞内充填、地下水及外部荷载等因素。 1.6.8边坡及其影响范围内溶洞稳定性分析评价方法宜综合采用定性评价、半定量评价和定量评价 并应遵循先定性、后定量的原则, 11.6.9当施工过程中发现岩溶发育情况与原勘察资料不符且可能影响边坡稳定时,尚应进行边坡稳定 问题补充分析评价
11.7洞室涌(突)水分析评价
11.7.1当地下洞室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应分析在施工开挖过程中,揭露规模较大的断层或 系统产生岩溶涌(突)水、突泥的可能性。
11.7.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判定为存在地下洞室岩溶涌水问题: a)地下洞室穿越可溶岩与非可溶岩接触带; b) 地下洞室穿越富水的可溶岩层或其它岩溶汇水构造 c) 地下洞室穿越岩溶富水的断层带、断层交汇带、溶蚀裂隙密集带或其它溶蚀构造破碎带; d) 地下洞室穿越充水溶洞、暗河等岩溶管道系统; e 地下洞室位于岩溶地下水水平径流带或深部缓流带 1.7.3 地下洞室区的涌水量预测应具备下列资料: a) 地下洞室区降雨量、蒸发量、蒸散量及地表水体的类型、规模等有关气象、水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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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地下洞室区地形地貌特征、地层岩性组合、地质构造类型和发育程度及其透水性、富水性; c)地下洞室区岩溶发育程度、规模、连通性及岩溶水赋存、补给、径流和排泄等条件。 11.7.4当在地下洞室所处的岩溶水文地质单元范围内修建有位置高于洞室的蓄水、引水工程(如水库 渠道)时,应分析产生涌(渗)水的可能性,估算涌(渗)水量,并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11.7.5当地下洞室内产生涌(突)水时,应分析是否会导致因附近地段地下水位下降造成地面沉降或 塌陷,影响地面建(构)筑物安全的可能性和对地下水资源及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1.7.6岩溶区地下洞室涌水量预测,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有针对性地采用计算方法。涌水量可采用 水文地质比拟法、洼地渗入量法、水均衡法、动态观测法、地下水动力学法等方法进行估算,也可采用 现场实测法。并应符合附录F的有关规定。其中 a)水文地质比拟法:包括涌水量及参数(α、μ、K等)的比拟,可用于岩溶垂直分带的各带中。 但此法必须建立在已有坑道、洞室实际涌水量资料的基础上,对相邻的岩溶水文地质条件又极 相似的隧道,才能进行比拟。涌水量计算见附录F式F.1 洼地渗入量法:当隧道位于垂直渗流带时,宜选择与隧道有直接关系的消水洼地或落水洞发育 场地,圈定其集雨面积,据降雨、 蒸发资料及洼地消水速度,估算洼地渗入量及隧道涌水量。 c) 水均衡法:当洞室所处可溶岩地层直接出露地表时,可按附录F式F.2计算洞室或洞室群的涌 水量。 d) 动态观测法当洞室位于水平流动带及深部缓流带时,根据水文地质试验及动态观测资料,可 采用附录F式F.3估算隧道涌水量。 e) 地下水动力学法:当隧道位于深部缓流带或位于裂隙状岩溶含水层,具有统一水位时,据水文 地质试验与动态观测求得的各项参数,可按水平集水建(构)筑物的水量计算公式,结合岩性、 构造分段计算涌水量。 f)实测法:在地下洞室施工开挖过程中进行涌水量实测。 11.7.7岩溶突水的治理措施应因地制宜, 综合治理。当洞室位于地下水位以下产生涌水时,宜以排为 主,堵截结合;当洞室位于地下水位以上产生涌水时, 宜以堵为主,堵、排结合;对水源清楚的涌水, 宜以截为主,辅以引排措施;对洞室底部的冒水,宜以排水降低地下水位为主,辅以堵塞措施;对为保 护地下水资源天然状态时,宜以封堵为主 11.7.8地下洞室区外水压力问题评价宜符合下列规定: a)当地下洞室位于地下水位以下,并且洞室衬砌本身不透水或透水量小于补给水量时,可以判定 为存在外水压力问题。 b) 外水压力的估算应综合考虑岩溶发育程度及地下水的静力学和动力学特性,如地下水动态观测 资料、压水试验资料、支护衬砌形式及排水条件等采用地下水头折减系数法确定,外水压力护 减系数参见附录E的相关经验参数。 c) 岩溶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段或位于地下水位以下且埋深较大的洞室区,应实测外水压力值。 11.7.9 地下洞室区突泥问题评价宜符合下列规定: a) 地下洞室穿越充填型溶洞、暗河或穿越富水的岩溶断层破碎带、溶蚀裂隙密集带地段时,应分 析评价施工期的洞室突泥问题; b) 突泥量的大小可在综合考虑饱水体性质、规模、地下水活动特征等影响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定性 及半定量判定。
b)地下洞室区地形地貌特征、地层岩性组合、地质构造类型和发育程度及其透水性、富水性; c)地下洞室区岩溶发育程度、规模、连通性及岩溶水赋存、补给、径流和排泄等条件。 11.7.4当在地下洞室所处的岩溶水文地质单元范围内修建有位置高于洞室的蓄水、引水工程(如水库 渠道)时,应分析产生涌(渗)水的可能性,估算涌(渗)水量,并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11.7.5当地下洞室内产生涌(突)水时,应分析是否会导致因附近地段地下水位下降造成地面沉降或 塌陷,影响地面建(构)筑物安全的可能性和对地下水资源及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1.7.6岩溶区地下洞室涌水量预测,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有针对性地采用计算方法。涌水量可采用 水文地质比拟法、洼地渗入量法、水均衡法、动态观测法、地下水动力学法等方法进行估算,也可采用
11.8基坑涌(突)水分析评价
,8.1当基坑周边存在地表水体或周边岩 且基坑范围内存在易透水的溶蚀性结 ,应查明岩溶涌(突)水重点部位 宁析评 生涌(突)水的可能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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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2岩溶突)水类型可根据涌(突)水形式、状态、动态变化、承压状态进行划分。按涌(突)水形 式可分为岩溶涌水、岩溶突水;按涌水状态可分为渗水、滴水、线流、股状流水、管道流;按涌水动态 变化特点可分为水文型、稳定型、突发型;按承压状态可分为承压涌水型、有压涌水型、无压涌水型。 11.8.3岩溶涌水等级可根据涌水量、岩溶水流类型、危害程度进行划分,谨见表18。
表18岩溶涌水等级划分表
11.8.4当基坑周边存在地表水体时,应详细查明地表水体和基坑周边地下水的补径排条件,分析评价 地表水体对基坑开挖涌水的影响和基坑开挖对地表水文地质环境的影响。 11.8.5基坑岩溶涌水量预测,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有针对性地采用计算方法。涌水量可采用水文地 质比拟法、水均衡法、水文地质解析法等方法进行估算。并应符合附录G的有关规定。 11.8.6基坑岩溶涌水的处理方法在施工阶段主要考虑抽、排,永久处理方法主要包括引导法、封堵压 盖法、驱赶推挤法、闸阀封闭法及雌幕灌浆法等,
11.9岩溶塌陷分析评价
11.9.1可溶岩场地的岩溶塌陷勘察,应包括以下内容: a)下伏可溶岩地层的岩溶发育规律、程度和溶洞规模等; b)上覆土层厚度、物质组成、颗粒级配及土洞发育情况等; c)水动力条件,包括地下水分布及动态变化、补径排条件、工程活动对地下水渗流场的影响等。 11.9.2根据场地地形地貌,岩溶发育程度,上覆土层土性、结构与厚度,地下水动力条件等因素,可 综合判定场地的岩溶塌陷可能性。 11.9.3场地岩溶塌陷的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宜包括以下内容: a) 判定场地岩溶塌陷可能性; b) 查明场地岩溶塌陷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评价其对建(构)筑物场地规划布局和地基正常使用 的影响,提出针对性避让或处理建议。 11.9.4对拟利用场地的岩溶塌陷可能性宜进行监测和预报。监测方法包括直接监测法和间接监测法, 以间接监测法较有效。
11.10环境地质分析评价
11.10.1岩溶环境地质问题分析评价,应根据不同的建设特点和影响对象,针对周边水环境、岩体 稳定性及建(构)筑物地基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 11.10.2对周边水环境影响的分析评价。建设场地施工期、运行期可能造成周边地表、地下水环境变 化时,应对以下主要内容进行分析评价: a)对水位变化的影响。基坑降水、边坡开挖、地下洞室排水时,应分析预测最大降深时涌水量 周边地表与地下水位下降幅度和影响范围;地基、边坡、地下洞室进行岩溶管道水封堵处理时 应分析地表与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和汇流量,预测水位雍高高度和影响范围;根据水位下降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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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岩溶场地勘察报告宜提供,但不限于以下附件: a)岩土工程勘察委托书、测量放样所需的控制点坐标; 勘探点主要数据一览表: c) 各岩土层原位测试、室内试验成果表,现场试验、水质分析等成果表 物探测试报告; 岩溶洞隙、土洞特征一览表; f) 建议基础埋置深度(高程)一览表; 典型地貌、岩溶形态、岩芯等的彩色照片,
1.11.3岩溶场地勘察报告宜提供,但不限于以下附件: a) 岩土工程勘察委托书、测量放样所需的控制点坐标; b) 勘探点主要数据一览表: c) 各岩土层原位测试、室内试验成果表,现场试验、水质分析等成果表 d) 物探测试报告; e) 岩溶洞隙、土洞特征一览表; f) 建议基础埋置深度(高程)一览表; g)典型地貌、岩溶形态、岩芯等的彩色照片。
A.1碳酸盐岩溶蚀风化带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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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碳酸盐岩溶蚀风化带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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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岩溶探测适用物探方法
表B.1岩溶探测适用物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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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岩溶处理原则及措施
0.1岩溶处理的基本原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岩溶处理原则及措施
只有当这些岩溶问题处理好以后,才能增强岩体的整体性和稳定性,将溶蚀性岩体转化为一般裂隙性岩 体。 .1.2处理设计,要依据不同的目的,选择适当的方法,在制定治理方案时,必须有详细的勘探、测 式资料作支撑,同时宜有相应的应力应变计算成果作为依据,在治理方案选择时,应考虑地基、基础和 上部结构的共同作用。
C.1.3岩溶水的处理应符合下列原则
a)对水量的评价宁大勿小; 排水建(构)筑物宁宽勿窄; 桥梁比涵洞好; d) 一般情况下,疏导比堵塞好。当地下洞室中地下水的流失可能疏干地表和导致地面塌陷时,堵 塞又较疏导有益。 .1.4岩溶塌陷治理应坚持防治结合,结合场地建设规划,建立有效简便的岩溶塌陷监测网。
C.2岩溶处理的主要工程措施
岩溶处理的主要工程措施详见表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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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1岩溶处理的主要工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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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规范性附录) 石芽地基或基岩的稳定性计算
单一结构面石芽地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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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规范性附录) 外水压力折减系数表
表E.1外水压力折减系数表
地下洞室工程施工期间或有勘探平碱时,可按表E.2确定外水压力折减系数。当有内水组合时 取小值,无内水组合时,Bc应取大值
表E.2岩溶地区外水压力折减系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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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 (规范性附录) 洞室涌水量预测
采用式F.3估算隧道涌水量。
采用式F.3估算隧道涌水量
Q=1000α.F.X.n
式中: 一入渗系数,岩溶微发育区和中等发育区一般取0.3~0.6,岩溶强发育区根据洞室区的汇水 条件和集中入渗条件,可取0.6~1.0; 洞室涌水量,m/d; F一一集雨面积,km; X一一根据钻孔水位与降雨量关系曲线,取最大降雨入渗时的日降雨量值,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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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后系数,从动态观测曲线上确定的水位或流量洪峰,滞后于降雨时间的倒数,1~1/T 滞后时间,不足一日以一日计,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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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G (规范性附录) 基坑涌水量预测
Qt~K·H.(h,+H)
Qt ~ 0.366K·H .(h + H).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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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1 一一围堰雍水前地下水面高程与围堰雍水水位相等的点距堰肩的距离,m; 一河水位高出隔水层顶板的高度,m; 围堰雍高水位高出隔水层顶板的高度,m; B —一绕渗带宽度,m; 绕渗半径铁路新建货运站专用线工程施工监理(第一批)招标文件,m。 注:其它符号意义同前。 )基坑两岸涌水。可按下列公式估算:
比 S一一基坑涌水断面面积,m; I一一水力梯度。 注:其它符号意义同前。
—基坑涌水断面面积,m T一一水力梯度。 注:其它符号意义同前。
G.1.3.2岩溶管道发育的基坑,主要为管道流涌水,其涌水量可按下式估算
G.1.3.2岩溶管道发育的基坑,主要为管道流涌水,其涌水量可按下式
式中: S——过水岩溶管道断面面积,m; 一岩溶管道水流速,m/d。
G.1.3.3当不考虑岩溶管道涌水时,相应计算涌水量和实际涌水量比较接近。但多数发生岩溶涌水的 基坑工程的计算涌水量远大于实际涌水量,实际岩溶涌水量最大可达计算涌水量的10倍。为了充分考虑 突水因素的影响DB32/T 4397-2022 钢筋混凝土桩中钢筋笼长度检测技术规程.pdf,多数工程在进行基坑涌水量预测时,通常将计算的涌水量(Qt)乘以基坑突涌系数(A) 来修正,即:
Qm=A·Q (G. 8
式中: Q顶 预测涌水量,m/d。 基坑突涌系数,为1~10,它的取值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贯通基坑内外的岩溶渗漏通道的数量、规模和可能发生基坑岩溶涌水的性质: 基坑涌水的水源补给区大小,吸收降水和地表径流的特点; 溶洞充填物的充填程度、状态及其渗透性,特别应注意流塑、软塑及可塑状黏性土和砂砾 充填的洞隙产生涌水的危害程度; 基坑内外水头差或可能产生涌水水压力的大小; 基坑内溶洞开挖处理方式及延续时间等因素对涌水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