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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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pdf

实际项目的互通式立体交叉间距与计算点值不同时可采用内 插计算。当实际项目的互通式立体交叉间距大于计算点的最大值 时,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面积对总体指标的影响越来越小,因此 建议调整系数最小不宜低于0.9;当实际项目的互通式立体交叉 间距小于计算点的最小值时,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面积对总体指 标的影响越来越大,应按实际增加的用地计算,

公路、城市出入口公路路段,当其为高速或一级公路时,互通式 立体交叉、分离式立体交叉、关桥、通道和沿线设施等都会增加, 其用地面积除按前条互通式立体交叉间距变化增加以外,其他 分项工程都需要增加用地面积,其中以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 叉和关桥对用地面积的影响最大。根据调研情况,对多种分项 工程设置情况的用地面积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各方面意见确定 调整系数。

3.0.9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一2003)GB 50311-201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一级公路 和二级公路分为具集散功能和具干线功能两种情况。由于总体 指标编制计算是按一般情况的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考虑各有关 参数的,其沿线设施含量较少,相当于具集散功能的情况。而具 干线功能的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的沿线设施含量一般相对较 多,通过对比分析不同情况下的用地面积,结合各方面意见确定

3.0.10荒滩、戈壁、沙漠等地区的公路,一般边坡坡率较缓,排水 设施宽大,当为高速公路时分离式路基较多,这些情况与其他地形 条件下的公路有较大差别,因此指标修订时根据其工程特点分析 各分项工程含量,同时按一定权重计入了分离式路基间的用地,计 算得到调整系数。 3.0.11因华北、东北和西北风沙地区的范围、沙源、风向、风速、 沙丘移动规律及植被覆盖等情况各不同,故分别计列其调整用地 面积。其数值根据相关规范的规定计算,使用时应按公路所在地 区的具体情况,选用相应的指标或根据实际设计计算确定。本条 给出的调整指标计算说明如下: 对固定或半固定沙丘地区,路基两侧防护宽度为:上风侧平整 带25m,防护带200m;下风侧平整带25m,对半固定沙丘设防护带 50m,共计250~300m。每公里路线另增用地下限:(25+200+ 25)×1000→10000=25hm;每公里路线另增用地上限:(25+200 +25 +50) ×1000+10000=30hm²。 西北严重风沙地段路基两侧防护宽度为:上风侧植被保护带 600m,防护带200m,平整带30m;下风侧植被保护带300m,防护带 150m,平整带30m,共计1310m。每公里路线另增用地:1310× 1000+10000=131hm²。 一般风沙地段路基两侧防护宽度为:上风侧植被保护带 450m,防护带200m,平整带25m;下风侧植被保护带200m,防护带 100m,平整带25m,共计1000m。每公里路线另增用地:1000× 100010000=100hm²。 华北、东北的高大流动沙丘路基两侧防护宽度为:上风侧植被 保护带300m,固沙带50m,防护带200m,平整带30m;下风侧植被 保护带100m,防护带50m,平整带30m,共计760m。每公里路线 另增用地:760×1000+10000=76hm²。 低缓流动沙丘路基两侧防护宽度为:上风侧植被保护带 100m,固沙带50m,防护带200m,平整带25m;下风侧植被保护带 ·95·

3.0.15·公路工程项目的改路、改河、改沟、改渠、改移输电、通信 线路和专业管道等改移工程用地,以及设置取、弃土场用地,不同 项目变化较大,且公路建设完工后一般都不由项目自身使用或管 理,因此,总体指标中未包含这些用地面积,当公路建设项目涉及 这此用地时,应按第九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路基工程用地指标

4.0.1本条说明路基工程用地指标所包含的内容,并对路基宽度 的组成部分进行了说明。 桥梁两端桥台的用地性质更接近于路基,本次修订将桥梁两 端桥台的用地面积调整为按路基工程用地指标计算,而中桥占地 纳入桥梁工程中计算,使指标更趋合理。 公路工程项目涉及的用地界外的改路、改河、改沟、改渠、改毯 输电、通信线路及专业管道等线外改移工程以及取、弃土场等占 地,由于性质和数量难以确定,因此不计入作为永久占地的路基工 程用地。需要时可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按第九章的有关规 定另行增加。 4.0.2公路工程项目的主线路基、连接线(包括互通式立体交叉 连接线)路基、桥梁引道(一般为独立桥梁的引道)及隧道洞口外 路基(包括整体式路基、分离式路基和独立隧道连接线路基),性 质均属于路基工程,其用地面积均按本章指标的规定计算。 4.0.3本条说明路基工程用地指标编制计算的单位及其含义,以 及公路工程项目的路基工程总用地面积的计算方法。 4.0.4本条说明路基工程用地指标编制计算所采用的路基工程 用地宽度,考虑了节约用地的要求。 4.0.5本条规定整体式路基工程的用地指标。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本次修订,对于平原、微丘区公路仍然沿用原指标采用的模型 分析和统计数据相结合的方法:对于山岭重丘区公路,本次修订采 取了以模型分析研究为主,通过样本分析和专家经验确定模型参 数的方法,由此计算出用地指标,再与搜集资料样本的路基工程占 地数量进行对比分析,最后综合确定用地指标值。 1.指标修订工作步骤 (1)分析建立模型 ·98·

为"路基平均计算高度”;丘陵地区公路填挖方都存在,填挖方采 用相同的定义(图式略有不同),该值为“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 度”。编制计算用地指标时,“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根据调 研、专家经验及样本数据分析等综合确定。 在编制山岭重丘区公路路基用地指标时,由于路基平均计算 填挖高度不起控制作用,因此采用边坡高度参数,并考虑不同边坡 高度所占权重情况进行计算,取值根据相关规范规定的一般情况 以及专家经验确定。 实际项目的路基高度(边坡高度)均要根据地形、地质条件以 及立交、通道等交叉设施净高等因素具体确定。 (3)边坡坡率 边坡坡率应在满足路基稳定条件下,根据路基填挖高度、工程 地质、填料性质等情况确定。本次修订计算采用的边坡坡率,主要 根据相关规范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的边坡坡率,并适当参考搜集资 料样本项目的边坡坡率情况以及专家经验综合确定。 (4)边沟(排水沟、截水沟) 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等排水设施的断面形式和尺寸应根据沿 线地形地貌、路基高度及汇水面积、排水设施的泄流能力、对行车 安全及环境景观的影响等因素确定。本次修订,排水设施尺寸根 居相关规范的一般规定,参考搜集资料样本的设计数据、调研考察 的实际公路的排水设施尺寸以及专家经验综合确定,边沟(排水 均、截水沟)的沟口宽度用于用地指标计算。 (5)护坡道(碎落台、边坡平台) 填方边坡护坡道、挖方边坡碎落台及分级边坡中间的边坡平 合的设置应根据边坡高度和地形、地质情况确定。本次修订根据 没定的路基高度或边坡高度条件,分别采用不同的护坡道(碎落 、边坡平台)宽度值,情况如下: 对于填方路基,当填方边坡高度不大于2m时不设护坡道,高 为2~4m时设1m宽护坡道,4~8m时设2m宽护坡道;对于挖 路基,当挖方边坡高度不大于3m时不设碎落台,大于3m时设 ·102·

四级公路,考虑到平原地区地基问题及路面因素,路基高度略有 提高。 边坡坡率:按土质路基考虑,根据规范边坡坡率取为1:1.5。 地面斜坡度:按2.5°取值。 (2)微丘区 微丘区公路路基用地的计算模型,需考虑如下特点: ①路基填挖方路段兼有,模型中需按权重考虑填挖方路段 比例; ②存在部分较大填挖路段,模型中应考虑一定权重的两级 边坡; ③部分深挖方路段还需设置截水沟,模型中也应考虑。 微丘区公路路基用地的计算模型,应用“路基平均计算填挖 高度”概念,结合上述特点,以平原区模型为基础,单级边坡路段 与平原区模型相同,两级边坡路段进行相应的调整。按模型计算 每延米路基用地面积的公式如下: 路基用地=T×填方路基用地+W×挖方路基用地 =T×(单级边坡填方路基用地×T,+ 两级边坡填方路基用地×T)+W× (单级边坡挖方路基用地×W,+ 两级边坡挖方路基用地×W) 其中,各分项的计算公式如下: 单级边坡填方路基用地=路基宽度+两侧单级边坡宽度+两 侧护坡道宽度+两侧排水沟顶宽+ 两侧用地界宽 单级边坡挖方路基用地=路基宽度+两侧边沟项宽+两侧碎 落台宽度+两侧单级边坡宽度+两 侧用地界宽 两级边坡填方路基用地=路基宽度+两侧两级边坡宽度+两 侧护坡道宽度+两侧排水沟顶宽+ 两侧用地界宽

相关说明如下: 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综合调研、搜集资料统计分析情况和 专家意见,同时考虑节约用地的要求,修订采用值,除四级公路略有 提高外,其他各级公路比原指标值有较多降低。

边坡高度:单级边坡的高度按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控制,且 安平原区同样的模型和方法计算用地;两级边坡的高度根据相关规 志的规定确定。 边坡坡率:按土质边坡考虑,根据相关规范的一般规定确定边 支坡率。 地面斜坡度:按5°取值。 (3)山岭重丘区 山岭重丘区公路路基用地的计算模型,需考虑如下特点: ①由于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填挖方路段交错分布,无规律性, 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不具有控制意义; ②总体看,山岭重丘区路基填挖高度大于平原、微丘区,部分路 段存在两级、三级甚至四级高边坡; ③部分深挖方路段需设置截水沟。 因此,山岭重丘区公路路基用地的计算模型,应根据一般路基 的断面形式进行分析,重点研究各种边坡的高度、坡率出现的概率, 确定其权重,然后根据相应的断面模型计算路基用地。按模型计算 每延米路基用地面积的公式如下: 路基用地=T×填方路基用地+W×挖方路基用地 =T×(单级边坡填方路基用地×T,+ 两级边坡填方路基用地×T)+W× (单级边坡挖方路基用地×W,+ 两级边坡挖方路基用地×W2+ 三级边坡挖方路基用地×W,+ 四级边坡挖方路基用地×W。) 其中,各分项的计算公式与前述微丘区的公式类同,不同的计算公 式如下: 三级边坡挖方路基用地=路基宽度+两侧边沟项宽+两侧碎 落台宽度+两侧三级边坡宽度+三 级边坡截水沟用地+两侧用地界宽 三级边坡宽度=第一级边坡坡率×第一级边坡高度+边坡平 .107·

中,各分项的计算公式与前述微丘区的公式类同,不同的计算公 如下: 三级边坡挖方路基用地=路基宽度+两侧边沟顶宽+两侧碎 落台宽度+两侧三级边坡宽度+三 级边坡截水沟用地+两侧用地界宽 三级边坡宽度=第一级边坡坡率×第一级边坡高度+边坡平 107·

边坡联体分离式路基多用于山岭重丘区地面自然坡度较陡的 地形,平原、微丘区很少采用,因此,用地指标按山岭重丘区地形考 虑编制。 边坡联体分离式路基的用地面积计算按一个整体模型考虑,每 延米路基用地面积的计算公式如下:

对于两幅完全分离式路基,只对其中半幅路基编制用地指标 半幅路基的计算模型与前述高速、一级公路整体式路基类同,只是 按半幅路基的宽度计算,并适当调整边坡参数。 由于地形条件、分期修建或建设理念等原因,两幅完全分离式 路基在各种地形条件下都可能出现,因此本次修订编制了三种地形 条件下的用地指标。 为了适应分期修建情况,并对两幅完全分离式路基内侧坡脚之 间的土地的计算问题进行规定,条文中的指标表按半幅路基的用地 面积列出,对于只建设半幅的公路工程项目,应直接使用;对于两半 福同时建设的公路工程项目,可按表中用地指标值的两倍使用。 两幅完全分离式路基内侧坡脚之间的土地的性质难于界定,是 否计入公路占地,不同地区、不同公路工程项目的处理可能不同,因 比,条文中规定单独计算,并列表说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对平原、微丘区存在的两幅路基间距较小、内侧边坡交叉的分 离式路基,可参考两幅完全分离式路基,适当修正确定用地指标。 .0.7本条规定路基工程用地指标对于路基宽度变化的调整指 ,112

示,根据路基宽度的增加或减少相应增加或减少路基工程用地指标 直。本调整指标不宜用于路基宽度变化过大的调整,当路基宽度变 化超过一个车道及以上时,宜根据实际设计方案计算。 0.8本条规定路基工程用地指标对于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 变化的调整指标(适用于平原、微丘区),根据该高度值的增加或减 少相应增加或减少路基工程用地指标值。本调整指标不宣用于路 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变化过大的调整,当该高度值高速公路变化 超过2m、一级公路变化超过3.5m、其余等级公路变化超过4m时, 宜根据实际设计方案计算。 4.0.9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荒漠区,由于人烟稀少,公路的通道、 交叉工程少,路基平均高度低,为了提高安全性并节省安全设施工 程,路基边坡一般采用13~1:8的缓边坡,排水设施一般采用浅碟 形边沟,并多数采用完全分离式路基。考虑到荒漠区公路的这些特 点,经测算,在平原区路基工程用地指标的基础上,提出了荒漠区的 调整系数。 4.0.10本章指标是按一般条件编制的。对于特殊地形、地质条件 下的路段,当边坡高度、边坡坡率、排水设施尺寸等采用非常规值 时,路基工程用地指标按本条规定系数调整。为控制非常规设计的 用地,本条规定了“经相关主管部门审定”的前提条件。 4.0.11当高速、一级公路右侧硬路肩的宽度小于2.5m时,按公路 技术标准规定需设置港湾式应急停车带:在山岭重丘区,因地形条 件原因而出现连续的长大纵坡路段,为确保公路通行能力和行车安 全,需增设必要的爬坡车道、避险车道等设施;当中央分隔带宽度小 于2m时,通信管线需理设于路基排水沟外侧。这些情况下的用地 面积在前述按一般情况计算的路基工程用地指标中均未计入,因此 分别增加相应的用地。 4.0.12复合式互通式立体交叉中子互通立交之间的路段、大型租 纽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加减速车道变化路段等,为确保公路的通行俞 力和行车安全,需增设辅助车道;高速公路分、合流路段需在标准路 基宽度基础上加宽。这些情况下增加的用地在前述按一般情况计 ?113·

算的路基工程用地指标中均未计入,也不属于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 范围,应按实际设计情况增加相应的用地。 4.0.13风沙、雪害条件下的路基,因防护要求增加的用地面积很 大,应进行专门设计,并按实际设计方案计算相应增加的用地面积; 其他如冻土、地震、软土等条件下的路基,因防护要求、病害处理所 需增加的用地面积按第九章的相关规定热行

第五章 桥梁工程用地指标

桥头引道或接线的占地与路基工程性质相同,桥台占地的断面 模型也与路基工程相似,因此,桥梁工程用地指标不计桥台、桥头弓 道或接线占地,其用地面积按第四章路基工程用地指标计算。 5.0.2本条给出了桥梁工程用地面积的计算公式,按桥梁上部结 构的正投影面积计算。主要考虑的因素如下: 桥梁工程的用地面积只与桥梁的跨径长度、上部结构建筑宽度、 桥下河流常水位水面宽度有关,因此按同一公式计算。由于不在此计 算桥台的占地面积,因此桥梁长度按不包含桥台的跨径长度计算。桥 染跨径长度是由项目的具体自然条件决定的,不同的项目变化较大 无法通过统计分析确定一个固定的值,故按实际取值进行计算。 跨江或跨河的桥梁,桥下常水位时的水面宽度范围的土地不应作 为桥染用地,因此应按水面宽度扣减,但桥下水面宽度也难以统计确 定一个固定值,因此根据实际宽度计算;跨鱼塘、水塘、人工修筑的小 型灌溉渠的桥梁,桥下土地一般需要征用,应计算为桥梁用地;跨越水 库的桥梁,应根据水库的具体性质和用途确定是否计算用地;跨海桥 梁,可参照本章指标,并依据国家海域管理有关法规计算用地。 5.0.3顺江或顺河布设的桥梁,桥下常水位时水面宽度范围的土 地,与横跨江(河)桥梁的情况类似,但对江(河)岸的防护(当桥梁 靠近岸边时)或通航(当河流通航时)有影响,因此,其水面宽度范 围的土地是否扣除,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0.4部分桥梁工程,特别是城市附近修建的桥梁工程,为绿化 和美化环境,或配合城市的整体规划,可能在桥头附近修建一定规 模的桥头公园等绿化地或其他人造景观构造物,本章指标计算公 式未考虑这部分用地,需要时可根据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单独计 算,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115

计算确定,相关的主要参数包括洞身宽度、洞口净距和隧道计算长 度。具体参数取值参见上文,短隧道开挖所需用地的长度挖100m 计。该指标编制计算包含了洞口仰坡的用地面积。 6.0.4隧道竖井、斜井、风道等设施以及隧道外维修养护道路,随 隧道的具体情况变化较大,故按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第士章交叉工程用地指标

第一节互通式立体交叉

.1.1统计资料中,大多数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面积包含了主 钱、被交叉公路、匝道及匝道与交叉公路围成的区域及匝道收费广 场,收费站管理设施与互通式立体交合并设置时,虽统一征地, 但其用地面积是单独计列的,因此纳入沿线设施用地指标。为符 合我国公路工程建设习惯,并保持与原指标的延续性,本次修订对 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范围的界定未作大的调整。 7.1.2原指标对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未进行细分,对山岭重丘区 互通式立体交叉没有直接规定用地指标。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 建设已从平原、微丘区进人山岭重丘区,高速公路网络体系也初具 规模,各种形式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工程实例更加丰富。为更准确 地反映公路建设的新特点,本次修订量化了山岭重丘区一般互通 式立体交叉的用地指标,并按照典型布设形式对四肢枢纽互通式 立体交叉进行了细化。因此,将互通式立体交叉分一般互通式立 体交叉和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两大类,分别进行指标修订或编制。 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形式划分为三肢交叉单喇叭形、四肢交 叉单喇叭形、双喇叭形、半首著叶形和菱形;并按平原、微丘、山岭 重丘地形类别划分。 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三肢的为Y形;四肢的,按照左转直连 或半直连匝道的数量,分为I形(含一条左转直连或半直连匝道 的四肢交叉)、Ⅱ形(含两条左转直连或半直连匝道的四肢交叉)、 Ⅲ形(含三条左转直连或半直连匝道的四肢交叉)、IV形(全部为 直连或半直连匝道的四肢交叉)、V形(全首猎叶形四肢交叉)。 本次修订搜集到的不同地形类别的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的资 料样本较少,从搜集到的资料样本看,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由于功 ·119·

7.1.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一2003)和《公路路线设计 规范》(JTGD20一2006)中,设计速度相同时,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路基宽度相同,对互通式立体交叉的主线也仅按照设计速度划分不 司的技术指标。因此,本次修订,在确定编制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 指标的工程规模时,对主线仅按照路基宽度划分,不再分高速公路 和一级公路(原指标的工程规模按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分别规定)。 在全国高速公路建设总规模中,四车道高速公路占大多数。 根据本次修订统计资料,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仅占样本的11% 左右。平原、微丘区互通式立体交叉中,主线路基宽度28m的互 通式立体交叉约占35%,山岭重丘区互通式立体交叉中,主线路 基宽度24.5m的互通式立体交叉约占72%。为使指标使用起来 更加直观,本次修订对互通式立体交叉的主线及被交叉公路的路 基宽度结合上述统计分析结果,并依据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

惠7.2互通式立体交叉主线、被交叉公路长度统计分析(m

半首著叶及菱形互通式立体交叉由于样本数量少,且建设时 间早,主线多为一级公路,技术指标较低,本次修订结合模型分析 ?125·

样本进行了用地范围的甄别和用地面积的进一步修正,即扣除改 路、管理中心、收费站房、连接线等非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用地面 积,并按照编制本章指标的工程规模对各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实际 工程规模进行修正,以尽可能提高样本分析数据基础条件的 致性。

考虑到部分省份不征用喇叭形互通式立体交叉由主线、被交 叉公路和匝道所围成的三角区,本次修订将三角区的用地面积单 独列出,供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取含,指标本身不包含三角区用地。 3.用地指标的确定 对单喇叭形和平原、微丘区双喇叭形互通式立体交叉,以筛选 并纠正后得到的样本数据为基础,按照主线公路技术等级和互通 式立体交叉的形式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根据其同类条件进行分 组分析和综合分析,最终选取典型样本的用地值,以能覆盖总有效

7.1.5修订后的用地指标能够满足一般情况下互通式立体交叉 的用地需求。当少量互通式立体交叉转向交通量大,对通行能力 要求较高,需采用较高指标(如设计速度等)或受地形等因素制约 难以紧凑布局时,考虑设调整系数。

本条规定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的调整系数及使用条 件。调整系数按如下方法编制: 对单喇叭形、平原、微丘区双喇叭形互通式立体交叉,取该情 况下典型样本用地值,以能覆盖总有效样本约90%范围的用地值 做校核,除以常规值,在百分位取5的整倍数,作为该形式互通式 立体交叉用地指标调整系数上限。 山岭重丘区双喇叭形互通式立体交叉,取该情况下典型样本 用地值,取样本置信度为95%的置信区间计算的用地值做校核, 除以常规值,在百分位取5的整倍数,作为该形式互通式立体交叉 用地指标调整系数上限。 菱形互通式立体交叉仍按模型分析确定调整系数;半首猎叶 形互通式立体交叉结合模型分析,并参考原指标的高值修正折减 后,在百分位取5的整倍数,作为该形式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 调整系数上限。 发形法茶

7.1.6本条规定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的调整系数及 用条件。调整系数编制方法为:选取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典型栏

7.1.7五肢及五肢以上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面积受多种 因素影响,不确定性较大,加之该种形式的互通式立体交叉使用较 少,本次修订不再提出具体用地指标,其用地面积可按照经审查批 准的工程方案实际计算。 7.1.8近年来,复合式互通式立体交叉出现的频率有所增加。鉴 于复合式互通式立体交叉与两独立的子互通式立体交叉的主要用 地规模差异为不超过1000m的净交织段增加的用地面积,同互通 式立体交叉总用地规模相比所占比例较小,故本章指标仅考虑参 照被复合的两个子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之和取值。 7.1.9由于互通式立体交叉连接线的规模具有不确定性,使得形 式相同但连接线长度不同的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规模差异较 大。在实际建设中,当连接线较长时,对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面 积影响较大。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互通式立体交叉连接线也需要 单独计列规模。为使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界面更加明晰,指标 更加合理,同时也更符合建设习惯,本次修订规定连接线的用地单 独计列,不纳人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指标内。 7.1.10本条规定当实际互通式立体交叉的主线、被交叉公路的 长度、宽度与本章指标编制采用的标准和规模不同时,可对用地指 标进行调整,调整指标由根据模型分析得到的公式计算。

7.1.7五肢及五肢以上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面积受多种 因素影响,不确定性较大,加之该种形式的互通式立体交叉使用较 少,本次修订不再提出具体用地指标,其用地面积可按照经审查批 准的工程方案实际计算。

第二节分离式立体交叉和天桥

第二节分离式立体交叉和天桥

7.2.1本条规定分离式立体交叉及关桥用地指标的适用范围。 指标编制计算按被交叉公路为二级考虑。由于大多数主线下穿的 分离式立体交叉和车行天桥的被交叉公路宽度与二级公路的宽度 差别不很大,上跨桥的纵坡、桥下净空要求也相差不大,对被交叉 130

公路上跨的长度影响不大,因此不考虑被交叉公路的技术等级及 长度变化。

7.2.2本条规定主线下穿的分离式立体交叉和车行天桥的用地

根据上述调整后的工程规模,并按路基平均填土高度4m,护 坡道宽1m,边沟总宽1.8m,用地界按边沟外1m考虑,主线下穿的 分离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为:平原、微丘区2.2120hm²/座([12+ (4×1.5+1+1.8+1)×2J×350×2+10000=2.2120),山岭重 丘区1.4800hm²/座([10+(4×1.5+1+1.8+1)×2]×250× 2 +10000 =1.4800)。 本次修订增列了车行关桥的用地指标。车行关桥与分离式立 体交叉相比,用地面积的主要区别在于被交叉公路路基及跨线桥 宽度不同。天桥的用地指标根据被交叉公路的改建长度参照分离 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计算,被交叉公路路基宽度按照6m计,相应 用地指标为:平原、微丘区1.7920hm²/座([6+(4×1.5+1+1.8 +1)×2]×350×2→10000=1.7920),山岭重丘区1.2800hm²/座 ([6+(4×1.5+1+1.8 +1) ×2] ×250 ×2+10000=1.2800)。 被交叉公路改建时,常因交叉角度调整而调整路线,因此用地 指标不再扣除原有公路占地规模。

7.2.3对于主线上跨的分离式立体交叉,当被交叉公路(下穿) 需要改线时;主线路基以外范围被交叉公路的占地可参照本节指 标中主线下穿的分离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计算,但其用地不属于 交叉工程用地,应计入改移工程用地中。

7.2.3对于主线上跨的分离式立体交叉,当被交叉公路(下穿)

7.3.1本条说明通道用地指标的计算范围及适用范围

根据统计资料,近年建设的公路工程项目中,机耕通道的规模 和数量有所增加,本次修订将机耕通道纳入用地指标。 7.3.2考虑到汽车通道和机耕通道的被交道路为等外公路或机 耕道等,路基宽度多不超过6m。本次修订,将通道的计算宽度调 整为6m,主线两侧接顺地方道路的长度按主线用地范围以外每侧 50m考虑,用地指标相应调整为0.0960hm/座((6+1.8×2)×50 ×2 +10000 =0.0960)。

7.4.1随着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和交通需求的增大,我国公路密 度不断加大,平面交叉数量随之增加;同时,“以人为本、安全至 上”等理念在公路建设中不断深人,平面交叉设计日臻规范,其用 地规模在公路建设中的比重也逐渐提高,因此,本次修订增加了平 面交叉的用地指标。 在已搜集的资料中,样本公路工程项目的平面交叉范围及被 交叉公路的设计速度、路基宽度等资料不全,且用地面积的统计标 准不一致,难以系统分析。为简化分析条件和方便使用,本次修订 将因设置平面交叉而增加的用地作为平面交叉用地指标的计算范 围,不含相交公路路基自身的用地。 7.4.2根据分析,当仅考虑用地面积增加值时,平面交叉用地规 模与主要公路、次要公路的功能定位、转向交通量、设计速度有关, ·132

在模型分析中,主要公路按照设计速度划分,次要公路则统一 按照设计速度40km/h的标准考虑。主要公路考虑仅设置加、减 速车道各一条(十字形)或左、右转弯减速车道各一条,次要公路 不设置附加车道,并考虑一定的交叉角度修正值:当交叉公路为转 向交通量较小的三、四级公路时,平面交叉基本采用加铺转角方式 处理。本次按照加铺转角半径15m,T形交叉与十字交叉各占一 半比例,并考虑适当的交叉角度修正系数。 考虑到目前我国公路建设中,平面交叉大多数未做渠化,规模总 体偏小,难以保障行车安全和适应交通需求,对平面交叉进行渠化已 成为设计原则之一列入了相关规范。因此,本章指标的拟定以建立模 型分析为主以统计资料分析验证,并将模型值作为用地指标。

第八章沿线设施用地指标

8.1.1本条说明沿线设施用地指标的分类。根据《高速公路交 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D80一2006)的规定,公路 沿线设施分为服务设施(含服务区、停车区)和管理设施(含收费 设施、监控通信设施和养护设施)。本次修订沿用了原指标的分 类方法,将沿线设施用地指标分为收费设施、服务设施、监控通信 设施和养护设施等进行编制。 根据我国现行公路建设和运营管理体制,公路建设项目还涉 及管理中心建设。管理中心一般股分为省管理中心、地区管理中心 (分中心)和路段管理中心。省管理中心对全省(直辖市、自治区) 范围公路的监控通信、收费和养护等进行综合管理,地区管理中心 对某一区域公路的监控通信、收费和养护等进行集中管理,路段管 理中心则是经政府授权对独立投资建设和运营的路段进行经营管 理。由于我国公路建设投资体制的日益多元化,政府按路段授权 社会投资机构建设高速公路的项目越来越多,因此,相应必须配置 的路段管理中心越来越多。 但上述各种管理中心在标准规范或政策文件中的规定还不太 明确,根据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本次修订的沿线设施指标正式条文 不纳人管理中心建设用地指标。实际工作中,省管理中心和地区 管理中心确需建设时,经主管部门批准,其用地根据实际需要专项 报批;路段管理中心根据投资建设和经营协议必须设置时,经政府 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其用地指标可参考采用:高速公路1.4667 m²/处,一级公路1.0667hm/处。 3.1.2由于沿线设施位置不同,所处的地形不同,场区填(挖)方 力坡、边沟以及与主线连接道路的用地面积差异较大,因此沿线设 134

施用地指标均为场区平面面积,不包括场区填(挖)方边坡、边沟 以及与主线连接道路的用地面积,这些面积根据地形条件按实际 发生计算。

8.2.1本条说明收费设施用地指标包括的内容。收费站管理设 施指的是收费站的管理办公建筑等设施,不包括收费亭,收费亭包 括在收费广场中。 8.2.2本条规定主线收费站管理设施和互通式立体交叉匝道收 费站管理设施的用地指标。修订说明如下: 1.主线收费站管理设施用地指标 原指标规定的主线收费站管理设施用地指标为0.8667~ 1.0000hm²(13~15亩)/座,而根据本次修订搜集的高速公路主线 收费站资料的统计分析,平均占地为1.4860hm(24.41亩)/座。 主线收费站管理设施的规模与管理模式、公路技术等级、交通量等 诸多因素有关。本次修订将主线收费站路段交通量与收费站管理 设施的用地面积联系进行研究,参考调查搜集的主线收费站资料 的统计分析数据确定用地指标。通过对四~八车道高速公路主线 收费站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并参考专家意见,确定高速公路主线收 费站管理设施用地指标为1.5333hm(23亩)/处。 本次修订搜集到的一级公路主线收费站样本资料较少,数据 离散性较大。根据调研情况,原一级公路主线收费站管理设施用 地指标基本合理,因此修订指标值基本保持不变,为0.8667hm (13亩)/处。 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实行燃油税后拟逐步取消二级公路收费 因此本次修订不计算二级公路收费站用地。 2.互通式立体交义匝道收费站管理设施用地指标

2.互通式立体交义匝道收费站

进行了统计分析,平均占地为0.62hm(9.3亩)/座,其中.25座没 有与其他设施合建的匝道收费站的平均占地为0.4733hm(7.1 亩)/座。本次修订综合考虑匝道收费站的功能逐步增强等因素, 并根据专家意见,确定匝道收费站管理设施用地指标为0.6000 hm(9亩)/处。

8.2.3本条规定主线收费广场的用地指标。修订说明如下,

主线收费广场用地面积采用模型分析计算方法。根据交通 量、平均服务时间及服务水平确定收费车道数,再根据收费车道 数、收费车道宽度、收费广场长度等参数计算确定收费广场面积。 1.交通量 收费广场的通行能力必须满足交通量的要求。交通量采用预 测期末交通量。修订计算时,换算为设计小时交通量(DHV),由 年平均日交通量(AADT)按下式得出: DHV =AADT × K × D 式中:K一—设计小时交通量系数,按0.12取值; D一一方向不均衡系数,按0.6取值。 2.平均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为车辆进出收费站所花的时间,以秒计。服务时间 越短,服务水平越高,通行能力越大。根据统计,服务时间服从正 态分布。指标修订计算采用的平均服务时间为:人口6~8s,出口 10~14s。 3.平均服务水平 平均服务水平用各收费车道平均等待的车辆数表示。在一定 交通量条件下,平均等待收费的车辆越少,服务水平越高,但所需要 的车道数就越多。指标修订计算采用的平均等候车辆数为1辆。 4.收费车道宽度、收费岛宽度 根据相关规范规定,一般收费车道宽度取为3.2m,外侧超宽 收费车道宽度按4.0m取值;收费岛宽度按2.2m计。 5.收费广场长度 原指标编制的计算长度为80m(高速、一级公路)。通过实际

根据调研统计资料,现状服务区路段平均交通量约为 25000pcu/d,拥挤或较拥挤的服务区的路段平均交通量约为 36000pcu/d,未出现拥挤的服务区路段平均交通量约为 20000pcu/d。由于现状服务区的用地面积基本按照原指标的规定 进行控制,服务区的用地面积相差不大,因此,这些数据在一定程 度上反映了交通量和服务设施占地面积对使用效果(服务水平 的影响情况。 (2)驶人率 驶入率是公路上运行车辆对服务需求的反映,也是服务设施 使用状况的反映,通过路段交通量及驶入率可得到服务区需提供 服务的驶入车辆数。根据统计资料分析,服务区驶入率平均约为 15%。本次修订根据服务区调研统计数据的平均情况确定驶入 率,同时考虑随交通量的增加而产生的影响。 (3)车型比例 不同类型的车辆对服务设施的服务面积需求不同。根据统计 资料分析,出现拥挤或较拥挤情况的服务区中,大、中、小型车平均 比例约为5:2:3,同时反映出小型车与中型车两者之间比例比较 稳定,一般为6:4左右。本次修订计算考虑大、中、小型车比例,指 标结果只体现控制因素大型车比例。 指标编制计算中,大型车指的是标准小客车当量换算系数为 的车辆,中型车指的是标准小客车当量换算系数为1.5和2.0 的车辆。大型车比例为路段交通量自然数的比例。 2.服务设施用地现状 (1)服务区用地 原指标规定的服务区用地指标为:六车道5.3333hm²(80 宙)/处,四车道4.0hm²(60亩)/处。根据服务区调研统计资料, 教据较合理的服务区资料样本有464座,其中约33%的服务区, 多数在使用年限不到10年的情况下,其停车场的使用现状为 用挤或较拥挤。同时,调研统计的数据显示,绝大多数服务区用 也面积符合原指标的规定,服务区用地面积不足的现象已经非

②路段交通量及车型比例 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与多种因素有关,其中,交通量及其车型构 成比例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经综合分析考,服务设施用地指 标按与公路技术等级、车道数相关的适应交通量典型区间范围和 大型车比例两个参数条件在条文中编列,其中,大型车比例条件低 直为“≤10%”,高值为>40%”。 编制计算用地指标时,分别选取大型车比例为10%、20%、 30%、40%、60%作为计算点,其中选择60%计算点,是为了使“> 40%”条件符合41%~100%比例值区间的多数情况。

(4)公共厕所用地面积 公共厕所也是必不可少的服务功能设施。据相关资料统计 30%进入服务设施的人会如厕,这些人在如厕后会有一定比例的 人产生其他需求,因此公共厕所面积也可以作为确定其他一些设 施面积的基数。 ①D计算公式

③如厕率及等候率 根据调查观测及相关资料,如厕率一般为80%左右,本次修 订服务区按75%~85%计算,停车区按80%~85%计算。 为避免使用前期用地面积的浪费,修订计算考虑了等候率参 数。当适应交通量为低限时,按满足70%的如厕者立即使用的需 求,其他如厕者需排队等候;当适应交通量为高限时,则有50%的 如厕者需进行排队等候。 ④平均载客量及如厕时间 平均载客量按小型车3人、中大型客车13人、大型车2人计 算;如厕时间按男性大便5min、小便0.5min;女性大便5min、小便 2min计算。男女比例按1:1计算,大小便比例按1:4计算。 按上述计算得出公共厕所本身面积后,再按7%~13%考 虑与其他设施的功能分隔带等用地面积。

(5)餐厅用地面积 餐厅也是重要的服务功能设施,只在服务区中计算其用地。 ①计算公式

设,特别是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与路段管理中心具有部分同质性, 应尽可能合并设置。 当两种设施单独设置的用地面积相差不大时,合并设置的用 地面积可按单独设置用地面积之和的70%~80%确定;当两种设 施单独设置的用地面积相差较大时,合并设置的较大设施的用地 面积可不变,较小设施的用地面积可按60%~70%计人。 8.4.5在有条件情况下,多座桥梁或隧道宜合并设置桥隧监控通 信站,或桥隧监控通信站与路段监控通信站合并设置,以节约用 地。合并设置的用地面积可参照第8.4.4条的说明确定。

8.5.1本条说明了养护设施的分类及其适用情况。

本次修订共搜集到17处养护工区资料,经统计分析,平均占 地约1.5590hm²(23.388亩)/处,其中,高速公路养护工区共 9处,平均占地约1.9hm²(28亩)/处,原指标规定的最大面积 1.0hm(15亩)/处偏小。 本次修订主要依据搜集资料统计情况对原指标进行修正。 本次修订共搜集到9处道班房资料,经统计分析,每处平均占 地约0.44hm(6.6亩),但离散度较大,最大约1.6hm²(24亩),最 小0.0670hm²(1亩),从数值看原指标规定的每处0.3~0.5hm (4.5~7.5亩)偏小。 基于统计分析结果及调研情况,考虑部分公路的道班房承担 养护工区的功能,且现在很多项目只建设一个道班房,因此本次修 订适当调整增加了指标值。

3.5.3本条规定桥隧养护管理站和桥隧变电站的用地指

桥隧养护管理站和变电站是随着近年来越来越多特大桥(特 别是跨海大桥)、隧道(特别是偏远山区隧道)的修建而产生的养

护管理方面新的需求。当设置桥隧养护管理站时,一般包含变电 房等设施;如果不设桥隧养护管理站,则可能需要单独设桥隧变 电站。

8.5.4从节约用地出发,在有条件情况下,养护工区也应尽可能

8.6.1本条对设置公路治理超限超载站的用地指标进行规定,修 订提出的指标值根据搜集到的图纸资料及专家咨询意见确定。 8.6.2对于本章没有列出而实际项目必须设置的公路设施,可根 据需要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设置,增加相应的用地面积。

8.6.1本条对设置公路治理超限超载站的用地指标进行规定,修

GTCC-049-2018 机车车辆制动夹钳单元-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第九章用地指标的调整

第九章用地指标的调整

9.0.1公路通过软土、沼泽地区,需要进行地基处治,以提高地基 强度,使路基施工完成后的沉降符合要求,从而保证路基的稳定 性。但对公路软土地基的处治方案很多,不同的项目变化很大。 当经过设计验算及地基加固方案论证后,必须设置反压护道时,应 按设计增加用地面积。

性。但对公路软土地基的处治方案很多,不同的项目变化很大。 当经过设计验算及地基加固方案论证后,必须设置反压护道时,应 按设计增加用地面积。 9.0.2公路通过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于或等于0.10g的地区,即 以前规范规定的地震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地区,当下卧地基为可 液化土时,也需要进行地基处治,不同地区、不同液化土性质,其处 治方案变化很大。因此,经对路基稳定性进行验算后,确定需要加 固地基时,按所设计的地基加固处理范围计算用地面积,其超过公 路路基用地指标的部分,应接设计增加用地面积。 9.0.3公路通过滑坡、崩、岩堆和泥石流地区,只在部分山区地 质条件较差的情况下才出现,公路一般应尽量避让,当必须通过 时,需进行特殊路基整治设计,其用地面积应按所确定的工程范围 计算,超过公路路基用地指标的部分,按设计增加用地面积。 9.0.4多年冻土地区修筑公路常见的病害为路基热融滑塌和热 融沉陷。为防止热融滑塌的发生而危及路基的稳定,要求取土坑 与路堤坡脚间设置天然护道,天然护道宽度一般不得小于20m。 多年冻土地区,路堤基底沉降是个突出问题。造成沉降的原 因,除路堤基底以下地层的固结压密外,还包括侧向水流的渗入, 这会改变土的热物理性质,造成多年冻土上限下降,形成路基热融 沉陷。为解决侧向水流的渗入,一般在地势较高的路基侧的天然 护道外缘设置挡水,挡水烩顶宽和高度均不小于1.0m。 由于路堤基底以下季节融化层的固结压密,多年冻土天然上 限将下降,使多年冻土融化层发生固结沉降,由此形成较长的沉降 变形过程,容易导致路面过早的变形破坏。因此,多年冻土地区的

路基原则上应按保护冻土设计,即修筑公路后形成多年冻土人为 上限,并使其处于天然上限以上,使路堤基底沉降局限于季节融化 层中,其路基高度如同在季节冰冻地区一样,需考感防治冻胀、防 止翻浆的要求,设计需要考虑路面的吸热和散热特性。 因此,多年冻土地区公路,除需要根据多年冻土本身特性采取 措施外,还要结合路面的种类和特性,进行路基设计。我国的多年 冻土地区在青藏高原和东北兴安岭都有,多年冻土地区公路设计 方案变化较大,应按设计计算用地面积,超过公路路基用地指标的 部分,增加相应用地。

9.0.5高速、一级、二级等高等级公路,通过强膨胀土或中等膨胀

土地段时,必须考虑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对膨胀土进行处理,并 按实际需要增加用地。对于1m及以下的低路堤,处理膨胀土一 般采取的措施是换填为非膨胀土,需要从非膨胀土地点借土,同时 将膨土换出弃置.因此.需要一定的取、弃土用地。

地,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垦,恢复使用;如确实不能恢复使用的 在用地表中单独计列,报有关部门审批。 9.0.10公路工程项目经技术经济论证确定必须设置弃土场时 弃土场用地应结合项目类别、公路技术等级、地形条件、弃方数量、 场地的宽窄深浅等情况计算确定。弃土场形成后,如能改造为可 利用的土地时,则作为临时用地:如确实不能改造的,在用地表中 单独计列,报有关部门审批。 9.0.11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DB34/T 1973-2013 天然气加气站高压气瓶组在线检验规程,需要经历多 个阶段,与自然条件、社会环境和人民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公路 工程所包括的路线、路基、桥梁、隧道、交叉和沿线设施等分项工程 的影响因素也很多,因此,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确定是一个从 粗到细、从总体控制到分项落实的过程。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总指标经审查批准后,据此进行总体控制,各分项工程应进一步细 化设计,并经过工程实施,最终准确确定用地面积,其间允许各分 项工程根据实际需要,在总指标的控制下,适当调配,以适应公路 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 9.0.12公路工程项目涉及用地界外的改路、改河、改沟、改渠、改 移输电和通信线路以及专业管道的用地和拆迁还建补偿用地时, 由于改移后的这些设施一般不归公路工程项自所有或管理使用 因此,其用地面积按实际需要单独计列,并在设计说明中予以专门 叙述,报有关部门审批。公路建成后,这些设施及其占用的土地将 移交给相关部门或人员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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