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 477-2018 装配式整体厨房应用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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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GJT 47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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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 477-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GJT 477-2018 装配式整体厨房应用技术标准.pdf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5274号)的要求, 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 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 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 定;4.设计与选型;5.施工安装!6.质量验收;7,使用维护。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大荣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 奇送大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 路285号,邮编:315192)。 本标准主编单位:大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淮参编单位: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浙江大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新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兆弟控股有限公司 浙江方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坤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中普建工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浙江新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理工大学

1.0.1为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加快实现建筑工业化及产业化, 促进装配式整体厨房健康发展,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 适用、保证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住宅建筑装配式整体厨房的设计与选型、 施工安装、质量验收和使用维护。 1.0.3装配式整体厨房的应用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装配式整体厨房

由工厂生产、现场装配厨房家具、厨房设备和厨房设施等的 准单元GB 50496-2018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通过标准单元系统搭配组合而成的满足炊事活动功能 要求的模块化空间。以下简称厨房。

由工厂生产、现场装配,构成烹调、通风排烟、食品加工、 清洗、储存等厨房标准单元模块化或集成化产品。包括厨房家具 和厨房设备。 2.0.3厨房家具kitchen furniture 炊事活动所需的操作台和储存柜等产品。 炊事活动所需的燃气灶、洗涤池、排油烟机、冰箱、洗碗 机、消毒柜、微波炉和烤箱等产品。 2.0.5X厨房设施kitchen facility 炊事活动所需的燃气、给水、排水、通风、电气等管路及 附件。

3.0.1厨房应遵循模数协调的原则,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住宅厨房及相关设备基本参数》GB/T11228、《住宅厨房模数 办调标准》JGJ/T262的有关规定。 3.0.2厨房的设计应遵循人体工程学的要求,合理布局,进行 标准化、系列化和精细化设计,并应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 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进行一体化设计,且宜满足适老化的 需求。

3.0.3厨房部品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现行相关标准

火、防和防旺处理 斤用材科的耐火极限必合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训 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JGJ/T436的有 关规定。 3.0.4×厨房的设计应选用通用的标准化部品,标准化部品应具 有统一的接口位置和便于组合的形状、尺寸,并应满足通用性和 互换性对边界条件的参数要求。

3.0.5厨房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积

4.1.5厨房部品应提供可追溯和可查询的信息化资料。

4.2建筑设计 4.2.1厨房的建筑设计应满足储存、洗涤、加工和烹饪的基本 使用需求,厨房的门、窗、管井位置应合理,并应保证厨房的有 效使用面积。 4.2.2X厨房的建筑设计应协调结构、内装修、设备等专业合理 确定厨房的布局方案、结构方案、设备管线敷设方式和路径、主 体结构孔洞预留尺寸以及管道井位置等,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JGJ/T445的有关规定

1厨房非承重围护隔墙宜选用工业化生产的成品隔板,现 场组装; 2厨房成品隔断墙板的承载力应满足厨房设备固定的荷载 需求; 3当安装吊柜和厨房电器的墙体为非承重墙体时,其吊装 部位应采取加强措施,满足安全要求

4.2.4厨房应选用耐热和易清洗的吊顶材料,并应符合现

业标准《建筑用集成吊顶》JG/T413的有关规定。 4.2.5当厨房吊顶内敷设管线时,应设检修口。 4.2.6厨房应采用防滑耐磨、低吸水率、耐污染和易清洁的地 面材料。 4.2.7排油烟机烟道应选用不燃、耐高温、防腐、防潮、不透 气、不易霉变的材料。

4.2.7排油烟机烟道应选用不燃、耐高温、防腐、防潮、不透 气、不易霉变的材料。 4.3厨房部品设计 4.3.1厨房部品所用的材料、外观、尺寸公差、形状和位置公 差、燃烧性能、理化性能、力学性能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 宅整体厨房》JG/T184的有关规定。厨房部品宜成套供应

4.3.1厨房部品所用的材料、外观、尺寸公差、形状和位置公 差、燃烧性能、理化性能、力学性能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 宅整体厨房》JG/T184的有关规定。厨房部品宜成套供应

4.3.2家具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家具宽度应符合模数协调要求; 2家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厨房设备第2部分: 3在横向管线布置高度的家具背板应可拆卸或设置检修口; 4应在柜体的靠墙或转角位置预置调节板安装口; 5,吊柜及排油烟机底面距地面高宜为1400mm~1600mm; √X工作台面高度应为800mm~850mm;工作台面与吊柜底 面的距离宜为500mm~700mm; 7灶具柜设计应考虑燃气管道及排油烟机排气口位置,灶 具柜外缘与燃气主管道水平距离应不小于300mm,左右外缘至 墙面之间距离应不小于150mm,灶具柜两侧宜有存放调料的空 间及放置锅具等容器的台位。 4.3.3厨房家具尺寸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厨房模数协调 标准》JGJ/T262的有关规定。 4.3.4厨房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油烟机平面尺寸应大于灶具平面尺寸100mm以上; 2燃气热水器左右两侧应留有200mm以上净空,正面应 留有600mm以上净空;

4.3.3厨房家具尺寸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厨房模数协调

1排油烟机平面尺寸应大于灶具平面尺寸100mm以上; 2燃气热水器左右两侧应留有200mm以上净空,正面应 留有600mm以上净空;

3燃气热水器与燃气灶具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00mm;燃 气热水器上部不应有明敷的电线、电器设备及易燃物,下部不应 设置灶具等燃具: 4嵌人式厨房电器最大深度,地柜应小于500mm,吊柜应 小于300mm; 5电器不应安装在热源附近;电磁灶下方不应安装其他 电器; 厨房设备应有漏电防护措施。 4.3.5 厨房部品的设置间距和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台面及前角拼缝误差应不大于0.5mm; 2 吊柜与地柜的相对应侧面直线度允许误差应不大于 2. 0mm; 3在墙面平直条件下, 后挡水板与墙面之间距离应不大 于 2. 0mm; 4橱柜左右两侧面与墙面之间距离应不大于10mm; 5地柜台面距地面高度误差应在±10mm 内; 6 嵌式灶具与排油烟机中心线偏移允许误差应在士20mm 内; X台面拼接时的错位不得超过0.5mm,接缝不应靠近洗涤 槽和嵌式灶具; 8相邻吊柜、地柜和高柜之间应使采用柜体连接件固定, 柜与柜之间的层错位、面错位不得超过1.Omm; 9洗涤槽外缘至墙面距离应不小于70mm,洗涤槽外缘至 给水主管距离不宜小于50mmDB15/T 489-2019 石油化学工业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范(蒙)

4.4.1厨房的管道管线应与厨房结构、厨房部品进行协同设计。 竖向管线应相对集中布置、定位合理,横向管线位置应避免 交叉。

4.4.2集中管道并的设置及空间尺寸应满足管道检修更换

4.4.3当厨房设备管线穿越主体结构时,应与内装、结构<设 备专业协调,孔洞定位预留应准确。 4.4.4当采用架空地板时,横向支管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管应同层敷设,在本层内接入排水立管和排水系统 不应穿越楼板进人其他楼层空间; 2排水管道宜敷设在架空地板内,并应采取可靠的隔声 减噪措施; 3供暖热水管道宜敷设在架空地板内

5给水管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1进入住户的给水管道,在通向厨房的给水管道上宜增设 控制阀门; 2厨房内给水管道可沿地面敷设,也可采用隐蔽式的管道 明装方式,且管中心与地面和墙面的间距不应大于80mm; 3热水器水管应预留至热水器正下方且高出地面1200m 1400mm处,左边为热水管,右边为冷水管,冷热水管间距宜不少 4冷热水给水管接口处应安装角阀,高度宜为500mm。 4.4.6X排水管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厨房的排水立管应单独设置;排水量最大的排水点宜靠 近排水立管; 2排水口及连接的排水管道应具备承受90℃热水的能力; 3热水器泄压阀排水应导流至排水口; 4横支管转弯时应采用45°弯头组合完成,隐蔽工程内的 管道与管件之间,不得采用橡胶密封连接,且横支管上不得设置 存水弯; 5立管的三通接口中心距地面完成面的高度,不应大 于300mm; 6厨房洗涤槽的排水管接口,距地面完成面宜为400mm 500mm,伸出墙面完成面不小于150mm,且高于主横支管中心

不小于100mm; 7对采用PVC管材、管件的排水管道进行加长处理时不应 出现S状,且端部应留有不小于60mm长的直管。 4.4.7厨房管线宜靠墙角集中设置。当靠近共用排气道设置管 井或明装管道时DB35/T 1184-2019 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规范,给水排水管线不应设置在烟道朝向排油烟机的 一侧。

出现S状,且端部应留有不小于60mm长的直管。 4.4.7厨房管线宜靠墙角集中设置。当靠近共用排气道设置管 并或明装管道时,给水排水管线不应设置在烟道朝向排油烟机的 一侧。 4.4.8厨房电气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厨房的电气线路宜沿吊顶敷设; 2线缆沿架空地板敷设时,应采用套管或线槽保护,严禁 直接敷设;线缆在架空地板敷设时,不应与热水、燃气管道 交又; 3导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mm²的铜芯绝缘线,保护地线 线径不得小于N线和PE线的线径; 4厨房插座应由独立回路供电; 5安装在8m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 6厨房内应按相应用电设备布置专用单相三孔插座; 7嵌入式厨房电器的专用电源插座,应预留方便拔插的电 源插头空间; 8靠近水、火的电源插座及接线,其管线应加保护层,插 座及接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303中的相关规定。 4.4.9弱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 规范》JGJ242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预理穿线管及出线底盒; 2弱电线路应采用独立的布线系统。 4.4.10燃气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94的规定。 4.4.11厨房共用排气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厨房内各类用气设备排出的烟气必须排至室外; 2严禁任何管线穿越共用排气道: 3排气道应独立设置,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oh的 不燃烧体,并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内级防火门; 4竖井排气道的防火阀应安装在水平风管上。 4.4.12厨房竖向排气道与水平排气管的接驳口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接驳口开口直径宜为180mm; 2 3 接驳口中心与上层楼板垂直间距应不小于200mm; 4 排油烟机接驳口的操作侧应有最小净距350mm的检修 空间。 4.5适老及无障碍 4.5.1厨房设计除应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尚应根据需要 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使用要求。) 4.5.2满足乘坐轮椅的特殊人群要求的厨房设计除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厨房的净宽应不小于2000mm,且轮椅回转直径应不小 于1500mm; 2地柜高度宜不大于750mm,深度宜为600mm,地柜台 面下方净高和净宽应不小于650mm,净深应不小于350mm; 3吊柜底面到地面高度应不大于1200mm深度应不大于 250mm。 4.5.3布置双排地柜的厨房通道净宽应不小于1500mm,通道 应能满足轮椅的回转活动。 4.5.4燃气热水器的阀门及观察孔高度应不大于1100mm。排 油业低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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