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21.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2013).pdf感烟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保护半径的要求。 3一个探测单元的采样管总长不宜超过200m,单管长度不 宜超过100m,同一根采样管不应穿越防火分区。采样孔总数不宜 超过100个,单管上的采样孔数量不宜超过25个。 4当采样管道采用毛细管布置方式时,毛细管长度不宜超过 4m。 5吸气管路和采样孔应有明显的火灾探测器标识 6有过梁、空间支架的建筑中,采样管路应固定在过梁、空间 支架上。 7当采样管道布置形式为垂直采样时,每2℃温差间隔或 3m间隔(取最小者)应设置一个采样孔,采样孔不应背对气流 方向。 XX 8采样管网应按经过确认的设计软件或方法进行设计。 9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故障信号等信息应传给火灾报警 控制器,涉及消防联动控制时,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还应传给消 防联动控制器。 6.2.18感烟火灾探测器在格栅吊顶场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 规定: 【1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5%时,探测器应设置 在吊顶不方。 2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大于30%时,探测器应设置在 吊顶上方。 3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为15%~30%时,探测器的设 置部位应根据实际试验结果确定。 4探测器设置在吊顶上方且火警确认灯无法观察时,应在吊 顶下方设置火警确认灯。 5地铁站台等有活塞风影响的场所,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 例为30%~70%时,探测器宜同时设置在吊顶上方和下方。 6.2.19本规范未涉及的其他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按企业提供的
设计手册或使用说明书进行设置,必要时可通过模拟保护对象火 灾场景等方式对探测器的设置情况进行验证
6.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GB/T 29062-2012标准下载6.3.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
6.4区域显示器的设置
6.5火灾警报器的设置
6.5.1火灾光警报器应设置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消防电梯前 室、建筑内部拐角等处的明显部位,且不宜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 具设置在同一面墙上。
6.5.2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其声压级不应小 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 15dB。
6.5.2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其声压级不
6.6消防应急广播的设置
6.6.1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8.1每个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相对集中设置在本报警区域内 的金属模块箱中
6.8.2模块严禁设置在配电(控制)柜(箱)内。
模块严禁设置在配电(控制)柜(箱
6.8.3本报警区域内的模块不应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设备。
6.8.4未集中设置的模块附近应有尺寸不小于100mm×100mm 的标识。 6.9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设置 6.9.1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并应符 合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设置要求。 6.9.2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 制器、电气火灾监控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等消防设备之间,应 采用专用线路连接
6.10.1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设置在消防 控制室内;未设置消防控制室时,应设置在火灾报警控制器附近的 明显部位。 6.10.2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与火灾报警控制 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设备之间,应采用专用线路连接。 6.10.3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设置,应保证 有足够的操作和检修间距。
量,应设置在便于操作的明显部位
6.11防火门监控器的设置 6.11.1防火门监控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未设置消防控制 室时,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6.11.2电动开门器的手动控制按钮应设置在防火门内侧墙面 上,距门不宜超过0.5m,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0.9m²1.3m, 6.11.3防火门监控器的设置应符合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设置 要求。
6.11防火门监控器的设置
主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
7.1.1住宅建筑火灾直动报警系统可根据实际应用过程中保护
7.2.1A类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在公共部位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3~6章的规定。 2住户内设置的家用火灾探测器可接入家用火灾报警控制 器,也可直接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
3设置的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将火灾报警信息、故障信息等相关信息传输给相连接的火灾报警控制器。4建筑公共部位设置的火灾探测器应直接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7.2.2B类和C类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住户内设置的家用火灾探测器应接人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2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启动设置在公共部位的火灾声警报器。3B类系统中,设置在每户住宅内的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连接到控制中心监控设备,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应能显示发生火灾的住户。XX7.2.3D类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多个起居室的住户,宜采用互连型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2宜选择电池供电时间不少于3年的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7.2.4~采用无线方式将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组成系统时,系统设计应符合A类、B类或C类系统之→的设计要求。7.3火灾探测器的设置7.3.14每间卧室、起居室内应至少设置一只感烟火灾探测器。7.3.2可燃气体探测器在厨房设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使用天然气的用户应选择甲烷探测器,使用液化气的用户应选择内烷探测器,使用煤制气的用户应选择一氧化碳探测器。2连接燃气灶具的软管及接头在橱柜内部时,探测器宜设置在橱柜内部。3甲烷探测器应设置在厨房顶部,丙烷探测器应设置在厨房下部,一氧化碳探测器可设置在厨房下部,也可设置在其他部位。.34:
4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宜设置在灶具正上方。 5宜采用具有联动关断燃气关断阀功能的可燃气体探测器。 6探测器联动的燃气关断阀宜为用户可以自已复位的关断 阀,并应具有胶管脱落自动保护功能,
7.4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设
8.1.3石化行业涉及过程控制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可按现行
8.1.4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应在消防控
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 8.1.5~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信号时,应能启动保护区域 的火灾声光警报器。 8.1.6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保护区域内有联动和警报要求时: 应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实现。 8.1.7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设置在有防爆要求的场所时,尚应 符合有关防爆要求。
8.2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设置
8.2.1探测气体密度小于空气密度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 被保护空间的顶部,探测气体密度大于空气密度的可燃气体探测 器应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下部,探测气体密度与空气密度相当时 可燃气体探测器可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中间部位或顶部。
8.2.2可燃气体探测器宜设置在可能产生可燃气体部位附近。
8.2.3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保护半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的 有关规定。
8.2.4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保护区域长度不宜天于60m。
8.3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设
8.3.1当有消防控制室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设置在保护区 域附近;当无消防控制室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 班的场所。
9.1一般规定 9.1.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用于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 9.1.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设备组成: 1 电气火灾监控器。 2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9.1.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及电气火灾危险 性设置,并应根据电气线路敷设和用电设备的具体情况,确定电气 火灾监控探测器的形式与安装位置。在无消防控制室且电气火灾 监控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超过8只时,可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 探测器。 9.1.4非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不应接人火灾报警控制器 的探测器回路。 9.1,5在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电气火灾监控器的报警信息和 故障信息应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 报警控制器上显示,但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 9.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不应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 不宜自动切断供电电源。 9.1.7当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用于电气火灾监控时,可接入电气 火灾监控器。
9.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9.2.1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以设置在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以设置在低压配电 首端为基本原则.宜设置在第一级配电柜(箱)的出线端
在供电线路泄漏电流大于500mA时,宜在其下一级配电柜(箱 设置。
配电线路和消防配电线路中。 9.2.3选择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时,应计及供电系统 自然漏流的影响,并应选择参数合适的探测器;探测器报警值宜为 300mA~500mA
配电线路和消防配电线路中
自然漏流的影响,并应选择参数合适的探测器;探测器报警值宜为 300mA~500mA
9.2.4具有探测线路故障电弧功能的电气火灾监控探
护线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00m
9.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9.3.3保护对象为1000V以上的供电线路,测温式电气火灾监
控探测器宜选择光栅光纤测温式或红外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 器,光栅光纤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直接设置在保护对象 的表面。
控探测器宜选择光栅光纤测温式或红外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
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
9.4.1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9.3节的规定
9.4.2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
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应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集中火 报警控制器上显示;但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 区别
9.4.3未设火灾直动报警系统时,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
9.5电气火灾监控器的设置
9.5.1设有消防控制室时,电气火灾监控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 内或保护区域附近;设置在保护区域附近时,应将报警信息和故障 信息传人消防控制室
9.5.2未设消防控制室时,电气火灾监控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 场所。
9.5.2未设消防控制室时,电气火灾监控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
10.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交流电源和蓄电池备用电源。
10.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2。 2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2
10.2.1 火灭自动报警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以得合下列 规定: 1 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2。 2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士42
10.2.2消防控制室内的电气和电子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机架 和金属管、槽等,应采用等电位连接。 10.2.3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弓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专用接地线 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面积不应小于4mm²。 10.2.4消防控制室接地板与建筑接地体之间,应采用线芯截面 面积不小于25mm的铜芯绝缘导线连接
11布线11.1一般规定11.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50V以下供电的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300V/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采用交流220V/380V的供电和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450V/75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11.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的线芯截面选择,除应满足自动报警装置技术条件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铜芯绝缘导线和铜芯电缆线芯的最小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表11.1.2的规定。表11.1.2铜芯绝缘导线和铜芯电缆线芯的最小截面面积序号别【线芯的最小截面面积(mm²)1丫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1. 002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0.753多芯电缆0.5011.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线路和传输线路设置在室外时,应埋地敷设。11.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线路和传输线路设置在地(水)下隧道或湿度大于90%的场所时,线路及接线处应做防水处理。11.1.5采用无线通信方式的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无线通信模块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额定通信距离的75%。2无线通信模块应设置在明显部位,且应有明显标识。11.2室内布线11.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金属管、可挠(金43:
属)电气导管、B级以上的钢性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
11.2.3线路暗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可挠(金属)电气导管或
31级以上的刚性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 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线路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可挠 金属)电气导管或金属封闭线槽保护。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可 直接明敷。
11.2.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旧
压配电线路电缆竖井分别设置。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时,应将火 灾自动报警系统用的电缆和电力、照明用的低压配电线路电缆分 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人
12.2.1外浮顶油罐宜采用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且每只线 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应只能保护一个油罐;并应设置在浮盘的 堰板上。 人
12.2.3采用光栅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保护外浮顶油罐时,
12.2.4油罐区可在高架杆等高位处设置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或
12.3.1隧道外的电缆接买、端需于等发热部位应设直测温式电 火灾监控探测器,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的有关规定; 除隧道内所有电缆的燃烧性能均为A级外,隧道内应沿电缆设置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且在电缆接头、端子等发热部位应保证有效 深测长度;隧道内设置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可接入电气火灾监 控器。
12.3.2无外部火源进入的电缆隧道应在电缆层上表面设置线型
面和隧道顶部,均应设置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12.3.3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采用“S”形布置或有外部火源 可能的电缆隧道内,应采用能响应火焰规模不天于100mm日 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12.3.4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应采用接触式的敷设方式对隧 的所有的动力电缆进行探测;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应 “S”形布置在每层电缆的上表面,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 用一根感温光缆保护一根动力电缆的方式,并应沿动力电缆敷 12.3.5分布式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在电缆接头、端子 热部位敷设时,其感温光缆的延展长度不应少于探测单元长 1.5倍;线型光栅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在电缆接头、端子等发 位应设置感温光栅。 XX 12.3.6其他隧道内设置动力电缆时,除隧道顶部可不设置 感温火灾探测器外,探测器设置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12.4高度大于12m的空间场所 12.4.1高度大于12m的空间场所宜同时选择两种及以上, 参数的火灾探测器。 12.4.27火灾初期产生大量烟的场所,应选择线型光束感烟1 探测器管路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或图像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12.4.3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探测器应设置在建筑顶部。 2探测器宜采用分层组网的探测方式。 3建筑高度不超过16m时,宜在6m~7m增设一层探测 4建筑高度超过16m但不超过26m时,宜在6m~7n 11m~12m处各增设一层探测器。 5由开窗或通风空调形成的对流层为7m~13m时,可米 设的一层探测器设置在对流层下面1m处。
12.3.4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应采用接触式的敷设方式对隧道内
12.3.5分布式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在电缆接头、端子等发
12.3.6其他隧道内设置
1探测器以设置在建筑顶部 2探测器宜采用分层组网的探测方式。 3建筑高度不超过16m时,宜在6m~7m增设一层探测器 4建筑高度超过16m但不超过26m时,宜在6m~7m和 11m~12m处各增设一层探测器。 5由开窗或通风空调形成的对流层为7m~13m时,可将增 设的一层探测器设置在对流层下面1m处。 6分层设置的探测器保护面积可按常规计算,并宜与下层探
1探测器的采样管宜采用水平和垂直结合的布管方式,并应 保证至少有两个采样孔在16m以下,并宜有2个采样孔设置在开 窗或通风空调对流层下面1m处。 2可在回风口处设置起辅助报警作用的采样孔。 12.4.5火灾初期产生少量烟并产生明显火焰的场所,应选择1 级灵敏度的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或图像型火焰探测器,并应降低 探测器设置高度。
附录A火灾报警、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表表A火灾报警、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设施名称内容火灾报警信息、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信息、电气火灾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监控报警信息、屏蔽信息、故障信息消防联动控制器动作状态、屏蔽信息,故障信息消防水泵电源的工作状态,消防水泵的启、停状态消火栓系统和故障状态,消防水箱(池)水位、管网压力报警信息及消火栓按钮的报警信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淋泵电源工作状态,喷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水喷雾(细水雾)灭火状态,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报警阀、压力开关的正常系统(泵供水方式)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消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阀驱动装防气体灭火系统、细水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防护区域中的防火门联雾灭火系统(压力容器(窗)、防火阀、通风空调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动供水方式作状态,系统的启、停信息,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控信号制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电源的工作状态,系统的手动、系泡沫灭火系统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正统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阀驱动装干粉灭火系统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系统的启、停信息,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信号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防烟排烟风机电源的工作状态,风机、电动防火阀、电动排烟防火阀、常闭防烟排烟系统送风口、排烟阀(口)、电动排烟窗、电动挡烟垂壁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49:
续表A设施名称内 容防火卷帘控制器、防火门监控器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消防火门及卷帘系统状态;卷帘门的工作状态Q/SY 06520.10-2016标准下载,具有反馈信号的各类防火防门、疏散门的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等动态信息联消防电梯消防电梯的停用和故障状态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广播的启动、停止和故障状态控制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故障状态和应急散指示系统工作状态信息统系统内各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工消防电源作状态和欠压报警信息浏览专用.50:
表B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续表B序名称内容号基本信息值班人员姓名、每日巡查次数、巡查时间、巡查部位用火用电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是否畅通,是否堆放可疏散通道燃物;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顶棚装修材料是否合格常闭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是否被锁闭;防防火门、日常防火火卷帘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防火卷帘下方是否堆放防火卷帘巡查记录物品影响使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自动喷消防设施水灭火系统喷头、末端放(试)水装置、报警阀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室内、室外消火栓系统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灭火器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原因、报警方式(指自动、人水灾信息工等)、灭火方式(指气体、喷水、水喷雾、泡沫、干粉灭火系统、灭火器、消防队等)54:
表C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分类
冰 D.0.1 火灾探测器可设置在下列部位: 息公 财贸金融楼的办公室、营业厅、票证库。 2 电信楼、邮政楼的机房和办公室。 3 商业楼、商住楼的营业厅、展览楼的展览厅和办公室。 4旅馆的客房和公共活动用房。 5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等的微波机房、计算机房、控 制机房、动力机房和办公室。X 6广播电视楼的演播室播音室、录音室、办公室、节目播出 技术用房、道具布景房。 7图书馆的书库阅览室、办公室。 8档案楼的档案库、阅览室、办公室。 9办公楼的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 10医院病房楼的病房、办公室、医疗设备室、病历档案室、药 品库。 11科研楼的办公室、资料室、贵重设备室、可燃物较多的和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室。 12教学楼的电化教室、理化演示和实验室、贵重设备和仪 器室。 公寓(宿舍、住宅)的卧房、书房、起居室(前厅)、厨房。 14 甲、乙类生产厂房及其控制室。 15 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16 设在地下室的内、丁类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 堆场、堆垛、油罐等。 地下铁道的地铁站厅、行人通道和设备间,列车车厢
附录 F不同高度的房间梁对探测器设置的影响教信息公开2感烟火灾探测器极限值1109不计梁的影响需计梁的影响(u)87A2类感温火灾探测器极限值B类感温火灾探测器极限值4C~G类感温火灾探测器极限值2100200275375500600225300400梁高(mm)图F不同高度的房间梁对探测器设置的影响.59:
附录G按梁间区域面积确定一只探测器 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
表G按梁间区域面积确定一只探测器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GB 1094.14-2011-Z 电力变压器 第14部分:采用高温绝缘材料的液浸式变压器的设计和应用,非这样做不可的: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