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解读,82页可下载.pdf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 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构造要求 作业脚手架
脚手架主节点必须设置 横向水平杆JTS/T 105-4-2020 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且严禁拆除
1.连墙件应采用能承受压力和拉力的 构造,并应与建筑结构和架体连接牢固 2.连墙点的水平间距不得超过3跨,坚 向间距不得超过3步,连墙点之上架体 的悬臂高度不应超过2步
连墙件按两步三跨设置,且每 根连墙件覆盖面积不大于27m
构造要求 作业脚手架
二、构造要求(作业脚手架
当采用竖向斜撑杆、竖向交 又拉杆替代作业脚手架竖向剪刀 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作业脚手架的端部、转 角处应各设置一道: 2搭设高度在24m以下时, 应每隔5~7跨设置一道:搭设高 度在24m及以上时,应每隔13距 没置一道:相临竖向斜撑杆应朝向 对称呈八字形设置: 3每道竖向斜撑杆、竖向交 叉拉杆应在作业脚手架外侧相临级 可立杆间由底至顶按步连续设置。
(a)竖向斜撑杆布置图
(b)竖向交叉拉杆布置图
图8.2.4:作业脚手架竖向斜撑杆布置示意图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应采用架或刚架结构,杆件应 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2应设有防倾、防坠、超载、失载、同步升降控制装置,各类 装置应灵敏可靠: 3在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均应设置一道附墙支座:每 道附墙支座应能承担该机位的全部荷载:在使用工况时,竖向主框架 应与附墙支座固定: 4当采用电动升降设备时,电动升降设备连续升降距离应大于 一个楼层高度,并应有制动和定位功能。 5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的附着固定应分别设置,不得固定在 同一附着支座上。
作业脚手架连墙件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连墙件的安装必须随作业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安装; 当作业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2步时,在上层连墙件安装完毕前 采取临时拉结措施。
二、构造要求(支撑脚手架)
支撑脚手架的立杆间距 和步距应按设计计算确定, 且间距不宜大于1.5m,步距 不应大于2.0m。 支撑脚手架独立架体高 宽比不应大于3.0。
二、构造要求(支撑脚手架)
8.3.2 支撑脚手架独立架体高宽比不应大于3.0。 8.3.3 当有既有建筑结构时,支撑脚手架应与有建筑结构可靠连接,连接点至 架体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300mm,应与水平杆同层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接点竖向间距不宜超过2步: 2莲接点水平尚间距不宜大于8m。 8.3.4支撑脚手架应设置竖向剪刀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等级为II级的支撑脚手架应在架体周边、内部纵向和横向每隔不大 于9m设置一道: 2安全等级为级的支撑脚手架应在架体)周边、内部级纵向和横向每隔不大于 6m设置一道; 3每道竖向剪刀撑的宽度宜为6m~9m,剪刀撑斜杆与水平面的倾角应为 45°~60°%
二、构造要求(支撑脚手架)
二、构造要求(支撑脚手架)
二、构造要求(支撑脚手架)
二、构造要求(支撑脚手架)
支撑脚手架剪刀撑或斜撑杆、交义拉杆的布置应均匀、对称 支撑脚手架的水平杆应按步距沿纵向和横向通长连续设置,不得缺失。在支 掌脚手架立杆底部应设置纵向和横向扫地杆,水平杆和扫地杆应与相临立杆连接 牢固。(强条) 安全等级为I级的支撑脚手架顶层两步距范围内架体的纵向和横向水平杆宜 按减小步距加密设置 当支撑脚手架顶层水平杆承受荷载时,应经计算确定其杆端悬臂长度,并应 小于150mm 当支撑脚手架局部所承受的荷载较大,立杆需加密设置时,加密区的水平利 应向非加密区延伸不少于一跨:非加密区立杆的水平间距应与加密区立杆的水平 旬距互为倍数
二、构造要求(支撑脚手架)
支撑脚手架的可调底座和可调托座插入立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50mm, 其可调螺杆的外伸长度不宜大于300mm。当可调托座调节螺杆的外伸长度 较大时,宜在水平方向设有限位措施,其可调螺杆的外伸长度应按计算确 定
二、构造要求(支撑脚手架)
满堂支撑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内部纵向和横向每隔6m~9m由底至 顶连续设置一道竖向剪万撑,在顶层和竖向间隔不超过8m处设置一道水平 剪刀撑,并应在底层立杆上设置纵向和横向扫地杆。 可移动的满堂支撑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12m,高宽比不应大于1.5 应在外侧立面、内部级纵向和横向间隔不大于4m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一道竖向剪 刀撑。应在顶层、扫地杆设置层和竖向间隔不超过2步分别设置一道水平剪 刀撑。并应在底层立杆上设置纵向和横向扫地杆。 可移动的满堂支撑脚手架应有同步移动控制措施
支撑脚手架的水平杆应按步距沿纵向和横向通长连续设置,不得缺失。在 支撑脚手架立杆底部应设置纵向和横向扫地杆,水平杆和扫地杆应与相临立杆 连接牢固。(强条)
二、构造要求(支撑脚手架)
二、构造要求(悬挑式脚手架)
型钢悬挑脚手架搭设基本要求
悬挑钢梁型号应按设计确定,钢梁材质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或《低合金高强度 结构钢》GB/T1591的规定。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 160mm:应采用国标产品
二、构造要求 (悬挑式脚手架)
1、型钢悬挑梁固定段应采用2个(对) 及以上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与建筑 结构梁板固定。 2、两个后锚固环间距应为200mm,锚固 环后悬挑梁留头不小于200mm
型钢悬挑脚手架搭设基本要求
型钢悬挑脚手架搭设基本要求
悬挑式脚手架 1、悬挑脚手架搭设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 须包含悬挑粱平面定位布置图。 2、悬挑脚手架的悬挑梁必须选用不小于16#的工字钢, 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形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小于18mm。 3、落于结构上的锚固段长度不应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 倍,且必须采取两道错固,每道悬挑梁均应加设斜拉钢 丝绳,架体分段悬挑高度不大于20m。 4、脚手架底部应按规范要求沿纵横方向设置扫地杆,是 挑上表面应加焊钢筋以固定立杆,悬挑层用满销模板 进行防护,首次首层刷黄黑漆。 5、脚手架底部立杆内侧应设置180mm高踢脚板。 6、杆件搭设及防护同前述落地式脚手架。
1、架体阴阳转角处应设置四根立杆,大横杆应连 通封闭。 2、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 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3、剪刀撑接长必须采用搭接。 4、当立杆对接接长时,立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 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益 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向错开的路 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 宜大于步距的1/3。 5、剪刀撑、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同步搭设、同步 拆除
1、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复工工作指南(杭州市建筑业协会等2020年2月),严 禁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 架。 2、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 同时作业。 3、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 连墙件。 4、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地至地面。 5、拆除的构配件应用塔吊吊运或人工 传递到地面,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
10.0.3搭设脚手架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按进入施工现场的批次分品种、规 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搭设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新产品应有产品品质量合格证,工厂化生产的主要承力杆件、涉及结构安全 的构件应具有型式检验报告: 2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3按规定应进行施工现场抽样复验的构配件,应经抽样复验合格: 4周转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经维修检验合格。
04任对脑材利、和收备进现场做做 法抽取样品进行外观检验、实量实测检验、功能测试检验。抽 规定: 1按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应抽检1%3%; 2安全锁扣、防坠装置、支座等重要构配件应全数检验 3经过维修的材料、构配件抽检比例不应少于3%。
10.0.5脚手架在搭设过程中和阶段使用前,应进行阶段施工质量检查,确认合格 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或阶段使用,在下列阶段应进行阶段施工质量检查: 1搭设场地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附者式升降脚手架支座、悬挑脚手架悬 挑结构固定后: 2首层水平杆搭设安装后: 3落地作业脚手架和挑作业脚手架每搭设一个楼层高度,阶段使用前: 4附看式升降脚手架在每次提升前、提升就位后和每次下降前、下降就位后: 5支撑脚手架每搭设2步~4步或不大于6m高度。
10.0.5脚手架在搭设过程中和阶价段使用前,应进行阶段施工质量检查,确认合格 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或阶段使用,在下列阶段应进行阶段施工质量检查:。 1搭设场地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支座、悬挑脚手架悬 挑结构固定后;+ 2首层水平杆搭设安装后;+ 3落地作业脚手架和悬挑作业脚手架每搭设一个楼层高度,阶段使用前;。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每次提升前、提升就位后和每次下降前、下降就位后; 5支撑脚手架每搭设2步~4步或不大于6m高度。+
10.0.7在落地作业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支撑脚手架达到设计高度后DB33 T2523-2022标准下载,附着式 降脚手架安装就位后,应对脚手架搭设施工质量进行完工验收。脚手架搭设施工厂 量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所用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应经现场检验合格; 2搭设场地、支承结构件固定应满足稳定承载的要求;+ 3阶段施工质量检查合格,符合本标准及脚手架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专项 施工方的要求; 4观感质量检查应符合要求;* 5专项施工方案、产品合格证及型式检验报告、检查记录、测试记录等技术。 资料应完整。+
日原区 (1)建设单位盲自赶工催进度,压缩工期。建设单位为完成32楼6月30日结构封」 的预期自标,在受到停工影响(3月21日至4月4日被安质监站责令停工)后未根据有 关规定提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措施和方案,反而要求施工单位以进度为先 导致模架在尚未完成验收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浇筑。 (2)施工单位施工组织不规范,安全制度不落实。施工单位未认真严格落实国家利 本市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措施:高模板支架搭设作为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未按有关规定如实向建筑主管部门告 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违反混凝士浇筑作业有关规定,在尚未完成模架验收 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混疑土浇筑:对模架搭设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3)监理单位监理不到位。监理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未及时发现高支模项目存在 的安全隐惠,监管不到位。 (4)劳务分包单位对作业人员现场管理不到位。劳务分包单位未认真落实本单位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模架搭设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不 到位:未督促现场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