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设计与审图常用规范 2015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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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设计与审图常用规范 2015年版.pdf

10.2.5多层砖砌体房屋的构造柱应符合下列构造规定: 1构造柱的最小截面可为180mm×240mm(墙厚190mm时为180mm×190mm);构 造柱纵向钢筋宜采用4d12,箍筋直径可采用6mm,间距不宜大于250mm,且在柱上、下 需适当加密;当6、7度超过六层、8度超过五层和9度时,构造柱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4, 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房屋四角的构造柱应适当加大截面及配筋; 2构造柱与墙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沿墙高每隔500mm设2d6水平钢筋和d4分布 短筋平面内点焊组成的拉结网片或4点焊钢筋网片,每边伸人墙内不宜小于1m。6、7 度时,底部1/3楼层,8度时底部1/2楼层,9度时全部楼层,上述拉结钢筋网片应沿墙 本水平通长设置; 3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处,构造柱的纵筋应在圈梁纵筋内侧穿过,保证构造柱纵筋上 下贯通; 4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室外地面下500mm,或与埋深小于500mm的 基础圈梁相连; 5房屋高度和层数接近本规范表10.1.2的限值时,纵、横墙内构造柱间距尚应符合 下列规定: 1)横墙内的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层高的二倍;下部1/3楼层的构造柱间距适当减小; 2)当外纵墙开间大于3.9m时,应另设加强措施。内纵墙的构造柱间距不宜大 于4.2m。 10.2.6约束普通砖墙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墙段两端设有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要求的构造柱 且墙肢两端及中部构造柱的间距不大于层高或3.0m,较大洞口两侧应设置构造柱;构造 注最小截面尺寸不宜小于240mm×240mm(墙厚190mm时为240mm×190mm),边柱和角 柱的截面宜适当加大;构造柱的纵筋和箍筋设置宜符合表10.2.6的要求

表 10. 2. 6

构造柱的纵筋和箍筋设置要求

2墙体在楼、屋盖标高处均设置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要求的圈梁,上部各楼层处圈梁截面高度不宜小于150mm;圈梁纵向钢筋应采用强度等级 不低于HRB335的钢筋,6、7度时不小于4Φ10;8度时不小于4Φ12;9度时不小于4Φ14; 箍筋不小于6。 10.2.7房屋的楼、屋盖与承重墙构件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混凝土预制楼板在梁、承重墙上必须具有足够的搁置长度。当圈梁未设在板的 同一标高时,板端的搁置长度,在外墙上不应小于120mm枞阳县农委办公楼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在内墙上,不应小于100mm,在

梁上不应小于80mm,当采用硬架支模连接时,搁置长度允许不满足上述要求;2当圈梁设在板的同一标高时,钢筋混凝土预制楼板端头应伸出钢筋,与墙体的圈梁相连接。当圈梁设在板底时,房屋端部大房间的楼盖,6度时房屋的屋盖和7~9度时房屋的楼、屋盖,钢筋混凝土预制板应相互拉结,并应与梁、墙或圈梁拉结;3当板的跨度大于4.8m并与外墙平行时,靠外墙的预制板侧边应与墙或圈梁拉结;4钢筋混凝土预制楼板侧边之间应留有不小于20mm的空隙,相邻跨预制楼板板缝宜贯通,当板缝宽度不小于50mm时应配置板缝钢筋;5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应在预制板叠合层上双向配置通长的水平钢筋预制板应与后浇的叠合层有可靠的连接。现浇板和现浇叠合层应跨越承重内墙或梁,伸人外墙内长度应不小于120mm和1/2墙厚;6现浇或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与墙体有可靠连接的房屋,应允许不另设圈梁,但楼板沿抗震墙体周边均应加强配筋并应与相应的构造柱钢筋可靠连接。10.3.4混凝土砌块房屋应按表10.3.4的要求设置钢筋混凝土芯柱。对外廊式和单面走廊式的房屋、横墙较少的房屋、各层横墙很少的房屋,尚应分别按本规范第10.2.4条第2、3、4款关于增加层数的对应要求,按表10.3.4的要求设置芯柱。混凝土砌块房屋芯柱设置要求表10.3.4房屋层数设置部位设置数量6度7度8度9度外墙四角和对应转角;楼、电梯间四角;楼梯斜梯段上下端对应的墙体处;外墙转角,灌实3个孔;≤五《四≤三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内外墙交接处,灌实4个孔;错层部位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楼梯斜段上下端对应的墙体处,灌隔12m或单元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实2个孔同上;六五四隔开间横墙(轴线)与外纵墙交接处同上;外墙转角,灌实5个孔;各内墙(轴线)与外纵墙交接处;内外墙交接处,灌实4个孔;七六五内纵墙与横墙(轴线)交接处和洞口内墙交接处,灌实4~5个孔;两侧洞口两侧各灌实1个孔外墙转角,灌实7个孔;同上;内外墙交接处,灌实5个孔;七六横墙内芯柱间距不宜大于2m内墙交接处,灌实4~5个孔;洞口两侧各灌实1个孔注:1.外墙转角、内外墙交接处、楼电梯间四角等部位,应允许采用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替代部分芯柱。2.当按10.2.4条第2~4款规定确定的层数超出表10.3.4范围,芯柱设置要求不应低于表中相应烈度的最高要求且宜适当提高。10.3.5混凝土砌块房屋混凝土芯柱,尚应满足下列要求:1.混凝土砌块砌体墙纵横墙交接处、墙段两端和较大洞口两侧宜设置不少于单孔的芯柱;159

2有错层的多层房屋,错层部位应设置墙,墙中部的钢筋混凝土芯柱间距宜适当加 密,在错层部位纵横墙交接处宜设置不少于4孔的芯柱;在错层部位的错层楼板位置尚应 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 3为提高墙体抗震受剪承载力而设置的芯柱,宜在墙体内均勾布置,最大间距不宜 大于2.0m。当房屋层数或高度等于或接近表10.1.2中限值时,纵、横墙内芯柱间距尚应 符合下列要求: 1)底部1/3楼层横墙中部的芯柱间距,7、8度时不宜大于1.5m;9度时不宜大 于1.0m; 2)当外纵墙开间大于3.9m时,应另设加强措施。 10.3.6梁支座处墙内宜设置芯柱,芯柱灌实孔数不少于3个。当8、9度房屋采用 大跨梁或井字梁时,宜在梁支座处墙内设置构造柱;并应考虑梁端弯矩对墙体和构造柱的 影响。 10.3.7混凝土砌块砌体房屋的圈梁,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要求外,尚应符合下述构造要求: 圈梁的截面宽度宜取墙宽且不应小于190mm,配筋宜符合表10.3.7的要求,箍筋直 径不小于Φ6;基础圈梁的截面宽度宜取墙宽,截面高度不应小于200mm,纵筋不应少 于4014

混凝土砌块砌体房屋圈梁配筋要求

抗震墙水平分布钢筋的配筋构造

主:1.水平分布钢筋宜双排布置, 最大日距不应大于400mm

抗震墙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构造

注:竖向分布钢筋宜采用单排布置,直径不应大于25mm,9度时配筋率不应小于0.2%。在顶层 最大间距应适当减小。

10.5.10配筋砌块砌体抗震墙除应符合本规范第9.4.11的规定外,应在底部加强部 位和轴压比大于0.4的其他部位的墙肢设置边缘构件。边缘构件的配筋范围:无翼墙端部 为3孔配筋;“L”形转角节点为3孔配筋;“T”形转角节点为4孔配筋;边缘构件范围 内应设置水平箍筋;配筋砌块砌体抗震墙边缘构件的配筋应符合表10.5.10的要求。

配筋砌块砌体抗震墙边缘构件的配筋要求

注:1.边缘构件水平箍筋宜采用横筋为双筋的搭接点焊网片形式; 2.当抗震等级为二、三级时,边缘构件箍筋应采用HRB400级或RRB400级钢筋; 3.表中括号中数字为边缘构件采用混凝土边框柱时的配筋

10.5.13配筋砌块砌体圈梁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楼层标高处,每道配筋砌块砌体抗震墙均应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圈梁的 宽度应为墙厚,其截面高度不宜小于200mm; 2圈梁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应小于相应灌孔砌块砌体的强度,且不应小于C20; 3圈梁纵向钢筋直径不应小于墙中水平分布钢筋的直径,且不应小于4Φ12;基础圈 梁纵筋不应小于4d12;圈梁及基础圈梁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间距不应大于200mm;当 圈梁高度大于300mm时,应沿梁截面高度方向设置腰筋,其间距不应大于200mm,直径 不应小于Φ10; 4圈梁底部嵌人墙顶砌块孔洞内,深度不宜小于30mm;圈梁顶部应是毛面 10.5.14配筋砌块砌体抗震墙连梁的构造,当采用混凝土连梁时,应符合本规范第 2条的规定和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CB50010中有关地震区连梁的

构造要求;当采用配筋砌块砌体连梁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9.4.13条的规定以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连梁上下水平钢筋锚入墙体内的长度,一、、二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1.1l.,三、四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l.,且不应小于600mm;2连梁的箍筋应沿梁长布置,并应符合表10.5.14的规定:连梁箍筋的构造要求表10.5.14箍筋加密区箍筋非加密区抗震等级长度箍筋最大间距直径间距(mm)直径一级2h100mm,6d,1/4h中的小值$10200$10二级1.5h100mm,8d,1/4h中的小值082008三级1. 5h150mm,8d,1/4h中的小值08200$8四级1.5h150mm,8d,1/4h中的小值$82008注:h为连梁截面高度;加密区长度不小于600mm。3在顶层连梁伸入墙体的钢筋长度范围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200mm的构造箍筋,箍筋直径应与连梁的箍筋直径相同:4连梁不宜开洞。当需要开洞时,应在跨中梁高1/3处预埋外径不大于200mm的钢套管,洞口上下的有效高度不应小于1/3梁高,且不应小于200mm,洞口处应配补强钢筋并在洞周边浇筑灌孔混凝土,被洞口削弱的截面应进行受剪承载力验算。(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7.3.1各类多层砖砌体房屋,应按下列要求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构造柱(以下简称构造柱):1构造柱设置部位,一般情况下应符合表7.3.1的要求。2外廊式和单面走廊式的多层房屋,应根据房屋增加一层的层数,按表7.3.1的要求设置构造柱,且单面走廊两侧的纵墙均应按外墙处理。多层砖砌体房屋构造柱设置要求表7.3.1房屋层数设置部位6度7度8度9度隔12m或单元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四、五三、四二、三楼、电梯间四角、楼梯斜楼梯间对应的另一侧内横墙与外纵墙交梯段上下端对应的墙体处;接处外墙四角和对应转角;隔开间横墙(轴线)与外墙交接处;六五四错层部位横墙与外纵墙交山墙与内纵墙交接处接处;内墙(轴线)与外墙交接处;七≥六≥五>三较大洞口两侧内横墙的局部较小墙垛处;内纵墙与横墙(轴线)交接处注:较大洞口,内墙指不小于2.1m的洞口;外墙在内外墙交接处已设置构造柱时应允许适当放宽,但洞侧墙体应加强。164

3横墙较少的房屋,应根据房屋增加一层的层数,按表7.3.1的要求设置构造柱。 当横墙较少的房屋为外廊式或单面走廊式时,应按本条2款要求设置构造柱;但6度不超 过四层、7度不超过三层和8度不超过二层时,应按增加二层的层数对待。 4各层横墙很少的房屋,应按增加二层的层数设置构造柱。 5采用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的砌体房屋,当砌体的抗剪强度仅达到普通黏土 砖砌体的70%时,应根据增加一层的层数按本条1~4款要求设置构造柱;但6度不超过 四层、7度不超过三层和8度不超过二层时,应按增加二层的层数对待。 7.3.2多层砖砌体房屋的构造柱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构造柱最小截面可采用180mm×240mm(墙厚190mm时为180mm×190mm),纵 向钢筋宜采用4Φ12,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0mm,且在柱上下端应适当加密;6、7度时超 过六层、8度时超过五层和9度时,构造柱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4,箍筋间距不应大于 200mm;房屋四角的构造柱应适当加大截面及配筋。 2构造柱与墙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沿墙高每隔500mm设2Φ6水平钢筋和d4分布 短筋平面内点焊组成的拉结网片或Φ4点焊钢筋网片,每边伸人墙内不宜小于1m。6、7 度时底部1/3楼层,8度时底部1/2楼层,9度时全部楼层,上述拉结钢筋网片应沿墙体 水平通长设置。 3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处,构造柱的纵筋应在圈梁纵筋内侧穿过,保证构造柱纵筋上 下贯通。 4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室外地面下500mm,或与埋深小于500mm的 基础圈梁相连。 5房屋高度和层数接近本规范表7.1.2的限值时,纵、横墙内构造柱间距尚应符合 下列要求: 1)横墙内的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层高的二倍;下部1/3楼层的构造柱间距适当减小; 2)当外纵墙开间大于3.9m时,应另设加强措施。内纵墙的构造柱间距不宜大 于4.2m。 7.3.3多层砖砌体房屋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或木屋盖的砖房,应按表7.3.3的要求设置圈梁;纵 墙承重时,抗震横墙上的圈梁间距应比表内要求适当加密。 2现浇或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与墙体有可靠连接的房屋,应充许不另设 金

多层砖砌体房屋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设置要求

7.3.4多层砖砌体房屋现浇混凝土圈梁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圈梁应闭合,遇有洞口圈梁应上下搭接。圈梁宜与预制板设在同一标高处或紧靠 板底; 2 圈梁在本规范第7.3.3条要求的间距内无横墙时,应利用梁或板缝中配筋替代 圈梁; 3圈梁的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20mm,配筋应符合表7.3.4的要求;按本规范第3.3.4 条3款要求增设的基础圈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80mm,配筋不应少于4d12

多层砖砌体房屋圈梁配筋要求

7.3.5多层砖砌体房屋的楼、屋盖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或屋面板伸进纵、横墙内的长度,均不应小于120mm。 2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板或屋面板,当圈梁未设在板的同一标高时,板端伸进外墙 的长度不应小于120mm,伸进内墙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或采用硬架支模连接,在梁上 不应小于80mm或采用硬架支模连接。 3当板的跨度大于4.8m并与外墙平行时,靠外墙的预制板侧边应与墙或圈梁拉结。 4房屋端部大房间的楼盖,6度时房屋的屋盖和7~9度时房屋的楼、屋盖,当圈梁 设在板底时,钢筋混凝土预制板应相互拉结,并应与梁、墙或圈梁拉结。 7.3.6楼、屋盖的钢筋混凝土梁或屋架应与墙、柱(包括构造柱)或圈梁可靠连 接;不得采用独立砖柱。跨度不小于6m大梁的支承构件应采用组合砌体等加强措施,并 满足承载力要求。 7.3.76、7度时长度大于7.2m的大房间,以及8、9度时外墙转角及内外墙交接 处,应沿墙高每隔500mm配置2d6的通长钢筋和d4分布短筋平面内点焊组成的拉结网片 或4点焊网片。 7.3.8楼梯间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顶层楼梯间墙体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2d6通长钢筋和d4分布短钢筋平面内点 焊组成的拉结网片或4点焊网片;7~9度时其他各层楼梯间墙体应在休息平台或楼层半 高处设置60mm厚、纵向钢筋不应少于2Φ10的钢筋混凝土带或配筋砖带,配筋砖带不少 于3皮,每皮的配筋不少于26,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7.5且不低于同层墙体的砂浆 强度等级。 2楼梯间及门厅内墙阳角处的大梁支承长度不应小于500mm,并应与圈梁连接。 3装配式楼梯段应与平台板的梁可靠连接,8、9度时不应采用装配式楼梯段;不应 采用墙中悬挑式踏步或踏步竖肋插入墙体的楼梯,不应采用无筋砖砌栏板。 4突出屋顶的楼、电梯间,构造柱应伸到顶部,并与顶部圈梁连接,所有墙体应沿

增设构造柱的纵筋和箍筋设置要求

6同一结构单元的楼、屋面板应设置在同一标高处。 7房屋底层和顶层的窗台标高处,宜设置沿纵横墙通长的水平现浇钢筋混凝土带; 其截面高度不小于60mm,宽度不小于墙厚,纵向钢筋不少于2Φ10,横向分布筋的直径不 小于6且其间距不大于200mm。 7.4.1多层小砌块房屋应按表7.4.1的要求设置钢筋混凝土芯柱。对外廊式和单面

为多层房屋、横墙较少的房屋、各层横墙很少的房屋,尚应分别按本规范第 3、4款关于增加层数的对应要求,按表7.4.1的要求设置芯柱。

多层小砌块房屋芯柱设置要求

注:外墙转角、内外墙交接处、楼电梯间四角等部位,应允许采用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替代部分芯柱。

7.4.2多层小砌块房屋的芯柱,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小砌块房屋芯柱截面不宜小于120mm×120mm。 2芯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b20。 3芯柱的竖向插筋应贯通墙身且与圈梁连接;插筋不应小于1d12,6、7度时超过五 层、8度时超过四层和9度时,插筋不应小于1Φ14。 4芯柱应伸入室外地面下500mm或与埋深小于500mm的基础圈梁相连。 5为提高墙体抗震受剪承载力而设置的芯柱,宜在墙体内均匀布置,最大净距不宜 大于2.0m。 6多层小砌块房屋墙体交接处或芯柱与墙体连接处应设置拉结钢筋网片,网片可采 用直径4mm的钢筋点焊而成,沿墙高间距不大于600mm,并应沿墙体水平通长设置。6、 7度时底部1/3楼层,8度时底部1/2楼层,9度时全部楼层,上述拉结钢筋网片沿墙高间 距不大于400mm。 7.4.3小砌块房屋中替代芯柱的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构造柱截面不宜小于190mm×190mm,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2,箍筋间距不宜大于 250mm,且在柱上下端应适当加密;6、7度时超过五层、8度时超过四层和9度时,构造 柱纵向钢筋宜采用4d14,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外墙转角的构造柱可适当加大截面 及配筋。 2构造柱与砌块墙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与构造柱相邻的砌块孔洞,6度时宜填实,

7度时应填实,8、9度时应填实并插筋。构造柱与砌块墙之间沿墙高每隔600mm设置Φ4 点焊拉结钢筋网片,并应沿墙体水平通长设置。6、7度时底部1/3楼层,8度时底部1/2 楼层,9度全部楼层,上述拉结钢筋网片沿墙高间距不大于400mm。 3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处,构造柱的纵筋应在圈梁纵筋内侧穿过,保证构造柱纵筋上 下贯通。 4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室外地面下500mm,或与理深小于500mm的 基础圈梁相连。

普通钢结构设计重点审查内容如下: (1)钢材牌号、质量等级、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或构件的选用和材质。 (2)钢结构的每一个温度区段支撑系统设置。 (3)钢框架梁、柱、板件的宽厚比。 (4)构件的强度、变形、平面内外及局部稳定、疲劳和长细比、宽厚比、轴压比等 金算。 (5)钢管外径与壁厚之比及钢管节点的构造要求。 (6)钢管主管与支管的连接焊缝设计计算和构造要求 (7)单面连接的单角钢及施工条件较差的高空安装焊缝强度设计值折减。 (8)节点和支座节点设计与验算。 (9)钢结构柱脚设计和计算。 (10)钢结构的耐火等级、除锈等级、焊缝质量等级、防腐涂装要求和制造与安装 见定。 (11)结构构件或连接计算时五种情况下对设计强度的折减。 (12)屋盖支撑系统设置

(1)漏连接材料型号。如焊接结构未注明所选用的焊条型号。 (2)未注明所要求的焊缝质量级别。 (3)未注明所采用的质量等级。 (4)未注明钢材的供货条件和对钢材要求的力学性能、化学成分的附加保证项目 (5)钢构件的防锈和防腐措施不完整,选用的涂料产品不配套。 (6)构件的耐火设计与规范要求不相符。 (7)构件的耐火极限设计要求过于简单、笼统,有时甚至自相矛盾。 (8)对较大跨度钢结构,设计说明中漏写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维护要求。 (9)忽视钢构件的局部稳定。 (10)多层钢框架未设置支撑系统。 (11)柱脚底板剪力墙验算不满足,未设抗剪连接件。

(10)多层钢框架未设置支撑系统。 11)柱脚底板剪力墙验算不满足,未设抗剪连接件。 (12)对网架结构不重视,任意抽去杆件,使网架成为一个几何可变结构体系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1×

3.1.3除疲劳设计采用容许应力法外,钢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 限状态进行设计: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包括:构件或连接的强度破坏、脆性断裂,因过度变形而不适 用于继续承载,结构或构件丧失稳定,结构转变为机动体系和结构倾覆;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包括:影响结构、构件或非结构构件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 影响正常使用的振动,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局部损坏(包括混凝土裂缝)。 3.1.4钢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 十统一标准》CB50068和《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的规定。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钢结构的安全等级应取为二级,其他特殊建筑钢结构的安全等级 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建筑物中各类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对其中部分结构 勾件的安全等级可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三级。 3.1.5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钢结构时,应考虑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必要时尚 应考虑荷载效应的偶然组合。 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钢结构时,应考虑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对钢与混凝土组合 梁,尚应考虑准永久组合。 3.1.6计算结构或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以及连接的强度时,应采用荷载设计值(荷 截标准值乘以荷载分项系数);计算疲劳时,应采用荷载标准值。 4.3.2承重结构所用的钢材应具有较高的强度与良好的延性、韧性、冷弯性能和焊 接性能,选用时应要求其具有屈服强度、伸长率、抗拉强度、冷弯试验和碳、硅、锰 流、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结构尚应具有碳含量(或碳当量)的合格保证;对直接承 受动力荷载或需验算疲劳的构件所用钢材尚应具有常温冲击韧性合格保证。 4.4.1钢材的设计用强度指标,应根据钢材牌号、厚度或直径按表4.4.1采用

设计用钢材强度指标(N/mm²)

注:1.表中直径指实芯棒材,厚度系指计算点的钢材或钢管壁厚度,对轴心受拉和轴心受压构件系指截面中较厚 板件的厚度。 2.壁厚不大于6mm的冷弯型材和冷弯钢管,其强度设计值应按国家现行规范《冷弯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E

注:1.表中直径指实芯棒材,厚度系指计算点的钢材或钢管壁厚度,对轴心受拉和轴心受压构件系指截面中较厚

4.4.2结构设计用无缝钢管的强度指标按表4.4.2采用。

4.4.2结构设计用无缝钢管的强度指标按表4.4.2采用。

结构设计无缝钢管的强度指标(N/mm)

4.3铸钢件的强度设计值按表4.4.3

铸钢件的强度设计值(N/mm²)

注:表中强度设计值仅适用于本表规定的厚度

4.4.4焊缝的强度设计值按表4.4.

焊缝的强度设计值按表4.4.4采用,

焊缝强度设计值(N/mm²)

注:1.手工焊用焊条、自动焊和半自动焊所采用的焊丝和焊剂,应保证其熔敷金属的力学性能不低于母材的 性能。 2.焊缝质量等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的规定,其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其中厚度小于3.5mm钢材的对接焊缝,不应采用超声 波探伤确定焊缝质量等级。 3.对接焊缝在受压区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取,在受拉区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取。 4.表中厚度系指计算点的钢材厚度,对轴心受拉和轴心受压构件系指截面中较厚板件的厚度。 5.计算下列情况的连接时,上表规定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相应的折减系数;几种情况同时存在时,其折减系 数应连乘。 1)施工条件较差的高空安装焊缝乘以系数0.9。 2)进行无垫板的单面施焊对接焊缝的连接计算应乘折减系数0.85

注:1.手工焊用焊条、自动焊和半自动焊所采用的焊丝和焊剂,应保证其熔敷金属的力学性能不低于母材的 性能。 2.焊缝质量等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的规定,其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其中厚度小于3.5mm钢材的对接焊缝,不应采用超声 波探伤确定焊缝质量等级。 3.对接焊缝在受压区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取,在受拉区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取。 4.表中厚度系指计算点的钢材厚度,对轴心受拉和轴心受压构件系指截面中较厚板件的厚度。 5.计算下列情况的连接时,上表规定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相应的折减系数;几种情况同时存在时,其折减系 数应连乘。 1)施工条件较差的高空安装焊缝乘以系数0.9。 2)进行无垫板的单面施焊对接焊缝的连接计算应乘折减系数0.85

4.4.5设计用螺栓连接的强度值按表4.4.5采用。设计用螺栓连接的强度值(N/mm²)表4.4.5普通螺栓承压型连接或网架高强度螺栓锚栓螺栓的性能等级、锚栓C级螺栓A级、、B级螺栓用高强度螺栓钢材的抗拉和构件钢材的牌号抗拉抗剪承压抗拉抗剪承压抗拉抗拉抗剪承压强度最小值ftfbfhfbfbfbfbfbfbfbfb4.6级、4.8级170140普通螺栓5.6级2101908.8级400320Q235140锚栓Q345180Q390185承压型连接8.8级400250830高强度螺栓10.9级50031010409.8级385螺栓球节点用高强度螺栓10.9级430Q235305405470Q345385510590构件钢材Q390400530615牌号Q420425560655Q460450595695Q345GJ400530615注:1.A级螺栓用于d≤24mm和L≤10d或L≤150mm(按较小值)的螺栓;B级螺栓用于d>24mm和L>10d或L>150mm(按较小值)的螺栓;d为公称直径,L为螺栓公称长度。2.A、B级螺栓孔的精度和孔壁表面粗糙度,C级螺栓孔的允许偏差和孔壁表面粗糙度,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要求。3.用于螺栓球节点网架的高强度螺栓,M12~M36为10.9级,M39~M64为9.8级。4.4.6铆钉连接的强度设计值按表4.4.6采用。5.1.9大跨度钢结构体系、张拉体系、单层球面网壳、柱面网壳和椭圆抛物面网壳应采用二阶弹性分析或直接分析。6.4.1承受静力荷载和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焊接截面梁宜考虑腹板屈曲后强度,按本规范第6.5节的规定计算其抗弯和抗剪承载力。当ho/t>80sk时,焊接截面梁应按本规范第6.4.3至第6.4.5条的规定计算腹板的稳定性。轻、中级工作制吊车梁计算腹板的稳定性时,吊车轮压设计值可乘以折减系数0.9。177

铆钉连接的强度设计值(N/mm²)

1)在装配好的构件上按设计孔径钻成的孔。 2)在单个零件和构件上按设计孔径分别用钻模钻成的孔。 3)在单个零件上先钻成或冲成较小的孔径,然后在装配好的构件上再扩钻至设计孔径的孔。 2.在单个零件上一次冲成或不用钻模钻成设计孔径的孔属于Ⅱ类孔。 3.计算下列情况的连接时,上表规定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相应的折减系数;几种情况同时存在时,其折减系 数应连乘。 1)施工条件较差的铆钉连接乘以系数0.9。 2)沉头和半沉头铆钉连接乘以0.8

4.2直接承受动力何载的吊车梁及类似构件的焊接截面应配置加劲用 口劲肋应符合下列规定(图6.4.2):

图6.4.2加劲肋布置 横向加劲肋:2一纵向加劲肋:3一短加劲肋

1.当ho/t.≤808k时,对有局部压应力的梁,应按构造配置横向加劲肋;当局部压应 力较小时,可不配置加劲肋。 2.当ho/tw>808k时,应配置横向加劲肋。其中,当ho/t%>1708k(受压翼缘扭转受 到约束,如连有刚性铺板、制动板或焊有钢轨时)或ho/tw>1508k(受压翼缘扭转未受到 约束时),或按计算需要时,应在弯曲应力较大区格的受压区增加配置纵向加劲肋。局部 压应力很大的梁,必要时尚宜在受压区配置短加劲肋

在任何情况下,h/t均不应超过250 此处h。为腹板的计算高度(对单轴对称梁,当确定是否要配置纵向加劲肋时,h。应 取腹板受压区高度h。的2倍),t.为腹板的厚度。 3.梁的支座处和上翼缘受有较大固定集中荷载处,宜设置支承加劲肋。 注:腹板的计算高度ho:对轧制型钢梁,为腹板与上、下翼缘相接处两内弧起点间的距离;对焊接 截面梁,为腹板高度;对高强度螺栓连接(或铆接)梁,为上、下翼缘与腹板连接的高强度螺栓(或铆 钉)线间最近距离(见图6.4.2)。 6.4.7梁的支承加劲肋,应按承受梁支座反力或固定集中荷载的轴心受压构件计算 其腹板平面外的稳定性。此受压构件的截面应包括加劲肋和加劲肋每侧15twk范围内的腹 板面积,计算长度取ho。 当梁支承加劲肋的端部为刨平顶紧时,应按其所承受的支座反力或固定集中荷载计算 其端面承压应力;突缘支座的突缘加劲肋的伸出长度不得大于其厚度的2倍;当端部为焊 接时,应按传力情况计算其焊缝应力。 支承加劲肋与腹板的连接焊缝,应按传力需要进行计算。 12.7.1多高层结构框架柱的柱脚宜采用埋人式柱脚,可采用插入式柱脚及外包式柱 脚;多层结构框架柱的柱脚尚可采用外露式柱脚;单层厂房柱刚接柱脚宜采用插入式柱 脚,也可采用外露式柱脚,铰接柱脚宜采用外露式柱脚。 12.7.2外包式、埋人式及插入式柱脚,钢柱与混凝土接触的范围内不得涂刷油漆 柱脚安装时,应将钢柱表面的泥土、油污、铁锈和焊渣等用砂轮清刷干净。 12.7.3轴心受压柱或压弯柱的端部为铣平端时,柱身的最大压力应直接由铣平端传 递,其连接焊缝或螺栓应按最大压力的15%或最大剪力中的较大值进行抗剪计算;当压弯 柱出现受拉区时,该区的连接尚应按最大拉力计算。 12.7.4柱脚锚栓不宜用以承受柱脚底部的水平反力,此水平反力由底板与混凝土基 础间的摩擦力(摩擦系数可取0.4)或设置抗剪键承受。 12.7.5柱脚底板尺寸和厚度应根据柱端弯矩、轴心力、底板的支承条件和底板下混 凝土的反力以及柱脚构造确定。外露式柱脚的锚栓有效截面积,应考虑使用环境由计算 确定。 12.7.6柱脚锚栓埋置在基础中的深度,应使锚栓的拉力通过其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 力传递。理置深度受到限制时,则锚栓应牢固地固定在锚板或镭梁上。当锚栓在混凝土基 础中的锚固较长时,宜在锚栓端部设置锚板。 12.7.7外包式柱脚(图12.7.7)的计算与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包式柱脚底板应位于基础梁或阀板的混凝土保护层内;外包混凝土厚度,对H 形截面不宜小于160mm,对矩形管或圆管柱不宜小于180mm,同时不宜小于钢柱截面高度 的0.3倍;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柱脚混凝土外包高度,H形截面柱不宜小于柱 截面高度的2.5倍,矩形管柱或圆管柱宜为柱截面高度或圆管直径的3倍;当没地下室 时,外包宽度和高度宜增大20%;当仅有一层地下室时,外包宽度宜增大10%。 2.柱脚底板尺寸和厚度应按结构安装阶段荷载作用下轴心力、底板的支承条件计算 确定,其厚度不宜小于20mm。 3.柱脚锚栓应按构造要求设置,直径不宜小于20mm,锚固长度不宜小于其直径的

口 4.柱在包包混凝土的顶部箍筋处应设置水平加劲肋或横隔板,其宽厚比应符合本规 范第6.4节的相关规定。 5.当框架柱为圆管或矩形管时,应在管内浇灌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小于基础混凝 土。浇灌高度应高于外包混凝土,且不小于圆管直径或矩形管的长边 6.外包钢筋混凝土的抗弯和抗剪承载力验算及受拉钢筋和箍筋的构造要求应符合国 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主筋伸人基础内的长度不应 小于25倍直径,四角主筋两端应加弯钩,下弯长度不应小于150mm,下弯段宜与钢柱焊 接,顶部箍筋应加强加密

12.7.9埋入式柱脚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12.7.7外包式柱脚 1一钢柱;2一水平加劲肋;3一柱底板;4一栓钉; 5一锚栓:6一外包混凝土:7一基础梁:8一顶层钢筋混凝土梁

1柱埋人部分四周设置的主筋、箍筋应根据柱脚底部弯矩和剪力按国家现行标准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计算确定,并应符合相关的构造要求。柱翼缘或管柱外 边缘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图12.7.9),边列柱的翼缘或管柱外边缘至基础梁端部的距离应 不小于400mm,中间柱翼缘或管柱外边缘至基础梁梁边相交线的距离应不小于250mm;基 出梁梁边相交线的夹角应做成钝角,其坡度应不大于1:4的斜角;在基础护阀板的边部 应配置水平U形箍筋抵抗柱的水平冲切:

图12.7.9柱翼缘或管柱外边缘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2柱脚端部及底板、锚栓、水平加劲肋或横隔板的构造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2.7.7 条的有关规定; 3.圆形和矩形管柱应在管内浇灌混凝土,强度等级应大于基础混凝土,在基础面以 上的浇灌高度应大于圆管直径或矩形管长边的1.5倍; 4对于有拔力的柱,宜在柱理入混凝土部分设置栓钉、栓钉数量和布置宜符合本规 范第12.7.8条的规定。 12.7.12插入式柱脚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H形钢实腹柱宜设柱底板;钢管柱应设柱底板。柱底至基础杯口底的距离不应小 于50mm,当有柱底板时,可采用150mm,柱底板应设排气孔或浇注孔。应设置临时调整 措施; 2、实腹柱、双肢格构柱杯口基础底板应验算柱吊装时局部受压和冲切承载力; 3杯口基础的杯壁应根据柱底部内力设计值作用于基础顶面配置钢筋,杯壁厚度应 不小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 18.1.1钢结构防火保护措施及其构造应根据工程实际,考虑结构类型、耐火极限要 求、工作环境等,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 18.1.2建筑钢构件的设计耐火极限应不低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的 有关规定。 18.1.3建筑钢结构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抗 火性能验算。当钢构件的耐火时间不能达到规定的设计耐火极限要求时,应进行防火保护 没计,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18.1.4钢结构防火保护措施及其构造应根据工程实际,考结构类型、耐火极限要 求、工作环境等,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建筑钢结构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的规定。 18.1.5在钢结构设计文件中,应注明结构的设计耐火等级,构件的设计耐火极限 所需要的防火保护措施及其防火保护材料的性能要求。高强度螺栓连接长期受辐射热(环 竟温度)达150℃以上,或短时间受火焰作用时,应采取隔热降温措施予以保护。构件采 用防火涂料进行防火保护时,其高强度螺栓连接处的涂层厚度不应小于相邻构件的涂料 享度。 18.2.1钢结构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按下列要求进行防腐蚀设计: 1钢结构防腐蚀设计应根据环境腐蚀条件、防腐蚀设计年限、施工和维修条件等要 求合理确定。 2 防腐蚀设计应考虑环保节能的要求。 3钢结构除必须采取防腐蚀措施外,尚应尽量避免加速腐蚀的不良设计。 4除有特殊要求外,一般不应因考虑锈蚀而再加大钢材截面的厚度。 5防腐蚀设计中应考虑钢结构全寿命期内的检查、维护和大修。 18.2.7钢材表面原始锈蚀等级和钢材除锈等级标准应符合《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 级和除锈等级》GB/T8923的规定。 1表面原始锈蚀等级为D级的钢材不应用作结构钢 2表面处理的清洁度要求不宜低于《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

3923规定的Sa2一级,表面粗糙度要求应符合防腐蚀方案的特性 3局部难以喷砂处理的部位可采用手工或动力工具,达到《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 级和除锈等级》GB/T8923规定的St3级,并应具有合适的表面粗糙度,选用合适的防腐 产品。 4喷砂或抛丸用的磨料等表面处理材料也应符合防腐蚀产品对表面清洁度和粗糙度 的要求,并符合环保要求。 18.3.3高温环境下的钢结构温度超过100℃时,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防护措施: 1涂耐热涂料,采用耐火钢和采取有效的隔热降温措施。 2当高温环境下钢结构的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增大构件截面、采用耐火钢 和采取有效的隔热降温措施(如加隔热层、热辐射屏蔽或水套等)。 3当钢结构短时间内可能受到火焰直接作用时,应采用有效的隔热降温措施(如加 隔热层、热辐射屏蔽或水套等)。 4当钢结构可能受到之炽热熔化金属的侵害时,应采用砌块或耐热固体材料做成的 隔热层加以保护。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一2012 3.2.1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 极限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不应低于表3.2.1的规定

厂房和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吊顶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2.各类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可按本规范附录C确定

(3)《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JGJ7一2010 5.1.1空间网格结构的杆件可采用普通型钢或薄壁型钢。管材宜采用高频焊管或无 缝钢管,当有条件时应采用薄壁管型截面。杆件采用的钢材牌号和质量等级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杆件截面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 规范》GB50017根据强度和稳定性的要求计算确定 5.1.4杆件截面的最小尺寸应根据结构的跨度与网格大小按计算确定,普通角钢不宜 小于L50×3,钢管不宜小于d48×3。对大、中跨度空间网格结构,钢管不宜小于c60×3.5。

门式刚架设计重点审查内容如下: (1)设计原则应符合《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程》GB50018一2002第4.1、4.2节 要求。 (2)钢材的牌号和质量等级及连接材料型号应注明 (3)门式刚架不适用于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承重结构和有强烈侵蚀的环境 (4)防火设计及防腐蚀措施。 (5)刚架、屋架、標条和墙梁应考虑由于风吸力作用而引起构件内力变化的不利影 响,此时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取1.0。 (6)弯、压构件应进行强度、稳定性及变形计算,并应满足构造要求。 (7)一般构造规定应满足《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程》GB50018一2002第4.3节 要求。 (8)门式刚架应设置完善的支撑体系(包括柱间支撑、屋盖横向水平支撑、刚性系 杆。 (9)屋盖应设置了支撑体系形成支撑桁架。当支撑为圆钢时,必须具有拉紧装置。 (10)实腹式標条跨度大于4.0m时,应在受压翼缘设置拉条和撑杆;圆钢拉条直径 不宜小于10mm,撑杆长细比不得大于200;墙梁参照上述要求设置拉条。 (11)刚架横梁的受压翼缘及刚架柱顶内侧翼缘受压区,应按规范规定设置隅撑。 (12)在门式刚架设计中,不应采用以混凝土柱代替钢柱的设计方案。 2.设计中常见问题 (1)钢结构防火设计说明不完整。审图中发现,许多结构设计人员一般都不太重视钢 构件的防火,有些连基本的构件耐火极限说明、涂层厚度说明、涂装遍数及防锈层的底漆 和面漆的配套说明也不完整 (2)缺门式刚架安装的要求说明。 (3)设计说明抗滑移系数与设计计算程序中的取值不一致,且设计要求的抗滑移系数 过高。 (4)门式刚架钢结构房屋的设计风荷载计算时,对建筑物是封闭式还是部分封闭式 概念不清。 (5)屋面活荷载未考实际情况一律按0.3kN/m取值

(1)钢结构防火设计说明不完整。审图中发现,许多结构设计人员一般都不太重视钢 构件的防火,有些连基本的构件耐火极限说明、涂层厚度说明、涂装遍数及防锈层的底漆 和面漆的配套说明也不完整 (2)缺门式刚架安装的要求说明。 (3)设计说明抗滑移系数与设计计算程序中的取值不一致,且设计要求的抗滑移系数 过高。 (4)门式刚架钢结构房屋的设计风荷载计算时,对建筑物是封闭式还是部分封闭式 概念不清。 (5)屋面活荷载未考虑实际情况一律按0.3kN/m取值

(6)钢梁腹板失稳。 (7)刚架柱脚锚栓的直径不考虑实际跨度,一律取M24,且未设置双螺母。 8)节点域抗剪不满足要求,也未采取加强措施。 (9)钢构件材料选用不合理。 10)计算采用的钢材与施工图中不一致。 11)屋面標条计算参数取值有误,导致截面偏小。 12)刚性系杆截面偏小,长细比超规范限值。 13)柱脚与钢筋混凝土基础连接做法不合理。 (14)拉条设计不合理。 (15)屋脊节点的双標之间未设劲性连接 (16)设柱间支撑的柱脚底部未设抗剪键

(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一2012 5.3.1房屋建筑的屋面,其水平投影面上的屋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组合值系 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的取值,不应小于表5.3.1的规定。

截标准值及其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

注:1.不上人的屋面,当施工或维修荷载较大时,应按实际情况采用;对不同类型的结构应按有关设计规范的规 定采用,但不得低于0.3kN/m²; 2.当上人的屋面兼作其他用途时,应按相应楼面活荷载采用; 3.对于因屋面排水不畅、堵塞等引起的积水荷载,应采取构造措施加以防止;必要时,应按积水的可能深度 确定屋面活荷载; 4.屋顶花园活荷载不应包括花圃土石等材料自重

1.不上人的屋面,当施工或维修荷载较大时,应按实际情况采用: 对不同类型的结构应按有大设计规范的炒 定采用,但不得低于0.3kN/m²; 2.当上人的屋面兼作其他用途时,应按相应楼面活荷载采用; 3.对于因屋面排水不畅、堵塞等引起的积水荷载,应采取构造措施加以防止;必要时,应按积水的可能深度 确定屋面活荷载; 4.屋顶花园活荷载不应包括花圃土石等材料自重。

(2)《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01 3.3.1设计钢结构时:荷载的标准值、荷载分项系数、荷载组合值系数、动力荷载 J动力系数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地震作 月应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i确定。 注:1对支承轻屋面的构件或结构(標条、屋架、框架等),当仅有一个可变荷载且受荷水平投影 面积超过60m²时,屋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应取为0.3kN/m²; 2门式刚架轻型房屋的风荷载和雪荷载应符合专门的规定。 (3)《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2012年版)》(CECS102一2002) 3.2.2当采用压型钢板轻型屋面时,屋面竖向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按水平投影面 只计算)应取0.5kN/m。 注:对受荷水平投影面积大于60m²刚架构件,屋面竖向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可取不小于0.3kN/m²

.5.2构件长细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受压构件的长细比限值

受拉构件的长细比限值

注:1.对承受静态何载的结构GB 50011-2010标准下载,可仅计算受拉构件在竖向平面内的长细比; 2.对直接或间接承受动态荷载的结构,计算单角钢受拉构件的长细比时,应采用角钢的最小回转半径;在计 算单角钢交叉受拉杆件平面外长细比时,应采用与角钢肢边平行轴的回转半径; 3.在永久荷载与风荷载组合作用下受压的构件,其长细比不宜大于250

主内米购干的性 版连接且只受轴向力和弯矩,或剪力于其抗滑移承载力(按抗滑移系数为0.3计算)时 需板表面可不作专门处理。吊车梁与制动梁的接可采用高强度摩擦型螺栓连接或焊接 吊车梁与刚架的连接处宜设长圆孔。高强度螺栓直径可根据需要选用,通常采用M16 M24螺栓。擦条和墙梁与刚架斜梁和柱的连接通常采用M12普通螺栓。 7.2.10在门式刚架斜梁与柱相交的节点域,应按下列公式验算剪应力:

T≤f M d.d.t.

图7.2.12脊间的连系槽钢

的连接处应设置標托(图7.2.14);当支承处乙形標条叠置搭接时,可不设標托。標条与 凛托应采用螺栓连接,標条每端应设两个螺栓。 7.2.18柱脚锚栓应采用Q235钢或Q345钢制作。锚栓的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锚栓端部应按规定设置弯钩或锚板。锚 全的直径不宜小于24mm,且应采用双螺帽。 8.2.5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场地和起重设备条件,最大限度地将扩大拼装工作在地面完成。 2安装顺序宜先从靠近山墙的有柱间支撑的两榻刚架开始。在刚架安装完毕后应将 其间的標条、支撑、隅撑等全部装好,并检查其铅垂度。然后,以这两榻刚架为起点,向 房屋另一端顺序安装。 除最初安装的两榻刚架外,其余刚架间擦条、墙梁和檐擦等的螺栓均应在校准后再 柠紧。 3刚架安装宜先立柱子,然后将在地面组装好的斜梁吊起就位,并与柱莲接 4构件悬吊应选择合理的吊点,大跨度构件的吊点须经计算确定。对于侧向刚度小、 复板宽厚比大的构件,应采取防止构件扭曲和损坏的措施。构件的捆绑和悬吊部位,应采 取防止构件局部变形和损坏的措施。 5 当山墙墙架宽度较小时,可先在地面装好,整体起吊安装。 6 各种支撑的紧程度,以不将构件拉弯为原则。 7 不得利用已安装就位的构件起吊其他重物。不得在主要受力部位焊其他物件。 8 標条和墙梁安装时,应及时设置拉条并拉紧,但不应将標条和墙梁拉弯 9 刚架在施工中应及时安装支撑,必要时增设缆风绳充分固定。 10 刚架和支撑等配件安装应位,并经检测和校正几何尺寸确认无误后,应对柱脚底 和基础顶面之间的空间采用灌浆料填实(图8.2.5)。二次灌浆的预留空间,当柱脚铰 接时不宜大于50mm,柱脚刚接时不宜大于100mm

某钢结构的制造和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图8.2.5柱脚的安装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一2011)【S]:北京:中国建筑 工业出版社,20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一2011)【S]:北京:中国 计划出版社,2012 [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一2012)[S]:北京:中国建筑 工业出版社,2012 , 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一2010)【S]:北京:中国建 筑工业出版社,20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一2010)[S]:北京:中国建筑 工业出版社,2010 [6】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一2010)【S].北京:中 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7】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一2012)【S]:北京:中国建 筑工业出版社,2013. [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一2002)【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 版社,2002. 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一1998)【S]:北京:中国建筑工 业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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