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01-79住宅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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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01-79住宅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pdf

.0.1为提高建筑门窗在住宅建筑中的应用质量,使其具备 人、良好的建筑物理性能、安全性能及使用功能,特制定本未

久、良好的建筑物理性能、安全性能及使用功能,特制定本规 范。 1.0.27 本规范中建筑门窗系指: 1 住宅建筑用外门、外窗: 住宅建筑用户门; 3 住宅建筑首层出人口的单元门。 1.0.3本规范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 住宅建筑中使用的建筑门窗。 1.0.4建筑门窗的设计、材料选择、生产、安装施工及工程质 量验收应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1.0.5建筑门窗的设计、生产、安装施工及工程质量验收除应 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GB5823、GB582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2.0.1外窗: 有一个面朝向室外的窗。 2.0.2外门: 有一个面朝向室外的门。

3建筑门窗用材料技术要求

GB5823、GB582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一般规定 2.0.1外窗: 有一个面朝向室外的窗。 建筑门窗材料技术要求除应符合本规范外美林小镇高能所板式高层住宅施工组织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 2.0.2外门: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本市相关标准的规定。 有一个面朝向室外的门

建筑门窗材料技术要求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本市相关标准的规定。 32建篮处门外富型材

3.2.1铝合金门窗型材: a.应符合GB/T5237.1《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 材》;GB/T5237.2《铝合金建筑型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着色 型材》;CB/T5237.3一2000《铝合金建筑型材第3部分电泳 涂漆型材》;GB/T5237.4《铝合金建筑型材第4部分粉末喷 涂型材》;GB/TS237.5《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氟碳漆喷 涂型材》中的规定。 b.受力构件(指参与受力和传力的杆件)应经试验或计算确 定,其未经表面处理的型材最小实测壁厚:窗应≥1.4mm,门应 ≥2.0mm。 c.表面处理: 铝合金建筑型材表面处理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注:有特殊处要求的按GB/T5237选择。

3.2.2门、窗用未增塑聚氟乙烯(PVC一U)型材: 应符合GB/T8814《门、窗框用硬聚氟乙烯(PVC)型材》的规 定,同时须满足下列要求。 a.气候老化性能:暴露4000h后,其颜色变化△E≤5;△b ≤3; b.可焊性(平均值)≥35N/mm²;最小测试值≥30N/mm²; c.弯曲弹性模量≥2200MPa; d.低温落锤冲击性能:在1.0m高度下,锤体质量1Kg,型 材可视面破裂个数≤1个: e.主型材两个相对最大可视面的加热尺寸变化率为 ±2.0%,每个试样两可视面的加热尺寸变化率之差应≤0.4%, 铺型材的加热尺寸变化率为±3.0%; f.维卡软化温度按B法要求进行,为75℃; g.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壁厚:平开门窗≥2.5mm,推拉门窗 2.3mm; h.主型材断面应具有独立的保温(隔声)腔室、增强型钢腔 室及排水腔室。 注:主型材是指通过焊(螺)接构成门窗框、扇的型材。 3.2.3铝塑复合、铝木复合材料门窗型材应具有良好的物理机 械性能、加工工艺性能及装饰性能,用其制作的建筑外门、外窗 的物理性能及使用功能应符合本规范中对建筑外门、外窗的规 定。 3.2.4采用断冷桥技术制作的金属门窗型材应具有良好的物理 机械性能、加工工艺性能及装饰性能,用其制作的建筑外门、外 窗的物理性能及使用功能应符合本规范中对建筑外门、外窗的规 定

3.2.5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门窗型材应具有良好的物理 机械性能、加工工艺性能及装饰性能,用其制作的建筑外门、外 窗的建筑物理性能及使用功能应符合本规范中对建筑外门、外窗 的规定。 3.2.6木门窗材质应符合JG/T122《建筑木门、木窗》标准及相关 标准的规定。 3.2.7彩色涂层钢板门窗型材应符合JG/T115标准的规定

3.3户门、单元门材料

薄钢板材料应符合GB17565标准的规定。 a.门框材料厚度不应小于2mm。 b.所有金属及木质构件表面均应进行防腐蚀处理,漆层应 有防锈底漆,漆层表面应无气泡和漆渣

3.4.1建筑门窗采用的五金件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3.4.2建筑门窗采用的五金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启闭灵活、 无噪声,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环保要求和耐蚀性要求。其表面质 量应具有良好的耐候性,手触部位表面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 3.4.3建筑门窗与墙体连接件、PVC塑料窗增强型钢、建筑外 门窗用副框的材质应符合GB716《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的规定, 其最小实测壁厚:门≥2.0mm;窗≥1.5mm;副框≥1.5mm。 3.4.4PVC塑料门窗增强型钢横截面为开口形状,其表面镀层 应符合GB/T9799《金属覆盖层钢铁件上的锌电镀层》电镀锌处理 的规定,其镀层厚度应≥8um;增强型钢截面为封闭形状,内外

表面应进行热镀锌处理,其锌层厚度:外表面应≥8um;内表面 应≥6umo 3.4.5户门的五金件在规定荷载条件下,反复启闭次数应不少 于10万次,且启闭无异常,使用无障碍。建筑外门、外窗的五 金件在规定荷载条件下,反复启闭次数应不少于3万次,且启闭 无异常,使用无障碍。 3.4.6防盗安全门的门铰链与门扇连接处,在6000N压力作用 下,门框与门扇之间不应产生大于8mm的位移。 3.4.7防盗安全门的锁具应符合GA/T73中A级别机械防盗锁 的规定。

3.5.1建筑门窗用密封材料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并按功能要求、使用范围、型 材构造尺寸选用。 a.用于安装玻璃的密封材料应选用橡胶系列密封条或硅酮 建筑密封胶。其中橡胶系列密封条的物理性能应符合GB/T12002 《塑料门窗用密封条》标准中寒冷地区的规定;硅酮建筑密封胶应 符合GB/T14683《硅铜建筑密封膏》的规定。 b.框扇间用密封条应选用橡胶系列密封条或经过硅化处理 密封毛条。其中橡胶系列密封条的物理性能应符合GB/T12002 《塑料门窗用密封条》标准中寒冷地区的规定;密封毛条的空气渗 透性能、机械性能及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JC/T635《建筑门窗密 封毛条技术条件》标准中优等品的规定。 3.5.2填充建筑外门、外窗与洞口之间的伸缩缝内腔以及副框 与洞口之间的伸缩缝内腔,应采用聚氨酯发泡密封胶等隔热隔声

材料。 3.5.3 密封建筑外门、外窗的室外防雨水槽必须采用中性硅酮 系列密封胶,不得采用丙烯酸密封膏。 3.5.4带副框的建筑门窗,其相连接处应采用硅酮系列密封胶

3.6.1建筑门窗用玻璃的外观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 业标准规定。 3.6.2中空玻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空玻璃》CB/T11944的 有关规定。密封胶层厚度:单道密封胶层厚度为10±2mm;双道 密封外层密封胶层厚度为5~7mm;胶条密封胶层厚度为8± 2mmo 3.6.3中空玻璃性能应符合表3.6.3规定

3.6.3中空玻璃性能应符合表3.6.3规定。

表3.6.3 中空玻璃性能表

3.6.4夹层玻璃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PVB)胶片干法加工合成。

建筑外门、外窗用窗纱的径向(25.4)不低于18目。

建筑外门、外窗用窗纱的径向(25.4)不低于18目。

4.1.1建筑外门、外窗物理性能应根据其所在地区的气候、周 围环境以及住宅建筑的高度、体形系数等因素进行确定,并符合 设计要求。 4.1.2建筑外门、外窗的立面形式、构造节点以及材料,应视 住宅建筑中客厅、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的不同使用功能 进行设计,力求美观、安全、易于清洁和使用方便。 4.1.3建筑外窗(包括阳台门)的保温性能应符合建筑节能设计 标准。 4.1.4在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道路红线两侧50m范 围内,新建住宅建筑临街一侧应设计、采用具有隔声性能的建筑 外窗(包括阳台门)。 4.1.5建筑外窗上宜设置可以调节的换气装置。 4.1.6高层塔式住宅建筑和主体朝向为东西向住宅建筑主要居 住空间的东、西向建筑外窗,宜设置活动外遮阳设施。 4.1.7面临走廊或凹口的建筑外窗应避免视线干扰,采取遮挡 措施,朝向走廊开启的建筑外窗不应妨碍交通。 4.1.8建筑外窗可开启部位必须设计配置纱窗,纱窗的安装方 式及结构应易于拆装、清洗及更换。 4.1.9建筑外门、外窗用玻璃必须采用中空玻璃(不包括封闭 阳台的外窗),其空气层厚度(两层玻璃间距)不小于9mm,严禁 使用单层玻璃及简易双层玻璃。

4.1.1建筑外门、外窗物理性能应根据其所在地区的气候、周 围环境以及住宅建筑的高度、体形系数等因素进行确定,并符合 设计要求。 4.1.2建筑外门、外窗的立面形式、构造节点以及材料,应视 住宅建筑中客厅、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的不同使用功能 进行设计,力求美观、安全、易于清洁和使用方便。 4.1.3建筑外窗(包括阳台门)的保温性能应符合建筑节能设计 标准。 4.1.4在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道路红线两侧50m范 围内,新建住宅建筑临街一侧应设计、采用具有隔声性能的建筑 外窗(包括阳台门)。 4.1.5建筑外窗上宜设置可以调节的换气装置。 4.1.6高层塔式住宅建筑和主体朝向为东西向住宅建筑主要居 住空间的东、西向建筑外窗,宜设置活动外遮阳设施。 4.1.7面临走廊或凹口的建筑外窗应避免视线干扰,采取遮挡 措施,朝向走廊开启的建筑外窗不应妨碍交通。 4.1.8建筑外窗可开启部位必须设计配置纱窗,纱窗的安装方 式及结构应易于拆装、清洗及更换。 4.1.9建筑外门、外窗用玻璃必须采用中空玻璃(不包括封闭 阳台的外窗),其空气层厚度(两层玻璃间距)不小于9mm,严禁 使用单层玻璃及简易双层玻璃

4.1.10建筑外窗宜为内平开下悬开启形式,中高层、高层及超 过100m高度的住宅建筑严禁设计、采用外平开窗。采用推拉门 窗时,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4.2建筑外门、外窗的性能要求

4.2.1建筑外窗物理性能及试验方法应满足表4.2.1的规定

硅:建筑外窗物理性能宜按气密、水素、抗风压性能膜序试验。

4.2.2建筑外窗的机械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4.2.2建筑外窗的机械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4.2.3建筑外门物理性能参照表4.2.1规定,并符合设计要习

4.2.3建筑外门物理性能参照表4.2.1规定,并符合设计要求。 4.2.4建筑外门的机械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c.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d.落地窗距地面净高900mm之内必须全部采用安全玻璃。 4.5.2单元门应设计、采用电控防盗门;住宅底层车库内通往 各单元入口处,也应设计、采用电控防盗门并采取保温措施,确 保能随时关闭,门上不应留有有通风缝。 4.5.3户门应设计、采用防盗安全门,开启方向宜为内平开形 式,其安全性能应符合GB17565的要求。 4.5.4底层外窗、封闭阳台的外窗、不封闭阳台从室内通向阳 台的门窗、下沿低于2m且紧邻走廊或公用上人屋面上的窗和门 等部位,应设置人侵防范措施。

5建筑门窗设计、试验验证

根据住宅建筑所在地的地理、气候、建筑物的高度、体型系 数及周围环境进行选定。依据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对 建筑外窗抗风压参数进行校核。

5.2.1建筑门窗批量生产前,应对高度大于1800mm的外窗、 单扇宽度大于1000mm的外门进行试验验证。 5.2.2试验项目按表5.2.2规定。

注:O为择项具,为必领项月

按GB/T7106《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所规定 的试验方法进行。 5.3.2气密性能。 按GB/T7107《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所规定的 试验方法进行。 5.3.3水密性能。 按GB/T7108《建筑外窗水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所规定的 试验方法进行。 5.3.4保温性能。 按GB/T8484《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所规定的 试验方法进行。 5.3.5隔声性能。 按GB/T8485《建筑外窗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所规定的 试验方法进行。 5.3.6建筑外门、外窗机械力学性能。 按本规范第4.2.2条、第4.2.4条所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6.01铝合金门窗的外观、尺寸允许偏差、装配质量应分别符 合GB/T8478和GB/T8479标准规定。 6.02PVC塑料门窗的外观、尺寸充许偏差、装配质量应分别 符合JG/T3017和JCG/T3018标准规定。 6.03木门、木窗的外观、尺寸允许偏差、配合间隙、搭接量、 装配质量等应符合JG/T122标准规定。 6.04彩色涂层钢板门窗的外观、尺寸允许偏差、配合间隙、 搭接量、装配质量等应符合JG/3041标准规定。 6.05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门窗的外观、尺寸允许偏差、 配合间隙、搭接量、装配质量等应符合设计及使用要求。 6.06铝塑复合材料门窗、铝木复合材料门窗的外观、尺寸允 许偏差、配合间隙、搭接量、装配质量等应符合设计及使用要 求。 6.07断冷桥金属门窗的外观、尺寸允许偏差、配合间隙、搭 接量、装配质量等应符合设计及使用要求。 6.08户门、单元门的外观、尺寸允许偏差、配合间隙、平面 度、装配质量等应符合GB17565标准规定。

7建筑门窗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1在产品明品部位成示明下列家志

7.1.在产品明显部位应标明下列标志: a.制造厂名与商标; b.产品名称、型号和标志; c.产品应贴有标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 d.制作日期或编号; e.指示操作标识。 7.1.2包装箱的箱面标志应符合GB6388的规定。 7.1.3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怕湿”“小心轻放”“向上”学样 和标志,其图形应符合CB191的规定。

7.2.1产品应用无腐蚀作用的材料包装。 7.2.2 包装箱应有足够的强度,确保运输中不受损坏。 7.2.3 包装箱内的各类部件,避免发生相互碰撞、审动。 7.2.4产品装箱后,箱内应有装箱单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7.3.1 在运辅过程中避免包装箱发生相互碰撞, 7.3.2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严禁摔、扔、碰击。 7.3.3运输工具应有防雨措施,并保持清洁无污染。

7.4.1产品应放置通风、干燥的地方。严禁与酸、碱、盐类物 质接触并防止雨水侵入,放置在固定房间内。 7.4.2PVC塑料窗应远离热源。 7.4.3 产品严禁与地面直接接触,底部垫高大于100mm。 7.4.4 产品放置应用垫块垫平,立放角度不小于70°

8.1.1对进场的建筑门窗材料、加工质量应按GB50210中有关 规定执行。 8.1.2建筑外窗、外门和户门进场后应进行抽样检测,合格后 方可进行安装施工。 抽检数量:单位工程建筑面积5000m²(含5000m²)以下时, 同一生产厂家的建筑外窗抽检有代表性的1组,每组为3橙试件 (同系列、同规格、同分格形式);户门抽检1橙。 单位工程建筑面积5000m²以上时,同一生产厂家的建筑外 窗抽检有代表性的2组,每组为3槿试件(同系列、同规格、同分 格形式);户门抽检2槿。 检测项目:建筑外窗的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气密性能; 户门安全性能。 8.2建筑门窗的安装宜采用带副框安装(干法作业)方式,也可 采用无副框安装(湿法作业)方式,其施工工艺应符合有关规定, 安装质量应符合GB50210标准的规定。 8.3建筑门窗无副框安装(湿法作业)工艺流程为:

8.4建筑门窗带副框安装(千法作业)

8.4.1工艺流程(不适用于户门、单元门)

8.4.2副框的安装工艺流程与湿法作业中门窗外框安装工艺流 程相同。 8.4.3副框固定后,洞口内外侧与副框槽口用水泥砂浆等抹 平,当外侧抹灰时应用片材将抹灰层与门窗框临时隔开,其厚度 为5mm,待外抹灰层硬化后,撤去片材,予留出宽度为5mm、

造价者wwzaojia

度为6mm的防雨水槽,待门窗固定后,用中性硅酮密封胶密封 门窗外框边缘与副框间隙及防雨水槽处,密封宽度自窗框边缘至 防雨水槽处。

8.4.4副框安装尺寸允许偏差及要求参照表8.4.4规定,

9.1建筑门窗工程验收

9.1建筑门窗工程验收

8.4.5建筑门窗外框与副框连接宜采用软连接形式,也可采用 紧固件连接做法,但四周间隙应适当调整,其间隙值可参照表 8.4.5的要求。

E 8.4.5 建筑门窗外根与附框间随表 单位:m

建筑门窗工程验收应符合C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验收规范》的规定。

9.2建筑门窗工程现场检测

9.2.1建筑门窗工程在峻工验收前,应对建筑外窗的气密性 能、水密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 9.2.2单位工程建筑面积5000m²(含5000m²)以下时,随机抽取 同一生产厂家具有代表性的1组建筑外窗试件,试件数量为同系 列、同规格、同分格形式的三外窗。 单位工程建筑面积5000m²以上时,随机抽取同一生产厂家 具有代表性的2组建筑外窗,每组为试件数量为同系列、同规 格、同分格形式的三橙外窗。 9.2.3建筑外窗物理性能检测方法应按照本规范附录A执行。 9.2.4当抽检的外窗检测结果不符合本规范规定时,应对该组 的不合格项进行加倍抽样复测。 9.2.5当加倍抽样复测的检测结果仍不符合本规范规定时,则 判定该门窗工程质量不合格。 9.2.6当抽检的外窗检测结果全部符合本规范规定时,判定该 门窗工程质量合格。

注:建筑门窗宽度、高度大于1500mm时,应按门窗材料的热影胀系数调整间

8.4.6铝合金门窗安装采用钢副框时,应采取绝缘措放

8.4.6铝合金门窗安装采用钢副框时,应采取绝缘措施。

铝合金门窗安装采用钢副框时,应采取绝缘措施。

9.3建筑门窗工程验收文件和记录

建筑门窗工程验收文件和记录除应符合GB50210的规定外, 还应检查下列文件,并作为工程归档资料: 9.3.1该工程建筑外窗设计、验证试验报告。 9.3.2 该工程户门抽检报告。 9.3.3 该工程使用的建筑外门、外窗型材型式检验报告(一年 内,其中气候老化性能为三年内)。 9.3.4 该工程使用的建筑门窗五金件型式检验报告(一年内)。 9.3.5 该工程使用的中空玻璃型式检验报告(两年内)。 9.3.6 该工程使用的橡胶密封条型式检验报告(一年内)。 9.3.7 该工程使用的密封毛条型式检验报告(两年内)。 9.3.8 该工程便 的密封胶型式检验报告(一年内)

附录A建筑外窗物理性能现场检测方法

附录A建筑外窗物理性能现场检测方法

本方法规定了建筑外菌气密、水密性能现场检测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已经安装于建筑工程的建筑外窗,检测对象包 筑外窗及安装部分。 A.2检测要求 现场检测前应对所抽检外窗组装质量、安装质量进行必要检查。 现场检测顺序应先进行气密性能检测,后进行水密性能检测。 A.3检测装置

A.3.1检测装置的构成如图A.3.1所示。

图A.3.1检测装置示意图

A一静压箱密封材料;B一试件:C—墙体:D—压力传感器;E一淋水系统: F测量计算机:C一供风系施:H一打印机:上一激量测量

A.3.2密封材料与外窗洞口四周墙体组成压力箱,密封材料的 尺寸应大于窗洞口50mm。 A.3.3密封材料应能承受检测过程中的最大压差。 A.3.4 检测设备的能力及精度应符合GB7107~7108的要求。 A.3.5气密检测时的环境条件记录应包括外窗试件附近的室内 外的大气压及温度。 A.3.6试验时在试件的外侧应设置防止试件突然损坏造成人身 伤害的安全措施。

在窗洞中上安装静压箱密封材料,应保证密封材料与窗洞口 密封严密,否则应进行附加渗透量检测。 A.4.1气密检测按GB7107中正压检测相关规定执行。 A.4.2水密检测按CB7108中稳定加压法相关规定执行。

在窗洞中上安装静压箱密封材料,应保证密封材料与窗洞口

A.5.1气密检测结果的评定: 分级指标值的确定:按照GB7107确定正压检测分级指 标值。 当分级指标符合本规范规定时,则判定该组外窗气密性 能合格。 3当分级指标不符合本规范规定时,应密封外窗与洞口的 缝隙,重新对该组外窗气密进行检测,当分级指标仍不符合本规 范规定时,判定该组外窗气密性能不合格,应按本规范有关规定 执行。

A.5.2水密检测结果的评定:

1 分级指标值的确定:按照GB7108确定正压检测分级指 标值。 2 当分级指标符合本规范规定时,判定该组外窗水密性能 合格。 当分级指标不符合本规范规定时,判定该组外窗水密性 能不合格,应按本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附录B(资料性目录)常用材料标准

B.5窗 纱 QB/T3882—1999窗纱型式尺寸 QB/T38831999窗纱技术条件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 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规范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 “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住宅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

DBJ01—792004

1.0.1北京市明确提出了在全国率先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包 括:高标准规划城市;高标准建设城市;高水平经营城市。到 2008年,基础设施、环境质量、管理水平要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建筑门窗产品作为住宅建筑的主要配套产品,其质量直接影 响住宅建筑的使用功能。建筑门窗产品应具备与其使用条件相适 应的物理性能、安全性能及使用功能。 1.0.2规定了住宅建筑门窗产品的范围,不适用于室内门窗。 1.0.3住宅建筑属于居住建筑,在住房制度改革和住宅商品化 的推动下,本市住宅建筑的每年开复工面积一直呈上升趋势, 2002年已突破1亿m²,位居居住建筑之首,大面广,直接涉 及千家万户的利益。居住建筑中的集体宿舍、托幼、旅馆、医院 病房等不适用本规范。 1.0.4在设计、选用材料、生产、安装及验收等诸多环节上, 由于管理不到位,都可能影响住宅建筑门窗的最终交付质量,因 此应加强各环节的质量控制。 1.0.5建筑门窗涉及建筑、材料、热工、节能、采光、人侵防 护、隔声、机械加工等各专业,已有规范规定的内容,除必要的 重申外,本规范不再重复。

3建筑门窗材料技术要求

3.2建筑外门、外窗型材

3.2.1铝合金门窗产品在20世纪80年代曾深受消费者青课, 之后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变形、漏水、透风等问题逐渐暴露出 来,致使铝合金门窗产品在市场上走人低谷。本规范对铝合金门 窗型材的最小实测壁厚值做了进一步的明确要求,并对采用阳极 氧化、电泳喷漆、粉末喷涂、氟碳漆喷涂等表面处理方式的型材 提出了要求,引导和促进铝合金门窗的健康发展。 3.2.2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一U)型材是PVC塑料门 窗的主要材料,现行标准GB/T8814《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 (PVC)型材》已完成报批稿。在总结近几年来本市PVC塑料门窗 的使用状况及征求门窗生产企业意见的情况下,全部采纳了对原 标准的修订意见。 3.2.3铝塑复合材料门窗型材、铝木复合材料门窗型材是近年 来发展起来的新型门窗材料,主要设计思路是尽量发挥两种不同 材料的优势。铝塑复合材料门窗型材的稳定性及加工工艺性还有 待于在批量生产及使用过程中的验证,市场用量较小;铝木复合 材料门窗型材主体为木材,加工工艺性成熟,由于价格较高,市 场客户量相对较少。上述两种材料尚未制定产品的行业标准,为 鼓励新材料的应用,只提出对用其制作的外门、外窗的物理性能 及使用功能不低于本规范的要求。 3.2.4对金属门窗采取断冷桥技术措施,用其制作的门窗可改 善其传热系数。普通铝合金窗(中空玻璃配置),传热系数K大

于4.0W/(m²·k);断冷桥铝合金窗(中空玻璃配置),传热系数K 在3.0W/m²k)以下,相当一部分可达到2.8W/(m²·k)以下。目 前产品的行业标准正在制定中,为鼓励新材料的应用,只提出对 用其制作的外门、外窗的物理性能及使用功能不低于本规范的要 求。 3.2.5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门窗型材具有抗弯能力强等 特点,在本市有一定批量的生产,目前产品的行业标准正在制定 中,为鼓励新材料的应用,只提出对用其制作的外门、外窗的物 理性能及使用功能不低于本规范的要求。 3.2.6木门窗在外门、外窗中也有少量使用,主要集中在装修 档次较高的住宅,随着消费者生活质量的提高,对木门窗的需求 将逐渐增大。 3.3.7国内生产的彩色涂层钢板门窗型材未采取断冷桥技术措 施,用其制作的门窗传热系数较大,使用范围受到限制,但在封 闭阳台等没有保温要求的部位可选用。

3.3户门、单元门材料

3.3.1按本规范要求,户门应设计为防盗安全门,防盗安全门 应执行GB17565标准的规定,

3.4.1根据使用条件的不间,对建筑厂门窗采用的五金件提出了 相应的要求,因此,除应符合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3.4.2对建筑门窗使用的五金件强调环保要求,主要是体现社 会环保意识和责任,引导五金件生产企业采用新的表面处理技

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4.3PVC塑料门窗的刚性是通过增强型钢体现出来的,其配 置应根据不同的使用条件进行选择。为保证副框的连接强度,对 其最小实测壁厚值作了规定。 3.4.4JG/T131中的耐蚀性为型式检验项目,每年只做一次, 时间间隔长。同时,我市增强型钢轧制厂没有冷镀锌设施,大部 分依托外地加工,为便于操作,对增强型钢表面镀锌层提出厚度 要求,便于批量采购验收用。出现质量争议时,仍须按JG/T131 要求,对增强型钢进行耐蚀性试验。 3.4.5根据户门、单元门、建筑外门、建筑外窗的使用次数的 不同分别进行了规定,

3.5建筑门窗密封材料

3.5.1安装玻璃的橡胶密封条质量一直是门窗质量的通病,使 用中经常出现由于断裂、收缩、低温变硬等缺陷造成门窗渗水, 主要原因是材料物理性能低所致。橡胶密封条质量应符合CB/ T12002中寒冷地区使用条件的要求。 安装玻璃的密封材料也可选用硅酮密封胶。 密封毛条被用于推拉开启形式的门窗上,我市住宅建筑中使 用量较大,反映出的问题也比较多,因此,对密封毛条的品种和 质量进行要求是非常必要的。 3.5.2建筑外门、外窗与洞口之间的伸缩缝内腔是影响住宅能 耗的主要途径,对此作了要求。 3.5.3室外雨水渗人室内主要是由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没 有做防雨水槽;二是密封材料的质量。丙烯酸密封膏雨水浸泡 下,易脱落。选用中性硅酮系列密封胶密封效果较好。

4.1.1住宅建筑接层数划分为:1~3层为低层;4~6层为多 层;7~9层为中高层;10层以上为高层;高度超过100m时,为 超高层。 4.1.2建筑外门、外窗的立面形式应在满足不同房间使用功能 的前提下,兼顾美观、安全、易于清洁和使用方便。 4.1.3建筑外门、外窗(包括阳台门)在住宅建筑中能耗较高, 近年来,本市建筑门窗产品生产技术发展很快,以PVC塑料门 窗、断冷铝合金门窗为主的节能型门窗可有效降低传热系数, 满足本市节能65%的要求。 4.1.4对在道路两旁的新建住宅建筑的外窗要求应有隔声性 能,具体隔声指标按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 京市规划委员会等四个部门合发的规定执行。 4.1.5主要的居住空间,在采用气密性良好的外窗后,室外空 气的自然渗人量,不足以满足人员所需的新风量时,应设置可以 调节的换气装置,或其他可行的换气措施。 4.1.6东向、西向外窗的太阳辐射负荷,对夏季空调能耗影响 较大,设置有效的外遮阳设施,是空调节能的重要环节。南北向 板式住宅的东、西向外窗面积较小时,可以不设置外遮阳设施。 门窗行业已有这方面的技术储备。 4.1.7居住生活中的隐私性要求已成为住宅的重要使用要求之 一,住宅凹口的窗和面临走廊的窗常因设计不当,引起住户的强

烈不满。如设固定式亮窗并采用压花玻璃以遮挡走廊中人的视线。 4.1.8自然通风仍然是居住空间换气的主要方式,窗扇打开后 需关闭纱窗阻挡蚊、蝇进人室内,纱窗使用频率较高,易于损坏。 4.1.9建筑外门、外窗安装中空玻璃是基本配置,封闭阳台的 外窗的玻璃不做要求,也可使用单层玻璃,但应符合节能设计的 要求。 根据有关资料,中空玻璃的空气层厚度的最佳值在12~ 18mm之间,目前适应这种中空玻璃的门窗型材不多,适用9mm 空气层厚度的门窗型材,市场基本有保障,经测试,配置(5+9 +5)中空玻璃的PVC塑料窗,其传热系数K值在2.6W/(m²·k) 以下;配置(5+9+5)中空玻璃的断冷桥铝合金窗,大部分产品 其传热系数K值在2.8W/(m²·k)以下。 4.1.10在市建委的限制和淘汰建材产品目录中,对限制使用外 平开形式的外窗有明确要求,

4.2建筑外门、外窗的性能要求

4.2.1建筑外窗的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是根据北 京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合发的京建材[1999]148号的有关规定。 隔声性能是根据北京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北京市市政管委、北 京市环保局四个部门合发的有关规定(京环保辐字[1999]564号)。 保温性能由原来的小于或等于3.5W/(m²·k)调整为小于或等于 2.8W/(m²·k)

4.2.2窗扇大小、重量与五金件的配置要一致。

4.3户门的性能要求

1.3.1市政府令第132号(北京市佳宅区及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

造价者wwzaoji

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已发布实施,应符合住宅区及住宅安全防范 设计标准。

设和使用管理办法》 设计标准。 4.4建筑门窗的构造要求 4.4.1对外窗排水系统的基本要求,特别是内开形式。 4.4.2对单元门、户门的构造上,应采取防盗安全措施。 4.5建筑门窗的安全要求 4.5.1符合本条款的中空玻璃室内、室外面均应采用安全玻 璃。 4.5.2在楼梯间和套外公共部分设置采暖设施,适用本条款, 有利于降低建筑能耗。 4.5.3市政府令第132号(北京市住宅区及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 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应符合住宅区及住宅安全防范设计标准。 4.5.4同上。

分离立交桥承台施工方案5建筑门窗设计、试验验证

5.1按GB50009进行校核。 5.2为满足设计需要,住宅建筑中大量使用了飘窗、落地窗等 大规格外窗及外门,一般高度在1800mm以上的外窗和宽度在 1000mm以上的外门,其密封性能、抗风压性能及五金件的配置 要求较高,因此需要进行试验验证。

7建筑门窗的标志、包装、运输、购

7建筑门窗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2建筑门窗宜采用包装箱包装。

8.1建筑外门、外窗采用带副框安装做法,可以减少土建与门 窗安装的交叉作业,有利于门窗产品的现场保护,提高其交付质 量,同时也有利于提高门窗产品的工厂制作率和质量。门窗外框 与副框宜选择同一种材料,彩板门窗、钢塑共挤门窗均有配套的 副框设计。没有相应配套副框的门窗可以选择钢副框智能化弱电集成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副框与 门窗外框之间应留有适当的间隙,有利于温度应力及其他应力的 释放,同时,应对钢副框做防腐蚀处理。

9.3应保证建筑门窗使用的所有材料在型式检验有效期内,防 止劣质材料在工程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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