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40890-2021 教学用玻璃仪器一般质量要求和试验方法.pdf检验、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检验方式和缺陷分头
9.3组批规则和抽样方法
9.3.1出厂检验按交货自然批组批防盗门安装施工方案,型式检验按库存数组批。
试制的新产品(包括老产品转产); b)产品结构、工艺、材料变更,足以影响产品主要性能时; C) 批量生产的产品,停产超过一年又重新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批量生产的产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9.3.3表10中序号为3.4、3.5和4三项应在每批材料进厂时进行;材料连续五批检验合格时,可转移 为按9.3.2进行正常型式检验;如果正常型式检验中这三项发现问题,则这三项应转移为每批材料进厂 时进行。 9.3.4出厂检验时先对全数检验项目作检验,再在全数检验项目合格品中抽样,对抽样检验的项目作 检验。 9.3.5出厂检验抽样方法按GB/T2828.1一2012的规定,正常抽样一次检查方案,检查水平为一般IⅡI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9.3.6型式检验项目应为产品全部性能
9.4.1根据各缺陷的影响程度 A、B、C分类应按表11的规定, 9.4.2单件样品判据应符合表11的规定。表中B缺陷和C缺陷允许同时存在
9.4.1根据各缺陷的影响程度
GB/T40890202
表11玻璃仪器单件判定规则
按GB/T2828.1—2012执行转移规则
10标志、标签、包装、说明书、贮存和运输
标志、标签、包装、说明书、贮存和运输
烧瓶、烧杯、量器类仪器应具备下列标志,标志应牢固耐磨,在产品使用期限内应不脱落、不模糊。 a)商标或制造厂名; b) 量器应标明等级、容量、单位符号(mL)、标准温度、量出式或量入式; 加热的玻璃仪器(试管除外)外表面应有一处易用铅笔做记号的记事面。可用砂面,但不应影 响仪器强度: d 烧杯、烧瓶应标有材质
出厂合格证应包括: a)产品名称、型号; b)生产厂名或商标; c 生产批号或编号; d) 检验日期: e)检验人员的检印(检验人员编号、签字或盖章)。
产品说明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a)玻璃仪器材质、规格、标准磨砂口统一编号等; b)承受压力的玻璃仪器应说明不应超过的最大压力; c)耐热冲击、内应力、化学稳定性等理化指标; d)加热仪器应有标记; e 标准磨口玻璃仪器应有全国统一编号; 不易辨认材质时,应标明材质
10.4包装、运输、购存
10.4.1外包装尺寸应符合GB/T4892的规定。 10.4.2外包装箱内应有内包装,应有柔软填充物作缓冲和减振材料。应使玻璃仪器被卡紧固定,不能 自由移动和相互碰撞, 10.4.3包装箱外应有以下标志: a)生产厂名; b) 产品名称(注明玻璃仪器); c)规格;
10.4.1外包装尺寸应符合GB/T4892的规定。 10.4.2外包装箱内应有内包装,应有柔软填充物作缓冲和减振材料。应使玻璃仪器 自由移动和相互碰撞, 10.4.3 包装箱外应有以下标志: a) 生产厂名; b) 产品名称(注明玻璃仪器); C) 规格; d) 级别; e) 数量; f) 体积; g 质量; h) “易碎物品”“向上”“堆码质量极限”“禁止翻滚”等包装贮运图示。 10.4.4 产品的合格证、使用说明、装箱单、随机附件或备件清单等应一并放入内包装, 10.4.5 运输中应防止剧烈震动、受潮、日晒、雨淋、挤压及油类、碱类和氟化物的侵蚀。 10.4.6 在不清洁和干燥时,不应旋转具塞玻璃仪器磨塞,
10.4.1外包装尺寸应符合GB/T4892的规定。 10.4.2外包装箱内应有内包装,应有柔软填充物作缓冲和减振材料。应使玻璃仪器被卡紧固定,不能 自由移动和相互碰撞。 10.4.3 包装箱外应有以下标志: a) 生产厂名; b) 产品名称(注明玻璃仪器); c 规格; d) 级别; e) 数量; f 体积; g 质量; h) “易碎物品”“向上”“堆码质量极限”“禁止翻滚”等包装贮运图示 10.4.4 产品的合格证、使用说明、装箱单、随机附件或备件清单等应一并放入内包装。 10.4.5 运输中应防止剧烈震动、受潮、日晒、雨淋、挤压及油类、碱类和氟化物的侵蚀。
注:即直径的增量为1,轴向长度的增量为10.直径增量的公差为士0.006
注:即直径的增量为1,轴向长度的增量为10.直径增量的公差为士0.006
按式(A.1)计算: L=Kd ·(A.1 式中: L一一磨面轴向长度,单位为毫米(mm); K—一常数,分别取2、4、6、8; d一一大端直径,单位为毫米(mm)。 注1:计算结果的数值按四舍五人化成整数 注2:见GB/T21297—2007的3.3。 示例:大端直径为18.8mm,K分别取2、4、6、8时,计算得L为8.6718mm、17.3436mm、26.0154mm 34.6872mm。化为整数,分别为9mm、17mm、26mm、35mm,即表A.1中代号为19/H的数据
A.3.2磨面轴向长度数值
锥形标准磨砂接头中各大端直径的磨面轴向长度应符合表A.1的规定,各部分尺寸代号见图 面上下边缘应相对地落在h,和h,的区间内
A.4锥形标准磨砂接头各系列的尺寸数值
对任一特定系列接头的d、L、h1和h2的数值应符合表A.2的规定,各代号见图A.1。如特列 ,磨面可以超出这范围而延伸,但长度L区域应在研磨部分以内
准形标准磨砂接头各大端直径的磨面轴向长度要
形标准磨砂接头各大端直径的磨面轴向长度要求
锥形磨口各部分尺寸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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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筒外表面和内层不应有破皮气泡和薄皮气泡、密集小气泡和积水条纹。不影响计量读数和强度 的轻微缺陷应符合表B.1的规定
表B.1量筒上允许的轻微缺陷
量杯表面和内层不应有薄皮气泡、破气泡、铁锈、积水条纹、严重擦伤、密集小气泡。不影响计量 1强度的轻微缺陷应符合表B.2的规定
表B.2量杯上允许的轻微缺陷
不应有炸裂和明显的崩损,管部不应有积水条纹、明显直棱线、铁屑、严重擦伤和密集的气线存 影响计量的轻微缺陷应符合表B.3的规定
表B.3滴定管上允许的轻微缺陷
B.1.4单标线容量瓶
允许的轻微缺陷应符合表B.4和表B.5的规定
直径为长度与宽度的平均值
表B.5单标线容量瓶上允许的轻微缺陷(二)
B.1.5单标线吸量管缺陷
吸量管的表面和内层不应有积水条纹、铁屑、严重擦伤、密集气泡存在。不影响产品强度的轻微缺 陷应符合表B.6的规定,
表B.6单标线吸量管上允许的轻微缺陷
B.2.1.1 气泡
不应存在破皮气泡和薄皮气泡。在20mm×20mm的面积内,能目测到的直径≤0.8mm的气 多于6个,且每处间距应大于50mm,每个产品上不应多于6处。直径>0.8mm的气泡应符合 的规定。
表B.7烧杯上允许的轻微缺陷一 一气泡
底部和壁部过渡区的弧形面以下 直径为长度与宽度的平均值。
在10mm×10mm面积内,能目测到的直径≤0.5mm的节瘤应不多于2个,且每处间距 mm,每个产品上的总数不应超过6处。直径>0.5mm的节瘤应符合表B.8的规定
表B.8烧杯上允许的轻微缺陷节瘤
表B.9烧杯上允许的轻微缺陷一—结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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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有严重的条纹存在
B.2.1.5划伤和擦伤
不应有划伤存在。擦伤的长度应符合表B.10的规定 注:划伤为由硬物摩擦造成的有较深线状痕迹的严重擦伤
表B.10烧杯上允许的轻微缺陷—擦伤
B.2.1.6铁锈和铁屑
不应有明显的能目测到的铁锈和铁屑存在!
不应存在破皮气泡和薄皮气泡。在20mm×20mm的面积内,能目测到的直径≤0.8mm的气泡 应不多于6个,且每处间距大于50mm,每个产品上应不多于6处。直径>0.8mm的气泡应符合 表B.11的规定
表B.11烧瓶上允许的轻微缺陷一气泡(续)
表B.12烧瓶上允许的轻微缺陷节瘤
石应不多于1个,且每处间距大于 50mm,每个产品上总数不应超过6个。直径>0.5mm的结石应符合表B.13的规定。
表B.13烧瓶上允许的轻微缺陷一结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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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有严重的条纹存在
B.2.2.5划伤和擦伤
不应有划伤存在。擦伤的长度应符合表B.14的规定
表B.14烧瓶上允许的轻微缺陷—擦伤
B.2.2.6铁锈和铁屑
不应存在明显的能目测到的铁锈和铁屑
外观缺陷应符合GB/T28211一2011中5.3的要求。允许的不影响使用的轻微缺陷应符合表B. 定。
GB 50015-2019标准下载表B.15过滤漏斗上允许的轻微缺陷
应无影响性能的缺陷。试管的截面应为圆形。管口应平整、熔光,不应有崩损缺口、裂纹。底音 半球形。允许的缺陷应符合表B.16的规定
表B.16试管上允许的轻微缺陷
允许的轻微缺陷应符合表B.17的规定
表B.17管类仪器上允许的轻微缺陷
允许的轻微磨砂缺陷应符合表B.18的规定
某办公楼内装饰施工组织设计表B.18容量仪器上允许的轻微摩砂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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