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1/T 101-201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51/T 101-2018 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标准(附条文说明).pdf管理单位签订,也可签订三方合同,签订方式应在项目管理合同 中明确约定。
5.2.5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造价咨询单
单位等编制项目合同规划,规划明确项目合同实施涉及的合同类 型、数量、招标内容(如范围、条件要求、界面划分、计价模式 等)、招标方式等方面内容
和强制性标准、项目合同及建设单位相关管理规定对相关参建单 位进行履约考核。违约者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满足奖励 条件的,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奖励城市道路硬化及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5.3.1招标策划应围绕项目合同规划进行,须按照国家现行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界定招标工程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需要履行项自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自,其招 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自审批、核准部门审 批、核准。 项目工期自标应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已具备的实施条件、常 规施工组织方案等合理确定。项目招标时间的安排应遵循两个基 本原则:一是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各事项 的时限规定;二是各标段的招标时间安排(进场、到货时间)要 服从施工进度的要求。
5.3.1招标策划应围绕项目合同规划进行,须按
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发布了各种标准文件或示范文本,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予以采 用。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行电子招标工作,已出台了很多关于 电子招标的规定,因此采用电子招标的项目也应符合其要求。项 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招标时,项目管理单位应组织进行资格预审 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核。
5.3.5项目管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为其提供
5.3.6项目管理单位应完成或协助建设单位对招标投标的全过 程进行管理,及时处理异议,配合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阶段 投诉的调查处理并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开标前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检查拟招标项自是否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条件。 2)审核招标代理单位编制的招标公告,并在指定媒介上 公开发布。 3)审核招标代理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并由招标代理单 立组织发售(采用电子招标的,应符合电子招标现行有关规定)。 4)按相关规定及时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向有关行政监 督部门备案。 5)组织资格预审(若有)。 6)组织踏现场(若有)。 7)组织投标答疑(若有)。 2开标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监督招标代理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依法 接收投标文件,并如实记载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存档备香。 2)监督招标代理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按照招标 文件的开标程序组织开标、唱标,并作开标记录。 3评标及公示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监督招标代理单位备齐评标专家抽取所需资料,在监 督人员的监督下从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 专家;属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特殊招标 预自的,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可以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或库列外 直接确定。 2)配合评标委员会顺利推进评标工作。 3)检查评标报告内容是否完整。 4)监督招标代理单位在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内, 于指定媒介公示评标结果
4合同谈判及签订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审核签订合同的主体与中标通知书是否一致。 2)审核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规定 的实质性内容是否一致并签订合同。 5备案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督促招标代理单位将招标有关资料送相关行政监督部 门备案。 2)督促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招标工作总结,整理和装订招 标投标的完整档案资料交建设单位存档。 5.3.7项目管理单位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 一
2)督促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招标工作总结,整理和装订招 示投标的完整档案资料交建设单位存档。 5.3.7项目管理单位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 时回复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书面异议,积极配合相关 了政监督部门对投诉的调香查,并根据处理决定依法整改。 5.3.8依法必须招标范围以外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国有资金 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自,采用的发包或采购方式应符合国家
时回复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书面异议,积极配合相关 了政监督部门对投诉的调香,并根据处理决定依法整改
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采用的发包或采购方式应符合国家 相关的法律、法规,四川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其他投资 本制的项目可以自行选择发包或采购方式,
5.4.1投资管理工作是贯穿项目管理全过程、技术与经济相结 合的重要工作,项目管理单位在制定的管理制度中应当包含覆盖 贞目决策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验收及移交阶段等各 价段的投资管理总体控制制度,各阶段还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 制定具体的投资管理控制办法。项目管理单位组建的管理团队中 宜配备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并明确其岗位和职责
并对设计概算进行审核,分析总体自标和各分项自标是否达到限 额设计目标,也可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对设计概算进行审核。项目 管理单位应将通过审核的设计概算报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审批。 若项目编制有施工图预算,项目管理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审 核和报批等工作(下同)。
5.4.4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是投资
的最高限额,设计概算不得超过投资估算,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 没计概算。如确需超概算时,项目管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编制 相应调整文件,同时做出相应的原因分析报告,并报原审批部门 审核批准。
5.4.5设计阶段对项目投资影响最大,限额设计
制的重要方法,在设计过程中要明确限额目标,实现工序管理 使限额设计贯穿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各阶 段。限额设计工作可委托造价咨询单位配合设计单位完成,发挥 各自专业优势。设计人员负责设计及调整优化工作,工程造价专 业人员负责对设计及调整优化进行造价分析及测算工作,工程造 价专业人员与设计人员需在限额设计过程中反复配合,调整优化 设计,最终实现限额设计目标。
5.4.6采取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发包的,在工程
件中应明确发包人对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并明确单项工 程、单位工程设计限额和设计方限额设计的责任,项目管理单位 在设计各阶段对设计方是否按照限额设计进行控制和管理
司条款中进行细化和补充或在补充条款中进行明确。 清标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情况分析: 对投标报价错、漏项分析:对综合单价合理性分析:对措施项目 情单报价完整性和合理性的分析:对其他项目清单项自完整性和 合理性分析;对不可竞争性费用合理性分析;对暂列金额、暂估 价正确性进行复核;对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总价与合价的算术 生复核和修正建议:其他应分析和澄清的问题
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减免。 5.5.11此阶段的报建工作关系到项目能否顺利开工,制订的报 建工作计划需确定重要的报建成果,并依次制订报建工作的里程 碑计划和详细工作计划,按照计划时间节点周密安排此阶段的报 建管理工作
工作计划需确定重要的报建成果,并依次制订报建工 十划和详细工作计划,按照计划时间节点周密安排止 管理工作
5.6.2提供详细的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是建设单位的 应尽义务,伯鉴于专业技术的不匹配和信息不对称,建设单位提 共的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可能存在欠缺,项目管理单位可以 发挥专业咨询服务的优势,协助建设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使用需 求或功能需求报告,以实现限额设计的管理控制。 方案阶段到初步设计阶段的限额设计投资目标应控制在批准 的投资估算及设计任务委托书内,初步设计阶段到施工图阶段的
限额设计投资目标应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及设计任务委托 书内。 初步设计阶段限额设计投资目标纵向应分解到单位工程,对 建设项目影响较大的专项工程也可单独分解,如幕墙工程、钢结 沟工程、屋面工程等,也可单独列出;施工图设计阶段限额设计 投资目标纵向应分解到分部或分项工程。
5.6.6项目管理单位对各类设计文件复核要点如下:
1方案设计成果:是否满足政府有关批文中对设计的要求; 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中的相关要求;是否满足业主决策性文件中 对设计的相关要求等。 2初步设计成果:方案意见的落实情况。 3施工图设计成果:图纸的完整性;图纸深度是否满足现 行规范规定的要求。
6.1.3项目实施阶段的管理实施规划:健全项目
5.1.7施工阶段的设计工作主要包含深化设计审查、设计变更 技术核定、参与重大施工方案审查、现场技术服务等,
6.2.1项目管理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造价咨询单位协同 工作,共同建立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与流程等,明确 项目各参与方在造价管理上的职责范围、工作权限、具体责任人 工作流程及工作时效。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与流程不得违 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建设单位管理制度规定
6.2.3项目通过招标控制价审核的,项目管理单
中尚应督促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动态控制和风险分析,以实现结算 价不超过经审核的招标控制价的投资控制阶段目标,
6.2.5造价咨询单位应对签约合同价进行全面详
报告制定防范措施和实施合同交底。 合同价复查工作应包含下列内容:根据正式设计图纸、图纸 会审纪要对工程进行重计量;对错项、漏项、多项工程量进行计 价;分析重计量后工程量与中标工程量的差异及对合同价格的影 响;分析综合单价、取费标准合理性;分析不平衡投标报价对重 计量后的造价影响,并提出注意事项及处理方案;其他应分析的 问题;根据合同价复查结果建立项目计量管理台账。
理单位审核后提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对资金使用计划进行批 准或提出调整建议。
6.2.8工程款支付台账应按合同分类建立,其内容应包括已完 合同价款金额、已支付合同价款金额、预付款金额、未支付合同 价款金额等。
6.2.8工程款支付台账应按合同分类建立,其内
6.2.9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
应当符合施工合同约定时效,项目管理单位应在工程变更、工程 签证确认前,组织造价咨询单位对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可能引起 的费用变化进行测算,作为变更签证决策的依据。工程变更和工 程签证的审核应包括变更或签证的必要性、合理性审核,变更或 签证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审核,变更或签证方案的可 行性、技术性、经济性审核。 工程索赔的审核应包括索赔事项的时效性、程序的有效性和 相关手续的完整性审核,索赔理由的真实性和正当性审核,索赔 资料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审核,索赔依据的关联性审核,索赔工期
和索赔费用计算的准确性1
和索赔费用计算的准确性甲核。 6.2.11造价咨询单位应编制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报告,该工程造 价动态管理报告中应进行投资偏差的分析与纠正。投资偏差的分 析主要包括偏差原因和偏差类型的分析。偏差类型主要有投资增 加目工期拖延、投资增加伯工期提前、工期拖延伯投资节约、投 资节约目工期提前等四种情况。投资偏差的纠正是在实际投资偏 离计划投资情况进行的纠偏过程,也是制订计划、实施工作、检 查进度与效果、纠正与处理偏差的滚动的PDCA循环过程。项自 管理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报告进行审核,以 采用相应的措施对投资进行有效的控制
6.3.3项目管理单位控制进度计划包含:总进度控制计划、里
火 程碑计划和节点进度计划等。 施工单位编制进度计划作为组织施工依据,施工进度计划包 括:施工总进度计划、阶段进度计划、子项目进度计划、年(季 度计划等。 编制进度计划可用文字说明、单程碑表、工作量表、甘特图 网络图等方法。
6.3.4项目管理单位对施工进度计划审核的主要内容宜符合下
1进度安排是否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中总目标 和里程碑分自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工、竣工日期 的规定。
2施工总进度计划中的项自是否有遗漏,分期施工是否满 足分批使用的需要和配套使用的要求。 3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 4劳动力、材料、构配件、机具和设备的供应计划是否能 呆证进度计划的实现,供应是否均衡,需求高峰期是否有足够能 力实现保障和供应。 5施工进度的安排是否与设计单位的图纸供应进度相一致。 6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分别编制的各项单位工程施工进度 十划之间是否协调,专业分工与衔接是否明确合理。 7申供材料及设备由施工单位根据总进度计划编制租应的 需求计划,需求计划应根据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包括甲供材料 及设备的具体参数指标、数量和进场时间要求等,施工单位须对 该计划的准确性负责。
3.6项目管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进度计划的检查宜
1进度计划的定期检查主要包括年、李、月、周检查;不 定期检查指由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等组织的专题 项)检查。进度检查的主要内容宜符合下列要求: 1)检查工程量的完成情况。 2)检查工作时间的执行情况。 3)检查资源使用及与进度的匹配情况。 4)检查上次检香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 施工单位进度报告主要内容宜符合下列要求: 1)进度执行情况的概述。 2)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资料。
3)进度计划的实施问题及原因分析。 4)进度执行情况对质量、安全和成本等的影响情况 5)采取的措施和对未来计划进度的预测
1进度管理的组织措施:督促、检查、审核进度管理体系 管理机构、配备人员:明确进度管理目标、任务:落实管理制度: 定期组织召开现场协调会议,以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互协 配合问题,特别是施工单位无力解决的内外协调问题:对于某此 未曾预料的突发变故或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采取应急措施维护工 程施工的正常秩序。 2进度管理的技术措施:采用流水作业方法、科学排序方 法和网络计划方法:使用计算机辅助进度管理:实施动态控制。 3进度管理的经济措施:提供实现进度计划的资金保证:建 立严格的奖惩制度:提供设备材料等供应保证:加强索赔管理。 4进度管理的合同措施:明确合同的进度自标;严格控制 合同变更;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对进度的影响。对施工单位报的 已完的分项工程量进行核实,组织监理、过控人员通过检查验收 后,签发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5进度管理的信息管理措施:应建立进度报表制度(李、 月、周报),及时收集工程实施实际进度的有关信息并进行整理统 计;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项目管理单位应定期向建 设单位提供进度报告
6.3.8调整进度计划主要应通过对施工内容、工程量、走
资源供应的调整,或通过局部改变施工顺序,重亲 程项目协作方式等工作关系的调整,充分利用施工的
间进行合理交叉衔接等措施,编制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审批 实施达到纠偏目的。
1在项目管理实施前根据控制目标进行工作结构分解,按 需要编制不同深度的项目控制进度计划,提出进度管理措施。 2落实各方进度计划管理责任。 3实施进度计划,在实施进度计划的过程中,不断检查, 己录和收集实际进度数据。 4将实际进度数据与进度计划进行比较,确定进度偏差。 5采取措施纠正偏差或调整进度计划,保证实际进度按计 划进行。 6当采取纠正偏差措施或调整进度计划不能保证进度计划 买现时,可变更进度计划,并将更新后的进度计划报相关单位审 批,然后按上述程序执行新的进度计划。 上述过程不断动态进行,直至项且完成
6.4.1项自管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施工规氵
6.4.1坝自管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施工规范 及验收标准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制定质量管理考核制度,落实各 参建单位和各参建人员的质量责任,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 人的质量终身责任。 一一预日然细单
6.4.2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跟踪检查工程实体质
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设备和人员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对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质量体系不健全的,要责令其定期整改,直 到满足施工要求为止。
6.4.4项目管理单位应检查由监理审查的施工组
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协商拟订工程 的特殊工序、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关键控制点及控制措施,作为 工程施工中控制的重点。
6.4.5项目管理单位应会同
6.4.5项目管理单位应会同参建单位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
工工艺等要求设置“见证点”和“关键控制点”,在 行检查,并应对相关记录进行抽查确认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拟用部位等进行审查;项目 管理单位应检查监理单位对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验收情况 严格做到进场材料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
6.4.9项目管理单位应检查功能性试验方案的审核手续,可提
并一步优化的建议,在试验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问题 制订解决方案。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 师发出的指令施工。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要责 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为止。
6.4.12当不符合项处于萌芽状态时,项目管理单位就凡
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交的 服告要按约定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2随时抽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 有关的其他资料。 3按合同要求,责成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 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责成施工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 案、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报告以及其他有关方案或报告。 4及时做好项目管理单位自身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 要使整编资料真实准确地反映出施工完成情况,以及施工管理过 程中发生的关键问题和处理结果。 5监督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准 角地做好施工过程记录和有关报告。决不充许有篡改事实真相、 出具假报告等违规违法现象发生。
6.5.1项目管理单位经建设单位委托,直接实施
表建设单位行使相应职责,同时也承拍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增 强安全意识,并将安全责任分解到各岗位人员。
6.5.2项目管理单位应督促各参建单位建立项目相应的安全生
6.5.3项目管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各阶
单位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协调、配合应急救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 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5.6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 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交底人、被交底人应签 记录。
6.5.6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
6.5.7项目管理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应包括对施工现场安全
产管理及施工设施、机械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等进行检查,可按 日常性、专业性、李节性、节假日前后等方式进行安全检香。安 全检查记录表应与监理、施工单位的整改回复资料团合
6.5.10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项目管
监理单位检查核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是否延期 有效。
6.5.14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做如
明也工 准化工地建设工作,按规定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 工自评,自评组人员应为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的负 责人。
设工程项目应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验收管理
度,并在建设、监理单位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 求与质量管理程序进行作业,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求与质量管理程序进行作业,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6.6.2建设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均应参加工程质量验收,参 加验收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建设单位可委托项目管理单位 组织进行过程工程质量验收
加验收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建设单位可委托项目管理单位 组织进行过程工程质量验收。
6.6.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
计图纸要求自检验收合格后,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申请,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验收 参加验收人员在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上签字盖章确认
理单位的见证下送至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 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质量合格,资料完整的基础上进行。
质量合格,资料完整的基础上进行。
7竣工验收及移交阶段管理
7.1.2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项目管理单位根据合同约定 代理建设单位实施各项管理和协调工作。 7.1.3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制订具体的竣工验收准备工作计划和 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租 关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7.1.2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项目管理单位根据合同约定 代理建设单位实施各项管理和协调工作。
7.1.2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项目管理单位根据合同约定
质量标准对交付竣工验收的工程实体及资料进行检查,确认具有 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完整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及其他 竣工条件。
7.2.2预验收工作由监理单位组织,项目管理单位、建设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必须参加。 7.2.6项目管理单位组织监理单位等对工程工验收资料进行 核实,确认相关内容齐备,满足工程竣工验收要求。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厂检查,确认工 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符合 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报告
7.2.6项目管理单位组织监理单位等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进行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厂检查,确认工 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符合 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报告
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监理单位对工程出具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设计单位对工程出具了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 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7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 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10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 部整改完毕。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13并联竣工验收申请时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主管部门及其他承办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和监督的安排,由建设单 位和相关部门根据工程规模及进度共同商定。 7.2.14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 1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 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 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7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监理单位对工程出具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 勘察、设计单位对工程出具了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 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7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 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10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 部整改完毕。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13并联竣工验收申请时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 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 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6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7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施工单位在提交骏工结算报吉的问的应百提元整的结 算资料,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对提供的结算资料的 完整性进行审核,若提供资料不完整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后再进行提交。
行竣工结算审核。监理单位应对工程竣工结算和竣工结算支付电 清进行初步审核:若实施阶段委托有造价咨询单位的,还应由造 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项目管理单位应对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 核结果进行复核:若建设单位另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竣工结算审 核的,项目管理单位应配合审核工作:经各方确认后出具正式的 俊工结算审核报告,作为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依据, 若项目列入政府审计机关审计计划的,参建各方均应配合审 计机关的审计工作。
7.3.3会商会议是有关各方为顺利开展竣工结算
结算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召开的专业会议。竣工结算审核会商 会议一般由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应以纪要的形式明确会 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议题、会商结果等内容。与会各 方签认后,一般可作为竣工结算审核的依据。
7.4.4为保证工程资料体系的完整与统一性,工程文件的格式 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要求的统一格式外,项目已确定并已使
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要求的统一格式外,项目已确定并已使
用的表格,格式不可随意调整变更,若根据项自阶段性实施情况 必须做调整变更的,应提前告知各参建单位,
发布项目相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移交,若建设单位无相关规定, 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期限移交。若均未规定,可在竣工结算 或决算审计(政府审计)结束、并正式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后 个月内完成。
7.5.9建设单位发布的项目相关档案管理规定,
工资料归档目录一般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的建设 单位归档的资料目录进行归纳细化,目录内容范围一般大于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的建设单位归档的资料目录,质量保 修文件随竣工资料一并移交
8.1.1 质量保修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时 按合同约定执行。
按合同约定执行。 8.1.2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后,在规定的 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 立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返工或更换,由责任单位负责偿损 失的法律制度。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对于促进建设各方加强质 量管理,保护用户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8.1.4对质量缺陷,责任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处理,质量事故责 任单位未按要求及时进行维修的,项目管理单位可协助建设单位 另行委托施工单位修复,发的费用由责任单位支付。对非因施 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项目管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 处理质量缺陷涉及的施工、验收以及费用事宜TZJ 3001-2017标准下载,并及时向责任单 位提出索赔。
任单位未按要求及时进行维修的,项目管理单位可协助建设单位 另行委托施工单位修复,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单位支付。对非因施 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项目管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 处理质量缺陷涉及的施工、验收以及费用事宜,并及时向责任单 位提出索赔
9.1.2项目管理总结分阶段编制:按项目阶段划分可编制项目 决策阶段管理总结、建设准备阶段管理总结、建设实施阶段管理 总结、竣工验收及移交阶段管理总结、质量保修阶段管理总结; 按项目实施进度划分可编制季度项目管理总结、半年项目管理总 结、年度项目管理总结
9.2.2项自需求和实施范围的变更是指项目功能需求或实施边
9.2.2项目需求和实施范围的变更是指项目功能需求或实施达
.2.2项自需求和实施范围的变更是指项自功能需求或实施边 界的变化,当变更出现时,项目管理单位应及时分析变更对项目 的影响情况景苑28层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应对措施或及时调整项目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