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153-2022 固体矿产绿色勘查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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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 3153-2022 固体矿产绿色勘查技术规范.pdf

ICS73.020 CCS D 10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23/T31532022

前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4.1目的任务, 4.2基本要求. 5绿色勘查方案. 6场地建设. 6.1施工场地建设 6.2办公生活场地建设 7道路修建. 勘查施工 8.1测量. 8.2地球物理勘查 8.3地球化学勘查 8.4槽探(剥七)、浅≠ 8.5坑道 8.6钻探 生态环境影响控制 10生态环境恢复, 10.1场地清理. 10.2场地恢复.. 10.3复垦复绿.. 11绿色勘查管理, 12资料管理及报告编写 附录A绿色勘查方案提纲 A..封面及靠页格式.. A.2固体矿产绿色勘查方案编写提纲及要求QSY 1094-2012 钻井液用防泥包剂 脂肪酸类衍生物.pdf, A.3总体方案中绿色勘查章节内容 附录B 绿色勘查工作报告提纲.. B.1封面及靡页格式 B.2固体矿产绿色勘查工作报告编写提纲. B.3地质报告中绿色勘查章节内容.

附录C绿色勘查用表格 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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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绿色勘查用表格 参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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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意本文件的某些部分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件由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调查院。 件主要起草人:李宝民马江水金哲岩易亚东石晓磊孙志涛付砚苑立清付钰曹亚新黄 洋旭李文龙丁健刘海洋李博文吕明奇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部分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调查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宝民马江水金哲岩易亚东石晓磊孙志涛付砚苑立清付钰曹亚新黄 春辉刘祥旭李文龙丁健刘海洋李博文吕明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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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矿产绿色勘查技术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固体矿产绿色勘查的总则、绿色勘查方案、场地建设、道路修建、勘查施工、生态环 境影响控制、生态环境恢复、绿色勘查管理、资料管理及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固体矿产勘查的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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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中以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为指导,以资源环境类标准为准绳,运用有效的找矿手段、方法, 采用新设备、新工艺,在完成地质找矿目标的同时,因地制宜地采取一系列优化、防护、限制和恢复治 理措施,使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扰动最小化

4.2.1部署、论证地质勘查项目时,应避让自然保护区、重要水源地、重要旅游区、重要地质遗迹、 文物保护区、重要建构筑物、保护性动植物等边界范围。 4.2.2依据工作实际,可独立编写绿色勘查方案(参照附录A)和绿色勘查工作报告(参照附录B); 也可在勘查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或地质报告)中增加绿色勘查章节,完善实施方案和成果报告。 4.2.3施工前,勘查单位应建立绿色勘查组织机构。 4.2.4应结合自然条件及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管理要求,因地制宜修筑道路及施工场地,最大限度 地减少对土地、植被、景观的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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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绿色勘查方案应结合施工区现状,至少包括节地措施、施工场地污染防治、环保措施、恢复治理 等内容。 5.2绿色勘查方案编写前,应对施工区的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状况、危险源等进行调查识别,对勘查 活动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及程度进行预判和分析;充分收集施工区自然保护区、水源地、旅游区, 地质遗迹、人文遗迹、林地属性、土地类别、交通道路(含公路、林班道、林间道、防火路、农用道) 水系、建构筑物与居民点分布等资料;在采用高分辨率遥感图像解译基础上,实地踏勘,确定野外驻地、 运输道路、施工场地,并作为项目实施设计内容的一部分。宜采用遥感、无人机、“互联网+”、大数 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为设计和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5.3绿色勘查方案应依据勘查区的自然地理条件、人文条件、勘查程度、勘查规范选择适合的勘查手 段,优选绿色环保的绿色勘查设备或勘查工艺;宜采用有效替代或减少槽探、坑道、浅井等破坏面积较 大的勘查技术手段;宜采用组合式、便携式模块化设备,宜采用“一基多孔”“一孔多支”定向钻探、 抗内钻探等先进技术和工艺,宜采用环保泥浆等新材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 5.4绿色勘查方案应优选工作手段,优化工程布设,确定施工方式、运输方式,减少开挖主方量、场 地平整、新修道路长度和宽度等临时占地面积。 5.5施工前或施工中,如总体勘查方案补充或调整,绿色勘查内容应同时调整。 5.6绿色勘查方案应将绿色勘查工作的组织管理、预防控制和恢复治理的技术措施方案分别体现。

6.1.1探矿工程场地设置,应满足地质目的要求。在允许调整工程位置范围内,有林区优先选择无植 被、植被稀少、林木闭郁度低或容易恢复的位置;黑土农田区优先选择平整、坡度小、不易形成泥石流、 滑坡等地质灾害地段;(荒)草地等生态脆弱区优先选择开挖面积小的地段。 6.1.2场地施工应减少植被及农作物损毁。特殊条件下,宜将可移植的树木移植。 3.1.3场地施工剥离的表土(含腐殖土、寒地黑土层),应装袋或集中收集存放,作为施工结束后的恢 复用土。需外运土石应按指定位置堆放。 6.1.4施工场地剥离的草皮(层)应切块集中存放,水份不足时应定期浇水养护,完工后恢复原貌。 6.1.5勘查场地建设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环保设施齐备: 相关管理制度、图表及标牌齐全、规范、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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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场地平整剥离物分类存放

6.2办公生活场地建设

2.1勘查工程项目部办公及生活驻地,除特殊情况需新建临时营地外,宜就近租用当地居民房 共建筑物。 2.2临时办公及生活驻地、附近无居民或公共建筑的边远地区需新建办公及生活营地时,应选 境影响较小的区域,采用活动板房、简易帐篷,或者采用架空建设

6.2.2临时办公及生活驻地、附近无居民或公共建筑的边远地区需新建办公及生活营地时,应选择对 环境影响较小的区域,采用活动板房、简易帐篷,或者采用架空建设,

7.1进场道路优选可利用的公路、村道、田间道、林间道等。新修建临时道路要规划好行车路线,应 避让环境敏感目标。 7.2在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临时道路修筑应减少占用土地;开挖的草皮、腐殖质层、土壤 层参照6.1.2、6.1.3、6.1.4执行。 7.3道路修建应避免堵塞、充填自然排水通道。视情况采取修筑截、排水沟、挡墙、覆盖土工布、压 实等措施,预防因施工可能引发的水土流失、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7.4严格控制道路宽度,以设备安全运输需要为基本要求,优选单行道路,分段设置会车区,分段设 置安全指示牌。 7.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冬季修路以自然压实、铺垫为主。

1.1测量基站在满足仪器安放及人员操作需求的基础上,应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少的位置。 1.2宜采用先进测量仪器、设备和方法开展测量工作,减少砍伐树木和压占破坏土地植被 1.3作业时应使用环保材料标记点位。因作业产生的废纸、金属、玻璃、塑料袋(瓶)、包装 圾和废电池、化学试剂等有害废弃物应带回驻地,分类处置,避免污染环境,

2.1物探场地应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少的位置。 2.2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合适的物探设备仪器及施工方法。在满足勘查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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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轻型物探设备施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8.2.3物探设备施工使用油料及有害物质,其存储的地面应铺设防渗土工布,防止油料、有害化学物 质等发生滴漏、泼酒现象。 8.2.4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物探设备震动、噪声、以及放射性物质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8.3.1化探测点及取样点在设计允许误差范围内,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少的位置,减少对土地、植被 的扰动。

8.3.2化探施工的浅孔、浅坑应避让树木,草皮、表土层、残坡积土层,开挖后分别放置于土工布上, 边挖边在坑底及附近做好标记,并按顺序及时回填。每个取样点挖坑、取样、回填等均要带有相应标物、 标志号、标尺的照片或视频,坑底标志物应有明显的质检标志号。 3.3.3应依据地质需要优选扰动小、占地面积小的取样设备(锹、镐、洛阳铲、人力冲击取样钻)或小 型快速取样钻(浅层取心钻机、潜孔取样钻)

8.4.1槽探(剥土)施工宜采用人工挖掘。在满足环保和地质要求前提下,可选用影响宽度小的机械 设备施工。

某一期净水厂供水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DB 23/T315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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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绿色勘查施工中,对野生动、植物等提出必要的保护措施,严禁非法砍伐树木。 9.2野外作业人员不应焚烧地表植被及捕猎野生动物。 9.3野外作业时,不应将洗涤衣物、设备的废液排放到地表水系中。 9.4施工设备放置区,预防渗漏污染措施参照8.5.5要求执行。 9.5生产、生活区固体废弃物存储处理参照8.5.6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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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施工使用柴油、汽油等动力设备,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和消声装置,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 放标准;在居民区、动物养殖区、野生动物栖息地等附近施工噪声降到最小,昼间限值70dB(A),夜 间限值55dB(A);靠近居民区定时施工。 9.7槽探、浅井、坑道、钻探等探矿工程施工,应加强粉尘管理,具备条件的要增加除尘装置或采取 湿式作业等有效降尘措施,施工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9.8在勘查施工中,应对使用过的废水、径流水和径流渗入水加以控制,防止淤泥沉淀和侵蚀, 9.9样品的采集、制备施工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9.10施工中应综合考虑勘查阶段、勘查成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因素,开展多矿种综合评价;依据 勘查成果、综合成矿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主攻方向、主攻矿种、共伴生矿种、变更设计,减少重复勘 查与重复施工,避免重复勘查对生态环境的二次影响。 9.11各类可能影响或污染生态环境的危险区域、部位或工作环节,应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或防护提示, 必要时,应有专人值守或现场指挥,相关管理制度、图表、标志及标牌应齐全、规范、醒目。

10.2.1勘查工作结束或阶段工作结束,应针对勘查活动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综合评价,并依据勘查场 地自然地理条件,选择自然恢复或人工恢复 0.2.2场地恢复平整应结合现场情况,尽可能按原始地形地貌平整。难以复原的地段,应按场地平整 标高进行平整,尽可能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10.2.3施工现场的坑、池、沟槽等,应采用平整开挖的土石进行回填压实,恢复工作不应产生新的挖 损破坏。 10.2.4槽探、浅井回填,应先填基岩、残坡积土石、后填腐殖土,必要时应进行夯实处理。钻探及其 它施工场地恢复,应对废浆、废液进行固化处理,深埋于开挖的坑、池底部(不达标外运的除外),其 上部回填开挖存放的碎石、土石,最后将草皮、腐植土、黑土等表土按顺序覆盖压实。 10.2.5钻探场地除水泥标志台、水泥标志桩裸露、铁质标桩深埋以外,周围场地按原始地貌恢复,并 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10.2.6施工道路及临建场地,根据设计恢复地类及保留需求进行平整。 10.2.7黑土发育区按8.4.10逆序回填时,表土回填按下伏表土层、黑土、上覆腐殖土(或草皮)的 顺序回填,同时分层压实。 10.2.8黑土农田区压占未挖损且未污染的场地,可采取深翻、松土等方式恢复;污染的场地,按土地 复垦要求恢复治理,

电信传输局枢纽楼、办公楼维修施工方案DB 23/T31532022

11.1勘查责任主体应建立绿色勘查质量管理体系,对涉及本标准内容的实施方案、施工和成果进行监 督检查。 11.2工作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接受绿色勘查技术培训,掌握绿色勘查技术要求,强化绿色勘查理 念,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1.3勘查过程中,勘查责任主体应对绿色勘查工作进行动态监管,督促施工人员认真执行绿色勘查设 计要求及规范标准,及时做好相关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及编制归档工作;对阶段性工作及工成果, 立按照规定做出检验评价。

12.1绿色勘查相关的施工记录、质检记录、施工图片、影像资料等应与原始地质资料一同归档。 12.2绿色勘查报告(参照附录B)或者在地质报告中增加的绿色勘查章节(或绿色勘查专篇),重点论 述绿色勘查过程、防控措施、工作效果、恢复现状及影响、绿色勘查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阶段工作提 出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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