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4912-2017 1∶5001∶10001∶2000外业数字测图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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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4912-2017 1∶5001∶10001∶2000外业数字测图规程.pdf

GB/T14912—2017 代替GB/T14912—2005

1 : 500 1 : 1 000 1 : 2 000

Specifications for 1:500 1:1 000 1:2 000 field digital mapping

GB/T149122017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4912—2005《1:5001:1000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 本标准与GB/T14912一200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1:5001:10001:2000外业数字测图规程”; 在“范围”中将外业数字测图方法测绘的数字地形图成果明确为数字线划图和数字高程模型 (见第1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GB/T13989、GB/T20258.1、CH/T2009、CH/T9008.2等引用 标准中铁青秀苑8#楼悬挑架施工方案,并根据标准更新情况对原引用标准编号进行了修改(见第2章); 增加第3章“术语和定义”,对“外业数字测图”“非符号化数据”“符号化数据”和“6"级测角仪 器”进行定义和描述(见第3章); 在“总则”中增加了DEM成果要求、软件要求、安全及保密和对采用新技术的要求内容 (见4.2、4.5、4.6、4.7);"成果要求”部分与相关标准内容进行了协调(见4.2); 增加第5章“准备与策划”,在该章中规定了资料收集、资料分析、测区踏勘、技术设计和项目策 划的内容和要求(见第5章); 在“图根控制测量”一章中增加了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图根控制测量的内容和要求(见6.2、6.3); 在“数据采集”一章中补充了全站仪、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实时动态定位测量的方法和技术要求, 同时在数据采集和要素的内容取舍上与GB/T20257.1等相关标准进行了协调,补充了生成 数字高程模型数据时需要采集的特征点、线和面内容(见7.3、7.5); 按照生产实际情况对个别章节顺序进行了调整,将2005版的第6章“数据处理”和第7章“数 字地图修测”的顺序进行调换(见第8章、第9章); “数据处理”一章的内容与相关标准进行了协调,补充了数字高程模型生成的技术要求和流程 (见9.4)。删除了本章中数据分层要求,相关内容与GB/T13923统一协调后放入资料性附录 A(见附录A); 增加第10章“相关文件制作”,将元数据的内容和制作要求、图历簿填写内容的规定放人该章 (见第10章); 将原标准“检查验收和上交资料”拆分成“检查验收”和“成果整理与上交”两章,将本部分中检 查验收基本规定和其他与GB/T18316重复的内容删除,改为引用GB/T18316的规定,保留 平面、高程和接边精度检查方法和要求内容(见第11章)。“成果整理与上交”中删去2005版 8.4.2的内容,将2005版的8.4.3与8.4.1合并,对2005版8.4.1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整理(见 第12章); 标准元数据内容改为按CH/T1007的规定,因此删去2005版附录A元数据表的内容; 一对标准的部分文字、标点以及编排顺序作了调整和修改。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一大地测量队, 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元伟、肖学年、陈倬、吕玉霞、贾光军、解修平、王春。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4912—1994、GB/T14912—2005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4912—2005《1:5001:1000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 本标准与GB/T14912一200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1:5001:10001:2000外业数字测图规程”; 在“范围”中将外业数字测图方法测绘的数字地形图成果明确为数字线划图和数字高程模型 (见第1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GB/T13989、GB/T20258.1、CH/T2009、CH/T9008.2等引用 标准,并根据标准更新情况对原引用标准编号进行了修改(见第2章); 增加第3章“术语和定义”,对“外业数字测图”“非符号化数据”“符号化数据”和“6"级测角仪 器”进行定义和描述(见第3章); 在“总则”中增加了DEM成果要求、软件要求、安全及保密和对采用新技术的要求内容 (见4.2、4.5、4.6、4.7);"成果要求”部分与相关标准内容进行了协调(见4.2); 增加第5章“准备与策划”,在该章中规定了资料收集、资料分析、测区踏勘、技术设计和项目策 划的内容和要求(见第5章); 在“图根控制测量”一章中增加了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图根控制测量的内容和要求(见6.2、6.3); 在“数据采集”一章中补充了全站仪、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实时动态定位测量的方法和技术要求 同时在数据采集和要素的内容取舍上与GB/T20257.1等相关标准进行了协调,补充了生成 数字高程模型数据时需要采集的特征点、线和面内容(见7.3、7.5); 按照生产实际情况对个别章节顺序进行了调整,将2005版的第6章“数据处理”和第7章“数 字地图修测”的顺序进行调换(见第8章、第9章); “数据处理”一章的内容与相关标准进行了协调,补充了数字高程模型生成的技术要求和流程 (见9.4)。删除了本章中数据分层要求,相关内容与GB/T13923统一协调后放入资料性附录 A(见附录A); 增加第10章“相关文件制作”,将元数据的内容和制作要求、图历薄填写内容的规定放人该章 (见第10章); 将原标准“检查验收和上交资料”拆分成“检查验收”和“成果整理与上交”两章,将本部分中检 查验收基本规定和其他与GB/T18316重复的内容删除,改为引用GB/T18316的规定,保留 平面、高程和接边精度检查方法和要求内容(见第11章)。“成果整理与上交”中删去2005版 8.4.2的内容,将2005版的8.4.3与8.4.1合并,对2005版8.4.1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整理(见 第12章); 标准元数据内容改为按CH/T1007的规定,因此删去2005版附录A元数据表的内容; 对标准的部分文字、标点以及编排顺序作了调整和修改。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一大地测量队 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元伟、肖学年、陈倬、吕玉霞、贾光军、解修平、王春。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149121994GB/1149122005

4.1.1外业数字测图应遵循对照实地测绘的原则, 4.1.2外业数字测图方法可生产数字线划图和数字高程模型成果,数字线划图分为符号化数据和非符 号化数据两种形式。 4.1.3外业数字测图平面控制测量的坐标应采用投影平面坐标系,并满足全测区投影长度变形值不大 于2.5cm/km 4.1.4外业数字测图的时间应采用公元纪年、北京时间

.1外业数字测图应遵循对照实地测绘的原则, .2外业数字测图方法可生产数字线划图和数字高程模型成果,数字线划图分为符号化数据和非 化数据两种形式。 .3外业数字测图平面控制测量的坐标应采用投影平面坐标系,并满足全测区投影长度变形值不 2.5cm/km .4外业数字测图的时间应采用公元纪年、北京时间

数字线划图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数学基础: 1)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天地坐标系;确有必要时,亦可采用依法批准的其他独立坐标系: 2)# 投影方式采用高斯一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确有必要时,亦可按1.5°分带; 3)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确有必要时,亦可采用依法批准的其他高程基准。 b) 地形类别的划分: 1)平地:绝大部分地面坡度在2°以下的地区 2)丘陵地:绝大部分地面坡度在2°~6(不包含6°)之间的地区; 3) 山地:绝大部分地面坡度在6°~25°(不包含25°)之间的地区; 4)高山地:绝大部分地面坡度在25°及以上的地区。 ) 基本等高距依据地形类别划分,按表1的规定。一幅图内宜采用一种等高距,亦可以图内线性 地物为界采用两种等高距,但不应多于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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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地形图基本等高距

注:括号内表示依用途需要选用的等高距

d) 分幅与编号按GB/T13989的规定。 e) 要素的分类与代码应符合GB/T13923的规定。 f) 要素的属性和几何表示应符合GB/T20258.1的规定。 g) 符号化数据的图式表达和注记方式应符合GB/T20257.1的规定。图式中没有规定的地物、 地貌符号,各专业部门可根据使用需要在技术设计书或其他相关技术文件中另行补充规定。 h) 平面位置精度 1)( 图廓点、公里网、控制点的平面位置坐标值应符合理论值或已有坐标值; 2)[ 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和邻近地物之间的点间距中误差不应大于 表2的规定。当对精度有特殊要求时,可按照相关专业部门规范中所规定的精度要求或 根据应用需要在技术设计书中规定

表2地物点平面位置精度

1)各类控制点的高程值应符合已测高程值; 2)高程注记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相应比例尺地形图基本等高距的 1/3;困难地区可放宽0.5倍; 3) 等高线插求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平地不应大于基本等高距的1/3,丘陵地 不应大于基本等高距的1/2,山地不应天于基本等高距的2/3,高山地不应大于基本等 高距

4.2.2数字高程模型

型成果应符合CH/T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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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图以中误差作为衡量精度的标准,取二倍中误差

4.4仪器精度要求和检验

外业数字测图所使用测距仪器的测距标称精度固定误差应不天于10mm,测角仪器的测角精度 低于10"。用于图根控制测量的测角仪器精度应不低于6"。 所使用的测绘仪器应检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加强维护保养,及时检验和校正,使其保持良好

用的测绘软件应通过检

外业数字测图的作业安全与保密要求如下: a)外业数字测图的安全生产按CH1016的要求执行: 外业数字测图所用资料如有保密要求,应按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作好保密工作,并加强管 防止资料的丢失和损毁

4.7对采用新技术要求

外业数字测图作业前,应收集有关测量资料,主要包括以下资料: a)控制测量成果: 1)测区内及其外围的国家级全球卫星导航系统连续运行基准站、GNSS点、三角点、等级导 线点、水准点的平面和高程成果及点之记、布网图、路线图,区域似大地水准面模型数据等 成果; 2) 测区内及其外围的地区级全球卫星导航系统连续运行基准站、GNSS点、三角点、等级导 线点、水准点的平面和高程成果及点之记、布网图、路线图,区域似大地水准面模型数据等 成果; 3)其他相关资料。 b)地图资料: 1) 测区范围内各种比例尺的地形图、影像图、专业用图(如各级行政区划图、交通图、水利 图); 2)周围已测地形图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3)以上资料数字形式的相关成果 c)其他辅助资料:包括地名、境界、电力、水利等相关资料,

对所收集的资料应进行整理和分析,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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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制点成果施测年代、施测单位、作业依据、采用的平面和高程基准、成果质量情况和评 价,并结合控制点的数量、分布等情况确定其使用价值和使用方案: b 根据地图资料的测绘年代、测绘单位、作业依据、采用的平面和高程基准、比例尺、成果精度、成 图质量等,以确定其使用价值和使用方案; C)查看其他辅助资料.检查各类参考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有最新信息等

况、自然地理、水文气象、通信和交通运输等与生产、生活有关的各方面情况。并掌握测区已有平面及高 程控制网(点)的位置、标志类型及保存情况 测区踏勘完成后宜编写踏勘报告,也可以在技术设计中说明踏勘情况

技术设计主要要求如下: a 技术设计应根据项目总体要求并结合资料分析结果、踏勘情况等制定经济合理的技术路线; 技术设计应满足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特殊情况不能满足时应明确说明原因,采取相应 的保障措施,并通过项目委托单位的审核批准; 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时,应明确说明相关要求和规定; d)技术设计的编写要求及主要内容应符合CH/T1004的规定

项目策划主要进行以下工作: a)人力准备: 1)根据测区任务量、工程工期要求等组织项目的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 2)对项目参与人员应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完成技术交底工作。技术交底应向作业人员提 供作业技术指标要求、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特殊情况处理等。 装备准备:根据技术设计书中的技术要求、作业方法及任务情况配备仪器装备。 软硬件准备:根据作业要求配备相应的软、硬件

6.1.1图根控制测量应在各等级控制点下进行,各等级平面控制测量的最弱点相对于起算点点位中误 差不应大于5cm。各等级高程控制测量的最弱点相对于起算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2cm。 6.1.2在各等级控制点下加密图根点时宜采用附合导线,附合导线不宜超过二次附合。在难以布设附 合导线的地区,可布设成支导线。当测区范围较小时,图根导线可作为首级控制。 6.1.3图根平面控制测量可采用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测量、导线测量、极坐标法(引点法)和交会法等方 法。图根高程测量可采用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测量、水准测量、三角高程测量等方法。图根平面控制测量 和高程控制测量可同时进行。 6.1.4图根点相对于图根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按测图比例尺1:500不应大于5cm;1:1000 1:2000不应大于10cm。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6.1.5图根点可采用临时标志,临时标志应在地面上设置明显并且固定的标志。当测区内高级控制点 稀少时,应视需要埋设标石,埋石点应选在第一次附合的图根点上,并应做到能与其他埋石点或已测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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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地物点通视。城镇建设区和工业建设区标石的埋设,应考虑满足数字地图修测的需要。 6.1.6图根点(包括高级控制点)密度应以满足测图需要为原则,一般不宜低于表3的规定,采用全球 卫星导航系统实时动态测量法(RTK)测图时可适当放宽、

6.2图根平面控制测量

6.2.1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平面控制测量

全球星导瓶系统图根平面控制测 量时可采用网络RTK和单基准站 RTK测量的方式,在已建立全球卫星导舟 的地区,宜采用网络RTK测量方式, 采用RTK方法进行图根测量控制时 测量宜同时进行, 全球卫星导航系统RTK CH/T2009的规定执行

6.2.2图根导线测量

6.2.2.1图根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

根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图根导线测量技术指标

6.2.3极坐标法测量(引点法)

采用电磁波测距极坐标法测量时,应在等级控制点或一次附合图根点上进行,且应联测两个已知 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的规定。其最大边长按测图比例尺分别加以控制,1:500应不大

采用电磁波测距极坐标法所测的图根点.不应再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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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坐标法测量技术指标

6.3图根高程控制测量

6.3.1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图根高程控制测量

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图根高程控制测量宜采用RTK的方法测定,图根点高程用流动站所测得该点 大地高减去该点高程异常获取。流动站高程异常可采用数学拟合或区域似大地水准面精化模型内插的 方法获取,也可在测区现场用点校正的方法获取。 全球卫星导航系统RTK图根高程测量的技术要求按CH/T2009的规定执行

6.3.2图根水准测量

图根水准可沿图根点布设为附合路线、闭合路线或结点网,按中丝读数法单程观测。图根水准测量 应起迄于不低于四等精度的高程控制点上,其技术要求按照表6规定执行。 当水准路线布设成支线时,应采用往返观测DB44/T 1946-2016 生物毒性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发光细菌法.pdf,前后视距宜相等,其路线长度不应大于2.5km。当水 准路线组成单结点时.各段路线的长度不应大于3.7km

表6图根水准测量技术要求

6.3.3三角高程测量

三角高程测量路线应起闭于高等级高程控制点上,其边数不宜超过12条,边数超过规定时,应布设 成结点网。三角高程路线垂直角应对向观测;电磁波测距极坐标法图根点垂直角可单向观测一测回,变 动棱镜高度后再测一次;独立交会点亦可用不少于三个方向(对向为两个方向)单向观测的三角高程推 算,其中测距要求与图根导线测距要求相同。三角高程测量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7的规定。仪器高和 棱镜高应量至毫米,高差较差或高程较差在限差内时,取其中数。当边长大于400m时,应考虑地球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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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和折光差的影响。计算三角高程时,角度应取至秒,高差应取至厘米。

表7三角高程测量的技术指标

.1.1外业数字测图一般以所测区域(测区)为单位统一组织作业和组织数据。当测区较或有条件 时,亦可在测区内按自然带状地物(如街道线、河沿线等)为边界线构成分区界线,分成若干相对独立的 分区。 7.1.2各分区的数据组织、数据处理和作业应相互协调,分区内及各分区之间在数据采集和处理时不 应存在矛盾,应避免造成数据重叠或漏测。 7.1.3当有地物跨越不同分区时,该地物应完整在某一分区内采集完成

7.2.1测区开始施测前,应做好测区内标准分幅图图幅号的编制DBJ/T15-151-2019标准下载,并建立测区分幅信息,如图幅号、图 郭点坐标范围、测图比例尺等 7.2.2每日施测前,应对控制点数据进行检校。并对全站仪与电子手薄的连接、全球卫星导航系统 RTK基准站与流动站的通讯、测图软件或数据采集软件及其全部的通讯连接进行试运行检查,确保运 行无误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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