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2021.pdf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
GB/T 40112—202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JGJT 471-2019标准下载Specifications for risk assessment of geological hazarc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 国家标准花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花管理委员会 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北京中地华安地质勘查有限公司、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山 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北京市地质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殷跃平、颜宇森、高姣姣、周永昌、慎乃齐、韦京莲、肖秋平、尚掩库、韩超、朱杰、 李艳军、宗乐斌、任路滨、胡耀锋、周华、刘志伟、袁昕、董巧妹、曾秋雨、刘文波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环境条件调查,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综合评估 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成果提交的内容、方法和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和规划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滑坡、崩塌、泥 流、岩溶塌陷、采空陷、地裂缝、地面沉降、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328一1990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 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DZ/T0179—1997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1:50000)
评估区assessmentarea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范围。由建设工程用地及规划区范围、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及其影 响范围确定。 3.7 地质灾害危险性geological hazardrisk 一定发育程度的地质体在天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可能造成的危害。 注:地质灾害危险性根据发育程度、危害程度和诱发因素三个指标确定。 3.8
评估区assessmentarea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范围。由建设工程用地及规划区范围、地质环填 响范围确定。 3.7 地质灾害危险性geological hazard risk 一定发育程度的地质体在天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可能造成的危害。 注:地质灾害危险性根据发育程度、危害程度和诱发因素三个指标确定。 3.8 地质灾害发育程度geologicalhazarddevelopmentdegree 地质体在天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形成的变形和破坏特征。 3.9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 geological hazard harmdegree 地质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水平, 3.10 地质灾害诱发因素geologicalhazard inducingfactors 引起地质体发生变化的自然和人为活动要素。 3.11 SZIC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riskassessmentofgeologicalhazard 对工程建设诱发和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做出评估,并对建设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的技术工作
4.1.1收集评估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等相关文件,以及环境地质条件和前期地质灾害调查等相关 成果。 4.1.2 调查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基本特征。 4.1.3 调查分析评估区各类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危害程度和诱发因素。 4.1.4对评估区各类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 4.1.5对建设场地的适宜性进行评价。 4.1.6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
1.1.1收集评估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等相关文件,以及环境地质条件和前期地质灾害调查等相关 成果。 4.1.2 调查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基本特征。 .1.3调查分析评估区各类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危害程度和诱发因素。 4.1.4对评估区各类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 1.1.5对建设场地的适宜性进行评价。 .1.6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
4.2.1采用调查测量、工程地质类比、成因历史分析、层次分析、数学统计法等方法进行。 1.2.2对影响地质灾害体稳定的隐伏结构面、采空区、特殊岩土体等宜适当进行物探、坑槽探、采样测 式和钻探工作。 4.2.3对岩土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评价中的参数宜参考当地勘察工作的经验值
4.2.1采用调查测量、工程地质类比、成因历史分析、层次分析、数学统计法等方法进行。 .2.2对影响地质灾害体稳定的隐伏结构面、采空区、特殊岩土体等宜适当进行物探、坑槽探、采样测 式和钻探工作。 4.2.3对岩土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评价中的参数宜参考当地勘察工作的经验值
4.3.2评估工作结束后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工程建设方案变化大时,应根据建设工程 特点重新进行评估工作。
4.4.1接受评估工作任务后,应根据建设工程的类型和特点,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对评估区地质 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类型进行初步分析。 4.4.2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类型确定评估区面积、划分评估级别、编制评估工作大纲 4.4.3调查区域和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分析与地质灾害形成的关系。 4.4.4调查评估区地质灾害特征,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估 4.4.5根据评估区地质灾害的危险性,结合建设工程特点对建设用地适宜性做出评价。 4.4.6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4.4.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工作程序框图参见附录A的图A.1
4.5.1应根据建设工程用地 类型及其影响范围确定 4.5.2线状工程评估区由线 灾害类型和工程特点扩展至
4.5.2线状工程评估区由线路中心向两侧宜大于500m,具体应根据地质灾害类型和工程特点扩展到 地质灾害体的影响范围。 4.5.3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评估区应包括地质灾害体的影响范围。 4.5.4泥石流评估区应包括所在的河、沟以上至地表分水岭及泥石流的影响范围。 4.5.5岩溶塌陷评估区应根据所在的岩溶水文地质单元划分,结合可溶岩的埋深和分布特征、地下水 的变化特点综合确定。评估区为隐伏岩溶时应通过搜集资料或物探验证分析确定。 4.5.6采空陷评估区应通过搜集矿山开采历史、规划和设计等资料,通过地面调查分析确定。有古 采空不易查明时,宜通过物探、钻探等方法确定。 4.5.7地裂缝评估区应划至纵向延展与横向错动的影响边界。有全新世活动断裂或发震断裂分布时 应将其影响范围划人评估区, 4.5.8地面沉降评估区应以地下水降落漏斗
.6.1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划分为一级评估、二 评估和三级评估三级,见表1
表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
造、水文地质条件、地质灾害及不良地质现象、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划分为复杂、中等和简单三 类,见表2。
2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
4.6.3建设工程重要性根据工程类
表3建设工程重要性分类表
1.7.2地质灾害发育程度根据地质体的变形和破坏特征确定,分为强发育、中等发育和弱发育三级: a)滑坡发育程度分级根据表4和表5确定
表9泥石流堵塞程度分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级
危害程度采用“灾情”或“险情”指标评价时,满足一项即应定级。 注1:灾情指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采用“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指标评价。 注2:险情指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采用"受威胁人数”、“可能直接经济损失”指标评价。
危害程度采用“灾情”或“险情”指标评价时,满足一项即应定级 注1:灾情指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采用“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指标评价 注2:险情指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采用"受威胁人数”、“可能直接经济损失”指标评价
4.7.4地质灾害诱发因素根据成因分为自然和人为因素两类,见表16。
表16地质灾害诱发因素分类表
表17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
4.8不同级别评估的技术要求
! 一级评估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进行充分论证。内容包括: a 应对评估区内分布的各类地质灾害体的发育程度、危害程度、诱发因素和危险性逐一进行现状 评估:
b)对评估区内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和建设工程遭受各类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分别进行预测评估; c) 根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结果,进行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分区段划分危险性 等级,说明各区段地质灾害的种类和危险性,对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适宜性做出评估结论,并 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建议。 4.8.2 2二级评估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内容包括: a 应对评估区内分布的各类地质灾害体的发育程度、危害程度、诱发因素和危险性逐一进行初步 现状评估; b) 对评估区内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和建设工程遭受各类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分别进行初步预测 评估; c) 根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结果,进行建设用地区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分区段 划分出危险性等级,说明各区段地质灾害的种类和危险性,对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适宜性做出 评估结论,并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建议。 4.8.3 三级评估应有必要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参照二级评估要求的内容,做出评估
对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进行调查 5.1.2调查用图应能反映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和灾害体的影响范围,比例尺不应小于1:50000。 5.1.3在图幅面积10cm×10cm的范围内,调查点不应少于8个。对影响地质灾害体稳定的结构面, 微地貌、特殊岩土、构造破碎带、地下水点、地表水体等重点地段,应加密调查点。 5.1.4调查地质环境条件对地质灾害形成、分布和发育的影响作用。 5.1.5通过综合分析,确定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
5.2.1收集区域地质及构造背景资料,分析判断在其背景下可能发育的地质灾害及与评估区的关系。 5.2.2收集区域及评估区活动断裂资料,分析判断对评估区的影响。 5.2.3收集区域地震历史资料,分析判断地震活动对评估区的影响及地壳稳定性。 5.2.4收集区域及评估区地应力场分布特征,确定评估区主应力方向,分析判断地应力对评估区影响 程度。
5.3.1收集评估区气候类型和气象要素,气象要素包括降水、气温、蒸发、湿度、冻土深度等,分析气象 要素对评估区地质灾害体的影响, 6.3.2收集评估区地表水水文要素,包括流域特征、流量、水位、含沙量、历史洪水及洪涝灾情等,分析 水文要素对评估区及周边地质灾害体的影响程度。
5.4.1收集评估区地形地貌资料,确定评估区地形地貌类型。 5.4.2调查评估区地形地貌特征,包括海拔高度、相对高差、岩土体组成和成因、特征、微地貌类型、形 态特征。
b)人工边坡的形态、类型、结构、坡度、高度、宽度、面积、台阶留设高度和宽度、防护措施、排水 系统; 河、沟等流域面积、长度、宽度、坡比、断面特征、岩土体组成与风化程度、植被覆盖程度、堵塞 度、防洪堤项等稳定程度与蓄排水情况等; 河漫滩、阶地、冲洪积扇等分布特征,微地貌组合特征、相对地质时代及其演化历史; e)采矿弃渣场的分布位置、形态、规模、对地貌的改变、处治及稳定性
b)人工边坡的形态、类型、结构、坡度、高度、宽度、面积、台阶留设高度和宽度、防护措施、排水 系统; 河、沟等流域面积、长度、宽度、坡比、断面特征、岩土体组成与风化程度、植被覆盖程度、堵塞 度、防洪堤坝等稳定程度与蓄排水情况等; d 河漫滩、阶地、冲洪积扇等分布特征,微地貌组合特征、相对地质时代及其演化历史; e 采矿弃渣场的分布位置、形态、规模、对地貌的改变、处治及稳定性
5.5.1调查评估区地质构造的分布位置、产状、性质、组合关系、破碎带或影响带宽度,分析地质构造对 评估区的影响。 5.5.2调查评估区节理和裂隙(或卸荷裂隙)的分布位置、产状、性质、密度、充填物特征和胶结程度、组 合关系,分析对地质体和灾害体的影响程度
5.6.1收集评估区地层分布与地层岩性资料,确定评估区与周边地层的变化关系 5.6.2调查评估区地层的地质年代、成因、岩性、产状、厚度、分布及接触关系等。 5.6.3调查评估区对地质灾害体有控制作用的泥岩、页岩、泥质层面、岩土接触面、不整合面等。 5.6.4调查评估区松散层的分布范 特征,分析其任, 建设中形成灾害体的可能性
5.6.1收集评估区# 的变化天系 5.6.2调查评估区地层的地质年代、成因、岩性、产状、厚度、分布及接触关系等。 5.6.3调查评估区对地质灾害体有控制作用的泥岩、页岩、泥质层面、岩土接触面、不整合面等 5.6.4调查评估区松散层的分布范围、 、规模及特征,分析其在工程建设中形成灾害体的可能性
5.7.1根据评估区地层调查资料,按GB50021规定划分岩土类型。阐明各岩土体的工程地质特征。 5.7.2通过收集、调查或采样测试,阐明各岩土体工程地质特征与物理力学性质内墙粉刷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 进行工程地质评价。
5.7.1根据评估区地层调查资料,按GB50021规定划分岩土类型。阐明各岩土体的工程地质特征。 5.7.2通过收集、调查或采样测试,阐明各岩土体工程地质特征与物理力学性质,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 进行工程地质评价
5.8.1调查评估区含水层的分布、类型、富水性、透水性,隔水层的岩性、厚度和分布。 5.8.2调查地下水类型及水位、水量、水质、水温等动态特征。 5.8.3分析地下水对评估区岩土体稳定性影响及与地质灾害的关系
5.9特殊工程地质问题
5.9.1对特殊工程地质问题不作为地质 设中与建设工程运营期间对地质体稳定性影 项评价。主要特殊工程地质问题有: a)区域地壳稳定性、建(构)筑物地基稳定性: b) 隧道开挖过程中的工程地质问题: 地下开挖过程中突水、岩爆、塌方、软岩变形、瓦斯突出等; d)矿山生产中排土场、石山、矿渣堆、尾矿库发生的各种灾害和问题等。 5.9.2分析在工程建设中与建设工程运营期间对地质体稳定性影响或形成次生灾害的可能性。 5.9.3对评估区影响大时,应在评估报告中建议开展专项评价
5.10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某地下室后浇带施工方案10.3分析评估区人类工程活动对建设工程的影响
1.调值地质火害体及其影池围内建 ,进行记求、绘图、系猫、拍照或求像。 6.1.2调查评估区地质灾害类型、形成条件、分布特征、规模、结构、发育程度、危害程度和诱发因素 6.1.3收集和调查评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类型、效果和经验。 6.1.4调查时应现场填写地质灾害调查表,见附录B的表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