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831-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2/T 1831-2022 城镇地理国情监测技术规程.pdfICS 07.040 CCS A 75
DB42/T1831201
外墙漆的施工工艺n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eographic conditions monitoring of cit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2/T18312022
引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1成果主要技术指标及规格 4.1数学基础 4.2成果, 5技术路线. 6技术要求 6.1收集资料及整合 6.2监测信息采集 6.3外业调查与核查 6.4元数据生产 6.5统计分析 6.6监测图件编制 6.7监测报告撰写 质量控制 7.1过程质量控制 7.2质量检查与验收 7.3各工序检查内容 成果上交与归档 8.1成果汇交内容 8.2成果文件组织 8.3成果资料封装 附录A (资料性) 监测数据集成果属性结构, 附录B (资料性) 元数据成果属性结构 附录C (资料性) 统计分析数据成果属性结构. 附录D (资料性) 图件类型及内容 附录E(资料性) 建设用地分类
引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1成果主要技术指标及规格 4.1数学基础 4.2成果, 5技术路线. 6技术要求 6.1收集资料及整合 6.2监测信息采集 6.3外业调查与核查 6.4元数据生产 6.5统计分析 6.6监测图件编制 6.7监测报告撰写 质量控制 7.1过程质量控制 7.2质量检查与验收 7.3各工序检查内容 成果上交与归档 8.1成果汇交内容 8.2成果文件组织 8.3成果资料封装 附录A (资料性) 监测数据集成果属性结构, 附录B (资料性) 元数据成果属性结构 附录C (资料性) 统计分析数据成果属性结构 附录D (资料性) 图件类型及内容 附录E(资料性) 建设用地分类
DB42/T1831—2022引言言为保障城镇地理国情监测作业流程与质量控制的规范性和可靠性,促进城镇地理国情监测成果标准的统一性,根据湖北省行业管理和地方特色,制定本文件本文件是在充分调研国内地理国情监测方面的技术标准和成熟的技术方法基础上,乡经过专题研究:总结城镇地理国情监测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后编写而成。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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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地理国情监测技术规程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地理国情监测成果主要技术指标及规格、技术路线、技术要求、质量控制、成果 上交与归档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城镇地理国情监测工作,其他地理国情监测工作可参考使用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方 文件。 GB/T 917 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17798 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GB/T 18316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 25344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线路名称代码 GB/T 26767 道路、水路货物运输地理信息基础数据元 GB/T 39613 地理国情监测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5013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T50280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CH/T 1007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 CH/T 4023 地理国情普查成果图编制规范 CH/T 9012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数据组织及文件命名规则 CH/T 9029 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内容与指标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地理国情geographic conditions
理国情geographic condi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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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数据集应满足如下要求: a)内容:包括城镇建成区、城镇不透水面、建设用地、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综合交通网络设施 等监测数据; 格式:GDB格式; c)命名:以城镇名称命名,按要素数据集和要素层组织,数据集名称分别为“城镇建成区、城 镇不透水面、建设用地、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综合交通网络设施”等,要素层名以数据名命 名,存储在对应的数据集中,如基本公共设施服务数据集的要素层包括学校和医院; 属性结构:参照附录A; 采集精度:应不大于5个像素,遇高层建筑物或阴影遮挡等特殊情况不大于10个像素
元数据应满足如下要求: a)内容:包括影像数据源元数据和外业调绘核查元数据; b)格式:ShapeFile文件格式; c)属性结构:参照附录B。
4.2.3统计分析成果
统计分析成果应满足如下要求: a 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城镇建成区、城镇不透水面、建设用地、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综合交通 网络设施等监测内容的统计分析数据; b) 格式:Excel文件格式; c)属性结构:参照附录C。
4. 2. 4监测图件
监测图件应满足如下要求: 基本单元:城镇; 图名:监测区名称+图件类型,其中图件类型参照附录D填写; c) 图幅规格:按需选择比例尺、图幅尺寸、版式和图面配制; d)格式:TIFF文件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4. 2. 5监测报告
监测报告应满足如下要求: a)形式:应包含纸质和电子文档; b)格式:WORD、WPS、PDF等; c)要求:纸质文档应与电子文档保持一致。
以数字正射影像为主要数据源,结合其他数据成果,通过资料收集及整合、监测信息采集、列 与核查等技术流程,建立监测数据集成果,开展统计分析、监测图件编制、监测报告撰写。在监 采集和外业调查与核查过程中完成元数据生产。城镇地理国情监测技术路线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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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资料及整合应满足如下要求: a) 收集的资料应包括: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 2)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成果; 3) 其他行业部门专题数据成果; 4) 社会经济数据统计成果; 其他数据成果等。 b)对收集到的资料成果进行甄选分析、数字化、空间化等整合处理。
6.2. 1.1 监测内容
图1城镇地理国情监测技术路线图
监测内容如下: a)紧邻城镇建成区边界线的耕地、人工堆掘地、荒漠与裸露地不归入; 紧邻城镇建成区边界线的绿化林地、绿化草地归入,其他园地、林地、草地、郊野公园、森林 公园不归入; C 与城镇建成区主体相连、有主干道路连通且距离小于50米的房屋建筑区均归入; d 判断为永久建设用地的在建工地归入城镇建成区,临时用地不归入: 城市道路与城镇建成区边界线相切时,应沿城市道路外侧将其归入城镇建成区; f)广场、露天体育场应归入城镇建成区,其他类型构筑物不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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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对于河流,根据其等级进行判别,0级和1级河流不归入城镇建成区,其他等级河流,位于城 镇建成区内部时归入,位于城镇建成区边缘时不归入; h)湖泊、坑塘等其他水域,根据其是否属于城市景观用地进行判别。若属于城市景观用地,则归 入城镇建成区。
6.2.1.2采集要求
监测内容采集要求如下: a 宜以历史监测数据为基础进行采集; b 边界线一般不向已有监测数据的内部收缩勾绘; C 边界线应按边缘地物实际走向的轮廓勾绘,不能跨越房屋建筑(区)、构筑物、水域、绿地、 农林用地等: 边界宜沿基本建成且边界较明显的完整地块勾绘,如院落、围墙: e) 当河岸为城镇建成区绿化景观时,边界沿河流的高水位线走向勾绘,连同绿化部分归入城镇建 成区; f)边界勾绘应舍弃实际直径小于5米的小弯曲
6.2.2城镇不透水面
6. 2. 2. 1 监测内容
监测地表水不能入渗到地表以下的自然或人工覆盖类型,应包括裸露的岩石地表、道路、停 筑屋顶以及广场等。
6. 2. 2. 2 采集要求
监测内容采集要求如下: a)可从同期地理国情监测数据的房屋建筑区、道路、构筑物、人工堆掘地、拆迁待建工地、房 屋建筑工地、其他建筑工地、岩石地表中进行提取,并结合影像进行构面; b 房屋建筑区的不透水面,识别原则如下: 1 临街旧城建筑区、带地下车库的新建高层房屋建筑区,房屋建筑即为不透水面,可不做处 理; 2 可区分独栋房屋应基于监测区域房屋建筑数据,准确提取小区中的房屋、道路、广场及构 筑物作为不透水面; 3 无法区分独栋房屋的情况应采用估算方法。可参照各城市住宅小区绿地率的相关规定要 求,按规定的各城市住宅小区平均绿地率的面积补给为可透水面,其余区域为不透水面。 C 建筑工地的不透水面,识别原则如下: 1)旧房拆迁重建的建筑工地归为不透水面: 2) 基于透水地表(如耕地)开建的建筑工地,应核查建筑工地的所属类型确定建筑工地中真 正属于不透水面的区域。 d)应对提取的城镇不透水面数据进行面连续消除处理
6. 2. 3. 1 监测内容
应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及 设用地等。建设用地分类如附录E中表E.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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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采集要求
监测内容采集要求如下: 建设用地监测数据采集应符合GB50137的规定; b 利用地理国情监测数据成果提取建设用地应按照附录E中表E.2对应关系进行提取; C 建设用地内部被闭合道路包围的绿化林地、绿化草地以及房屋建筑区的其他附属绿化用地应归 入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边缘处的绿化林地或绿化草地应归入建设用地; 河道及两岸堤坝上的大片绿化林草,若位于城镇建成区内部,周围均已归入建设用地且河道具 有城市景观功能时,应一同归入建设用地,若位于城镇建成区边缘或山区、村庄等区域,则不 归入; f 城镇建成区内部的公园与广场,应将其范围内的绿化林地、绿化草地等绿化设施整体归入建设 用地,外部的大型郊野公园仅将其管理及服务设施用地归入建设用地; 名 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及服务设施用地应归入建设用地; h 除拆迁待建工地外的建筑工地,若被房屋建筑区包围,应归入建设用地,若位于房屋建筑区边 缘处且已基本建成应归入建设用地; 露天堆放场在建筑物范围内的应归入建设用地,在耕地或林地间但确实属于采矿用地的,应将 其与周边的房屋建筑连片归入建设用地; 露天采掘场仅将地面生产用地范围归入建设用地,具体包括采矿区域的地面硬化部分即生产厂 房、工业设施用地等生产用地
6.2.4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6.2.4.1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如下: a)采集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机构,具体分类标准参照GB/T4754规定: b)采集医院、卫生服务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c)养老服务设施、应急避难场所等其他基本公共服务机构。
6. 2. 4. 2 采集要求
监测内容来 高等教育学校和中等教育学校应采集范围面,面积大于1600平方米的其他学校应采集范围面, 其余学校采集定位点; 6 高等教育学校里面存在附属小学时,应分别独立采集,且范围面不应重叠; C 学校范围跨区县(如一部分在市辖区,一部分在周边的县城)时,应完整采集范围面: d) 学校内的驾校招生门店不应采集; e 多个学校在同一位置时,表A.3字段TYPE(类型)按照文字最少的原则采集; f 面积大于1600平方米的三级十等医院采集范围面,其他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他医疗 卫生机构采集定位点; 名 不应采集建筑中的学校和医院; h 同一个学校或医院被分隔多处的采集方式应符合下述规定: 1)若分布在不同的地方,应采集为多个图斑,属性赋值应写明**分校或**分院; 2)若仅被道路、河流等线状要素分开,应采集多个图斑,赋相同属性。 i 同时达到范围面采集标准的学校和医院出现包含关系时,采集方式应符合以下规定
GB/T 40742.4-2021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几何精度的检测与验证 第4部分:尺寸和几何误差评定、最小区域的判别模式.pdfDB42/T18312022
1)学校和医院应分开采集范围面,且范围面不能重叠; 2)学校和医院无法分割时,规模较大的采集范围面,规模较小的采集定位点; 3)学校仅包含医务室时,整体作为学校采集,不单独采集医院。 学校、医院的计算占地面积应与专题资料中的占地面积相符; 养老服务设施、应急避难场所等其他基本公共服务机构采集要求宜根据实际需求,在项目技术 设计书中明确规定。
2.5综合交通网络设施
6. 2. 5. 1 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如下 采集铁路正线的中心线: b) 采集轨道交通正线的中心线; 采集宽度大于3米的所有公路中心线,并对技术等级为高速或类型为国道、省道的公路构面 含无植被覆盖、经硬化的路堤、路堑的范围: d 采集宽度大于3米的所有城市道路中心线,并构面,含人行道和无植被覆盖、经硬化的路堤 路堑的范围; 采集轨道交通站点中心点位,点位应落在相应线路上。
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6.2.5.2采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