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69-2022 岩土工程勘察规程(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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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2/T 1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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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 169-2022 岩土工程勘察规程(附条文说明).pdf

相向倾斜岩土地基,如本文件条文说明图3d,这类地基岩土工程问题比较简单,只要差异沉降满 足要求,一般对建(构)筑物的不良影响较小,据工程调查没有产生很大的问题,但这是在建(构)筑 物体型比较简单的情况下,当建(构)筑物体型复杂对地基的作用是不同的,地基具有不同的基底反力, 为防止建(构)筑物局部变形较大,工程勘察时,应建议增加基础刚度,减少整体弯曲产生的次应力。 工程勘察对土层较厚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变形验算的要求。 9.4.4~9.4.7对勘探孔布置及勘探孔深度的要求,以及判定在建设工程影响范围内有无洞穴、临空面、 破碎岩体及软弱岩层,以满足场地及地基稳定性评价要求。 2.4.12本条是山区工程的岩土工程评价应考虑的主要问题,既要侧重考虑在自然条件下的场地条件: 又要考虑工程活动对自然条件的改变所引起的后果。这两方面的岩土工程问题都是不可忽视的关键问 题,必须慎重对待。本次修订增加了位于边坡坡顶或邻近边坡下的建(构)筑物勘察应评价边坡的整体 稳定性要求,是基于该地段边坡可能产生滑坡或崩塌。提出建筑物离坡肩或坡脚的安全距离的建议或措 施,是为确保山区工程的安全稳定

注:以上规模分类含下限值不含上限值。

9.6.1本节适用于已确定采用桩基础方案时的勘察工作。本条是对桩基勘察内容的总要求。 9.6.8依据湖北省地方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42/242第10.1.5条及第10.1.6条规定的 原则,这是湖北省多年来对桩基勘察设计的经验总结,也是工程勘察推荐采用桩基类型时所应遵循的原 则。

9.6.1本节适用于已确定采用桩基础方案时的勘察工作。本条是对桩基勘察内容的总要求。

1本节适用于已确定采用桩基础方案时的勘察工作。本条是对桩基勘察内容的总要求。 8依据湖北省地方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42/242第10.1.5条及第10.1.6条规定的 ,这是湖北省多年来对桩基勘察设计的经验总结,也是工程勘察推荐采用桩基类型时所应遵循的原 a)本条对桩端持力层选用作了原则性规定。当建筑体型复杂、荷载不均或对变形要求严格时,不 应采用桩端置于高压缩性土层中的摩擦桩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控制桩基变形。 b)同一结构单元内的桩基,规定不应推荐选用压缩性差异较大的土层作桩端持力层,和不宜采用 部分摩擦型桩和部分端承型桩,是因为桩基差异沉降不宜控制。 c)岩溶地区的桩基,当岩溶层面上覆盖较厚的老黏性主层、桩端下老黏性土有足够厚度、下伏岩 溶不致影响上覆土体的稳定性时,可利用其作为桩端持力层。当必须采用嵌岩桩时DB34/T 3269-2018标准下载,岩溶发育 区应逐桩进行施工勘察。 d)对夯扩桩、振动或锤击灌注桩、复合载体桩桩长的限制,是考虑保证施工安全和成桩质量的需 要。当场地条件、施工机械能力以及施工经验均具备时,应经过技术论证和成桩试验后适当加 长。 对夯扩桩、沉管灌注桩、复合载体桩由于成桩过程中的挤土效应,产生桩体受损,地面上隆、 桩体上浮等较为普通,故对其使用范围作了严格的控制,在淤泥、淤泥质土及Jak≤70kPa 的场地仪局限于多层住宅桩基。 尤其当桩身穿越淤泥,淤泥质土或Jak≤70kPa饱和软质土层时,应进行成桩试验,因上述软

土的流变性容易使桩体产生严重缩径乃至断桩的质量事故。此外挤土灌注桩当穿越上述土层 时,应当采取减慢拨管速度、保证管内混凝土高度和适当增加桩顶混凝土灌注高度等提高桩体 混凝土凝固前抵抗软土回缩挤压的综合措施,以保证桩身混凝土灌注质量。 e)对不应采用人工挖孔桩(墩)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以及对挖孔护 壁形式和材料要求及挖孔桩深度均作了明确规定,是为了确保人工挖孔桩的施工安全。当护壁 参与桩(墩)身抗压计算式,砼护壁强度等级与桩(墩)身相同。 人工挖孔实施前尚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技术 论证。 f)对高度超过50m的高层建筑灌注桩基承台下存在淤泥,淤泥质土或fak<70kPa饱和软土时, 应对上述软主进行换填或加固,目的是为了提高软土场地高层建筑桩基的整体性和抗震性能, g)根据武汉地区经验,高层建筑桩基由于部分工程桩注浆管因故堵塞,经静载试验其竖向承载力 约为同一工程后注浆设计承载力估算值的2/3,其他抽验正常后注浆工程桩的静载荷试验的承 载力与设计要求基本一致,约为非后压浆桩承载力实验值的1.3倍左右。同时在不少后压浆桩 基工程中,注浆量及承载力离散型较大,为确保后压浆桩基工程总体质量,应慎重确定后压浆 桩单桩承载力。当静载试验单桩承载力超过同类非后压浆单桩承载力静载实验值或后压浆桩预 估计算值的1.3倍时,不应盲目采信,应经分析后适当降低设计单位承载力,提高系数不应大 于1.3。对嵌岩桩端后压浆桩,后压浆作为对桩底薄层沉渣的技术处理措施,不考虑单桩承载 力的提高。 h)本条款为采用预应力管桩或空心方桩基础的高层建筑高度及层数的限制规定,强调高度超过 75m的高层建筑采用管桩或空心方桩基础时应通过专项论证。 i)本条款为高层建筑在软土场地采用预应力管桩或空心方桩基础的限制规定,与本条第6款类似 强调高度超过50m的高层建筑承台底和承台周边软土应进行加固处理。

9.7.3地基处理勘察的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满足地基沉降计算的要求;承受竖向荷载的复合地基控制 性勘探孔深度,对中~低压缩性土可取地基附加应力小于或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应力20%的深度, 对高压缩性土可取地基附加应力小于或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应力10%的深度;需验算地基稳定性的 勘探孔深度应超过最危险滑动面5m或穿透软弱土层进入硬土层3m。

9.7.8本条为桩土复合地基推荐采用水泥

a)对于泥炭土、有机质含量天于5%或pH值小于4的酸性主,水泥在上还层有可能不疑固或 发生后期崩解。因此必须进行现场和室内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6 对软土地区,地基处理的任务主要时解决地基的变形问题,即地基设计是在满足强度的基础上 以变形控制的,因此,水泥土搅拌桩的桩长应通过变形计算来确定。实践证明,若水泥主搅拌 桩能穿透软弱土层到达强度相对较高的持力层,则沉降量是很小的。 对某一场地的水泥土搅拌桩,其桩身强度是有一定限制的,也就是说,水泥土桩从承载力角度 存在有效桩长,单桩承载力在一定程度上并不随桩长的增加而增大。当软弱土层较厚,从减少 地基的变形量方面考虑,桩长应穿透软弱土层到达下卧强度较高之土层,在深厚淤泥及淤泥质 土层中应避免采用“态浮”桩型。 c)本条款根据软土地区水泥土搅拌桩应用经验确定。由于水泥土强度为2MPa时,一根直径50d mm的搅拌桩,其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仅为120kN左右,复合地基承载力受水泥土强度的控制,

盲目提高水泥土搅拌桩单桩承载力及复合地基承载力已造成不少工程事故。鉴于水泥土桩桩身 强度的限制和被加固土的承载力限制,故提出本条款的上限值,以策安全。

强度的限制和被加固土的承载力限制,故提出本条款的上限值,以策安全。 9.7.9复合地基勘察尚需针对采用的竖向增强体类型按本文件表24提供相应的参数。 软黏土含水量高于70%,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15kPa时散体材料桩(墩)或灌注桩扩孔严重,采 用这些桩(墩)时需要测定软黏土的含水量和不排水抗剪强度。 采用水泥作为粘结材料的桩受腐蚀性地下水、腐蚀性土的腐蚀,水泥与地基土拌合时水泥的粘结质 量受有机质含量、土体pH值的影响。因此,采用水泥作为粘结材料的桩应查明地下水、土的腐蚀性, 水泥与地基土拌合时应查明地基土的有机质含量、pH值等。 欠固结软黏土对采用深层搅拌桩、高压旋喷桩、刚性桩的复合地基有影响,因此,应查明软黏土的 超固结比。 填土路堤和柔性面层堆场下复合地基应进行稳定分析,应查明稳定分析需要的抗剪强度指标,包括 载荷填料的抗剪强度指标。刚度较大基础下的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填土路堤和柔性面层堆场等工程的复 合地基可能需要进行固结分析,需要时应查明软黏土的固结系数,

9.8.1由于目前湖北省对于基坑工程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在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存在基坑工程界 定标准不统一的现象,有些市政工程基坑甚至不进行勘察和基坑支护设计就开挖施工,但由于市政管沟 窄而长,在坑内作业时出现沟槽垮塌等事故时较难逃避,近年来出现了较多这样的安全事故,故将挖深 超过3m(含3m)的沟槽也归入深基坑中。因此本条对基坑工程做出了明确界定。 9.8.2基坑工程是较为特殊的工程,有时与上部主体建筑一同存在,无上部建筑时又独立存在。一般 情况下,基坑工程勘察可结合上部主体建筑一起勘察。对于独立结构的地下室工程,不可能结合上部主 体建筑一起勘察,因此应单独进行基坑工程勘察。 9.8.3~9.8.4搜集资料对于基坑工程勘察较为重要,特别是搜集勘察及其邻近场区已有勘察、支护与 地下水控制设计、施工、监测资料。由于基坑开挖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影响,因此,基坑勘察的 范围应包括基坑开挖范围,以及基坑开挖可能影响的范围。 9.8.5本条提出的技术要求是基坑工程勘察的基本要求,勘察过程中必须作为勘察重点,勘察成果应 能满足这些要求。对于基坑周边环境的调查,是基坑勘察的基础和基坑评价的依据之一,因此本条第5 款提出调查基坑周边相当于基坑深度2倍~3倍范围内建(构)筑物的结构类型、基础型式与埋置深度, 道路、地下管网、地下人防及其他地下障碍物的现状等环境条件。

9.8.6本条对基坑工程勘察勘探工作布置做出了基本规定

a)对于软土和互层土地区的基坑工程勘察,出于土层鉴定和划分的需要,勘察手段宜侧重以静力 触探为主,但勘探孔深度应能满足基坑勘察要求。当场地地质条件复杂,特别是当场地位于江 河阶地过渡地段,上部土层变化较大时,宜布置静力触探对比孔。 b)本款中的“条件允许”是指勘察期间基坑边界外的现场能满足勘探孔施工的要求。 c)勘探孔间距除与基坑工程重要性等级、基坑开挖深度有关外深圳市游泳跳水馆地下室防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主要取决于勘察场地地基复杂程 度等级。按照工程经验,基坑工程勘探点间距取中等复杂程度地基等级详细勘察勘探点间距 15m~35m是合适的。对于重要工程,或遇深厚软土层、填土层、浅部粉土、暗沟、暗塘等 复杂地质条件时,勘探点间距应适当加密。 d)勘探孔深度除满足基坑工程的变形验算和支护系统稳定性计算的要求外,尚需满足地下水控制 设计要求,因此本款规定当需降水或截水设计时,勘探孔深度应穿过含水层。

e)本款规定的主要土层是指与基坑工程的变形验算和支护系统稳定性计算直接相关的连续分布主 层。 f)若不对基坑工程勘探孔及时回填,可能对后期工程建设或江河堤防安全造成隐惠,因此本款规 定勘探孔结束后,应及时对勘探孔回填封孔。 9.8.7~9.8.8用于基坑工程边坡支护设计计算的土层抗剪强度参数,应根据岩土工程条件、施工工法 和周期、稳定性计算方法综合确定,一般情况下,抗剪强度试验方法宜与稳定性计算理论方法的假设条 件、施工工法的应力条件相一致;剪切试验的方法应与分析计算的方法配套(土水合算采用总应力强度 指标、土水分算采用有效应力强度指标),试验的排水条件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符合设计采用的标准, 并应在勘察报告中说明;必要时作残余抗剪强度试验。对超过3m厚的素填土宜取土样进行土工试验。 对兼作主体结构外墙的地连墙,应采用静止土压力进行结构受力计算时,需提供静止土压力系数。 9.8.9本条规定的“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是指勘察场区已有的水文地质资料不能满足地下水控制 设计要求。当临近场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补排条件与勘察场区相同时,可利用该临近场区的水文 地质试验成果。建设单位将水文地质勘察单另委托时,应在勘察报告中说明,并尽可能应用其水文地质 参数。 9.8.11需要强调的是,2倍~3倍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的土层分层应详细划分,工程地质部面图的垂 直比例尺宜采用1:100;对于人工填土中的软弱夹层应单独分层。另外,对于黏性土与砂土之间过渡的 互层土,一般不宜将互层土中黏性土、粉土、砂土的抗剪强度最低值作为基坑支护设计抗剪强度参数建 议值。

9.9.6边坡工程勘察范围除边坡分布的场区外,尚应包括边坡稳定性分析涉及的范围,以及边坡失稳 后可能影响的范围。 9.9.7~9.9.8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工作是边坡工程勘察的基本手段之一,先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调 查,再有针对性布置勘探工作,可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为了满足边坡工程稳定性分析的需求,边坡工 程(特别是岩质边坡工程)的勘探线一般是垂直于边坡走向布置的。值得说明的是,边坡工程勘察勘探 孔深度除满足边坡稳定性分析外,尚应满足边坡支护结构设计的要求。 9.9.12在进行边坡稳定性计算评价之前,应根据边坡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岩体结构特征以及已经出 现的变形破坏迹象,对边坡的可能破坏形式和边坡稳定性状态做出定性判断,确定边坡破坏环的边界范围、 边坡破坏的地质模型,对边坡破坏趋势作出判断。 边坡稳定性计算方法,根据边坡类型和可能的破坏形式,可按下列原则确定: 土质边坡和较大规模的碎裂结构岩质边坡宜采用圆弧滑动法计算; 对可能产生平面滑动的边坡宜采用平面滑动法进行计算; 对可能产生折线滑动的边坡宜采用折线滑动法进行计算: 对结构复杂的岩质边坡,可配合采用赤平极射投影法和实体比例投影法分析; 当边坡破坏机机复杂时,宜结合数值分析法进行分析。

达坡稳定性计异方法,限据达坡类型和可能的破环形式, 可按下原划确定: 土质边坡和较大规模的碎裂结构岩质边坡宜采用圆弧滑动法计算; 对可能产生平面滑动的边坡宜采用平面滑动法进行计算: 对可能产生折线滑动的边坡宜采用折线滑动法进行计算; 对结构复杂的岩质边坡,可配合采用赤平极射投影法和实体比例投影法分析; 当边坡破坏机机复杂时,宜结合数值分析法进行分析。 a)采用圆弧滑动法时核岛底板防水施工方案,边坡稳定性系数可按下式计算:

10不良地质作用与地质灾害

10.2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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