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_T51448-2022-有机肥工程技术标准-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pdf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制修订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20167248号)的要求,标准 *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 国内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总则基本规定、厂址选择与总平面布 置、工艺设计、建筑与结构、辅助生产设施与公用工程、环境保护与 节能、安全与卫生要求>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北 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41号,****: 100125X 中国农业大学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北京天极视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合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孟海波沈玉君赵立欣周海宾 丁京涛李 季李国学 程红胜 张 曦 王 健王飞 1 宋成军 刘波 高 定陈俊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齐自成 王旭李艳霞 1 朱志平 王涛 彭生平李辉
8.1一般规定 8.2劳动安全 8.3工业卫生 施工与验收 9.1工程施工 9.2峻工验收 10运行与维护 10.1运行管理 10.2安全操作 10.3维护保养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
1.0.1为规范有机肥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以及运行维护技术 要求,做到安全适用、节能环保、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性能可靠,制 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以畜禽粪便、动植物残 体等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腐熟和加工生产有机肥料的有机肥工 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
车库工程雨季施工方案1.0.3有机肥工程设计施工人验收及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
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工程建设应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以及 其他国家相关*策的要求。 2.0.2工程工艺选择应根据生产规模投资总额、厂房条件与环 境要求合理确定,宜采用机械化、自动化设施设备。 2.0.3工程设计和运行应符合节约用地、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和 工业卫生的要求。 SSX 2.0.4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应采取保证人身和公共安全的有效
2.0.4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应采取保证人身和公共安全的有效 措施。
2.0.4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应采取保证人身和公共安全的有效
3.2.1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
1应按照功能明确、洁污分区的要求,划分为生产区、办公区 和生活区,其中生产区包括原料区、发酵区、成品区以及管理区。 各区域间宜适当分隔,生产区宜与办公区分开布置,办公区和生活 区应位于厂区的上风向。 2竖向设计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高差,做到工艺能耗低、土 方平整和排水通畅,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 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 3建筑布局应合理,建筑物的朝向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生 产调度方便,作业线紧凑规范,做到人流、物流分开。 4在满足生产要求前提下,应节约用地,减少土石方工程量
5应符合消防与环保等要求。 3.2.2建筑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防火分区、间距、火灾危险性和耐火等级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2建筑布局应考虑生产车间噪声、臭气和粉尘对广区环境的 影响; 3厂区生产设备、生产设施等应设置警示标识。 ? 3.2.3厂区道路应满足交通运输和消防的需求,并应与厂区竖向 设计、绿化及管线敷设相协调。 ?? 1
4.2.1工艺流程宜按图4.2.1,宜包含原料储存、原料
次发酵、二次发酵和(或>肥料加工等单元,以及其他辅助配套单 元,一次发酵与二次发酵可在同一设施中完成。
腐熟物料回用 曝气 曝气 翻堆 翻堆 1 主料 堆肥 原料 一次 二次 预处理 发酵 发酵 辅料 肥料 有机肥料 加工 臭气处理 达标排放
图4.2.1有机肥工程工艺流程图 注:实线为必需步骤,虚线为可选步骤
4.2.2二次发酵产物可通过破碎、筛分、混配、烘十、造粒、计量包 装等工序形成有机肥产品。 4.2.3原料预处理和发酵过程应采取臭气处理措施
装等工序形成有机肥产品
含水率宜为45%~65% 粒径不宜大于2cm; 3C/N宜为20:1~40:1,最佳范围为25:1~30:1; 4 pH值宜为5.5~9.0。
4.5.1混合物料宜采用自动进料设备输送至一次发酵单元。
4.5.2通过曝气、翻堆或搅拌,堆体温度应达到55℃以上且维持 时间不应少于5d
1曝气的工艺风量宜为0.05m°/(min·m°)~0.20m” min·m),宜采用分段间歇曝气工艺; 2通风风压应按下式计算:
=(p1*p2*p3)×
4.5.5一次发酵设施设备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酵设施设备设计容积应根据进料量和一次发酵时间矿 定,槽式发酵工艺应预留余空间不应大于5%,筒仓式反应器预 留空间不应小于10%,滚筒式反应器预留空间不应小于30%; 一工 Y 2应配置温度显示或监测装置,可配置氧浓度测试装置; ? 3应具有防渗、防腐和臭气处理措施,宜配置渗滤液收集设施
4.6.1发酵宜采用静态或间歇动态的处理工艺。构筑物应包含 堆料场或发酵槽,可配备强制通风设施和翻抛设备。 4.6.2发酵曝气和发酵时间应根据场地条件、成本和一次发酵时 间等因素确定,一次发酵和二次发酵总时间不宜少于30d。 4.6.3强制曝气的工艺风量宜为0.02m/(min·m°)~0.05m (min·m²),宜采用分段间歇曝气工艺。
1有机质含量(以干基计)不应小于30%; 2水分含量不应大于45%; 3种子发芽指数(GI)不应小于70%;
? 粪大肠菌*数不应大于100个/g; 5 蛔虫卵死亡率不应小于95%。
4.7.1肥料加工可包括破碎、筛分、混配、造粒、烘干、计量包 储存等。 1N
肥处理与利用设备》GB/T28740的有关规定。
4.7.4有机肥料产品应储存于阴凉干燥处,在运输过程中
雨、防潮、防晒及防正包装破裂
雨、防潮、防晒及防正包装破裂
5.1.1建筑设计应按照生产工艺合理布局,综合考虑生产规模 场地、材料及施工具体条件等,多方案比较,并应贯彻适用、安全 经济、规范的方针,生产车间平面设计宜紧凑、规范
5.1.1建筑设计应按照生产工艺合理布局,综合考虑生产规模、
50011的有关规定执行
活服务设施构成,各部分具体设施的设置应根据有机肥工程处理
5.2.2主体工程设施应配置原料储存间、预处理间、一次发酵车 间、≤次发酵车间及有机肥生产车间、成品库房、臭气处理设施、渗 滤液收集设施等。
排水、消防、通信和绿化等设施
5.2.4生产管理设施宜配置办公用房、分析检测室、变配电
5.2.5生活服务设施宜建设食堂、浴室、值班宿舍、安全保卫等 设施。
筑形式,耐火等级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的内类厂房执行。成品库房宜满足30d以上的产品储存 需要。原料储存间、预处理间、一次发酵车间和二次发酵车间等易
腐蚀场所建筑部件应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波纹管安装施工技术交底,防腐设计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中腐蚀等级 的有关规定。 5.2.7配套设施应与主体工程相适应,设施装备应满足全天候安 1 全作业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一 5.2.8生产管理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在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的
5.2.7配套设施应与主体工程相适应,设施装备应满足全天候安 全作业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6.1.4防雷和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6.3.1给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 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有关规定。 6.3.2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准》GB5749的有关规定。
灾易发部位,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通道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求
7.1.2生活污水处理后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
7.1.3应对臭气、粉尘、污水等排放进行定期监测,臭气监测应得 合现行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的有关规定DB50/T 1014.1-2020 科技信息资源数据采集与处理规范 第1部分:术语与框架,料 尘监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 ? ?? 16297的有关规定,污水监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GB8978的有关规定
应选用低噪声的作业机械和设备,厂界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规定,作业车间噪 声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