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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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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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AQ3.3.1.09 水上打桩工程安全技术交底Technical Guideline for Delineating Source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前 ?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则 · 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 湖泊、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 R ..11 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最终定界 ".12 .12 附录A(规范性附录)编写技术文件的基本要求 ..13 附录B(资料性附录)二维水质模型基本方程及解析解. .14 附录C(资料性附录)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概念模型 17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 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饮用水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和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1月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 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饮用水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和饮用水 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1月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式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备用和规划水源地)的划分。农 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指国家为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 的水域和陆域

指河流中受潮汐影响明显的河段。

指地表以下第一个稳定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 3.4承压水 指充满两个隔水层之间的含水层中的地下水。 3.5孔隙水 指赋存并运移于松散沉积物颗粒间孔隙中的地下水。 3.6裂隙水 指赋存并运移于岩石裂隙中的地下水。

指赋存并运移于岩溶化岩层中的地下水

4.1水源保护区的设置与划分

4.1.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 区包括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指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地表区域。 4.1.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备用的和规划的)都应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 4.1.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应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跨地区的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的设置应纳入有关流域、区域、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4.1.4在水环境功能区和水功能区划分中,应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划分放在最优先位置;跨 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其上游地区不得影响下游(或相邻)地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对水质的要求,并应保证下游有合理水量。 4.1.5应对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评价和筛选;对于因污染已达不到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经 技术、经济论证证明饮用水功能难以恢复的水源地,应采取措施,有计划地转变其功能。 4.1.6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督应作为重点纳入地方环境管理体系中,若无法满 足保护区规定水质的要求,应及时调整保护区范围。

4.2划分的一般技术原则

4.2.1确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指标,应考虑以下因素:当地的地理位置、水文、气象、地 质特征、水动力特性、水域污染类型、污染特征、污染源分布、排水区分布、水源地规模、水量需 求。其中: 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定量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件加以 确定,保证在规划设计的水文条件和污染负荷下,供应规划水量时,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相应的标 准。 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根据饮用水水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的数量、开 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划定。各级地下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应根据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并保证 开采规划水量时能达到所要求的水质标准。 4.2.2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应防止水源地附近人类活动对水源的直接污染;应足以使所选定的主 要污染物在向取水点(或开采井、并群)输移(或运移)过程中,衰减到所期望的浓度水平;在正 常情况下保证取水水质达到规定要求;一旦出现污染水源的突发情况,有采取紧急补救措施的时间 和缓冲地带。 4.23在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不受污染的前提下,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应尽可能小

4.3.1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要求

4.3.2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要求

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水质各项指标不得低于GB/T14 川类标准。

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

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通航河道:以河道中泓线为界,保留一定宽度的航道外, 的航道边界线到取水口范围即为一级保护区范围;非通航河道:整个河道范围

级保护区陆域范围的确定,以确保一级保护区水域水质为目标,采用以下分析比较确定陆域 范围

卫监发[2001]161号文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

5.1.2.1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 5.1.2.2陆域沿岸纵深与河岸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米;同时,一级保护区陆域沿岸纵深不得小于饮 用水水源卫生防护2 规定的范围

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的确定,以确保水源保护区水域水质为目标,采用以下分析比较确定。 5.2.2.1二级保护区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5.2.2.2二级保护区沿岸纵深范围不小于1000米,具体可依据自然地理、环境特征和环境管理需要 确定。对于流域面积小于100平方公里的小型流域,二级保护区可以是整个集水范围。 5.2.2.3当面污染源为主要水质影响因素时,二级保护区沿岸纵深范围,主要依据自然地理、环境特 征和环境管理的需要,通过分析地形、植被、土地利用、地面径流的集水汇流特性、集水域范围等 确定。 5.2.2.4当水源地水质受保护区附近点污染源影响严重时,应将污染源集中分布的区域划入二级保护 区管理范围,以利于对这些污染源的有效控制。

根据流域范围、污染源分布及对饮用水水源水质影响程度,需要设置准保护区时,可参照二 护区的划分方法确定准保护区的范围

2) 卫监发[2001]161号文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湖泊、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

依据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所在湖泊、水库规模的大小,将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进 行分类,分类结果见表1。

表1 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分类表

湖泊、水库沿岸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以确保水源保护区水域水质为目标,采用以下分析比较 确定。 6.2.2.1小型湖泊、中小型水库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或一定高程线以下 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6.2.2.2大型水库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6.2.2.3大中型湖泊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3)卫监发[20011161号文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6.2.2.4一级保护区陆域沿岸纵深范围不得小于饮用水水源卫生防护范围,

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确定,应依据流域内主要环境问题,结合地形条件分析确定。 6.3.2.1依据环境问题分析法

6.3.2.1.1当面污染源为主要污染源时,二级保护区陆域沿岸纵深范围,主要依据自然地理、环境特 征和环境管理的需要,通过分析地形、植被、土地利用、森林开发、地面径流的集水汇流特性、集 水域范围等确定。二级保护区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6.3.2.1.2当水源地水质受保护区附近点污染源影响严重时,应将污染源集中分布的区域划入二级保 护区管理范围,以利于对这些污染源的有效控制。

6.3.2.2依据地形条件分析法

6.3.2.2.1小型水库可将上游整个流域(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区域)设定为二级保护区。 6.3.2.2.2小型湖泊和平原型中型水库的二级保护区范围是正常水位线以上(一级保护区以外),水 平距离2000米区域,山区型中型水库二级保护区的范围为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 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 6.3.2.2.3大型水库可以划定一级保护区外不小于3000米的区域为二级保护区范围。 6.3.2.2.4大中型湖泊可以划定一级保护区外不小于3000米的区域为二级保护区范围

按照湖库流域范围、污染源分布及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影响程度,二级保护区以外的汇水区域 可以设定为准保护区

7.1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分类

某广场项目电动吊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最终版.zip?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

地下水按含水层介质类型的不同分为孔隙水、基岩裂隙水和岩溶水三类;按地下水理藏条件分 为潜水和承压水两类。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按开采规模分为中小型水源地(日开采量小于5万立方米 和大型水源地(日开采量大于等于5万立方米)

7.2孔隙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

孔隙水的保护区是以地下水取水井为中心,溶质质点迁移100天的距离为半径所圈定的范围为 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溶质质点迁移1000天的距离为半径所圈定的范围为二级保护区,补 给区和径流区为准保护区。 7.2.1孔隙水潜水型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 7.2.1.1中小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7.2.1.1.1保护区半径计算经验公式:

R=αxKxIxT/n

式中,R一保护区半径四川省建筑工程(给排水专业)施工图设计及审查中强条与常见问题解析宣贯培训会-20210927水.pdf,米; α一安全系数,一般取150%,(为了安全起见,在理论计算的基础上加上一定量,以防未来 用水量的增加以及干旱期影响造成半径的扩大); K一含水层渗透系数,米/天; I一水力坡度(为漏斗范围内的水力平均坡度); T一污染物水平迁移时间,天; n一有效孔隙度。 一、二级保护区半径可以按公式(1)计算,但实际应用值不得小于表2中对应范围的上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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