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工程部人员管理制度.doc一、遵守国家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
二、严格遵守公司和科室规章制度。
三、认真学习业务知识。
四、编制工程预、结算书NB/T 10573-2021 风力发电机组叶片改造技术规程.pdf,编制进度割算书。
五、编制并审核材料计划。
一、项目承接工程后,必须服从公司管理,遵守公司的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并与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公司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否则罚款200元。
二、项目部承接工程并接到施工图后,必须在15天内把工程预算、材料分析、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平面布置图一式叁份上报公司,否则不允许开工,并处500元罚款。
三、上述资料经公司审查后,制定出工程质量及工期的控制点,根据控制点进行监护,分部工程达不到要求的罚款1000元,工期每拖延一天工程合同造价的万分之二。
四、超过5000平方米的工程必须设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名单在开工前必须报公司备案。
五、工程开工后三日内必须把施工人员全部安排齐全,必须与职工签订安全合同,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和有关规定布置临时设施、材料堆放点等。设备安装、拆卸(包括项目部自有设备)以前必须书面报告公司,由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每次罚款500元。要按规定张贴、悬挂警示牌、标语和“七版二图”。26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不论甲方要求与否,必须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及优良工程,否则罚款5000元,并停工整顿。
六、各项目部必须与监理公司、建设单位积极配合,若因质量、进度等问题,监理公司或建设单位找到公司的,每次罚款500元。
七、各项目部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公司批准均不得擅自停工,包括甲方拨款不及时等原因,应及时汇报公司酌情处理,私自停工停产所造成的损失,均由项目部和有关责任人承担,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必要时公司另行安排项目部施工队。
八、工程中的水电暖安装、装饰装修、钢结构工程、木材加工及其它单项工程,由公司安排施工队伍。项目部外伍,必须报公司批准,否则影响整体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项目部全部承担,并根据情况组予1000元以上经济处罚。
九、项目部材料采购等业务,如发生经济纠纷,均与公司无关,如涉及到法律经济纠纷,牵连到公司的,除处以1000元以上经济处罚外,所造成的损失及一切后果均由项目部及当事人全部承担。
十、项目部必须按月缴纳设备租赁费,不准拖欠,本月不交者,下月必须停用设备,并按租赁费的2%提取滞纳金。
十二、由上级通知或公司组织的抢建任务,各项目部必须服从调动,按规定组织人员,按分配的工程量及时间等要求完成任务,费用由公司分配支付。对不服从调度和安排的项目部,公司将按所应分配工程量总值的双倍罚款。
十三、公司每月14日左右、28日左右组织的生产、安全、质量大检查,轮流抽调各项目部的技术人员参加,通知到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否则对项目部处以每天100元的罚款,迟到或早退的罚款50元。检查到任何一个工地,项目部经理必须在现场,否则罚款500元。
一、各项目部承建的所有工程的质量等级最低必须是市级优良工程。工程验收后,达到市级优良的,公司奖励工程结算值0.5%,达到省优或市“双十佳”的奖励1%,取得“泰山杯”的,公司奖励3%。
二、开工前,未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糸,没有创优措施,未张挂市质监站要求张挂的质量管理条例等管理内容的,一次罚款500元。
三、凡不按公司交底施工而出现不合格分项的,除返工处理外,每个不合格部位罚款100元。
四、地槽验收、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的前三天,必须把有关资料准备齐全报交公司,经审查达到要求后,上报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不按本要求执行的,一次罚款500元。
五、各分部分项验收一次达不到要求的,其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及其它费用)及责任等,由项目部全部承担,并处以1000元经济处罚。
六、质量检查办法及依据
1、本办法以质量评定标准、规范规定、90年以来下发的有关文件、创优32条、质量通病消除情况14条为依据。
2、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必须达到要求,允许偏差项目得分率不得低于92%。
3、不合格分项必须返工处理,并处以罚款500元。对允许偏差项目每降低(升高)1分罚(奖)50元。
4、每月14日、28日左右两次大检查,每次大检查获得第一名的颁发流动红旗并奖励500元。
七、地基与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两分部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否则不予上报优质结构工程。
八、工程竣工后必须向用户送发工程保修书和回访单,在保修期内必须进行两次回访,并有书面记录(在竣工后和保修期满时)。凡维修不及时或不维修的,公司则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并按维修费的5倍处以罚款。
九、凡积极运用新工艺、新技术施工并取得一定成果的项目部,公司将给予1000元的奖励。
财 务 制 度
一、所有工程的进度割算、结算必须按时由公司预统科转交财务科。
二、工程款支付必须由经理签字后方可到财务科办理。
三、建设单位拨款,必须通知公司财务科,由财务科安排人员前往建设单位办理手续,并接收款项,同时按每次拨款数额扣交管理费、税金及公司规定的其它所有费用。
四、严禁项目部到建设单位私自打白条借款,否则发现后按借款总额的20%给予处罚。
五、各项目部要积极配合公司财务科及有关科室做好清欠工作,对持消极态度或故意拖延的,则严肃处理,并自以3000元以上罚款。
六、各隶属企业同样执行上述各条款。
七、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其它财务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参加现场施工的工人,要经过三级安全培训,待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办理安全上岗证,方能上岗作业。
二、各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要机械操作工、起重工、急救员、安全员、安全资料员等),方准独立作业。公司安排的各项目部的安全人员培训人数,各项目部要积极组织、密切配合,否则公司将按每人次培训费的三倍处以罚款。各项目部对自有的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严格管理,禁止人员私自流动,如需流动的,需报公司批准。
三、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在设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糸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防护设施,距离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禁止使用。
四、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安全负责人同意。
五、施工现场的坑、洞、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或明显标志。
六、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标标志,交通频繁的交通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两侧应设落杆,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规范达到“三相五线”制线路,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锁,否则禁止施工。
八、各种施工机具,包括砼搅拌机、电锯、电刨、电焊机等安全设施及防护棚必须齐全有效。
九、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器具要齐全有效,专人管理,制定完善的安全防火措施。
十一、创建省级以上安全文明工地的施工现场,有关规定届时下发。
安 全 检 查 制 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使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措施更完善、更具体,只有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严格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才会把安全隐患降到最低点,为此,特制定检查制度如下:
一、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每月两次,分别为每月的14日左右、28日左右,各项目部要积极配合,做好迎检。在冬、雨季、节假日,公司将进行突击性检查,在上级组织的安全活动中,公司还将进行专业性检查。
二、项目部进行的安全检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工地每天进行一次,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做到日常的巡回检查,班组长做到上岗前及下岗后的岗位作业点检查。
三、检查依据,按国家制定的“一标准、多规范”及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进行检查。
四、公司在安全中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公司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在限期内各项目部(施工队)要认真研究整改方案,逐项进行整改落实。
五、在隐患整改时要做到“三定、一验收”,即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并记录备案,整改完毕后,由各工地认真填写隐患整改报告,在限期内上报公司安全科,由安全进行验收。
六、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若在限期内整改不力,敷衍应付,安全科有权对工地进行查封停工,并根据公司的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机 械 设 备 管 理 制 度
所有在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严禁违章操作和指挥,对于违章人员,每查处一次将给予100元以上的罚款,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项目部负责。
对施工中出现的严重损伤机械设备事故,必须立即报设备科,由设备科派专人到现场和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项目部写出事故报告,制定出修复措施后,方能对损坏的设备进行修复,并由其承担一切费用,否则对于隐瞒不报的单位,一经查处,将处以1500元以上的罚款。
一、混凝土搅拌机的管理:
1、对施工现场的砼搅拌机实行统一管理,要求各工地每天必须做到砼机内外清洁干净,必须润滑的部位机件和转动部位,必须做到经常性的润滑良好。
2、砼搅拌机安全挂钩、钢丝绳必须保持完好无损,做好齿轮防护,否则罚款100元。
3、设备科将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发现机械内外不清洁,润滑油无油等现象,将给予100元处罚。
1、凡使用吊车的项目部,必须提前十天写出书面报告并通知设备科对吊车的地槽、基础进行验收,浇筑时必须有专人(设备科)在现场监督操作,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基础,拆除重做。
2、吊车安装拆除前,必须将技术交底、吊车安装拆除合同书及拆装施工程序等资料递交设备科,由设备科派专业拆装队人员进行拆装,严禁各项目部私自拆装。
3、吊车使用的钢丝绳,由设备科出面到指定地点购买,施工队私自购置的钢丝绳禁止使用。
4、各项目部使用的吊车,一经运转,必须作好每天的自检记录和运行工作记录及交接班记录,每班必须认真填写,不准漏填或积攒填写,以备检查,否则将处以200元处罚。
5、凡属本公司吊车的配电盘,由本公司统一配置,配电盘不准随意改装和拆卸,如有损坏或缺项,将按该装置价格的两倍处以罚款。
6、凡使用吊车的项目部,对减速机润滑部位必须经常注油,对各紧固螺栓、钢丝绳及各转动部位必须经常注油、紧固和维修,严禁带病运转,在公司大检查中,如发现不合格现象,每项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7、吊车的四限位、两保险等安全装置必须灵敏可靠,每天班前保证试验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抢修,不能带病运转,在检查中,发现一次不合格,将处罚款200元,并责令停止使用,立即修理。
8、各项目部使用的本公司吊车,用完后应完好无损的送交设备库,如有损坏,由其使用单位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1500-3000元的处罚。
四、井字架的使用与管理
1、井架在安装或拆除之前,必须书面通知设备科,由设备科派人到现场进行验收之后,进行安装或拆除。
2、井架必须设置灵敏可靠的高度限位(省推荐产品)和安全装置(卷扬机防脱绳),安装完毕后,必须由设备科验收后,方能使用,如未经验收就再使用的井架,将给予200元的处罚,私自安装和拆除井架者,将给予500元以上的处罚,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井架所用的钢丝绳、安全装置、减速机及润滑转动部位,要每天检查、调试一次,并经常注油,以保持良好的机械性能,并做好日检记录。
4、钢丝绳起刺严重,安全装置失效或不灵敏,应立即更换和修理,不准带病运转,在检查中,如发现一项不合格,将给予200元罚款。
1、脚手架板在使用中要认真爱护,不准在拆卸中从高空抛下,以防损坏架板和造成人员伤害,架板不准做垫板和跳板使用,如发现违规一次,罚款50元。
2、架板送交仓库时,应严格检查,做到表面干净无断裂现象,才能入库,否则拒收。
3、对在使用中出现断裂的架板,使用单位应用与加架板同长的3×30的角钢进行加固焊接后送交仓库,禁止在断裂处用钢筋加固焊接,否则一律拒收。
1、在生产施工中,不准将本公司的架杆随意割切,改变尺寸。
2、架杆只做脚手架用,禁作其它用途,如作撬棍、自来水管等用途,经发现将按每米20元进行处罚。
3、架杆入库时,应表面清洁,无弯曲,对于弯曲或修整后发生弯形的架杆以及在工地已作它用的、胡乱拼凑的架杆,仓库一律拒收,对已损坏或数量不足的,公司除按规定罚款外延长石油(集团)子午线轮胎一期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标),并按架杆进价的两倍进行扣款。
管卡在使用完后入库时,必须做到管卡无损,罗丝、罗栓齐全,松动灵活,并注好油,否则将拒收,如有损坏或丢失,将按管卡进行价的双倍罚款。
九、凡属本公司的设备,由各项目部负责送交仓库入帐。如遇特殊情况,工地与工地之间交换的(如吊车、架杆、架板等),必须由设备科现场协同双方有关人员进行验收,情点后,方能办理交换手续,清点验收中出现的物件损失或损坏,由原项目部负责配齐并维修完好,由设备科与新使用项目部同意后为准,如私自互换的,出现的一切损失由后使用单位负全部责任。
十、吊车中的易损件损坏修理费用,由项目部负责。
厂房钢结构施工组织方案十一、各隶属企业同样遵守本制度。
工 程 预 结 算 管 理 制 度
一、工程正式合同签定后15天以内,项目部应递交施工图预算一份,由预统科审核后报交公司有关科室,否则罚款5000元-10000元(预算书必须使用微机打印,且包括材料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