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浙江温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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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浙江温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实施细则.docx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土建技术交底全套资料开挖深度为基坑支护结构设计计算时取定的最大计算深度。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为模板支架立杆底至浇筑面距离,搭设跨度为轴线间距离。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三)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为基坑支护结构设计计算时取定的最大计算深度。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中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搭设高度为模板支架立杆底至浇筑面距离,搭设跨度为轴线间距离。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爬架)。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18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搭设高度不包括防护栏杆高度。

(四)专业厂家制作且为非定型的高处作业吊篮。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参照超过一定规模管理的危险性较大的

(一)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4m,但存在厚回填土、流砂等复杂地质条件或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内有重要建(构)筑物、住宅、需严加保护的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一)高度超过4m(含4 m)以上,或跨度超过12m(含12 m)以上,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架;

(二)高度1.2m(含1.2m)以上或截面大于0.45㎡(含0.45㎡)以上的的梁、厚度250mm以上(含250mm)的板、高度大于2m的斜面结构、支架支承面坡度大于12%的坡道、厚度大于500mm墙体等模板支架;

(三)形体比较复杂混凝土结构的模板支架。对符合以上条件的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撑架,应按高大模板支撑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实施管理、落实措施。

超危大工程专家论证会的相关规定

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实行信息化管理,施工单位登陆市“智慧住建”平台超危大工程管理子系统,提出专家论证申请并上传论证所需的材料,包括论证申请、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资料等。

温州市建筑学会在超危大工程管理子系统中收到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家抽取并确定论证会时间和地点,并应将电子版的论证材料发送给专家。论证专家组成员应从市专家库中随机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资深专家不少于2人),并选定一名资深专家担任专家组组长。在收到论证会时间和地点后,施工单位要通知并组织项目各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准时参会。需要现场踏勘的,由专家组组长和另一名专家同行踏勘,其中深基坑工程必须现场踏勘。

三、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3.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4.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受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四、专家论证会论证内容

1.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满足现场实际情况GB/T 39238-2020 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垂直于表面的不连续的检测.pdf,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五、专家论证会后续流程

专家论证会应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论证报告作为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补正资料。

1.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结论为“通过”的,施工单位应针对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方可实施。

2.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并审批。专家组须对施工单位所报送重新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是否按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填写审查意见。

3.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结论为“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按照要求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某酒店装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报告

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后审查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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